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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你们的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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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安静,但各种纷扰总是像这样断不了。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男生想扰乱我,他们心里也和我一样,藏着一只不安分的小兔子吗?他们也像我失控地想着潘正一样,失控地想着我吗?他们对我的念头,也像我对潘正的那样纯洁,那样死心踏地吗?   
穿着新皮鞋去看桃花   
听说山脚下的桃花开了,李老师高兴得有些过分。今天的语文课上,他提前十分钟讲完了本节内容,给我们补充讲解了《诗经》中的《桃夭》。 
周六这天,李老师和钱老师邀我和洪敏周日去赏桃花。 
晚饭桌上,后爹和我妈商量,要给他上初一的儿子小新买一辆自行车,每天坐公交车划不来。我妈说买就买呗。小新听了,朝我显摆地眨巴眼睛。我突然觉得脚上的一双红布鞋太土了,就开口问我妈要钱,要买一双洪敏那样的黑色丁字皮鞋。 
“你才几岁?就想学你妈发骚?”后爹嗤之以鼻。 
我忍住了,没有言语。我不是怕他,我是怕我妈和他吵起来。他一动手,我妈就得吃亏。 
“你也算个男人?能给你儿子买自行车,我不能给我闺女买双皮鞋?”我妈倒是挺有原则的。 
“布鞋不是一样穿?” 
“坐公共汽车就不能上学了?” 
他们又吵开了。我放下饭碗,躲进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我趴在被子上,真想大哭一场。这是命吗?我必须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必须受气、必须受苦?因为一双皮鞋,也会发生家庭大战!我害怕这样的家庭,实在太害怕大人吵架打架了!这世界上,有谁能真正解救我呢?这个天,好像不是我的,好像从来就不是我的。泪已经蒙住了眼睛,我才意识到这种时候不能哭。我不能让我妈看见我的泪,她会更不好受的。在我妈面前,我必须扮演成一个感情上粗枝大叶的人。 
我赶紧走到窗前,把泪擦干了。楼下走来一对父女,女儿快有爸爸高了,爸爸还揽着女儿的肩膀,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讨好她。看着他们,我的泪哗地就流了个满脸。这世界上原来是有温情的,也不缺乏爱,只是没有分配给我而已。我要是也有这么个爸,谁欺负我都不会怕了,谁辜负我都不会这么无助了。我可以扑到我亲爸的怀里,撒娇,诉说,大哭大笑…… 
可这一切都只能是想像而已。我没有关于亲爸的记忆,父爱在我心中从来都是一片空白。不记得有多少次了,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总是提笔给我的亲爸写信,明知没有地方可以寄出,明知写完就得撕个粉碎,我还是十几张十几张地写,每一张都沾着我的泪。我想就那么感动天,让天提醒我的亲爸想起我,寻找我。可是,没有,直到今天,我从没听任何人说过关于他的消息,也没听任何人说他打听过我。他心里没有我,他和潘正一样,没把我当回事儿。 
过了一会儿,我妈进来了,问我皮鞋多少钱一双。我说18块。她就给了我20块钱,说剩下2块明天郊游买些吃的。末了,我妈又说,去郊游还是穿布鞋舒服。 
第二天8点,我就叫上洪敏,到了百货大楼,买了一双和她的一模一样的皮鞋。我没听我妈的话,穿着那双新皮鞋去郊游了。洪敏有辆自行车,一直带着我到了山脚下。 
和洪敏坐在野生桃林里,我感到景色妙不可言。随后,李、钱两位老师一高一矮,在小路上出现了。 
“‘白魔头’提了恁大个袋子!里面装什么好吃的?”洪敏笑着说。 
“得给李老师也起个外号,不然对钱老师不公平!”我说。 
“起什么好呢?他可没什么特点。” 
“他的裤衩有特点,就叫“花裤衩”吧。” 
“‘花裤衩’?这真笑死人了!”洪敏开始疯笑,笑得前仰后合。 
我三言两语把典故给洪敏讲了,她越发笑得花枝乱颤。 
“什么事这么可笑啊?”“白魔头”走近了,拖着长腔问。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要笑大家一起笑,不要辜负了这大好春光啊!”“花裤衩”一开口就能酸掉大牙。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我们提议先把食品放下,绕着桃林走一圈。他们二位欣然同意,又不约而同折了两枝桃花,“花裤衩”的递给了我,“白魔头”的则递给了洪敏。这样的搭配,只能意会。我和洪敏趁他们不注意,偷着挤咕了一下眼睛。 
刚走了半圈,“花裤衩”便按捺不住,从裤袋里掏出了一本席慕容的《七里香》,命令每人朗诵一篇,不然就会辜负大好春光。那么,由他先来。 
