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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丽莎的水晶鞋-第3章

小说: 丽莎的水晶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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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也不至于会到动手的地步,但一切已经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这个场面是父子长期隔阂的爆发,孟皎心里清楚,孟皎爸心里也清楚,可是父子的性格是那么贴近的相似,没有人会承认自己的失败和让步。

    张宇站在一旁轻轻的拉了拉孟皎的衣角,随手从衣服里掏出一包面巾纸,递了过去。

    孟皎并没有把纸巾接过去,他重重的将残留在脸上的血抹了下去,“你竟然打我?好……我滚……我滚!”他最后的一声几乎是喊出来的,聚集了他身体内所有的气力,那爆发的眼神,让一旁的父母感到那样的陌生。

    母亲面对儿子的离开正欲从挣扎中变得理智,可那已经迟了,孟皎的身影如离弦的箭头也不回的摔门而去,只留下刚才那硝烟的一幕留在她们的记忆里。

    “叔叔、阿姨,你们别气伤了身子,我跟着他不会有事的,我会好好劝他的,你们也保重阿,再见”张宇见如此的变故,赶忙从椅子上拎起书包,向孟皎的父母打了个招呼,就匆忙的离开这个不和谐的家,紧随着孟皎而去。

    两个人保持着一种心境,在夜市的马路上并排走着,霓红灯下,清爽的空气让每个人的心灵似乎得到了一种升华。

    “妈的”

    孟皎突然大声叫了起来,吓了张宇一大跳,“走,喝酒去”孟皎手一伸,揽在了张宇的肩上。

    “呵呵……别,就你这状态,喝点小酒,别再干出啥出格的事情来”张宇用力的闪了一下。

    “是不是兄弟阿?我都这么郁闷了,你还这么对我?过分啦”孟皎指责着说道。

    “过分的是你,你看把阿姨气的,还有你爸……”

    “咱吃火锅吧,就对面那家,我想喝点酒”孟皎打断了他的话。

    虽然是春季,但逢夜色降临,街北的这家叫做永名顺的朝鲜族火锅店还是人满为患。尽管晚上的气候很是清凉,但踏进火锅店里,一股热浪还是迎面袭来,蒸汽跟大众的澡堂似的,各个光顾这里的人都汗流浃背。可身在其中的每个人似乎对这些干扰都毫不在意,甚至可以称作享受。他们大口的喝着冰澈的啤酒,大声的畅谈着人生的琐事,这里是释放的乐土,无须说明,因为一切都写在人们的脸上。

    点完了一堆生鲜的锅底菜,服务员还没有走的意思,张宇把菜谱摊在了桌子上,盯着孟皎似乎在征求他的意见。

    “这顿算我的,服务员给我们来四瓶冰啤酒吧,哈尔滨啤酒,能抠奖的那种”孟皎手一挥冲着服务员嘱咐道。

    “你小子今天喝多少假酒阿?就算你请也不能这么喝阿”张宇说着抽出一把一次性筷子给孟皎递了过去。

    “老子今天高兴,今天都得三瓶不过岗”孟皎看了一眼张宇递过来的筷子,又补上了一句,“败家的中国人,这得浪费多少木材,哎”,说完他不忍心的掰开了那双筷子。

    孟皎这桌的火锅上的很快,服务的效率也很高,但一边快了,另一边必然要受到冷落。邻桌一群赤着上身的食客不时的挑剔四起,大概是借着一点酒劲儿,说着一顿骂骂咧咧的狂话,嗓音很高,大有幅泽天下的味道。

    孟皎打了一个饱嗝,带着一种厌恶的表情看了一眼那座高谈阔论的家伙们,“张宇你知道的,我很爱她”,在酒精的作用下,孟皎的脸涨的通红,好像刚割下来的猪肝一样。

    “你是指谢丽莎?”说话的时候张宇正用勺子捞着锅里面刚下的羊肉,羊肉味道很浓,一出锅顿时附近弥漫起一股子苫味儿。

    “嗯,你认识我这么久,我以前对感情从来都是心不在焉的,抱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一次又一次,我失去了很多。可是对丽莎不一样,从一开始我就告诉自己要执着的去珍惜这份感情,不要让自己后悔,我很怕自己后悔的时候,很害怕,这也是我不愿意和家人移民的原因”

    “你们的孩子呢?真的……真的没了阿?”

