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撞上身-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现场听炜羽的声音和CD的感觉不一样嘛!”冯可可辩解道。没有鱼,虾也好。看不见人,听听声音也是好的。这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问题。
算了,碰上这种“炜羽迷”.有理也是说不清的。丁思菱干脆低头研究起脚下踩的水泥地的结构成分…
终于,长达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欧迷的安可声中炜羽以成名曲《给你伤心,给我泪》,为演唱会划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丁思菱扯了扯身旁还一脸沉迷干其中的死党,“喂,可可,演唱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吧。”三个小时的煎熬也总算好结束了。
“回家?不要,现在才足最精彩的时候。”冯可可摆了摆手,目光开始朝周围搜索着。
“你不回去?!演唱会已经结束了,你还留在这儿干吗?”
“等炜羽出现。”她语出惊人。
“等炜羽出现?”丁思菱吓了一大跳,“他会出现在这儿?”可能吗?
“演唱会结束了,炜羽总得出来吧。你等着,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见他本人了。”冯可可肯定地说道,只要能让她见到炜羽一面,让她站一整天她都愿意。
果然,半个多小时后,在演唱会场外的西面部分有了骚动,随即,骚动波及会场外的各个角落,没有人会再顾及彼此的形象,全都一窝蜂似的涌向西面。
好痛!丁思菱站在原地,揉着被人撞痛的鼻梁,哦,她的眼镜呢?八成是被撞得掉在了地上。她睁大眼睛看向周围。750度的近视让她此刻的能见度极低,不过,却也可以看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的周围现在半个人影也没有包括死拽着她来的冯可可也不见了。她敢打赌,可可百分之两百是“见色忘友”去追炜羽了。
叹了一口气,丁思菱认命地趴在地上如同睁眼瞎子般摸索着她掉落的眼镜。眼镜在哪儿?应该是在这附近才对。
啪!
一件重物重重地压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十分“彻底”的五体投地,吃了一个狗啃泥,好重,是什么压在了她的身上?
南宫拓文一手撑着地,一手抚着有点晕乎的脑袋,他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天,他从小学三年级后就没这么跌倒过。如果给他的歌迷看到了这幅样子,不知会做何感想。
“尊驾如果没事的话,麻烦移动一下位置。”一道客气得过分的声音从身下传来,也使得南宫拓文一下子从恍偬中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他赶紧站起身来,往后退了一步。
喀啦!镜片掺杂着塑料碎裂的声音同时传入两人的耳朵。
该不会是她的眼镜吧?!
丁思菱一把推开南宫拓文,从他的脚下抢回自己的眼镜,她的眼镜,她已经戴习惯的眼镜,就在他的脚下“寿终正寝”了。
“你”她眯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长相,奈何视力太差,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他是个男人,而且个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个头,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
“你的眼镜碎了。”他淡淡地开口说出事实。
”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这地方一定跟她犯冲,不但让她被压得一嘴巴都是灰,还让她的眼镜终于得以结束使命,回归自然。
“我会赔你一副眼镜。”他建议,毕竟理亏在他。如果他看清楚前方的话,就不会绊倒在她的身上,更不会把她的眼镜给踩碎。该负的责任他还是会负起来的。
她理所当然地点着头,“你当然得赔!”
这个女孩实在是不可爱。虽然她长得还勉强可以入眼,但性格还有待商榷。南宫拓文在心里暗暗想。
“那…”他话才说了一个字,就被她打断。
“我的眼镜买来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旧率是10%,所以,你总共要赔我五百元。”
“应该是赔你一百三十四元。”她的眼镜买来也不过是二百六十八元。怎么会涨到五百元!
