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与恶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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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与恶龙
作者:(纳兰)
前言
这是一篇以西方为背景的半奇幻爱情故事。最早听到西方背景的爱情故事,大多都是公主与王子的。而小时候最爱听的,莫过于魔王啊,恶龙啊,把漂亮的公主抓走,然后王子勇敢地克服一切困难去拯救公主,再然后,就是公主和王子在城堡里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后来一直有些不明白的是:如果说魔王长得和人相似,抢公主,是为了和公主结婚的话,那为什么恶龙也一定要抢公主呢?说要吃掉?如果仅仅是喜欢吃人,为什么每次都非公主不可,更何况,要吃的话,也不必好端端地放在城堡里,天天好吃好喝地招待着。说想要和公主结婚,更不可能。一个是人,一个是龙,试想想,如果恐龙复生,他想找的,一定是一头母恐龙,而绝不是一个女人吧?所以,怎么想,都觉得龙一定是受了冤枉,犯罪动机根本不成立啊!
所以,忍不住心一动,就想写一个有关龙和公主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也的确是公主被恶龙捉走了,只不过,和一般的情况有一点不同,这位公主,也稍为特殊了一点点……
第一章
紫色的神龙无聊地喷出这场战斗中最后的一个大火球,瞅着那可怜的大魔法师惨叫着在无可抵御的龙焰中化为飞灰,这才轻悠悠地腾身到半空中,舒展一下又长又大的身体,叹了一日长长的、把整个山谷都震得嗡嗡作响的气。
紫曜心情糟到了极点。
他是龙啊,所有生物中最高贵最强大的龙,而且是力量远胜于普通龙族的神龙。因为太过强大,所以不方便到处乱跑、四处游玩,以免引起惊世大波澜。好在他也天性懒散,并不以为意,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地找到这个古代大魔王的城堡,忠实地遵守着恶龙一定要住在又阴暗又冷森的城堡中,除了千辛万苦的勇者和美丽漂亮的公主,绝不见任何外人的这一准则,就此住下。
故意在往来山中的旅行者身上稍稍制造一点意外,很快把恶龙盘踞山内的消息传出去,从此极少有人进山来打扰他安逸闲适的生活。
他每日里或是吞云吐雾,或是吃吃喝喝,或是蒙头大睡,过着混吃贪睡等死的神仙生活,感觉无比安逸快乐,自由自在,轻松至极。
可是,近一个月来,似乎所有快活的日子都到头了,以往一年不来半个人的山林深处,现在一天就来七八拔人,个个拿刀挥剑举法杖,迎面就是这个斗气,那个魔法,只往死里攻击。
也搞不清这些勇者、魔法师到底是什么鬼级别,不过这些人涨得脸红脖子粗,发出的攻击还不够给他挠痒痒的。
对于紫曜来说,这些攻击无聊到了连蚊子对人的杀伤力都不如。可就算是弱小的蚊子,整日在耳边嗡嗡做响也是烦人的事,所以受尽骚扰的紫曜只好偶尔摆摆头,动动身子,或是扬扬尾巴,张张嘴,喷几口龙焰,也好叫这些喜好冒险的勇士们不要太失望。
虽然应付这些麻烦谈不上困难,可是一天总来这么七八拔,个个都鬼叫乱跳,叫他没法安静地沉睡,有时甚至在月黑风高,他已沉沉入睡的夜晚悄悄来到,或是干脆在城堡里放一把大火,或是无声无息地围到他身旁,不打招呼,不作警告,没有半点骑士气度、勇者风范地发动进攻。
紫曜已经忍无可忍、不能再忍了,他只是一只好吃贪睡的大懒龙,勤勉地天天和冒险者们打斗以完成恶龙的使命,这样伟大的任务怎么看也与他无缘。这些日子睡眠不足,早已黑了眼圈红了眼睛,外加他可爱的阴森大城堡也在恶劣的冒险者们的攻击下变得焦黑处处、裂纹多多,哪一天要是就这么塌了,他岂不是又要劳心劳力周游四海地找另一处有着邪恶传说的魔鬼城堡?更可恨的是,许多强力攻击的魔法在那些人侵者的屡次使用下,已经对伦斯尔山的生态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紫曜作为直接受害者,现在连觅食都比往常困难多了。
不不不,这样可恨的情况绝不能持续下去了。一定要弄清楚为什么一向冷清的伦斯尔山忽然热闹起来的原因!