他用他的“河南二普通”朗诵道:“一阔(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凯(刻),为这,我已在浮(佛)前,求了五北(百)年……” 
“我可受不了啦——”洪敏捂着肚子喊道。 
“怎么,不喜欢?现在的孩子一点儿也不浪漫……”“花裤衩”说。 
“算了算了,咱们还是拣柴烤白薯吧。”“白魔头”提议。 
“俗!”“花裤衩”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处子的身下铺着茉莉(1)   
高一期末考试完毕,是星期五的傍晚。潘正在教学楼的走廊里塞给我一张纸条,怕人看见,就赶快跑回教室里去了。 
我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前,才敢把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下个周五上午去我奶奶家”。之后,我很快把纸条团了,握在手心里。很快,我的手心出了汗,额头上也浸出了汗。窗前的杨树叶被热辣辣的太阳烤了一天,榨干了水分,在微风里无精打采地摇晃着。夕阳渐渐暗了下来,我的心也渐渐蒙上了一层阴霾。 
潘正莫非不和方玲好了?不喜欢方玲老爹的权势了?还是方玲把他给甩了?或者是他想脚踏两只船?把我当佐料?如果我是个傲气的女孩,就不应该再答理潘正了,他和方玲的关系,已经亵渎了我对他的爱。我应该有非凡的定力,一辈子不答理他,把对他的爱沤烂在心里。 
我的右手握着那张纸条,就像是握着一团火。它烧灼我,又撩拨我。我问自己,爱不爱他,回答是肯定的。既然我爱他,还装什么清高呢?既然我爱他,就是做个贱人又怎么样呢?是的,只要我去了他奶奶家,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了! 
想到此,我已经知道,我会去的,我一定会去的。潘正就是我的太阳,我的神。我必须在有限的缘分里,充分把握每一次和他亲近的机会。一辈子又有多长呢?一辈子的浪漫又有几次呢?何况我爱他,我爱他入了骨!我可以欺骗整个世界,却骗不了我自己的心。 
约会的日子到了,我换上大姨去上海出差给我带回的连衣裙,把扎在脑后的马尾放了下来。我觉得这样子好看,潘正会喜欢。我妈一早就上班了,后爹正准备出门,看见我在镜子前,他说:“你和你妈一样骚,是男人叫你去的吧?”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但我啥也不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的心情不能被他破坏掉。 
我家住郑州火车站附近,我坐公共汽车来到了潘正奶奶家。 
潘正给我开的门,他刚洗漱完,前额的头发还是湿的,光着的上身黑红黑红的,显然是游泳晒的,下面穿了一条毛边的牛仔短裤。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害臊。他把我领到卧室里,地上铺着一张凉席,门边有一盆开得挺热闹的白茉莉。他在感情上对我一贯吝啬,今天可算有了一点情调。我喜欢花,就走到花盆旁,一朵一朵地数起来。他蹲在我身边。我研究着花,他研究着我。我数了,一共27朵。他掐下一枝,递给我。 
我们坐在竹席上,我拿着茉莉花。他盯着我,也没有更多的话。 
可是,有东西在膨胀。他突然一下把我扳倒,疯狂地吻我,饥渴难忍的样子。之后,三下五除二,脱了我的衣服,又以更快的速度脱了他自己的。他身上的皮肤很白,更显那个挺直的物儿和周围毛发的黑。 
他趴在我的身上,没有前奏,一心一意想进入我的身体。可它太笨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成功。疼痛使我的头脑一片空白,而它还像刀子样在我伤口上来回地割。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想把他推开,但他的胸膛太沉重,像巨人关怀一个弱小者……这真是我生命中不可缓解的疼痛,火烧火燎。他从我身上翻下来,躺在我身边,闭上了眼。他不关心我的痛,也不关心我流出的血。但我却挺感动,就冲着那物儿的笨劲儿,我判断他没有把第一次给方玲。 
临走的时候,他发现我的裙边被玷污了,问我要不要换上一条他姐的裙子回家。我不想穿他姐的衣服,只想被包裹在这充满关怀的白裙子里。血迹不深,不知道我今天干了什么事的人,留意不到。但我还是没敢坐公共汽车,顺着一条小路朝家走。 
我在路上磨蹭到中午,才进了家,因为中午我妈和后爹都在单位。后爹的儿子小新在看电视,他看见我,就用和他爸一模一样的口吻说:“野哪儿去了,才回来?”说完,眼睛又转到电视上去了。 
我悄悄拿了一条干净裙子,来到洗手间。插好门,浑身瘫软地坐在了水泥地上。我把饱受关怀与玷污的白裙子脱下,紧抱在胸前,无声地哭了起来。 
我拿着洗好的白裙子,打开门,发现后爹站在门口。我以为他要上厕所,赶紧就往外闪。 
他却用一只胳膊把门挡住了,脸上的表情邪邪的:“怎么现在洗澡啊?还换了衣服?” 
