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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毕业前让我抱抱你-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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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苦闷和乏味中,我度过了整整一个暑假,尽管魏东是个有趣的人。

    之后,我考上了高中。然后,我们都开始追女孩子,接着我们都学会了忧伤。

    一切都像在改变,一切又像没变。惟独缺少的是小胖的身影,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但当他在这个城市中重新又出现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吃惊,仿佛他早就应该出现似的。

    小胖的改变太大了,他看起来像个成年人。他告诉我们他在俄罗斯混了几年,杀过几个人,也赚了一笔钱。我们知道他比我们有钱,但另一件事我们都以为他在吹牛。可当他给我们看了几把能杀死人的枪之后,我们没有人再说话了。

    小胖爱现,这个毛病他始终没改掉。

    因为他很有钱,所以他花起钱来送是毫不吝惜。

    可他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朋友,因为我们都很忙,我们忙着自己的事。

    其实,我们感到和小胖在一起会让人害怕。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警察抓走,然后喂一颗花生米。可我们还是好学生,还有自己的人生,至少我们自己这样认为。

    于是,所有的人都躲着他,除了曾经被他变成了太监的马寿山。

    人是很容易遗忘的,他和马寿山成了朋友

    我们劝小胖要小心这个小人,他却说:“就凭他,我一炮尿就可以把他淹死。”这时,马寿山总是在一旁憨厚的笑着,似乎不在意。

    但我们把他的憨厚理解为恶毒,后来也证明了我们的猜测。

    小胖带回了一个很好看的北京女孩,她总是醉熏熏的,因为她总和小胖呆在酒吧里。

    北京女孩叫刘茜茜,我们都想把她搂在怀里,可当着小胖谁也不敢。

    她经常喝醉,然后抱着最近的一个男人开始痛哭。我是被她眼泪打湿的最多的一个男人,因为小胖和我的关系最好。所以,当我没空的时候,我陪她的时候最多。

    大家都知道小胖不爱她,因为小胖爱的只是那个曾经背叛他的女友。
第六部 第四重门
    之所以写那么多关于魏东的事,是因为那个暑假,父亲花了一千多块让魏东帮我补课。

    在苦闷和乏味中,我度过了整整一个暑假,尽管魏东是个有趣的人。

    之后,我考上了高中。然后,我们都开始追女孩子,接着我们都学会了忧伤。

    一切都像在改变,一切又像没变。惟独缺少的是小胖的身影,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但当他在这个城市中重新又出现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吃惊,仿佛他早就应该出现似的。

    小胖的改变太大了,他看起来像个成年人。他告诉我们他在俄罗斯混了几年,杀过几个人,也赚了一笔钱。我们知道他比我们有钱,但另一件事我们都以为他在吹牛。可当他给我们看了几把能杀死人的枪之后,我们没有人再说话了。

    小胖爱现,这个毛病他始终没改掉。

    因为他很有钱,所以他花起钱来送是毫不吝惜。

    可他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朋友,因为我们都很忙,我们忙着自己的事。

    其实,我们感到和小胖在一起会让人害怕。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警察抓走,然后喂一颗花生米。可我们还是好学生,还有自己的人生,至少我们自己这样认为。

    于是,所有的人都躲着他,除了曾经被他变成了太监的马寿山。

    人是很容易遗忘的,他和马寿山成了朋友

    我们劝小胖要小心这个小人,他却说:“就凭他,我一炮尿就可以把他淹死。”这时,马寿山总是在一旁憨厚的笑着,似乎不在意。

    但我们把他的憨厚理解为恶毒,后来也证明了我们的猜测。

    小胖带回了一个很好看的北京女孩,她总是醉熏熏的,因为她总和小胖呆在酒吧里。

    北京女孩叫刘茜茜,我们都想把她搂在怀里,可当着小胖谁也不敢。

    她经常喝醉,然后抱着最近的一个男人开始痛哭。我是被她眼泪打湿的最多的一个男人,因为小胖和我的关系最好。所以,当我没空的时候,我陪她的时候最多。

    大家都知道小胖不爱她,因为小胖爱的只是那个曾经背叛他的女友。

    如今,我躲在武汉的一家报社里。

    陈旧的电脑,冰冷的夜。

    整间报社只有我一个人,我好象回到了虚无缥缈的宇宙星空中。

    夜里,我点燃一支烟,然后在电脑屏幕上敲下一串文字,再用这些文字去换钱。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盯着电脑屏幕发呆。

