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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玉人不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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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去阳明山干嘛?”扫墓吗?
“尚之的前女友在她家开烤肉会,邀他一起去。”
“那你去凑什么热闹?”
“我去当尚之的现任女友啊。”怎么样?
啊?“你什么时候跟尚之学长变成一对的?”
“并没有!”尚之严正抗议。
“假装的啦。”哎,这些大男孩,智能超低的。“他前女友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本来说好要分手的,却突然决定不分手。死缠烂打,害尚之烦得要命。干脆我来充当他的现任女友,给他的前女友一点教训:少来打我男人的歪主意!”哼哼哼。


方老弟警觉一怔,尚之则有些尴尬,赶紧恢复冷血本色。
咳。“我哥知道这事吗?”
“他那只大头呆,得了吧。”他们自己私下就可以把事情搞定,简单俐落。“给他那个憨仔知道了,不但得浪费唇舌应付他一大堆笨问题,还得听他狗屁不通的大道理。”
憨?呆?方老弟愈皱愈怪。
“她是在说我哥吗?学长。”
“你说呢?”尚之也暗流冷汗,不予置评。
“你从哪来的根据觉得我哥很憨很呆的?”他必须搞懂,他们之中到底哪个人的脑袋有问题。
“少啰唆,你最好快点去刷牙洗脸,开始练琴。如果编曲方面进行顺利的话,搞不好会有一首你跟我的四手联弹。”
“拜托!”要吓死人也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上次弹钢琴是国中园游会的趣味竞赛项目,现在哪有可能——”
“勤能补拙。既然知道你很笨拙。就快点开始练!”她会回来验收。“要是练不出个样子来,我就告诉你哥你一早起来窝在休息室里练什么。”哼!
“喂!”唤不回义无反顾招计程车去的小人儿,他只得回头向学长怪嚷:“你也是这样被她胁迫的吗?”
“NO。”他的能力之卓越,轮不到她来胁迫。
“差别待遇怎么这么大?!”对他却这么严酷,对学长却那么宽松,甚至还替他解决前女友的烂摊子。“她为什么对你特别好?是因为对你有意思吗?”
尚之心头一震,暗起波澜。
是吗?他怎么没注意到这个可能性?
他本来对她印象很差的,一个徒具外貌的漂亮草包。但她筹办的小乐团,在他感情与前途双双受挫的严重当口,给了他一线生机:一丝肯定、一丝出路、一丝安慰、一丝医治,不然他早彻底崩溃。
他起初很看不起她。只有想法,没有执行能力,一切创意形同放屁。自己组小乐团,专司钢琴,却又弹得七零八落,标准门外汉。直到司真带他去看一个秘密,他才懊悔自己对她曾有的毒辣偏见。
她为了弥补能力上的差距,每天下班都跑来教会借琴房,狂练到教会锁门为止。
这些苦功夫,她全在暗地里做。耗费心力,使劲追上他和司真信手拈来的表现。
“我以为她会因为听了我们俩的演奏,就打消自己筹组乐团的大头梦。”司真曾在带他坐在教会楼梯间偷听她练习时聊过。“没想到,她是急起直追,而不是干脆放弃。”
当时这话,深深刺中他。因为他就是那个干脆放弃的懦夫。
“她很有意思。很努力,又爱闷闷地逞强。不像有些人,到处向人炫耀自己有多么多么努力、不断张扬自己是如何如何地用心,好藉此拚命证明自己,换取赞美与肯定。”司真碰过太多这种人,多到倦了、累了。“不是那样有什么不好,而是傅玉这种背地痛下苦功的脾气,很吸引我。”


“得了吧。那女的心眼小得要命,见不得别人好。否则别人热情邀请我们演奏。她干嘛拒绝?”
司真那时并没有马上答覆,而在幽暗的楼梯间凝神啜饮罐装咖啡,沉默。
“她在背谱。”
“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
“她的视谱能力不好,没办法即看即弹,她就干脆把曲子练到烂,烂到把整首都背起来。你听。”
一阵倾听过后,果然如司真所言。原奉已练到非常流畅的曲子,重来的这几次却弹得坑坑巴巴的。
“尚之,我们的能力的确比她好,但功夫实在下得不如她深。”
的确。但他有他的骄傲,无法因此低头。
“我后来一直在想,她那天为什么那么气愤地替我们拒绝掉演奏的邀约。”
“她上不了台,我们也别想上台。”这就是原因。
“不是,因为她早看穿了我们的动机不对,而我们自己却不知道。”
“拜托。”他好笑。“我们的动机又哪里惹到她了?”
“我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炫耀自己,根本没想到邀请我们的结婚新人。他们为什么会想在教会结婚、家里的人是不是也信主了、会不会来祝福他们……我们完全不在乎,只想着哪首曲子的表现力最突出、最能炫技。”