紫曜受了一个月罔顾龙权的恶意骚扰,现在又因又饿又烦又燥。在不知多少次打败可恨的侵人者后,终于忍不住仰头发出一声龙啸,一时间,风云激荡,天空一片阴沉,雷霆轰然作响,闪电撕裂长空,急雨倾盆而下。
向来懒散、得过且过的紫色神龙立下了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查出原因,把一切麻烦解决掉。
向神龙族历代祖先起誓,我,紫曜,誓要夺回我快乐自由可以天天吃好喝好睡大觉的幸福时光!
。lyt99。 。lyt99。 。lyt99。
达可老爹斜倚着柜台,冷冷地瞅着满屋子高声谈笑的顾客,以及像燕子一样穿梭来去、美丽动人的女儿,忍不住又叹了第八口气。
作为冒险者、旅行者打听消息、结交伙伴的第一理想地的酒馆,总是一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
喧嚣的气氛,浓重的酒气,大杯大杯的酒和高谈阔论的人……在这样的气氛里,大部分人都会忘掉一切顾忌,肆无忌惮地谈论起所有的事。
一个外乡的旅行者,如果对某地不熟悉的话,只要到当地最热闹的酒馆里静坐两个小时,认真听听酒馆里其他人的对话,基本上就会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各式特产、有名人物以及最近发生的若干大事有所了解了。
达可老爹经营的五英雄酒馆一直是伦斯尔山外法尔小镇上最出名最热闹的酒馆。
伦斯尔山,又称大魔王山,传说中三百年前有一个邪恶的大魔王住在山中的魔王城堡中,研究着灭世的终极魔法,幸得当时的五英雄以大无畏的精神杀人伦斯尔山,以生命和灵魂为代价封印了大魔王,美好的人间才得以继续美好下去。
大魔王虽被封印到异界永世不能醒来,但残留的魔力仍回荡在伦斯尔山上,当年一战所留下的许多珍贵魔导器、神圣盔甲、冰火圣剑、最高法杖等不可多得的宝物碎片也极可能留存,于是,经过三百年的经营,当初阴森恐怖没有人敢接近的伦斯尔山外就形成了最最热闹的市集。
可惜的是近几年来,因为伦斯尔山里多了一条杀人如麻、喷火如狂、最最邪恶、残忍和恐怖的魔龙,肆意杀戮进山旅行、瞻仰古战场的冒险者,于是,小镇又渐渐萧条起来。
直到最近,忽然一下子又热闹了,各式各样的勇者、战士、兽人、骑士、魔法师纷纷来到,最重要的是,大多数人出手十分阔绰,让小镇上大大小小的店铺老板们赚得盘满钵满而笑得合不上嘴。
可是达可老爹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恩莱斯王国最美丽的伊莉莎白公主失踪,传说是被恶龙掳了去,恩莱斯王国的国王为寻回公主,颁下重赏,于是整个大陆上,凡是传说有龙的地方,都成了所有勇者的目标,到小镇上的顾客也就越来越多。
尽管进伦斯尔山的人没有~个能活着回来,但勇者们仍是源源不绝地涌进来。
达可老爹眼看着来人中,有越来越野蛮、越来越凶狠的人,也有越来越地位高贵、越来越骄傲的人。所以他的一颗心每天都提在半空中,害怕这坐满了杀人不眨眼的冒险者的酒馆会变成角斗场。
现在他终于后悔,为什么明知所有的传说故事中,酒馆是勇者打斗的最佳场所之一,自己当初还坚持要选择酒馆老板这一提心吊胆的职业。
达可老爹虽然担心得睡不着觉,但他美丽的女儿卡琳可一点也不担心。
小镇之花卡琳是五英雄酒馆的活招牌,有她在酒馆里来去招呼,老爹的酒馆就永远是全镇上生意最热闹的地方。
镇上的青年十个有九个都想要把卡琳娶回家,可是美丽的卡琳却因为从小在酒馆中长大,见多了冒险者和听多了勇者的传奇故事,便也浪漫地整日想要嫁一个大英雄,或是英俊的王子,或是勇敢的贵族;虽然一直没有机会,但这份热情从来没有消退过。
难得近日,小镇如此热闹,天南地北的勇者都聚到这里来。虽然丑陋的半兽人和有气无力的魔法师都长得不讨人喜欢,但英俊的骑士和漂亮的勇者还真是不少。甚至还有坐着华丽的马车,盔甲上印有家族徽章的贵族勇士出现。卡琳从不曾这样快活过,一颗少女的心飞扬起来,整日穿梭在酒馆里一干衣着华丽满是雄心壮志的冒险者之间,陪着他们说笑打闹不绝。完全没有注意老爹的眉头越皱越深了。
唉,可怜的孩子,我不该让你听那么多冒险的故事,不该给你讲那么多关于剑、英雄和美女的传说。
可是,我的孩子,何曾有一个英雄娶过酒馆中的女子。他们未来的伴侣不是公主,就是魔法师、大祭司或是精灵战士啊。纵然偶尔对某一酒馆里的姑娘有了好感,那可怜的姑娘,只怕也要马上被恶势力害死,让勇者好怀着仇恨完成他除恶的大业。