    孟皎泯了一口杯子里的啤酒,眼神变得柔情起来,他的面部的肌肉明显在颤抖,他抽涕着抽涕着竟然忍不住流出泪来,沉默的点了点头,然后又象个汉子一样,举起杯子“干”

    撞过杯之后,张宇咕咚咕咚的陪着孟皎干了这杯,“可这样也不是办法阿,你也不能总瞒着家里阿?看你家的形势,移民是板上穿钉的事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到时候再说吧,最好能等到毕业,眼下得考虑过阵子的比赛,或许以后的生计都得靠它呢”孟皎烦躁的下了些青菜在锅里,“把白菜递过来下点,吃白菜可以解毒,你看我这阵子上火上的,脸上起了好几颗”

    “她知道这一切吗?知道你为她做的吗?付出了这么多,你不怕……”

    “我不想她跟着我为难,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快乐,哪怕……哪怕结果并不如意,我只给自己这一次机会了”

    “为了一棵大树你竟然放弃了整个森林,值得吗?哎,你真的变了”张宇感慨的接连叹气,也顾不上锅里的东西是否已经熟了,只是在那陪着孟皎一口一口的喝酒。

    其实孟皎和丽莎的相处纯粹是一种巧合,在大学二年级的一次酒宴上,孟皎的前女朋友因为受不了他的没责任感,毅然的和他提出分手,那晚孟皎特伤心。虽然没有付出多少真感情,可是虚荣心的作祟让他在朋友的面前感觉很难堪,也是象今天一样喝了好多酒。记得喝酒之前和丽莎有过不期而遇,喝酒之后又隐隐约约和朋友们打了什么赌,到第二天早晨醒酒的时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稀里糊涂就主动接触起丽莎来。

    说是巧合,也可以看做是缘分,意外的是两个人在相处的一段时间后,孟皎竟假戏真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了,张宇想不到,孟皎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个结果,是好还是坏,谁也说不清楚。

    “今晚去我家住吧,钥匙不是还在你那吗?不过听哥们一句话,找个时间跟你爸妈好好唠一唠,你们很需要沟通”

    “我和他?还有什么好说的?他们的眼睛里只有浮华和虚荣”

    “那你呢?你就没有错吗?别搞的太僵,天底下哪个父母不疼自己的孩子。呵呵,不过可能也有,我爸妈就在国外很久没打电话回来了,肯定都把我忘了”张宇从孟皎的故事里竟找到了自己的共鸣,他自我嘲讽的苦笑了一下,大口大口的嚼起了羊肉片。

    “他们不还是定期给你寄钱回来的嘛,在外面做生意风餐露宿的,你寻思那么容易阿?一个唠叨点的国际长途够我们这一顿了,还不知足”孟皎拿起啤酒刚要倒,可瓶子早就空了,他示意服务员叫啤酒。

    “算了别叫了,喝多少是多阿?我可喝不动了,捞捞你的白菜,去去火得了”

    “羊肉太膻了,没啤酒就着,嘴里一股子怪味儿”孟皎解释道

    “那喝可乐吧,你每次吃饭不是都叫可乐的嘛,没可乐没希望,电视都这么教的”

    “那东西我压根就不爱喝,是丽莎每次都喜欢喝,只是……”说到着,孟皎揉了揉猩红的双眼,随手掏出电话看了看,“10点,差不多她该上床准备睡觉了”

    孟皎拨通了丽莎家里的电话,那笃……笃的拨号声响了好久,才有人接电话。

    “你找谁阿?”一个沙哑的嗓音从电话的另一头传了过来。

    “请问莎莎在家吗?”孟皎努力的拉直了舌头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他不想给丽莎家人一个醉汉的感觉。

    “噢,莎莎她这几天住学校,一直没回来”对方回答的很干脆。

    “还没回来?,谢谢了叔叔,再见”孟皎挂上了电话,可心里却开始了莫名的担心,这么晚了,她能去哪呢?他试着拨通丽莎的手机,但每次收到的都是对方已关机的回答。

    “怎么了?垂头丧气的?丽莎还没回来阿?”张宇饮完最后一杯酒,关切的问道。

    “是阿,电话还关机,这丫头,说好了的回家好好休息,可……”

    “不会出什么事吧?”张宇刚说出口,就觉得话说的有不妥,会出什么事呢?即使真有什么事,他们又能做什么呢?无非只能是加重了孟皎的担心。他斜视了一眼孟皎,孟皎此时也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谁知道……待会给知近的同学打个电话,希望别出什么事”孟皎边说边掏出皮夹子要结账,张宇站起身把他拦了下来。