我有点害怕,抓着白裙子的手不知往哪儿放。 
“跟男人干什么了?”他的眼神儿和“花裤衩”审问我时的眼神儿一模一样。 
我从他的胳膊下面钻了出去,他竟在我屁股上推了一把,我没防备,一下子撞在对面的墙上。他一阵哈哈大笑,比鬼哭狼嚎还要吓人。我额头上碰出了一个大包,小新跑过来指着我的头直笑。我恨后爹,恨他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恶心我。妈的,我豁出去了,猛扑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就咬了一口,一圈儿血红的牙印顿时呈现出来。   
处子的身下铺着茉莉(2)   
他恼羞成怒,从腰间抽出皮带痛打我,像痛打我妈一样。我知道,他的恨已积攒多年,这下逮着了机会,要全盘发泄出来。我裙子的下摆被他撕破了,胳膊和腿上被他打得血痕累累。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实在忍受不了,就抱着湿裙子夺门而逃,一口气从郑州火车站跑到市中心的大姨家。我大姨看见我这般模样,听我把过程说了,立即带上我姨父和刚刚大学毕业的表哥小华,去我家找我后爹理论。   
卷毛鸟在我心里做了个窝(1)   
他们回来时,带来了我所有的衣服,把我妈也带来了。我妈一见我,抱住我就哭起来,连声说对不起我。后来,她把我叫到一个房间,又关上了门。 
“那个畜生动你别的地方没?”我妈挺严肃地问。 
“没有,就打我。” 
“你怀里咋还抱着个湿裙子?” 
“打我的时候,我正在洗衣服。”我以为谎撒得很圆。 
我妈怀疑地看看我,又看看湿裙子,沉默了好一会儿,又说:“蔷薇,是妈没本事给你父爱。你交男朋友就交吧,要长个心眼儿,别吃亏。” 
我妈这句话让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大姨听到哭声,猛地推门进来了。她拍了拍我的背,把我怀里的湿裙子拿开,叫我表哥小华帮我晒上。 
大姨把我揽在怀里,唏嘘着说:“苦命的孩子,以后跟着大姨过,不回那个狼窝了!” 
“姐夫的意思呢?”我妈赔着小心问。 
“我们生俩儿没闺女,有个闺女还不好?他可不像那个畜牲!” 
“蔷薇能从那个家出来,我就放心了。”我妈说。 
“妹儿啊,合不来就分了吧,丢人总比挨打好受,孩子也连带着受皮肉苦……蔷薇大了,不把她带出来,我真怕哪天被那个畜牲给糟蹋了!” 
我妈听了,捂住脸,强忍着哭声。 
少年时的记忆到今天还很清楚。自从那次挨了后爹毒打之后,我开始害怕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尽管他们有魅力并且性感。我喜欢软语温存的男人,捧油瓶儿一样小心翼翼地待我。我害怕男人坚硬的拳头,胜过向往坚硬的阳性。 
我表哥小华是个帅哥,他身高一米八一,头发天生打卷儿,皮肤有点儿黑,英俊,帅气。他是个短跑健将,拿过不少奖牌。他因为长期锻炼,肌肉发达,一穿上运动装,潇洒得没法说。 
他刚从北京一家体育学院毕业,分配到郑州一个体校当田径教练,开学就要上班了。他有晨练习惯,每天早上都带我去文化宫溜旱冰。 
他第一次带我溜冰时,出了一身汗,一进家门,就把短袖衫脱了。哇!身上到处是打卷儿的汗毛,胸前的一片特黑,我看了很害怕,脸一下子发起烧来。 
“快穿上衣服!”我差点儿蹦起来。 
“咋了?一惊一乍的?”他朝我做个鬼脸。 
我指指他胸口。 
“哈哈,原来是怕这个,这有啥的?我是一只卷毛鸟啊!” 
我的脸腾地就热了。 
“傻丫头,你可不能怕我,怕我你就在这个家住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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