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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走不回来的日子-第3章

小说: 走不回来的日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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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的心里一直在惦记着一个人,那就是唐妮。那个永远都只会为自己打算的丫头。我每次这样说,唐妮都只是冲我微微一笑,什么话也没有说,开始我还以为她那是默认了呢,可现在我才明白,他是在反驳。谁都不会知道她的心里是一个怎样的,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情有义的世界。谁也不会知道,当考验真正来临的时候,她会做出怎么的选择。就像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如何的深深的爱着我一样。当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大学里的长椅上,看着眼前那一片无限美好的景色,脑海却有一个影像挥也挥不去。那是高中时的校园和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她也一定会记得那个每次吃饭时总抢她饭吃的我。想着想着她就会笑了。然而我去觉得她很孤独,是一种无法冲淡的孤独,这种孤独要比李倩倩来的还要猛烈。我无法想象在她的笑容背后,隐藏的是一颗怎样苍凉的心,当她离开长椅的一瞬间,留下了一串落默的眼泪。
唐妮是一个很爱和人攀谈的女孩,但是她却从来不把心底里的话同别人讲,所以没有一个人了解她,她也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我想假如她可以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或是在那把我为她撑开的雨伞下,又或是在她不小心跌倒我怀里的一瞬间,总之有成千上万个机会,只要她能把握住一次,或有意或无意,或害羞或大方的告诉我她爱我,那么也许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李倩倩,郑天明他们也许就不用坐牢了,王可心也不会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了。不过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都难以预料了,就像唐妮说的那样,跟了我也不见得就是个多么完美的结局,说不定只是从一个悲剧走向另一个悲剧罢了。
我能想的到,当年的唐妮是怎么样有意无意的和李倩倩搭讪的,又是怎么样一步一步接近赵鑫新的。这对唐妮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又是一件多么不公平的事的呀。也许在这个世上,对唐妮伤害最深的人就是我吧。我沉思了,之后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我想逃避但却有无处可逃。于是我只能静静的等待,等待黎明时的第一缕阳光,它温柔的照射在我的身上,然后就会毫不留情的穿透我的躯壳,洗礼我罪恶的灵魂。
我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唐妮昨天来电话说她在北京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还没有结婚,工作也不是很顺心,可是她觉得很幸福。我知道这已经足够了。其实人活着本来就无所谓什么荣华富贵,只要过的幸福,快乐就够了。但是却很少有人能看透这一点。
王松说,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的感觉要来的更猛烈更微妙些。可是他并不知道爱情是会消失的,而且还长上了翅膀,它要走的时候无论是谁都无法挽留。所以,我们在努力活着的同时还要努力的经营爱情。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要是没有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岂不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吗!正相反,其实婚姻才是维系爱情最有力的保障。没错也许婚后的爱情少了一些冲动,但却多了几分朴实,少了几束玫瑰,但却多了一丝味道。大概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吧,毕竟想要一辈子都有激情是不可能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吗!
