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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思量自难忘-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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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子晃了晃,差点晕厥过去。她轻轻握了我的手,安慰道:“你之前的食物中已放了解药,毒质几日后才开始自面部散开,只要……只要也戴上这个便可。”
我心中激愤难平,拿过面具端详片刻,猛的扯个粉碎,随手一抛,又悲又怒:“我又没做亏心事,才不戴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玩意儿。”
她轻拍我的脊背,含泪劝说:“确是难为你了。我已戴了十年有余,总觉得有朝一日真要除下它,反而不能面对自己往日的罪孽,如今心结已解,这才肯除去。你戴上后,旧人便不能认出你,也未尝不是好事。”
我心念微动,暗自掐指一算,想到距胤禛初成大业将近十年,这期间若让他知道我已死里逃生,当初的一片苦心岂不白费?这般惊心动魄、你死我活的明争暗斗全神应付已是胆战心惊,若是心有旁骛,必会跌得粉身碎骨,我怎么舍得?怎能舍得?十年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既然不能与他相见,戴上面具又如何?世上芸芸众生,谁又是满腔诚挚示人?
我吞下眼泪,盈盈一笑。她瞪大眸子凝神看我,见我已无凄苦之意,啧啧赞道:“看来你倒是个心胸开阔之人。”
“我若是个小心眼,恐怕早死了几百次了。”
“不过你也不用自怨自艾,有道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面具虽丑,却有驻颜奇效,十年之后,又见心上人,还是恍如昨日般的青春年少,这十年苦楚也算没白受。”
“难怪你……”
她嗔我一眼,双颊生晕,果然明艳照人、清雅绝俗。我情不自禁的痴痴看着,暗想她这般娇颜世间罕有,痴情又不矫情,难怪惹人犯错,为她而死也在所不惜。
她像是猜透了我的脉脉心事,伸手朝我侧脸轻掐一下,笑吟吟调侃道:“妹妹这般秀美绝伦,眉宇间却带几分邪气,明眼人一看便知你行为乖悖更胜于我,难缠得紧!真不知什么人能令你如此死心塌地,到底是君子中的小人,还是小人中的君子?不过,定是对你百般怜惜,百般纵容才是。”
我耸肩一笑,未置可否。和她促膝交谈半晌,仿佛回到从前,其乐融融,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次日午后,她将谷中一众女徒聚在大厅,交代一番,便让她们各自散去了,只留几名贴身仆人照顾日常起居。私下又对我一番千叮万嘱,要我暂时留居此处,这里毕竟较之外界清净安乐,一个弱质女流带着孩子流落江湖凶险未卜,况且这幽幽深谷珍惜药材极多,数月后,正可用来调养身子。
我思忖片刻,觉得她这番劝解确有道理,便应了下来。她自是分外欣喜,将谷中奇珍异宝尽数送了我。我适才恍然大悟,叹道:“原来古代江湖侠士豪爽不羁,闯荡江湖,却不事劳作,竟是有如此庞大的经济基础为后盾,难怪视钱财如粪土,清高孤寡,风流倜傥,惹得众多妙龄少女情愫暗生,成就了千古佳话!”
又过一日,她引我进入闺房,执手细细叮咛一番后,黯然道:“你我相识不久,便一见如故,如胶似漆,现在却要分手,以后不知是否有缘再见!”
