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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梁山子作品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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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大,直勾勾地剜着妹妹黑玛。

    ——你别成年成月地不回家,你要对嫂子负责。

    ——黑玛!

    钩子放出无用的吼声。这几天老妈去温州进服装。正是出门的大好机会。

    他一刻也不想在房里呆。跟他同年同月出生的林林,他念着他。他在外面钱挣得怎么样了?他梦想中的那套房子买到手没有?听他弟弟说,林林在广州一集团公司当“催款经理”。

    这时,列车响亮的汽笛划过长空,像一道闪电样插入这座南方小城的心脏。

    汽笛声对钩子来说是巨大的引诱。引他到昔年搭着列车走南闯北、替人讨债的日子。分了红就花个精光。

    他早腻烦了那批香港影碟。妈妈为拴牢他,买回来一台二十九英寸TCL王牌彩电,把原来小些的换给黑玛。定期租碟子给他打发时间。他越看越烦,两腿像四脚猫,一个人在屋子里蹬来蹬去。摔杯子,砸镜子,拿头朝墙上撞。

    ——妹妹,大哥很寂寞,你让我出去走走!

    这个身穿一套雅戈尔棕色西服,脚着富贵鸟皮鞋的男人长得太英俊了!一米七七的个子,大面庞,五官搭配得巧夺天工。若不是他天生得过腭裂。经过了手术的痛苦历程,发音不太清楚的痕迹也将跟随他一生一世。若不是这一样美中不足,他看上去实在是个美男子。

    不过还好,他在外省挣钱的年月,人家听他口音,当他是广东佬。广东佬有钱,走到哪里腰杆都挺。所以他干脆学广东佬的样,语言间夹上几句生硬的广东话。但这一套在家乡不管用。他小时候曾有个“大舌佬”的绰号,到现在仍时不时有人暗暗里提起。这引起他痛苦的回忆。他一直想着要一生一世离开这个地方。可是妈妈不允,妹妹不允,老婆也直摇头。

    这时候他在哭。当着妹妹的面掉眼泪,这还是头一次。男人的眼泪很勤部珍贵,若不是为了爱情而哭泣。日后他会为自己如此没出息的哭哭啼啼感到羞愧。

    ——你哭什么?你老老实实在家呆着,我和妈挣钱养你,你有什么过不去的?

    ——谁要你们养了?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吃软饭?

    ——妈妈一直怕你在外面有个三长两短。毕竟你干的这行不安全。

    哗啷一声脆响。钩子狠狠地砸了啤酒瓶。玻璃碎屑从地上弹得起飞,轻飘飘地飞到黑玛黑色的花边裤脚上。这一招不管用了,根本吓不住黑玛。

    家中炎凉、动荡不安的日子,黑玛习惯了。连她面上绽放的微笑都饱含着风霜。她已经不是那个动不动尖叫、动不动哭鼻子的小姑娘。这个世界不需要怯懦的人。

    ——大哥,你要是寂寞,我帮你把嫂子求回家,陪你。

    黑玛不等他答话,伸手拿起吊在脖子上的手机,翻开盖,找号码。

    她嫂嫂毛毛也在开店卖服装。毛毛身材苗条,有一对好胸脯。衣着从来都是考究的。最爱扮靓。毛毛是市里最好的美死你美容中心和俏姑健身俱乐部的铁杆会员。她娘家替他声声叹息,怪她看上个中看不中用的男人。但她就是看上了,他就是爱了。飞蛾扑火般爱得死心踏地。她喜欢钩子那种说话直接,性子执拗的风度。

    钩子狂野的蛮力,英俊的面庞如钻石般,时时散发出美男子迷人的风采。若不是他不愿回家,出去就如脱缰的野马。若不是他嚷着要一辈子离开这里。若不是他干着一个危险的行当。她会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一直自信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一肚子痛的男人。她要让他回心转意。

    这时候,原本灿烂的阳光不知怎的,一下子从地上消失了。天空变得灰蒙蒙。冷风刮进来。街头的梧桐树叶一个劲地往下落,落到行人肩头,嚓地一响又掉到彩砖地面上,接着又卡嚓一响被一只男人的脚踩了个破碎。这是个缺少热情的苦槐天。黑玛的心情就更好不起来了。