他怔然哑口,无法反驳。
“教会婚礼不见得是欢欢喜喜,常常是带着眼泪。很多传统家庭的父母不能接受儿女信主,觉得那简直是背祖忘宗,所以根本不来教会参加婚礼,让新人们心中永远带着遣憾,因为得不到父母的祝福。而傅玉想给的,就是祝福。”


虽然教会朋友给的,不同于父母,但至少可使他们不致孤独。
尚之记得,自己那时沉寂了好久,才想到要吐槽,扳回颜面。
“那她大可直说,干嘛闷在那里尽摆臭架子?”
司真咯咯笑半天。“所以我说她很有意思。不屑当善良温暖的小女人,却很爱扮演大坏蛋。”
她不习惯去解释自己、为自己辩驳什么。合则来,不合则散,才不屑去嚷嚷什么“哎呀你误会我的意思啦”,还是“我真正的用意是……”。
误会就误会。你自己不好好用心去了解,姑奶奶才懒得浪费口水跟你啰唆。
“冱种个性,迟早吃大亏。”哼。
“我倒觉得她才不在乎。”翩翩潇洒的独行侠。
他就是因为看到司真那时的笑容,刹那间明白这个耐人寻味的女孩,早已被人相走。他才真正地认识她,却也同时失去她。
幸好,他可以重申加入小乐团的意愿,参与她的梦。
而此刻,司真的老弟却说她有可能对他有意思,不然为何如此热情相助?
暗暗平复的失落心情,被这无心的一句,激起涟漪。
“喂,我们得先套好招。”傅玉在计程车内快快共商大计。“等一下到了你女朋友家,你从头到尾都不要说话,只要像你平常臭屁的德行那样,一概以嗯嗯啊啊打发。”
“这是什么烂角色?”听了就不太爽。
“你演大老爷,负责摆派头就行。”
“那你咧?”演负责吃烤肉的?
“我演专替大老爷奉茶剥葡萄皮的坏女人。”嘿嘿嘿,她觊觎这种角色好久了,终于有机会可以过过瘾。
“我开始有点后悔带你一起来。”像带颗不定时炸弹。
“那你是想跟女朋友复合啰?”
“不干!”火气上冲,撇头怒喝。
“这就对啦。我帮你解决你女朋友的问题之后,你就可以专心地定期来小乐团排练了。不然少你一把大提琴,实在有够让人伤脑筋的呗。”
搞半天……“原来你想的只是乐团排练?”
“不然咧?我有必要为你抛头颅洒热血吗?”他以为他老几啊?
他气到没话讲,生怕一开口不小心讲出了什么不该讲话,亏他还在小小妄想她是不是对他存有某种特别的好感……
“你这女的,一开口就惹人厌,”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我啊,连不开口的时候都能惹人厌。”怎样,厉害吧?
“你干嘛要这样作践自己的形象?”
“我哪有啊。”少冤枉人好不好?“那种努力营造出来的善良体贴形象才思吧。”
说到这个,她又有一肚子狗屁文章可以发表了。
“我现在租的地方,存放了不少房东小姐的东西,里面有一袋是言情小说,我没事泡澡或睡不著的时候就会拿来翻。我发觉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简直超恶的,每个都要心地很善良,就算有点小性子也要正直得像革命烈士,体贴得像个小天使,三不五时再加点小迷糊、小调皮、小淘气。没事要天真得像白痴,爱哭得像自闭,而且不是无业游民就是当老师啦、秘书啦、小妹啦,不然就是插画家、作家、模特儿、企划人员或电视工作者。你不觉得很诡异吗?女主角的职业选项竟然只有这几样,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自由业,上下班时间随你定。那我们这种朝九晚五的死老百姓咧?我们就已经没有当女主角的权利了?”


