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薇de宠物情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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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晓杰抱着萧晓,就像一只超大的狗狗,满足地在女孩的颈窝摩挲。
“姐姐既然答应了回来,就一定会回来的。”
萧晓怔忡了半晌,终于喃喃地开口:“傻瓜啊你……”
少年但笑不语,微微抬起头来,看向女生背后的某一个角落。
乌黑的凤眸,闪过一抹冷然的深色。
轿车里,司机恭谨地询问:“少爷,还要开过去么?”
“……”端木南握着一支被主人遗忘的手机,轻声道:“我想还是不用了,下次再说罢。”
*
临近过年,大家都不要生病哈!
第二十四章 天仙女(上)
写字台的正中央,端端正正地摆放着一支小巧的白色手机。
端木南的习惯,不管是心如止水抑或是心乱如麻,都会把物品收拾得整整齐齐。
此刻,这优雅而俊朗的男生,正靠在舒适的真皮转椅中,若有所思地望着女孩遗留下的手机。
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莫名其妙的念头——假若是灰姑娘到了现代,恐怕再也不会丢失水晶鞋,都直接改丢手机了吧?
失笑于自己的黑色幽默。但只有两秒钟,端木南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自信有当王子的潜质,不过……人家现在可不是他的“灰姑娘”。
而且……这位公主和弟弟的感情,好到了有点诡异呢……
他想起那名丹凤眼的少年,看向自己的冰冷眼神。
那分明是——
门在这时被敲响,端木南一怔,抬眸道:“请进。”
一名气质雍容的中年贵妇踱了进来,微微一笑:“还忙么?小南,有没有空和妈妈一起喝杯茶?”
端木南笑起来的样子,和他的母亲很像,都是淡淡的、程度微乎其微。
“就算天塌下来,喝茶的时间也不容侵犯。”他站起来,表情自然地将手机放进抽屉,“这不是妈妈您教给我的么?”
端木夫人已看清儿子手中拿着一支陌生的手机,但没有显出丝毫的好奇,只是笑道:“那你先收拾,我叫人把茶点摆到客厅里去。”
南笑着回答:“我已经收拾好了,可以和您一起出去。”说着,从写字台那边走出来。
不经意地,蹭掉了什么。
南并没有发觉,走到贵夫人身边,搀住母亲的一只胳臂:“我们走吧。”
儿子贴心的举动,令女人脸上的笑意加深。她也不说话,向前走了两步,弯下腰去,亲自将那张相片捡了起来,佯作教训状:“妈妈不是告诉你,自己的东西要整理好么?这个冒失的小鬼!”
南这才恍然大悟,拍着额头,夸张地叫道:“天哪,我怎么会这么邋遢?居然要麻烦这么一位美丽的淑女帮我捡东西!”
端木夫人被儿子的滑稽表演逗笑了:“哼!油腔滑调!你啊,看似沉着,其实和思贤、吕平那两个臭小子没两样——”
一面说着,一面下意识地端详着手里的照片,端木夫人的话音停顿下来,略带惊吓地问道:“这位浓——呃,化妆很重的小姐是谁啊?”
她本意是说“浓妆艳抹”,但一想到还不知道是何许人也就给人下评断,毕竟算不得有风度,于是改口了。
南定睛,凝视三秒:“这是纳森的模特——”突然意识到这女孩是什么人,他委实惊讶不已,“我居然到现在才看出来——这女孩是我朋友啊!”
脑海中,不由得重放出当天的情景——那女孩高傲而张扬地笑着,却在女店员被警察带走的瞬间,露出了不忍心的表情。
就是那一转身的悲悯与温柔,让他对这名厉害的女生刮目相看。
见多了商场上的强人,见多了运筹帷幄不输诸葛孔明的天才,端木南并没有对那名年纪轻轻的女孩,竟然可以导演出这么一幕精彩迭起、波澜万丈的侦探电影而感到特别的惊讶。说实话,他还曾经见识过未成年的少女,在短短数年间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这世界疯狂得紧,没有什么不可能。
不过,端木南没有见识过——在如此精明而放肆的笑容底下,蕴藏着一颗善良而柔软的心;明知道对方是犯罪者,还会忍不住怜悯的胜方。
商界流行的话是:斩草不锄根,春风吹又生。
可怜对手,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所以他——对那个女孩儿,印象非常深刻。
不过,他从未想到,这人居然会是……
南不可思议地轻笑,摇了摇头。
另一厢,端木夫人似乎还未从惊吓中醒过来,呆呆地看着照片里的女孩——尽管浓妆艳抹,仍然可以看出女孩的轮廓非常漂亮。尤其是那种任性而放肆的神态,活灵活现……像极了……那个人……
端木南发觉了母亲的异常,轻声叫道:“妈?妈?!”