    如果时间倒退二十年,我还是个五岁的孩子。

    那时,我也曾有过无邪的笑容。那时,我每天为午睡而烦恼,在梦里成功,不用为明天的早餐担心。

    一直以来,我都不敢承认自己骨子里是一个喧嚣的人。

    我渴望成功,但是又不敢承认。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大笔的金钱,然后还有美女在身边。如果这样的生活能成为现实。那无论是流浪还是呆在一个城市或者乡村,我想都是无所谓的。正因为韩寒实现了我的梦,所以我喜欢他。当然他的文字也是一个原因。

    可是,我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我只能在武汉的一个角落里,看着别人张扬着自己的青春。而我有许多机会在身边,可是没一个给我带来过成功。

    我容易激动,偏偏他们就爱把机会给我,之后再把我踩在脚下。这很残忍,就像当你肚子饿的时候,他们捧出一大堆食物,当你唾液出来之后。他们却把盘子端走了,说:“对不起,我们送错了。”

    当然那些出版社的编辑们,都很有礼貌。当他找到你后无一例外的要求你把全文发给他,之后就没有了回音。

    也有例外的,那些人会给你一个电话,之后,很委婉的告诉你,你的大作本社不能出版。期盼下次合作,但是当初他找你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匆忙。

    也许,他每天都要和许多人说这句话。但他不会管你是否有才华,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冰冷的写字机器。

    我不会独自哭泣,但我心里很难受。如果每次都不会有结果,那我宁愿一直平静地生活下去。不要诱惑我,让我看到成功的希望,然后再亲手把肥皂泡击碎。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要采访、写作、恋爱。我要维持我的生活,如果你没有信心把我的作品出版就不要打扰我。

    十几个出版机构讨论出版我的作品的,但最后却始终不能给我肯定的答复。我厌烦了这样的生活,所以当一家北京的出版社又和我联系时,我说:“你往我户口里存1万再说。”

    接着,我说:“如果你愿意,我的作品全部交给你。否则,我没有时间和你谈。谢谢!”然后,我挂了电话。

    电话又响了,但我没去接。

    作者寄语:现在,写作对我来说是一种生存状态。

    我是个男人,也是作家,但只去做我喜欢的事。

    所以你不要来指责我,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指责我。

    除非你愿意出版我的作品。

    续写韩寒的文章一直是我的一个梦想,但我不保证把它写完,如果反对太多的话。

    另外,我在这本书里会更多的写故事,而关于典故会用得少一点。这个请喜欢韩寒的人,要有个心理准备。
第一章
    雨翔离开了上海,他决定一个人到外边走走。

    以前,他把一切都想得太险恶了。其实,在外边生存并没有他想得那么艰难。他在一家网吧里找到了网管的工作,钱虽然不够享受,但维持生存是一点问题没有的。现在的家长都把孩子上网视为洪水猛兽,没想到孩子居然可以靠此混碗饭吃。这也是黑网吧、白网吧所做的仅有的一点好事。

    生活问题解决之后,他就难免会想到女人。在他脑子里想得最多的就是Susan,而他心急如焚的父母却全然不在他心里。可见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永远没有女友可爱。但是Susan到底怎么样了呢?这是雨翔不敢想也不能想的问题。

    于是,在网吧生意不忙的时候。他就会对着电脑抒发自己的感慨,当他发在网上的帖子得到回应时,他就很高兴。似乎这样是Susan在用另一种方式和他对话。但是时间长了,他就觉得老是思念Susan实在没有什么意思。他就写了一些别的东西,结果几个斑竹看了,觉得真的不错。因为网上哗众取宠的人,骂人的人多,真正写的好的人却很少。因为没有报酬,不管你点击率多高,只要一删就没有了。而因为各种原因删除的帖子却很多。

