不是聪明女生·终结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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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寝室时惊见一地狼籍。老四趴老马腿上呜呜哭。老马正轻轻拍着她规劝哄骗。我大吃一惊,赶忙上前抚慰规劝。
“怎么了?”我小声问老马。
老马使个眼色让我出去。
老六老三一干人在楼道拐角也正哭得热闹,晶晶说:“靠,又吵了。”
说的是老三和老四。
作为一个女同学,长期没有对立面是不太可能的,就算明的没有,暗的也得有。老三和老四是明的。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最早是因为什么只怕她们自己都记不清了,想来无非是你说我什么我说你什么之类的小事,但是日积月累,由量变导致质变,如今两人冤仇比海深。
这一次据老马说是因为上学期的毛泽东思想概论,两人选的是一个老师一节课。众所周知,毛概这种课,比较正常的人是不会怎么认真去听的。尤其人到大三,大家能勉为其难进教室就很不容易了。麻烦出在期末,老三有男友同学代答点名,老四就没有了,因此平时成绩一分不给。老四急了,找老师说理。说着说着就把老三也扯了进来,不但揭发了老三,还连老三男友及其室友一股脑儿交代了。
偏偏一个认识老三的外班同学路过,听见喊老三的名字,好奇,遂站住细听,然后一五一十告诉了老三。
老三大怒,遂开战。
女生寝室有点小风波是正常的,连伟大领袖都说过:“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党外无党,帝王思想。”何况我们这么小小一个寝室呢。生活是这么无聊,日子长了谁都难免有点小变态。
在这场风波中老四一方比较不被看好,这孩子心高,很勤奋努力,但是不大管别人的感受,每天她黎明即起出去学习,起床的动静好象是搬家公司来了。等到她走了,屋里的五个人一起闭着眼睛抱怨,“什么人啊这是?”
基于此,大家对她的态度渐渐有了变化,一旦看一个人不顺眼,那就越看越不顺眼。她的许多习惯大家都开始觉得各应,加上这次她是过了点儿,所以这次大战时大家普遍站在老三的立场上,我进屋的时候大家都在外面安慰老三。 老马平时是大姐的身份,不好扔下老四不管,正开导着呢。
我臊眉搭眼言不由衷地安慰了两句,觉得很无聊。不是别人无聊,我说我自己。
我的对立面是武茜,我们的孽缘从大一的出国名额开始结起。说起来也不是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尽管最后谁也没出去,但是到现在为止,武茜见我必咬牙切齿。得机会便或明或暗损两句。
我想是因为我现在比她混得好,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尽管我写字除了虚名也没真得着什么,但是对武茜这种把出名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的孩子看来多少会有些不平衡。每当有人恭维我“才女”时她必把小眼睛翻得只剩眼白。
我只当没听见她的叨咕,呵呵,我并不希望把自己降到她的水平线上。其实我不喜欢被人叫做才女,古往今来才女都长得比较拿不出手,我比较愿意以前他们叫俺“美女”,虽然是违心的,但是听起来爽啊……好爽啊……真爽……不是假爽。
人到大三,总觉得无聊,生活是这么单调。
觉得生活单调的不止我一个。很多人是屋里憋屈型的,总得找点事儿出来才觉得人生没有虚度,比如隔三岔五打电话来的韦君,彼时他已经洗净铅华要从良,正在脚踩的八只船上举棋不定,犹豫该和哪条船死磕。
我们是伪青梅竹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同学,韦君在我们这个小区也算一个知名人物——B大的录取通知书足以光宗耀祖,至少我爸我妈是这么认为的。尽管这厮狂傲兼风骚
,但年纪第一的成绩可以让老师们原谅他七十个七次。对韦君的评价,众口一词:“尽管有点小毛病,还是个好孩子。”
马加爵杀了人都可以引起舆论同情,何况韦君是更牛逼的B大才子,何况只是泡个把傻妞儿玩。
在历任老师的单方面默许下韦君一路拈花惹草,出落得越发风骚。
惨死在这厮手里的纯情少女数以百计。他说: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我爸尤其欣赏韦君,自从老爸精心培养的奥赛班除了韦君全军覆没后,老爸对于韦君的好感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递进,呈几何倍数日益增长。
还时常点着我的脑门,“不开窍,你看看人家韦君!”
