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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仲夏情方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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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言仲夏!」狂风呼啸而过,女孩扯着嗓门的吼叫融入夜风之中。

前头的男人充耳不闻,油门催得更紧,如果她有留意,将会心脏无力地发现,时速表上的指针赶投胎都绰绰有余了。尤其在她家才离他一条街距离的时候,这样的车速更彷佛像是开喷射机去巷口买酱油。然而,此时方歆的注意力可不在这上头。

「我、不、嫁!言仲夏,你听到了没有?我才不要嫁给你——」疯婆子似的叫嚷,中止于突来的强力煞车中,方歆一头撞上他宽阔的背。要死了!她的鼻梁早晚会被撞塌。

方歆揉着鼻头闷哼,并不打算让抱怨出口,因为那无疑是自取其辱,早料准了他会回她一句:「少把阁下那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失败尊容赖在我身上。」然后再附赠一声有模有样的悲悯叹息。相识十余年,她哪会不清楚这家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卑劣性格。

由机车后座爬下来,就见言仲夏两手在她身上摸呀摸的,摸出那串趴趴熊锁圈,自动自发的开了门进去,态度自在地像走进自己家的厨房。方歆张口正想说些什么「我饿了。」言仲夏拋来一句,堵住了她接下来的话。

说也奇怪,平日打打闹闹,出口没一句好话,听到他喊饿,双脚倒也不由自主地走向单人套房中只能容纳一个人的小厨房。「我不吃泡面。」丑话说在前头。

「是,大少爷。」方歆翻翻白眼,收起正要拆封的统一肉燥面,打消八块钱就想打发掉他的念头,改为丢下一把面条。「我还要加一颗蛋。」

真是得寸进尺!

他言二少当她是餐厅小妹吗?还大方点餐呢!

想归想,还是搜刮出小冰箱中算得上营养的仅剩食物,包括两粒贡丸、一只虾、几片花枝、一把芥蓝菜,还有他要的一颗蛋。大功告成之后,她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面出来。

「喏!」

唯一的双人沙发让这土匪给占去了,她只好屈膝坐在地板上。看他嚣张地霸着她的地盘大快朵颐。透过弥漫烟雾,她偏着头枕靠膝上,疑惑地瞥视进食中的他。

他到现在都还没吃晚餐,是为了赶去接她下班,忙得根本没机会沾上一口食物。他最近好闲,天天都来接送她上下班,她想他应该是太无聊了才会这样做吧别怪她太不给面子,那是在她认识他多年,无数次让他以佛山无影脚招待着送出大门之后,所累积下来的惨痛觉悟。所以说,以言仲夏的个性,打死她都不相信他会做那种难分难舍,浪漫上演十八相送的戏码。思及此,忍不住又多看了他两眼。

是因为前阵子在他家闲聊时,言季秋不经意地说:「前几天遇到这里的管区,说最近社区的治安不太好,有几个夜归女子差点被性侵害,歆歆,妳晚上回家自己要小心点。」

他会是为了这个,才不嫌麻烦地天天接送她?

可是她记得,当时他明明就说:「担心她?呵!季秋,你想太多了,担心那个瞎了眼敢惹她的登徒子还差不多!」那嘲弄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说:你当全世界的男人都这么没眼光吗?

没眼光?哼哼!就不晓得土匪般抢去她初夜的人是谁哦!

但是从那天之后,他活像被雷劈到,忽然神经不正常地当起她的免费司机,就算从他那儿到只隔一条街的她家,他也会打着呵欠,用很无聊的口气说:「我只是看今天月色好,出来散散步,刚好和妳同路而已,请不要太自作多情。」如果她没看错,那天明明乌云密布,连点月光都没有!

吃完最后一口面,言仲夏抬眼,对上她凝视的目光,慵懒地微微勾唇,一副「真抱歉,本人太帅了,害妳看得不舍得移开视线」的神态。又来了,她最讨厌他要笑不笑的死样子,那一脸碍眼的嘲笑,摆明了就是「请用力扁我」的欠揍嘴脸。「好吃吗?」她看向只剩些许残汤的碗底,得意洋洋地问。

「难吃得让人想死。」她的厨艺真是十数年如一日,要没点坚忍意志,只怕真的会死给她看。方歆笑容僵在唇角,就知道他狗嘴吐不出象牙。

哼哼,难吃就已经扫光整碗面了,要真好吃不连碗也给啃了?