    不久后,就有人要邀请雨翔做斑竹,雨翔答应了。反正他晚上睡不着,之所以失眠一是因为想念家乡,想念Susan。武汉和上海比起来,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虽然这里曾经有过东方芝加哥之称,但改革开放之后明显落伍了。雨翔到这里后,为了多赚些钱,他申请值夜班。结果,后来搞得失眠了,他担心网吧里的客人趁他睡着的时候,把内存条什么的偷走。所以,他一直不敢睡。这里的东西都很便宜,但雨翔赚得太少了,这一下子把物价便宜的所有好处都取消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雨翔在上海的时候,他把要受的处分看得比天还重要,但现在这点小事反而不重要了。林雨翔以为自己能适应在外边的生活,但当起初生活危机一过去。

    新的问题又来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返回故乡。也不知道自己回去后,到底能做些什么。
第二章
    起初,林雨翔被虚荣所笼罩。

    每天他在网上自得其乐,几乎忘记了世间的一切。可是不久后,斑竹内部就起了纷争。人们开始争权夺利,尽管争的东西很可笑只是网上网管的一点虚幻的权利。但这些人还是正得不亦乐乎,林雨翔自诩清流。清流自然不容易团结同志,因此他很快受到了打击被孤立了。

    由于林雨翔太梗直,或者太特立独行。在网上留了真名,因此每次当“网敌”们用语言问候他的家人时,他总是异常心烦,责怪自己不该留什么真名,本来他在网上写的东西已经有了一些影响。甚至有书商想把他的东西攒起来为他出个集子,但这样一来,他觉得出名固然好。但要看出的是什么名,要是这样天天被骂,那还不如不出名。本来,他期待自己靠网上出名后,被书商看中,然后出书赚钱,等发财以后再衣锦还乡的,但现在这些都成了幻想。

    相反,他每天被骂得狗血淋头。网上多是些自以为自己是海明威的高人,说起粗话来还以为是豪迈。林雨翔却觉得这些人是疯狗,他一气之下把以前置顶的帖子都删了。这些文字当初敲得很辛苦,但是删除起来却不费什么工夫。很快,网上就没有一丝痕迹。据说,雁过留痕,但帖子什么都留不下。所以帖子不如大雁。帖子是不能换钱的,而大雁的肉现在在黑市上卖高价,比不上也很自然。

    和林雨翔住在一起的那几个小子也惹他生气,那些家伙欺负他是外地人,老把他的洗脸毛巾拿来洗脚,更有甚者拿他的毛巾擦皮鞋。但他废弃了几条毛巾和差点和那些家伙打一架之后,没人再拿他的毛巾擦脚了,改用他的毛巾擦桌子。于是,他每次都可以清晰的看到他毛巾上的灰痕。

    林雨翔这才明白出门万事难,不仅自己的父母对自己要比这些家伙好许多,甚至钱荣、谢景洲这些原先看来并不可爱的同学和他们比起来,也俨然是天使了。

    他本来准备给父亲打一个电话的,就是收到书商的电话后。但后来由于忙碌一直没打,后来知道出书不过是个美丽的肥皂泡,于是他的计划只有取消了。

    雨翔不知道的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何等焦急,甚至快到崩溃的边缘。他知道的只是自己在武汉过得很郁闷……
第三章
    武汉是一个大城市,不过也被人称为地摊城市。

    不过华中也实在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名城,起码在经济和生活水平上,于是武汉就以特大城市自居起来。

    林雨翔是上海人,上海人都是高傲的,虽然他的出身地是在一个小镇上。因此他瞧不起那些牛B烘烘的武汉朋友,在他眼里他们都是阿乡。正如武汉人认为湖北其他地方的人都是乡下人一样,独在异乡自然有很多话要说,可惜他身边的人都是粗人,没一个能和他谈得来的。

    于是,他就搞起了文学。文艺这个东西是那些吃饱了饭的人在闲适的时候玩弄的小品,而文学却是人穷极无聊时用来发泄的东西。林雨翔作为一个打工仔自然穷了,所以爱好文学也在人的意想当中。

    不过,为了防备别人抄袭,他不敢发表在网络上。因为以前他吃过这个亏,所以他记忆犹新。在稿纸上涂抹当然好,没有人来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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