每点一次我便在心里恶狠狠诅咒一次,韦君你去死吧。
韦大流氓的情史我一清二楚——这个变态最爱干的事便是感春悲秋,拉着人共同缅怀他那点龌龊情事——一个男人和N个傻女人的故事。
“吴姐够执着,你就从了吧。”
“我宁可去坐牢。”韦君的话掷地有声,仿佛渣滓洞里的革命志士。
“咦?当初勾引人家时怎么没这觉悟?”
“她追我的啊。”
男人对女人,很多时候是始乱终弃。找不到好借口的男人是愚蠢,但是韦君根本懒得找,更是彻底的残忍。
“那……牛静也不错……”
“她不要我。”
我一边窃喜并非所有美女都无脑一边假惺惺教唆道:“遇到美女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你就不能创造个机会?”
“哦。”韦君陷入沉思。
在我眼中,两个女孩子半斤八两,区别只在于一个爱他并追随过他,另一个没有。因此便一个是床前那片明月光,一个只是墙上一摊蚊子血。
吴莎莎曾是我们高中的五朵金花之一,娇小甜美,从高三起就跟了韦君。牛静是个聪明的女孩,已经有男友,而且始终拒绝着韦君,因此地位较高。
老婆是人家的好,由此可以看出男人有多贱。
我对许磊恐吓过。“你丫给我规矩着,你敢在外面彩旗飘飘,我就敢让你绿云环绕!听见没?”
中国男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当个大王八。这是韦君教我的。他说这是杀手锏,轻易不要乱用。
当王八的威胁也没用,许磊照旧偷腥,真是那啥改不了那啥。
我不说脏话,韦君说,女生,特别是我这样一个眼看要滞销的伪淑女,尤其要注意口德。那次我对他说:“你他妈的少说两个他妈的行不行?真他妈的难听死了!”以后,他开始时时处处提醒我,“注意风度,你的口头禅能让最剽悍的爷们儿退避三舍。”
他妈的,退就退了,老子自己混也不见得不能活。
尽管如此,我还是开始禁用三字经。
很恨韦君,丫无情地揭露了我滞销的悲惨境地。
大一女生是柠檬,中看不中吃;
大二女生是苹果,中看又中吃;
大三女生是石榴,中吃不中看;
大四女生是西红柿——还把自己当水果看啊?
总有那么些无聊的人,编一些可恨的笑话,让我充满危机感。
我已经眼瞅着奔西红柿的人了,又不幸成为怨妇,越发懒得修饰自己——女为悦己者容,打扮了给谁看呢?有时间多看看书多充电是正经,TO BE IS TO DO,这年头做美女要内外兼修了。
大一的小姑娘们青涩可爱,大学对她们仍是一个神秘的符号。那样的青春张扬,真让西红柿们羡慕。
“诗经有云: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老马鼓励我,“一个傻B倒下去,千万个傻B站起来,许磊那边就算了,再泡一个呗。”
是啊,我当然知道天下男人没死绝。可是说不上什么时候,我已对这些事情充满厌倦。
我们这一班人没有什么大的挫折,长期受言情剧误导,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着实无聊。
阿汤哥另觅新欢时,妮可并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只说,“以后可以穿高跟鞋了。”
随后拿下一连串大奖,彻底改变“花瓶”形象,成功翻身,那边阿汤哥亦频频回头,声称妮可才是他最爱的人。可是妮可始终未提复合之事,只管笑吟吟迎接事业的春天。这才是好样的,无须棒打薄情郎,自己的成功是对背叛最好的报复。
“不泡了,失恋乃成功之母。我要做事业型女人,三十岁以前别跟我提这壶。”
晶晶翻白眼,我装没看见。
每一朵乌云都镶有银边,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下午去超市采购居然中奖,我喜不自胜。
拆开奖品看,原来是一对大红枕套,绣着鸳鸯戏水。
连个枕套都绣这么不正经的图案,他奶奶的。
我打电话向韦君哭诉。
韦君说,“要不咱俩凑合一下得了,我妈看你比较顺眼。”
韦君正在专心考雅思准备出国,他妈惟恐儿子一去不复返,找了N个童养媳。不是嫌这个长得不乖就是嫌那个脾气不好,太子选妃一般,没想到我也沦为候补之一,作为一起逃学
打架的伪青梅竹马,韦君实在不够意思。
“吴莎莎对你多好,别拎不清。还有李莉对你也余情未了嘛。”
“她对所有雄性动物都很好。李莉太小气,兄弟我再次也得找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吧?”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韦君自己的绯闻女友可以编一个加强连,但是像所有男人一样,他把自己的过往叫做风流,女友的从前便算放荡。
“那莫嘉纬呢?”