“啊!”她打了个激灵,“什、什么?”
“您怎么了?”南蹙起眉来,担忧地,“没事吧?”
“没……事。”端木夫人恢复到平时仪态万方的贵妇,微微笑道,“这名小姐,看上去很有个性呢。”
南感到奇怪,不过还是笑言:“是,很有趣的女孩子。她平常都不会这么打扮的,所以我一直都没认出来。”
“哦?”女人饶有兴致地挑眉,“你们俩,很熟?”
“嗯……”南仰头,“不好说啊……”猛然低下头来,促狭地,“人家现在有男朋友呢,您儿子恐怕是没有机会咯!”
“我儿子若真的想要,哪怕是仙女,还不一样是手到擒来?”
“呵呵,可惜这位,比仙女还要难缠呢。”南笑道。
仙女若是红鸾星动,管你是放水牛还是打短工的,照样巴巴地从九重仙界飞下来,一门心思地跟着你过日子——但萧晓不是啊!她既聪明又迟钝,还要命的倔强,不可能甘心作一名相夫教子的小妇人,哪怕是深宅大院里面的贵妇呢。
“是么?那我倒真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美少女,居然让我儿子都感到棘手?!”
“好啊,那过两天,儿子就请她到咱们家做客!”南开玩笑道,并未当真。
端木夫人眼睛里闪过一抹精光,不动声色地笑道:“说定哦!”
她必须赶紧确定,这女孩,究竟是不是……
*
不出萧晓所料,埃瑞克见到谢桦,眼里即刻迸发出极感兴趣的光芒。
“不错、不错……”
他绕着谢桦转了两圈,啧啧赞叹着。
男生并没有穿很昂贵的衣服,仅着普通的T恤、牛仔,很自然地站在埃瑞克那间装饰豪华,而又极见品味的办公室里。
萧晓靠着一张古董级别的红木桌,双手抱胸地看着,保持沉默与微笑。
和小透哥当初的做法一样,她只负责给谢桦一个机会。其它的,要靠他自己去争取。
不过,她确实有十足的把握,埃瑞克绝对会看中谢桦这一款。
且不说谢桦绝佳的外表,你看这男生端正而挺拔的站姿,就能知道他有戏。
与时下年轻人流行的Hip…Hop风潮迥异,谢桦身上有一种贵族的气质。从小被教育严格的礼仪,步态、站姿皆有水准:挺拔,然而绝不呆板;在一派轻松随意的表情当中,如埃瑞克这等慧眼,自然可以看出他在安闲中不失威严的气息。
且先不提是否受过专门的训练,抑或是半途出家,埃瑞克可以肯定的是——这名男生,是见惯大场面的角色。在T型台上,他绝对压得住阵脚!
“最近两年——不,应该说是时来已久了。只不过,以前走的都是非主流路线。直到最近,才由好莱坞的电影打头,兴起了时尚界的中性狂潮。欧美的顶级男模特,毕竟囿于种族的限制,至多在少年时期,能走两年这种‘雌雄莫辨’、中性而妩媚的路线。再大就不行了。作为东方的民族,虽然不及白种人衣架似的身材,但你们可以气质取胜。谢,你长得很美。”
最后一句是赞叹,真心实意的。
虽然对一个大男人来说……还真是有点恶心。
谢桦看了萧晓一眼。后者呲牙一笑,夸张地打了个哆嗦。
他轻笑,有点无奈地:“假如这真是赞美,我……谢谢你。”
埃瑞克瞠大了眸子:“这当然是赞美!你们东方人为什么都这么的……嗯,安静、放不开?!”
就像是发现了绝佳素材的魔术师,埃瑞克明显激动起来,一手比划着转圈:“一点都不High!就好像……都像Cat的小情人似的!这样可不好!模特也是有生命的,不只是会活动的人体衣架!我需要你生动起来!用你们东方人独特而神秘的魅力,赋予衣服生动而鲜活的感觉!”
*
新年到,送红包!臭屁地说:这一章在百忙之际赶出来的文章,就是天使送给大家的红包啦!祝大家在新的第一年里心想事成,每个人都能抓到君晓杰那么可爱的弟弟当宠物!
PS:各位应该都是MM哦?