连她也搞不清楚自己,干么要动不动就为他洗手作羹汤?她可从没为自己下厨过,最多就是懒到一碗泡面冲个水就算打发了。要不是她爱死言大哥的手艺,三天两头到他们家白吃白喝,心里乱不好意思,总得回馈一下的话,她才不理他……噢,好吧,好吧,她承认,看着他品尝她亲手煮的食物,会让她很白痴的有种幸福感,行了吧?「喂,言仲夏」

「干么?」他正在灌水。

「你不是说笑的吧?」

「别以为全世界都和妳一样无聊。」没头没脑的问话,很像她的性格,这世上唯一能轻易解读出她的意思的,恐怕也只有天纵英才的言仲夏了。这家伙就这点最不可爱,三句话里头,一定有一句是损她的。

「你又不是我的谁,我为什么要嫁你?」她不爽地回道,要真嫁他,肯定不出三天,不是他死就是她亡。「要听实话?」既然她那么没自知之明,就不能怪他不给面子了。

「因为天底下除了我之外,妳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够面不改色吃完妳做的食物的人了。」

「是嘛,那你不就好委屈?」她扯开一抹好假的笑。

言仲夏淡哼,摆明了在告诉她:很高兴妳终于觉悟了。

「没有男人会愿意抱着一块木板睡觉的。」他看着天花板,谈天气似的说道,没什么表情的像在陈述一项事实。木板这就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哦!

方歆拉了拉宽松的衬衫东瞧西瞧,然后很悲痛地发现好象真的有那么一点……没肉。可是就算是这样,她相信任何女人受到这样的羞辱,都会卯上去和他拚了的,纵然是一块没胸没肉的木板。禁不得激的方歆跳了起来,俐落地跃坐到他身上。「言、仲、夏,你会为你所说的话后悔的!」「嗯哼!这位说不是我的谁的小姐,妳坐在我身上干么?」

他挑眉,还有闲情逸致削她。方歆白他一眼,以眼神传递:你说废话啊?

二话不说,直接以吻封缄,堵住他刻薄的嘴。

火热缠吻,带着前所未有的热情,执意撩逗焚烧他。看来她是使出浑身解数,和他杠上了。「我可不是……牛郎,方大小姐别找错对象了。」唇齿纠缠中,他间歇吐出话,不放弃嘲弄个两句。他和言立冬那个精子提供机不同,身体没那么廉价。「我没说你是。」

她挪了挪坐姿,使两人的敏感部位更暧昧贴近,再接再厉,手口并用!

「是哦,妳从没付过钱。」他呻吟闷哼。「方小姐,妳的手又在干么」

就不信他没反应!愈来愈不象话的小手往他腰下移,撩逗他最敏感的男性部位。她就是要证明,她就算是一块木板,也是有能耐让他欲火焚身的。

在她大胆的挑逗下,言仲夏放弃死撑,大掌沿着她的衣襬挲抚而上,揭去她身上层层恼人的衣物阻隔,恣情需索。「嗯……」标准的引火自焚,激情火焰迅速延烧,她无意识地娇吟,迎向他撩吮的唇。光滑的颈项,不若一般女孩的凝雪白皙,活力充沛的她,从无一刻静得下来;然而不可思议的,他就是着了魔的认定她身上这道不含任何人工香料的朝阳气息贴身胸衣早被拋得老远,他顺着肩颈舔吻而下,一路吮住了不算丰盈的酥胸。

「啊!」她惊喊,有如一道电流袭身,脑海一阵酥麻空白,无法思考。

从来都只有这双优雅修长的双手,才能够带给她癫狂颤悸的激情,让她忘了所有,失去自我,只想不顾一切地随他狂乱沉沦她放纵着他的需索,任他将身上的衣物一件件除去,挺身迎向他火热的身躯,热切寻求着情欲的宣泄「衣服」他低喘,提醒她。

「唉呀,随便啦!」说着又要移靠过去。

言仲夏扣住纤腰,不让她妄动,咬牙坚持。「衣服,脱掉!」

啧,龟毛!

方歆没办法,急忙地剥除他凌乱的衣物,慌乱中不慎扯落了他几颗衣扣,散了一地。

这少根筋的丫头!她难道不知道,穿著衣服与她欢爱是多羞辱人的事?他从来就没将她当成泄欲工具。直到两人再无阻隔的合而为一,交融彼此的气息与体温,她满足地吁叹,熨贴着他热烫的肌肤。还是只有他,最教她熟悉眷恋。那样的契合与依恋,是习惯抑或其它,她已无法分辨。厮磨律动中,欢愉如狂潮般阵阵袭身,她晕眩得无法承受更多,轻喘着将脸埋入他肩头。言仲夏狂热地挺入温润如水的娇躯深处,在她娇吟失声的同时,深吻住吐息如兰的红唇,辗转探吮出火热激情之外,另一种震荡心扉的缠绵绸缪。那一刻,她好似恍惚地有些明白,为何她总是离不开他了当夜更深的时候方歆偏头看向安稳入眠的枕边人。轻浅均匀的呼吸,显示他正处于熟睡状态中。这家伙连睡着了都是该死的迷人。