“她?当年还凑合……你没见她现在长成什么样了,简直就侏罗纪公园越狱出来的……看她就像看恐怖片,看着害怕吧还忍不住想看。”
男人长得丑可以说男人的价值不在脸上,做女子则必须美丽,不然便要承受无端的藐视。这世界真是荒谬。
“小蓓……”
我生生打个冷战,一股不祥的预感从心底升起,“别别别,咱们的革命友谊万古长青。再说我也没下过厨房,我最拿手的菜是凉拌西红柿。”
拒绝韦君固然需要勇气,答应他更需要牺牲精神。现在他肯屈尊纡贵向我示好,因为眼里看到的还是美丽白玫瑰,真在一起,玫瑰马上会变成一抹饭粘子。若仅从朋友的角度看,韦君还是有优点的。
韦君叹口气。“万古长青……你现在牛了哈?不食人间烟火。”
哪里哪里,包子有肉不在摺上,我最看不得别人装B,脸上道貌岸然心里男盗女娼的多了,你装哪门子的大头蒜?像韦君这么有一说一的孩子还真不多,我们学院的小男孩们经常摆出严肃深沉的模样,表示自己有思想有深度——看着就倒胃口。
“我倒想光喝西北风就能饱。可是老韦,你知道……”
韦君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又开始用金钱勾引我,“丫头,你那专业也不怎么火,像你这种养尊处优惯了的,让你苦哈哈地沿街乞讨我也不忍心。我将来赚的英镑全归你使成不成?我保证听老婆话跟党走,随你怎么蹂躏我都不还手,行不?”
我的大脑立刻处于无政府状态,浮想联翩了很久才擦干了口水,艰难回答,“真的感谢你,我对英镑和你的仰慕也是真心的,只可惜画饼无法充饥。我自己知道自己资质平庸,一直相信自己的归宿只有自己这双手……如果一定要乞讨的话,向一个人乞讨和沿街乞讨有区别吗?”
韦君扔下一句“从没有人这样拒绝过我。”果断地挂机。
Never say never。
从来没有,现在不是有了吗?
觉得有点对不起韦君,可是,请你原谅我。
我很怕,将,自己,碰疼了。
我并不是个生来就钢筋铁骨百毒不侵的人。
我的初恋始于十六岁终于十九岁,恰是一个女孩子最明艳的三年。
认识他那年还在上高中,玩累了,坐在街头墨绿的长椅上休息,有满面尘灰的老妇蹒跚而来,一把抓起我手。
我嫌恶地抽手说,“我不算命。”
已经迟了,那老妇人眼明如鹰,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姑娘,你命犯桃花,当有一劫。
年轻的我,并不知道自己将为掌心中那几根蜿蜒的曲线付出多少代价。
我不由得将手掌平摊在眼前,细细打量那纠缠的纹路。
是谁,把宠爱描得那么长……
晚上猴子给我发来一打照片,是苏州的建筑,很平实的黑墙白瓦,可是门楼砌得异乎寻常的精致,真难相信那是一座普通民宅。
搔首弄姿卖弄风情这件事干得好了,就叫小资男人,比如自称精于生活艺术的猴子。我见到他的个人介绍是:“愿为天宝长安儿,斗鸡走狗过一生。”
呵呵,此君颇有意趣。
猴子是个怪人,很有些小资的矫情。一把茶壶他能讲一个钟头,有闲的时候会开车到乡下去看稻田。
那天他毁人不倦地教育我一哥们儿怎样选红酒,捎带还批评人家的领带和西服不搭配。矫情得死去活来的,这不是明摆着向我们这群淳朴的农民兄弟挑衅吗?
我那哥们儿发消息说,“小蓓,赶紧来帮哥哥一把!搞丫的!”
俺立刻在他帖子后面跟了个“现在俺喝酒开始要喝自家产的葡萄酒了,而且不用碗喝了!喝的时候还闭上眼睛做陶醉状呐!这样俺也算小资了吧?”的回帖。俺的哥儿们心领神会,立刻跟着贴了一堆“昨天俺去了省城见到了高架桥,俺上去就两个半小时没转下来,直开到农用车没油了为止!这样俺算小资了吧?”“在麦当劳吃到西餐了,还喝到咖啡了!狂加奶的无限续杯的那种呐!这样俺算小资了吧?“之类的回帖。一时间小资红花遍地开,坛子里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