“总还得包括我的精神损失费和感情损失费吧。”她说出加钱的理由,摊出右手准备拿钱。
这算是变相的敲诈吧。南宫拓文看着眼前摊出的小手,对于她的东拉西扯感到好笑,“我没带钱。”
“没钱?”丁思菱的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他没带钱,那她刚才和他说的算什么,“你说过要赔我眼镜的。”
“对,所以你明天照着这个地址来找我。”南宫拓文抽出一张名片,在名片的背后写下一行地址递给丁思菱。由于身边没带钱,只好让她明天来找他了。
还要劳动她的两条腿,好麻烦呐。不过该拿的还是得拿。丁思菱接过名片,凑到眼前仔细地看着,白底的名片上简单地印着南宫拓文四个黑体大字,在名字之下则是一排小字: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咦,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好像是炜羽所属的公司。“你是演唱会的工作人员吗?”她问。
“算是吧。”毕竟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了三个小时,“对了,你的眼睛度数很深吗?”他这时才觉得奇怪,眼前的女孩似乎并没有认出他。即使他改装过了,但眼尖的歌迷还是会认出来的吧。
“近视750度。”她没好气地回答道。他那“干净利落”的一脚使她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雾茫茫的。
好深的度数。“你现在看得清吗?”
废话,“当然看不清。”
“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话就这么说出了口,同时震住了两人。
虽然南宫拓文被自己所说的话吓了一跳.但是仔细想想还是归咎为自己太过伟大的良心在作祟这自然跟眼前这个不可爱的小女生没有半点关系。
“不要,我自己会坐公车回去。”又不是傻子!不可爱的女生断然否决了他的提议,尽管她也想早点回到家里,但对陌生人该有的警惕她还是有的,她可不想为了省时间轻松回家和买个教训尝尝。
“你不要?!”他盯着她,难得他好心提议送她回去,她居然还不要!要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坐上他的车却没有成功,“为什么?”好奇,纯粹只是好奇
“因为现在歹徒、强盗那么多,谁知道会不会就让我碰上一个。”父亲可是从小就教育她不要随便上陌生人的车。
“你说我是歹徒?”他有些动怒,漂亮的蓝眼睛眯了起来。被人这么侮辱.如果她是个男人,他一定会找他单挑。
“我没说,你自己要承认我也没有办法哦。”丁思菱闲闲地说道,迈脚向着公车站的方向走去。
“站住。”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一定要送你回去。”他卯起来了。本来她不要他送正合他意,可她说出来的话显然刺激到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败的男人。
T恩菱不耐烦地转过身,看着被抓住的手,“这位先生,你这样我可以告你非礼的。”
“非礼?!”声音骤然提高。南宫拓文简直要气炸了,能让他情绪失控的人、事、物少得可怜,而她就占一个位子,“我会非礼你?”多少美女他都不屑一顾,岂会看上她这棵青涩的小豆苗!
“如果不是的话,那麻烦你松开手。”
他看着地,而后一言不发地拉着她的手朝着他的车走去。
“喂,你放手!”她是要他松手.可没要他拖着她走。唔,手被拽得好紧,让她想掰都掰不开。
他走到车前,打开车门,一把把她塞进车内。
好痛,她是人,不是东西,没道理像个沙包似的被他塞进来。“你要干…”
“闭嘴。”他冷冷地吐出了两个字,发动了引擎。
她该不会真的碰上了歹徒吧?
“地址?”南宫拓文拼命地压制着自己的火气。
“嘎?什么地址?”她莫名。
“你、家、的、地,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
他要她家的地址!“喂,你别想要绑架我,我家没钱交赎金。”她是堂堂警局局长的女儿,却沦落到被绑架的命运。神啊!你死到哪里去了?
绑架她?南宫拓文的脸皮明显地抽搐了一下,“我只是要送你回家,至于绑架你?哼哼,我没兴趣。”
那她是不会被绑架的喽!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报出了住址。不过“你的‘哼哼’是什么意思?”她问,
“哼哼就是哼哼。”他双手搭着方向盘,看着前方。无意与地多说。
不说就算了。丁思菱把视线调向窗外,揉着发疼的手腕自言自语地道。“可可一定是去追炜羽了,真想不通,炜羽有那么好吗,值得那么多人去追?”
她的自言自语引起了他的注意,“炜羽?你也是看炜羽演唱会的?”他在旁边接口道。会在这里出现,应该是来看他的演唱会的吧。
“不,我是被朋友拖来的,她没买到门票,我只好陪她在场外站了三个多小时。”也让她的“玉腿”快要报废了。
“那你的朋友呢?”
“跑去追炜羽了。”她决定明天绝对要回学校好好“感谢”可可一番。
去追他的替身了。他了然地撇了撇嘴,“你呢?怎么没去追?”