    她弯弯月样的俏眉头深锁起来。一种狂野的空虚和落寞催她去买醉。她想狂奔,或者说她想飞身跳上一个过路男人的摩托车,让他把自己带走,带离这座令她如此寂寞的城市。

    看见弹棉店里的弹棉师,机械熟练地拔弄着巨大的弹弓。动人、飞扬的节拍让人直想当街跳起舞来。音像店里传出震耳的摇滚乐。一辆接一辆的摩托在街头飞驰,喇叭声不断。

    倏地一声尖叫,公交车一阵急刹,车里表情木然的人一齐完成了一次鞠躬。英英网吧里,年轻的人进进出出,沉缅在游戏世界里刀来剑往,兴奋于虚拟的打打杀杀。

    这座城市最大的一家超市就在黑玛视线的街对面。大哥默许了她温情款款的建议。勾着头,摇晃着身子,一步一步回房去了。她目送着大哥凄然地消失在楼道里。然后锁上铁门,走出来。

    她一边和嫂嫂对话,一边注视着超市门口进进出出的男人女人。

    街上飘来了阵阵菜香。菜香把恶臭的汽车尾气,苦涩的灰尘,把医院里飘出来的药水味道区别开来。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黑玛这才听见肚里有叫声。她饿了。看表已是正午零点半了。

    令人兴奋——毛毛答应回家。

    这样,她就可以约男友到南京路上的那家胖子排档好好地吃一顿。男友阿辛是市一家私营公司里一名小会计。他下午休假。

    黑玛站在超市对门等待。

    风撩起她喷香的飘飘黑发。她对自己的脸不放心。打开鳄鱼皮女包,掏出化妆镜和一支口红。旁若无人的对着镜子抹起嘴唇来。小巧的镜子里映出一片孤独的天空。

    她穿着价值八百元的黑色套装。脚上是逞亮的高跟皮鞋。她学着模特的作派走自然的猫步。

    见到阿辛,他看上去满脸疲惫,神情郁郁寡欢。黑玛问他话,他不明说,言词闪躲。职场上的尔虞我诈她不感兴趣。她不过随嘴问问,表示一下女友的关心。

    两人在胖子排档默默地吃,闷声吃完,见阿辛摸口袋,黑玛不允,她执意她来买单。

    这个男人面貌中庸,说话柔声细气,她说不上是爱还不不爱。阿辛是很可靠的男人。事事中规中矩。

    两人交往了半年。一个月前,一个月圆之夜,那时候是温暖如春的秋季。空气中飘着秋天特有的焦糊味道。印象里秋季总是浓烟滚滚的。这激起了黑玛扑火燃烧的欲望。

    那晚,她沉缅在苦涩的寂寞中,翻开手机里的号码簿,想找个人聊,却发现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听广播电台的夜话节目,主持人一声鼓励激起她的交流欲,可号码拔到一半,又放弃了。她不习惯跟陌生人谈。她怀里长毛哈巴狗已经睡了。她自己却无论如何睡不着。她感到把生命浪费在过于纯粹的吃吃睡睡之间,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

    有色台灯的光线太迷蒙。她就想抱住一件东西躺到地板上去打滚。

    这时,有人按响了门铃。她从猫眼里看见是阿辛。他刚刚喝过酒,正满面桃红。黑玛放下宠物狗,请他进屋。阿辛嗫嚅着说,不用了,黑玛,我……我要跟你说件大事。

    黑玛紧张起来,睁大眸子纳闷地问,什么大事?你快说。

    ——黑玛,嫁给我。

    阿辛说完,把一只戒指盒塞到她手心里。猛地转身,蹬蹬蹬,一阵风溜了。这让黑玛哑然失笑。心中掠过一丝感动。

    想到阿辛已年过二十九,正是娶个女人过日子的当口。孤独无味的漫漫长夜,他过了这么多年。有时候就很同情他。

    阿辛在市郊买了一套一居室房子。因为是按揭贷款,每月的工资要扣去相当部分。他老家来自偏远的乡下,家里时时要他寄钱去。所以阿辛的日子也过得紧张、羞涩。他骑的嘉陵摩托车是二手货。

    市区主干道正进行着换代翻修。压路机、搅拌机在街头运作、轰响。

    流汗的工人们紧张地拌沙倒水泥。

    黑玛坐在阿辛的摩托后座上,车子在乱糟糟的水泥路面上颠。今天她第一次去抱阿辛的腰。她抱得很紧,整个人整个胸脯压着阿辛的背。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依靠。从摩托车镜子里,她看见他伸手扶了一把安全帽。