“死老百姓可以演路人或道具树吧。”
“这太不合理了!”
“总之,你没有当女主角的命。不但本性恶劣,又言语粗俗,不够清纯无辜又不够柔弱无助,还是可耻的庸俗上班族。”完全不具浪漫条件,资格不符。
“而且我也没什么专长。”小人儿突然消沉下来,靠在他身畔的后座椅背上。“要成为舞台上的主角,好像多少要有些不同凡响的特长。”
特别美、特别肥、特别贪吃、特别白痴、特别聪明、特别矫健、特别温柔、特别善良、特别坎坷、特别壮烈、特会艺术、特会掌厨、特别体贴、特别富有、特别贫穷、特别坚忍、特别迷糊、特别搞笑、特别热心、特别爱哭、特别爱玩、特别爱钱、特别爱好和平、特别喜欢小孩、特别会中统一发票、特别体弱多病随时都可昏倒……


她呀,哎,超健壮的——详情请参看第一章健康检查报告。
“我什么都不特别,而且愈大愈不特别。”
小时候的她满优秀的,随便一弄就是一张奖状。可是长大后,发觉世界上优秀的人原来很多,加上出了社会,那是完全不同于校园的生活。没有选修课、必修课,没有固定的考试范围及科目,没有绝对性的成绩单,也没有100即为满分的考卷。


她顿失评量自己的标准,陷入失重状态。
“早知道就好好培养一项技能。”可是到底要培养哪一项呢?又是件伤脑筋的事。
“你不是会弹钢琴吗?”
“又不是弹得特别好。”
“这倒是。”
“可是居然有人觉得我很特别。”
至少对我来说,你是很特别的。
尚之莫名挑眉,斜睨迳自发呆痴笑的小红人,搞不懂她到底在发什么神经。总是思路乱跳,变幻莫测,情绪反覆不定。
而且很美丽。
他知道她是为了给前女友下马威才刻意盛装打扮,但是……他闭眸凝神,想维持清冷的理性,却更敏锐地嗅到身畔娇躯传来的粉嫩香气,挑逗人心。
他虽然比较喜欢她平日飘飘然的一头乌亮长发,可是她今日上过卷子的一头华丽娇艳,更加邪恶天真,像尊法兰西娃娃般傲慢、繁复、贵气。
低胸细肩带的轻嫩小礼服,宛若芭蕾舞剧中茱丽叶的飘逸装扮,加上一双细致的罗马鞋,纤如水晶蛛丝的系带,交叉缠绕着精巧的白玉脚踝,惹动男性的深深渴望。
他觉得自己今天的注意力有点过分敏锐,连她秀丽脚趾上的指甲油色泽。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对于傅玉到场后如何恶整前女友的事,他反倒模模糊糊,甚至连前女友今天到底穿什么样的衣服,他都说不清楚。他的焦点,怪异地只集中在一个身影上。
原本搞得他焦头烂额的事,到了她手上,两三下就搞定。
两人早早收工,就坐计程车下山,绕到天母去采买无聊食品,犒赏自己。回方老弟诊所的沿途上,嘻嘻哈哈地拿先前联手演出的闹剧开玩笑。甩掉了恼人的感情烂帐,有如终于轰出憋了很久的大喷嚏。爽啊!


“超劲爆的。我还以为你女朋友看起来会很放荡,结果她甜得像白雪公主一样,清纯到都可以去选拔校园甜心了。”
“清纯的只是那层皮而已。”他抱着两大纸袋的高级粮食,背靠玻璃门退步推开。
“早知道我们就先去拍情侣大头贴,分送你的朋友们,以兹缅怀。”
“够了啦。今天给你这样一闹,所有人都已经知道我们是一对的——”尚之的故作不耐烦,在瞥见候诊室大厅时霎时凝结。
“耶?司真,你已经到啦。”雪色沙发中的那个大背影,她一看就认出来。“既然到了怎么不先练习?”
方家兄弟俩各据沙发一方,无人回应。方老弟努力暗使眼色,尚之知道大事不妙,傅玉却还专注地在大纸袋的战利口叩中勤奋挖宝。
“我刚跟尚之去精品店买到一种很好笑的进口香皂喔。”哈,找到了!“看,豌豆形香水香皂。对半打开像不像人类的肾脏?”
结果,没人觉得好笑。
奇隆了,大家是比赛老人痴呆症吗?一点反应也没有。
“喂,你们在守灵啊。”她绕到环形沙发的中央,才看到司真的表情。
好久没见到他了——快一个礼拜,近一百四十几个小时,难得看他脸板成这样,不过他真是愈看愈可爱。即使脸臭,依旧超帅。
“对于教会崔妈妈邀请我们在追思会上演奏圣诗的事,我已经答应了。”她一个人兴奋地滔滔不绝。“我选了好几首老诗歌,都跟崔爷爷生前的见证互相呼应,你们参考看看。”
没有人伸手接过她热切递发的影本。
“喂。”她这才茫然。“你们到底干嘛了?”
怎么都不理人?而且,大家似乎在闪避着,不想和她的视线对上。
死寂的气氛,紧绷著每个人的神经。
她精睿地观测着。方老弟跟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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