第二十四章 天仙女(下)
本来还一脸看好戏表情的萧晓,闻听此言,心里暗叫一声糟糕——
她居然忘记了晓杰在这里的身份,可是她的“亲亲小男友”呢!
*
此刻的君晓杰,正与同校同级的数十名学生,坐在一辆豪华大巴上。
一群衣着考究的少男少女,一路之上,谈笑风生。
不过,请不要误会,这可不是富家子弟的团体出游活动——
他们,这是要去补习。
蔷薇学园的行事风格,向来都是大手笔。
就像这一次的期末复习特修班,蔷薇学园通过关系,联系上了市里的第一中学,要求对方出借在本市教育界里首屈一指的师资力量。
蔷薇果真有钱得紧,初始即表明:并不介意付出相对于社会上的补习班,明显要高出好几个档次的佣金——只为能够得到与贵方学生一样水准的教育课程。
升学率多年来蝉联全市第一,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中学”——出于对明星级公立学校的尊重,蔷薇学园甚至兴师动众,将参加补习的学生们集中起来,出动校车将其全部拉去了对方的学校。
窃以为,先莫说蔷薇私校财大气粗,这一点尊师重道的理念,倒是很见风度。
君晓杰靠在舒适的绒皮沙发椅中,身着专门从国外定制的深蓝色学生制服,凤眸微阖,一副忧郁而沉静的模样。
他,最近的确很忧郁。
尽管程丽洁一脸鼓励地告诉君晓杰,他其实绝非如自己想象的,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草包”,但是,假如他想要在短短数周内,完成进入“班级前十名”的超级飞跃……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闻听此言,君晓杰很是沮丧,那种蹙眉撇嘴的模样,让人不忍卒睹。
程丽洁蛮心疼的——当然也有其私心的目的——于是提议要他亦报名参加补习班。尽管已经错过了开始的几节课,但“名师就是名师!只要人家给你指点一二,哪怕是不通气的烟囱,也会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程丽洁极有见地,以一种“资深人士”的表情地说道。少女只顾沉浸于将要与心上人共赴学堂的美好幻景,暂时忘记了还要维护心上人那颗脆弱的自尊心。
君晓杰这才知道,他原来相当于一个“不通气的烟囱”。
他现在只能期望,第一中学的扫烟囱工——不,是老师、老师——足够大力,能把他教育得聪明一点。
校车拐了个弯,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车上的学生们,已经可以看到第一中学的校门了。
说实话,有大笔的社会赞助啦、比赛奖金啦、科研经费啦、上级拨款啦等等等等,第一中学的收入,其实非常充裕。看这高大威严的校门,俨然就是一副大家学者的风范。深沉的色系,昂贵的材质,最先进的操作系统——若蔷薇是敲锣打鼓的豪华与完备,那第一中学则是不动声色的奢侈,于细微处见精神。
君晓杰是头一次来这里,心下居然冒出了一个刚刚学懂的成语:道貌岸然。
说实话,他并不是很欣赏这种“闷骚”的风格,觉得有点“虚伪”。
就好像是在校园里往来的那些学生:男生们个个表情倨傲,身着全黑的立领式中山制服。不少人还在敞开的大衣里面,加了一条长长的围巾——很“徐志摩”的感觉;女孩们都是一副文雅的淑女状。穿雪白的绒毛盘扣大衣,直至膝盖,然后统一是黑色的长袜和系带的皮鞋。
非常的整齐划一。
非常的“阳春白雪”。
虽然不乏单调,但是不可否认——很有气势,也很见气质。
与第一学园的学生们相比,蔷薇的少男少女明显要华丽和活泼一些。男孩子们全是时装款式的制服——准确地说,类似于欧洲的宫廷里、去掉了勋章与勋带、相对朴素化的皇室军服——非常出挑的样式。再配以昂贵、而且委实漂亮的外套,使这些男孩看上去犹如模特一般。女孩们是西服的裙装,因为外套不统一,所以还不太显眼。不过——蔷薇为本校的女生配备了异常可爱的镶毛皮长靴!款式相同,但颜色各异,且都是粉嫩嫩的!靴子上装饰着银色的链子,上面还挂着非常精致的小挂件,类似首饰的坠子——那是蔷薇学园的校徽。
非常的有个性。尤其在第一中学的严谨风格的衬托下,他们简直就是一群“潮童”。
非常的……让人看不顺眼。
君晓杰是最后一个下车的。
待下来之后,他便站到一旁,面无表情地环顾整座校园。
与他所想的一样,这校园,亦是同样的风格——朴素而大气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