    “行了,你最近用钱那么多,还是我来吧,不过是从借给你的那三百块钱里面扣掉”

    孟皎悻悻的把皮夹子又揣回口袋里,喝得太多了,不但走路有点趔趄,而且他还忘记了,皮夹子里只剩下十块钱。

    (下接四)
连载四
    丽莎放学的时候对孟皎扯了个慌,她慢吞吞的收拾着自己的书包,直到她透过教室的窗户看着孟皎上了43路的大巴。她这时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飞快的锁上了自己的物品柜,兴冲冲的朝停车场跑去。当看到那辆黑色的捷达还停在那里,她这才轻松的舒了一口气,“还好他没走”

    车子的发动机似乎有点小毛病,在掺杂了不规则的谐音中轰鸣,车子发动着,可一直都没有离去。

    “今晚我想你能陪我,我不想回家,好吗?”丽莎的语气象个孩子一样,她的眼睛里带着一种难以推却的乞求。

    驾驶员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男人,岁月的痕迹已经开始在他的脸上得到舒展,大概有40岁的样子,可既是如此,这步入中年的男子却散发着一种成熟的魅力,举止行间带着绅士的休养。

    “宝贝,你这几天跑哪去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真的好想你……”说话的同时,男人的脸上带着妩媚,象个饥渴的少年一样一把将丽莎搂在自己的怀里,抚摸着她柔弱的身躯,亲吻着他的双唇滑过她红润的脸庞。

    “你的胡子扎人”丽莎嗔努着,但无法拒绝男人的热情,任由他爱抚的继续,“正覃,我有了”

    男人似乎还沉浸在情窦初开的激情中,剧烈的喘息已经让他丧失了听力。

    “我说我有了,是你的”丽莎重复了一句。

    “你……你说什么?”男人突然停住了,忽地撤回了自己的身体。

    “我说我有了你的孩子,不过被我流掉了。虽然孩子是我们的,但我说过我不会影响你的家庭,我不要求你对我负责的。”丽莎是带着一种哀伤的口吻把这些话说出来的,说完她又把头靠在了男人那宽阔的臂膀上,如小鸟依人般带着一种似水的柔情。

    那被叫做正覃的男人沉默了一会,似乎被丽莎的话所感动,在他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变化,没多久又恢复了先前的那种沉稳。

    “真是太难为你了丽莎,你是我那么疼的人;却为了我们受了这么大的苦;而我还没有陪在你身边;我怎么能心安呢?我不能原谅我自己……我”男人的表情仿佛是一场阵雨,他试图扭曲自己的面孔来压榨出一滴忏悔,但他没有做到,他只是在那不住的敲打着自己的身体。

    “你别这样正覃,我不怪你真的,我不怪你,你知道吗当我看着我们的孩子离开我的身体时,我是多么难受?你知道吗?”丽莎却哭了,哭的是那么的伤心。

    “我知道,我了解,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当你说你有了我们的骨肉时,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高兴,我是那么爱你,我的心肝,我想给你我的全部……和我能做到的”正覃的话已经超出了自己的身份和年纪,但他还是说了,而且说的很及其的投入,仿佛一切回到了八十年代,在革命的大潮下两个忠贞的爱人面对迫害生死相依,唯一缺乏的是一种声泪俱下的场祭。

    “你今晚可以陪着我吗?我不想离开你”

    “好……我答应你陪着你,我什么都答应你,我是你的,让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好麽?”

    丽莎露出了雨后的笑容,让人心疼,让人可以为她不顾一切。

    “喂,老婆吗?我今晚有个聚会可能不回去了,你和孩子先睡吧,不用等我”汪正覃说话的语气和刚才的判若两人,就好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说着稀松平常的话。

    电话挂了,车子也动了起来,那深红的尾灯就象夜世里魔鬼的眼睛,散发着撩人的迷幻。

    昨夜的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清洁了干燥的空气,天色微晴,阳光又孕育了新的生命。

    丽莎睁开了眼睛,一切还是象曾经来过的那样,不变的装饰,不变的幽会场所。

    昨晚她好想和正覃说说话,得到他的关心,可正覃似乎很累,在痛哭流涕之后便不耐烦的进入了主题,将丽莎推倒在床上,“让我关心你吧,宝贝”这是那男人临睡前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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