    他面上有些潮红。

    新盖的住宅小区里,绿化地还显得毛毛糙糙,移植来的草皮也不养眼。彩砖地面上的泥土还来不及让雨水冲走。

    第四层最南的一套是阿辛的。二人进了房,黑玛一把抱住他——狂吻。吻得他满面通红。瞪着近视眼喘气。黑玛打开冰箱,找出一瓶北京产的玛丽红葡萄酒,塞了一杯给他,又转身打开VCD,是王菲在唱。

    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完,一起不约而同地滚到地板上,皮肤热得烧灼、发烫。他们做爱。

    黑玛直愣愣地看着自己流出来的血。没头没脑地问——大哥呢?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黑玛叫大哥别人喊他钩子的男人如今正在喝酒。他的女人毛毛也在喝。两个一起喝,好像在比赛。从毛毛进门,两个人一句话没说过。钩子连看都不曾看他一眼。

    从她一进门,她就有了强烈的预感。

    所以她不让自己说话。她知道不论自己说什么,都等同于狗尾草鞠躬,没人理会。家中不愁吃,不愁穿。在这座城市里,过的还是上等日子。她就是想不通自己的男人到底想要什么。

    看他的脸,显得那样空虚,显得那样落拓,又是那样神情萎顿。海马一样,这样茫然地漂流着。凭你花开花落,他一概不管,他就这么自私。

    毛毛醉眼斜着,用自己去喂自己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像只海蜇,没了骨头似的,趴在桌上打起鼾来。

    她跌跌撞撞,费了许多力,才将男人拖到床上。替他脱了鞋袜,脱了外套。现在,这个自甘堕落的男人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散发着淡淡的汗馊味,散发着臭脚丫的难闻味道。

    毛毛往身上洒了洒香水。正要整装出去。钩子突然睁开眼,用力扯她,背对光线的阴暗里露出他乞求的眼神。她整个人扑了上去。两个人做爱。这个男人只有在这时候才能爆发出男人的力量。

    毛毛终于忍不住,她问,——钩,你最近怎么了?你说。

    钩子瞪大着空洞的凤眼。他空洞地瞪着墙上挂的结婚照。结婚照里的女人穿着雪白的婚纱,一手拿玫瑰,一手握着男人的手,一脸陶醉的俏模样。

    男人极其英俊的脸上漾起慵懒的笑容。

    ——我是你老婆!你得说,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钩子把肩头一拱,摔脱女人抓得紧紧的手。他闷声不吭地翻过身去。女人不服气,不甘心。伸手去扳他的肩膀,把他醉醺醺的脸扳回来。

    ——你说,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我只想快点睡一觉。

    ——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对我说话?

    毛毛呜呜咽咽哭起来。自己辛辛苦苦爱的男人只想着醉生梦死。她感觉到这些年来的操劳,所有的克制、容忍一下被这个男人一笔抹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子伤害我?

    回应她的,是一阵鼾声。

    她突然打住不哭了,哭有什么用?哭哭啼啼只不过是无能的独白。她洗了一把脸,坐下来照镜子。看着自己核桃样肿的泪眼。泪眼朦胧,看不清这个光怪陆离的缤纷世界!

    ——这种臭男人!我不管了。

    镜子里的女人说着愤怒、伤心的话语。镜子里的女人红颜犹在。白白嫩嫩的肌肤,摸上去跟荔枝肉一样滑。她熟练地画眼影,往脸上扑粉,抹口红。她穿上流苏轻垂的牛仔裤,搭配件橙色毛衣,脖上围一条轻薄的白围巾,戴上豹纹发饰。

    走出门外,她又成了一个亮丽青春的时髦女郎。街上不时地有人回头,朝她身上瞅。这么久以来她第一次发现,街头的风景是那么美!

    黑玛一觉醒来,见阿辛孩子样睡得沉沉的脸,她觉得十分温暖。睡在男人肩弯里的感觉真好!

    黄昏落日前的余辉软软地洒在身上。房子里游离着淡蓝色墙漆的味道,绷皮沙发刺鼻的味道。黑玛意识到应该离开。她不知道大哥怎么样了。她要去规劝他回心转意。

    墙头张贴的美国健美明星正张着大嘴,发出激情四射的吼声。

    黑玛穿戴整齐,跑出房间——急切地回家。

    她生命中无数次回家,从没有像今天这个冷冷的黄昏那样心急火燎,那样提心吊胆。她一脚跳下公车,穿过秃了顶的梧桐树下,插入沙石满地的楼盘间小巷。几只花面鸽倏地飞起。一片尘埃扑来。黑玛捂住嘴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

    大哥真的不见了!家里空荡荡,黑玛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她劲头十足的呼唤飘出去就不再回来。

    不知怎的,黑玛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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