“我又不喜欢他,干吗去追?”她给了他一记白眼。
“你讨厌他?”他诧异。
“不.只是感觉一般而已,不讨厌,却也说不上喜欢。”
“你很特别。”第一次有女孩当着他的面说对他没感觉即使她并没有看清楚他是谁。
“特别?是现实和埋性吧!反正像我这种平凡人和那些大明星是不会扯上什么关系,也就犯不着去喜欢或讨厌对方。”她实话实说道。并不是说她不会去欣赏这些明星,毕竟俊男美女人人爱看,只是她对追星这方面一向比较有尺度,不会去盲目崇拜。
“那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和他们那些大明星扯上关系呢?”他很好奇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不会吧。”丁思菱摇了摇头,“我没那么倒霉哦,不,是那么好的运气吧,可以在马路上随便撞上一个大明星。”虽然现在明星是多,却还没有到泛滥成灾的地步。
南宫拓文有些玩味地听着她的话,一脚踩下了刹车。车停在一幢独立别墅前,“你家到了。”他转头对着她说到道。
“哦,”她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看着车窗外,好像真的是她家耶。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她站在车门前,“那个…呃,”她皱着眉进行着内心的斗争.自小受的义务教育告诉她此刻应该说声谢谢,可是她根本是被他强迫送回家的,说谢谢又不太对劲!“谢谢…你送我回来。”她还是万分不情愿地说了。唉.若是不说,她会有种罪恶感。
他有趣地看着多变的表情,“你需要我送你进去吗?”
“不用了。”丁思菱关上车门,转身朝自家门口走去.她是近视,但跟瞎子比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地还认得清进家门的路。
南官拓文望着夜色中的背影.缓缓地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下来。手随意地耙了耙头发,嘴角掀起了一丝浅笑?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让他在今晚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女人,让他生气,也让他惊讶,明天她会来找他吗?他想看到她明天的表情。
夜正浓,丁香在晚风的吹拂下,散发着诱人的芳香…
***◎***
一般学校的早自修都没有老师管理,如何利用完全是靠学生的自觉性,而中学生,特别是高三的学生一般都会参加学校的早自修。毕竟一日之计在于晨,古老的明训是不会错的。
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里,清晨的7:20分各个教室准时地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除了三年级三班…
“冯可可.你昨天真是够‘朋友’,没有枉费我们相交三年。”丁思菱一进教室,径自直奔昨晚害她遭遇到最倒霉的一天的元凶,咬牙切齿地说道,手重重地拍在了冯可可的肩上。亏她好心不怕烦地陪她去看演唱会,她居然这么爽快地就放了她鸽子。
“我…”冯可可一脸的赔笑,色字头上一把刀,还真是准哪!谁叫她这么迷炜羽,一发现炜羽的出现就忘了旁边的好友.以至今天遭到思菱狗血淋头的鞭笞。
“我什么我。你再我来我去也没用。”有胆子放她的鸽子,就该有胆子受她的怒气。
“啊!思菱,你今天换了一副眼镜呀,好漂亮的眼镜,多么具有时代的气息…”冯可可献媚地说。试着转移话题,以期拉开正在怒火中烧的死党的注意力。
“眼镜!”一句话正戳到了她的痛处,“你还好意思和我提眼镜,如果不是你放我鸽子,我的眼镜又怎么会被人踩碎。”
“你的眼镜被踩碎了?”
“你以为呢?我为什么今天换了一副眼镜敲。”她皮笑肉不笑地瞅着她。还好家里有一副备用眼镜,否则她今天课也不用上了,直接去眼镜行配眼镜得了。
乌鸦嘴呀!好说的不说,偏偏挑这个说。这下好了.踩中了地雷.想不被炸死都难了。“你别发火,我承认昨晚是我一时‘色迷心窍’,你就大人大量.放过身为你的死党的我吧。”冯可可可怜号号地说道。思菱可是在她的局长老爸的熏陶下学过柔道的,她的肩膀若再被多拍几下,可真的会碎的。
“你想要我当作没发生过一样?”她甜甜一笑。
“对!”她双眼绽放出无限的光芒。神啊!如果思菱肯原谅她,地一定会为他抄一百遍的圣经以示感谢。
“不可能.发生过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