达可老爹叹着气,忧心仲仲地望着笑得无比灿烂的女儿。只希望这阵子风潮快快过去,美丽的卡琳早早打消这做梦一样的念头。
卡琳和每一个喝着酒高声叫喊的顾客说笑,眼睛却时不时溜向角落里的一张小桌子。
靠墙放着的桌子不大,也就是可以坐两三个人而已,不过桌子上已布满了空的盘碗碟,而惟—一个霸占着桌子的人,在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后,竟然还在埋头大吃。
卡琳注意他,不是因为他高大挺拔的身形,事实上,近半个月来在酒馆里进进出出的冒险者中最少有一半人都有着高大健壮的身材。也不是因为他那浓而飞扬的眉、英俊过人的脸、闪着紫色光芒的漂亮眼眸,还有披散在身后完全不加整理、乱糟糟一片,却仍然让人觉得漂亮的紫发……冒险者中不乏英俊的武士,各种稀奇古怪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卡琳也见得多了。 卡琳感动的,是这人对食物的热情。
酒馆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除了酒之外,就是些奶酪面包、牛肉之类,可是他才吃了第一口就无比虔诚、满怀惊叹而感激地说:“真好吃啊!”再接着就是风卷残云般的大吃一通了。
卡琳从不曾见过有人用这样热烈的眼光看着食物,用那样发自内心的语气称赞食物。作为酒馆拿手菜的制作人,看到有人用这样发自灵魂深处的真诚称赞自己的手艺,心中异常高兴,就算这男子叫人不太敢恭维的吃相。此时在卡琳看来,也是无比可爱的。
在卡琳第十七次往仍然吃得和刚进来时一样快的男人看过去时,一阵奇异的响声把她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响声从外面传来,一声又一声,很快令酒馆里许多冒险者静默了下来。
那是盔甲与武器碰撞的声音,频繁而响亮,然后还有沉重的脚步声,是穿着护靴的脚,重重地走在地上的声音。一般来说,冒险者在酒馆里是不会全副武装的,更不会每走一步都如此沉重,这种情况让人很自然地想起一个实力极强的骑士,戴着头盔穿着铠甲,一步步走来,随时准备厮杀的情景。
酒馆里的冒险者们纷纷在心中回忆自己曾有过的仇人;达可老爹苦着脸开始计算,如果打起来的话,自己损失有多大;卡琳漂亮的脸也有些发白,有意无意地往后退,不自觉就退到了墙角那大吃特吃男人的身旁。也只有这个男人完全不受影响,全部注意力仍然放在自己正努力进攻的牛肉上。
大家脑海中明盔亮甲高大威猛的骑士终于站在了酒馆外。他的确穿了一身极漂亮的银色盔甲,将全身都置于防护之中,连头盔都严实地看不到丝毫的缝隙,银色的盔甲闪闪发光,上面刻着漂亮的狮子徽章——只可惜盔甲相对于主人来说,这些都太大了些。本来稍矮的身子套着这么一副大盔甲,每走一步,盔甲的各个部位都在彼此碰撞。而且盔甲本身的重量也让主人难以承受,每走一步都像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砰然有声。更夸张的是,他背上背了一个比他自己还要稍高一点儿的奇大斧子,左手拿一把寒光闪闪的阔剑,右手抓着一根尖端有一个漂亮水晶球的法杖,胸前还挂着圣祭司专用的黄金十字架。这副形象,骑士不像骑士,剑士不像剑士,祭司不像祭司,魔法师不像魔法师,根本就是一个四不像。
除了某个眼睛里只有食物其他什么也看不到的人之外,其他人大多张口结舌,盯着酒馆门口这个四不像的怪物,开始飞快地思考,到底哪里的奇异冒险者会有这样奇特的装束。看他背上的斧子肯定天生神力;看他一手剑一手法杖,那也必是魔武双修了。但大陆上何时有了这样奇怪的勇者。
只有达可老爹拍拍胸口,松口气,而卡琳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
门口那人一身让全大陆的冒险者目瞪口呆的装备,对于小镇的居民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
那斧子是无敌力士武器店的招牌商品,据说是按当初五英雄中力量最大的野蛮人卡托夫的兵器恩利思神斧的样子铸造的。盔甲和剑是圣骑士装甲店的拳头商品,当然也是照当年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