打认识他开始,他的谈吐举止就是无可挑剔的完美。所有认识他的人,没有一个不说他温文优雅,气质出众。相形之下,她就太过大而化之,粗鲁率性得很人神共愤了。

当他还在抽免洗筷时,她已经迅速又有效率地干光一个大便当了;在他交叠着修长的双腿,在树荫下翻阅莎士比亚作品集时,她正在篮球场,很神勇地以一敌十,撂倒一个个身高全都超过一百八的大男孩;而他在和他们美丽的校花风花雪月,郎情妹意浪漫到不行时,她却是逃课混在男人堆里拚得风云变色,打群架打到大伤、小伤配着当饭吃。学校荣誉榜永远有他言仲夏大名,模范生名衔历久不衰;而功过榜的黑名单她也从不缺席,大过、小过不断,永远在退学边缘挣扎。也许,就因为看不惯她活似废人般的人生哲学,不知不觉就这样杠上了,然后就孽缘深厚地一路纠缠至今,甚至纠缠到床上去。思及此,她掀开被子看了眼底下光溜溜的身体,再看看身边连睡姿都优雅得引人遐思的睡美男,玻ё叛奂Щ蟮鼗叵搿K遣皇窃谔致劢岵唤峄榈氖侣穑吭趺刺缸拧⑻缸牛痔傅酱采侠戳耍

噢,天她以枕头蒙住脸,羞愧地呻吟。

方歆,妳是个没出息的东西!

那现在怎么办?真和他结婚?唉,那是她想都没想过的事呢!

和他有亲密关系是一回事,当不当夫妻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两人之间的差异那么大。

他太出色亮眼,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而她太粗率随兴,半点女人味都没有,任谁都不会将他俩联想在一起的。根本——不搭嘛!

就连他都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告诉她:妳方歆真的是个令全天下女性蒙羞的失败女人。

他对待任何人都是绝对的温文有礼,风度翩翩,独独待她,全无风度可言,一张嘴恶毒得活似灌了十瓶巴拉松。她甚至不知道他们这样算不算是一对情侣。

还没结婚就标准的怨偶一对了,这婚还结个屁啊!

她一直都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的,谁晓得他哪根神经搭错线,居然要娶她。他不是说,她做事莽莽撞撞,脑袋瓜笨得像猪一样吗?

他不是说,她长得可歌可泣,身材平板,煮出来的东西也只比馊水强一点?他不是说,她不温柔、不婉约,榨干了她都挤不出半点女性特质,成天只会打架闹事……他甚至曾撂下狠话,要再让他知道她扁人,他就先扁她。所以后来,她没再和谁打过架,却三天两头的和他拳脚相向。

这样的老婆他到底要娶来做什么?气死自己吗?

唉唉唉!她早该知道的,他们这辈子是注定纠缠到死了,打从十四岁那年,熏风徐徐吹拂的午后起。记得那年,她才国二。也是这样的仲夏时节,她遇上了他,这八字不合的天生冤家,生命中最年少轻狂的青春岁月,是与他一同走过,共谱多少笑泪与共的记忆言仲夏永远忘不掉,第一眼初见方歆的感觉。

「各位同学,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方歆同学成为本班的一份子。」讲台上的导师以着一贯娇滴滴的嗓音说着。都快三十岁的女人了,还老爱装可爱,用那种让人作噩梦的声音说话,听多了还真会有点消化不良。下午第一堂课,窗外骄阳正炽,放眼望去,半数以上的同学还在与周公欲聚还散,挣扎在清醒与昏睡之间,而言仲夏却已仪容端整地端坐着,桌面上放着笔记与摊开的历史课本,页数停留在七十三页,正好是上一节课的课堂进度。他交叠着修长的双腿,状似专注地聆听着那道被班上同学形容成「垂死杜鹃鸟」

的另类魔音,心思却已飘到站在讲台边的女孩身上。她没有古典美人般水汪汪的大眼睛,有的只是黑白分明的瞳眸,灵灿而有神。初步估计超过一百六十公分的高身形,硬是比同龄女孩高出一个头,及肩的短发,增添几分潇洒俐落的个性美。坦白说,她并不美,与他见过那些螓首柳眉瓜子脸的典雅佳人相较,她的五官稍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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