打开收音机听到了这样一首歌:
一张张陌生的脸庞,
在相同的街灯下彷徨,
我们不曾相知,不曾相识,甚至不曾擦肩而过。
但我们都曾一样受伤,
曾一样站在月光下迷茫,
曾经对着那颗相同的流星,默默的许下了心愿。
愿我们的爱能有人能听得见,
愿我们的心能有人能看得见,
不要让我们白白爱了这么多年,
到最后还是泪流了满脸。
愿相爱的人都能听得见,
愿相爱的人生生世世不会变。
你带来了爱的信息,却有凋零,怎能不哭泣。
听完这首歌我想,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情是一个太容易破碎的东西了。
李倩倩说,我喜欢高高在上的生活,我要身边的人看我的时候,不但要抬头还要用力的点起脚尖。就因为有这样的信念,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很拼命。特别是在学校里,每次考试,她不是全校第一,也会是全班第一。那时她的脸上总会挂着一种笑容,那是满足的笑容,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她想要得到的最终都不会失去,可是赵鑫新除外。至少我这样认为。李倩倩总是喜欢懒洋洋的靠在我的怀里,然后特调皮的看着我,黄昏下的夕阳片片的洒在她的脸上,显得可爱极了。顿时,我会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可转瞬间仿佛又过了五千年似的。她总会紧紧的握住拳头,然后紧锁住双眉,一本正经的跟我说,“许奇,你要是想娶我的话,就得好好学习了,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我的老公怎么也得是个能有一番作为的人呢!”听了这话我就会用手轻轻的刮她鼻子一下,然后勉强的笑着说,“我知道了,老婆大人。”从那时起我心里就清楚,我和李倩倩一定不会有结果的,不仅仅是因为我配不上她,更是因为我和她有太不相同的人生观了。我喜欢随遇而安的生活,从不会为以后的日子打算太多,我的未来一定会像水一样平平淡淡的。可李倩倩的却是一把火,一把疯狂燃烧永不会熄灭的火,和她在一起我迟早都会被蒸发掉的。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人生观,谁也无法去判断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我也一直都认为李倩倩的为来一定会是金光灿烂的,犹如黄金一般。她也一定会过上她想要的生活,所以,一想到她现在正在监狱里生活着,我的心就会有种说不出来的痛,久久都不能平静。我知道在李倩倩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当年那满足的笑容了。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我说,难道从今以后就只能活在黑暗中了,我疑惑着,李倩倩到底犯了什么错呀,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呀?我操你大爷的,我狠狠的骂着。
我喜欢这样的季节,冬天刚刚过去,春天悄悄的走来,世上万事万物都开始复苏了,一切都充满了生气,就连我自己也好像重生了一样似的。站在久别的阳台上心里格外的欢畅。可不知怎么的,看到人们急匆匆的样子,我的心里一下子又落默了。也许吧,在这个季节里的某一个角落,正有一个小女孩挥洒自己的青春在为以后的生命谱写着绚丽的乐章呢!这个小女孩会是李倩倩吗?所以我沉思了。一直到太阳下山了,我才回过神来。看着那渐渐褪色的人群和一个个拉长的影子,我才猛然意识到,也是时候该为自己的未来打算打算了。
没有梦的人生是空虚的,
所以我喜欢做梦,
梦中的一切都是翠绿的,
像是一片片嫩嫩的叶子。
于是,我爱上了这里,
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左手摊开就是花一样的未来,
右手摊开又是一份平平淡淡的期待。
我醒了,脸上还淌着涩涩的眼泪,
也是翠绿翠绿的,
里面还隐约的包裹着我的未来,
迷迷茫茫的。
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对周围的世界总是充满了这样或那样的幻想。或者感性只是我给自己的一个借口,其实我就是幼稚,即使我从来都不承认,还一直摆出种种成熟的姿态来欺骗着别人,但可笑的是我连自己都骗不了。于是我也只好苦笑着承认,“是的,我幼稚。”我喜欢一天到晚的胡乱的幻想着,幻想着有这样一座城市,那里只流淌着我赐予了生命的河水,只漂浮着我呼吸过的空气,只吹着吹过我的风。在那里,我可以一觉睡到下午两点,然后慢慢的睁开一只眼,于是眼前露出了微弱的光,这是只属于我的光。我伸手去抓,但却什么也抓不到,那点光还消失了。慌乱中我又睁开了另一只眼,我才发现原来太阳正懒洋洋的躺在我的床上呢。我静静的坐在那,享受着下午独特的感觉。然后我会穿上衣服,一个人走在冷冷清清的大街上,是啊,这是只属于我的城市,又怎么会有别人呢。在这里生活应该是幸福的,可为什么我会哭,为什么我心中那一腔沉甸甸的感情会找不到任何寄托呢,我需要倾诉,需要表达我心中的感受,所以才写下了走不回来的日子,我想这篇小说应该只是我幻想的结果,是一个完全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有好多朋友会因此离开我,甚至还跟我反目成仇呢,有的还在临走的时候指着我手骂,“操你大爷的,你敢写我的隐私,早晚把你剁了。”听了这话我就犯晕,天旋地转的。“哥哥,我认识你谁就写你隐私了?”
最让我伤心的还是那个我最爱的人也离我而去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发了一条短信,“求你了,放过我吧,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我们从此以后还是只做陌生人吧。”看了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剩下伤心了,特别特别的伤心,我真不希望爱过了这么多年,最后给她留下的就只有恨。
当我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仿佛已经过了五百年,我知道我已经成熟了,但我还是欣然的承认了,“没错,我幼稚,我成天都在幻想着,所以谁都不要糊乱的猜测,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的懂我。”
赵鑫新说,“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一定都会有原因,但却一定会个结果,明明白白的,之后,我们会为了这个结果寻找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想这句话大概是这小子唯一说过的一句有些意思的话了,我不惊呀,我只是没有想到这样的话会是赵鑫新在监狱里面参透出来的,看来人只有安静下来才能觉察出那来自心里的感悟,匆匆忙忙的都市生活已经把心灵的净土给玷污了,你还在追问自己活着的原因吗?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把握好活着的结果。
我还活着吗?不,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就剩下的一个驱壳,而我的灵魂早就不知所踪了,也许已经投胎转世了吧,走着走着我终于倒下了,倒在了人潮拥挤的大街上,倒在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里,耳边还有妖怪的吼叫声,只有月光还温温柔柔的洒在了我的身上,朦胧中我仿佛看见了无数条死魂虫,他们正不停的将灵魂注入我的体内,那些本该投胎转世的灵魂,当风再次吹起的时候我又醒了,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人潮拥挤的大街上了,只是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左手拿着一把剑,右手握着一柄刀,剑曰问情,刀名断愁,我的左手一挥便能牵出千丝万缕的感情,我的右手一挥又能斩断绵绵不绝的苦恼,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先挥动了左手,立马眼前便呈现出了一副我很熟悉的画面。那是一张张傻的可爱的面孔,天真的同时还带着一点点邪恶,就是这样的表情,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的风风雨雨,正在我惆怅的时候,眼前的画面突然模糊了,慌乱之中我又挥动了右手,从我眼前飘走的画面,依旧是那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这回我才懂了,原来人这一辈子就是在痛苦和泪水的交织中渡过的。
赵鑫新说,“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一定都会有个原因,但却一定会有个结果,明明白白的,之后我们会为了这个结果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原因。”
我说:“我们做任何事的原因就是因为会有一个结果,明明白白的。”
也许和所有的作者一样吧,在写“走不回来的日子”这篇小说的时候,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小说的结尾,说实话我怕落入俗套,我怕让人看了之后会这样骂,“垃圾,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为了不挨骂,我从一开始写小说就在设计着结尾了,可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另我满意的结尾,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本来吗,小说就是一个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它会自自然然的有一个结尾,如果你硬是给它安排下什么的话,那就失去小说的味道了,而且我本来也就是一个俗人,我们大家也都是个俗人,原本就是我们自己演绎的故事,我还能多说什么呢,也许只有所谓的俗才是最真实的,最能让人感动的吧。又或者说无论是什么都不会是小说的结尾,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的爱还在延续着,那生活就不会停止,小说也自然不会是结尾。
又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趴在窗台上,静静的看着那没有星星的夜空,就像是我的脑海里没有了任何的思绪。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身影,十分清晰的飘浮在天际,仔细看了一翻才发现这个身影正是我笔下的李丹,她穿了一身我很熟悉的外套,特安详的看着我,好久好久,她说,“你打算怎样的选择,是让我轰轰烈烈的死,还是让我像狗一样的活着。”我木讷了。是啊,我到底会怎样的选择呢,难道我真的忍心让李丹就这样死去了吗?真的忍心让许奇就这样昏昏噩噩的过完一生吗?难道生活真是这样的残忍吗?不,不是这样的,生活是美好的,幸福还是属于那些拥有一颗善良心灵的人们的。我不能,也没有权力去破坏。整篇小说我都力求写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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