我口唇微扯,声音中却带了哽咽,“你回去后千万要收敛脾气,不要重蹈覆辙,你们重逢时,我无论身在何处,都会为你欢喜。”
她泪眼盈盈,使劲点点头。我转身退出房门,思绪万千,朝园子走去。浑浑噩噩徘徊了几个时辰,信步再行到她的闺房,果然已是人去楼空,徒留几缕暗香。
谷中金银珍宝仔细清点半月才登记造册完毕,简直富可敌国。因之前忙得昏天黑地,戴上面具竟丝毫没有不适之感,每日面对镜中的陌生人,心如止水,虽免不了黯然惆怅,但毕竟逐渐远离大悲大乐,倒也清闲自在。想到自己这番惊心动魄的奇遇,每逢遇到劫难、历经生死,财富便增进一分,孰不知上天到底是恼我,还是怜我?也许我本就是不好不坏、不善不恶,令他又爱又恨吧?只是不论欢乐趣,离别苦,命运之手如何拨弄,几回寒暑过后,往日之事已沉淀为“历史”,记载了我的成长、我的爱恨。
烈火逃生,虽是万幸,却在腰后留下一抹淡淡的痕迹,用尽了谷中灵药,仍冷冷的泛着光,愈发与身周肌肤格格不入。
那日闲及无聊,信手抄起本书,竟是《三国》,忆及当初的情景,胤禛的诧异、蛮横与宽容,不禁哑然。在他心里我应活在天园了吧?他固然找不到我的尸骨,但应当相信我的灵魂依旧在他身畔,定能感觉到我为他望穿了双眼。清风拂过,将书带到地上,赶紧俯身去捡,一时忘了腰后还敷着药,药包“啪”的掉在地上,散发了一室的异香。轻叹口气,心中暗自计较此后再也不用这些药了,浪费倒在其次,既然全无效果不如趁早放弃。心中饱受分离之痛的挤压,此刻却灵光一闪,揽镜对着腰后伤疤一照,立时有了主意。
我约略用了两日,耗尽心智,描画出图样,蘸了清水,印在伤处,谷中侍从大多略通医理,吩咐其中一名女侍进房,以丹朱涂画轮廓,取针逐一刻下。几日后,腰后已然文出先前描画的图样,由于丹朱是以谷中鲜花调配而成,颜色远比想象中的娇艳,竟栩栩如生如同长在肌肤上一般,遮掩疤痕又增妖娆,虽受些苦楚,却不失为一箭双雕之举。
此后,每日都会查看镜中的刺青,初看无非是花影浮动,娇艳欲滴,细看隐藏其中的“禛”字矫若蛟龙,奔腾穿梭,游刃有余。仿佛每刺下一针,心中之痛便减少一分,直至刺完,才发觉他如同已融入我的血肉,与我同在!若是哪天想了,看看便是,身上有他,心里有他,他自是无处可逃,也算解了相思之苦。想到此处,不禁暗自得意,又深感惋惜,若是这里流行低腰裤,尽可展示出来,更是完美之极。但现在身在天朝上国,这般不合礼法,怕是连想都会视同犯罪。不过进了私宅,却是私人之事,他人干涉不得,我尽可从容的别出心裁,将内衬短衫改成极短的款式,贴身随意,又可尽情舒展,作为居家之用。揽镜一照,仿佛返回现代,全然忘了礼教大防。
几月之后,便无心流连这些小事,身子一日比一日沉重,处处不便,怀胎之苦尽数体验,心中只是暗暗期盼一朝分娩,尽快看看这折磨我几个月的小东西到底是男是女,生的是否像他。
不觉十月过去,一声啼哭打破了谷中的宁静,怀中抱着这新诞下的小生命,不免洒下几滴热泪,百感交集。我身体质素向来不俗,不消半月,便已行动自如,恢复如昔。这小小的婴儿像有魔力一般,第一眼看见就深深的爱上了,他是个男孩,手脚小而柔嫩,眸子黑亮,很像他。
我苦思冥想几日,终于还是决定让他姓跟着我那姐姐姓舒,若是以后见到父亲,再改无妨,名字无非是个代号,朗朗上口便可。虽决定了姓,名字却迟迟难定,偶尔想出的总觉全无文采。一岁后,这小子便已顽劣不堪,再加谷中侍从事事纵恣,性子甚是刁钻,难免令人沮丧,毕竟他这脾气有些像我,却是说不得、恼不得。为此,倒是为他想出个“宓”字做名字,心中企盼人如其名,能够安宁片刻,不要将昔日颐养天年的隐士之所搅得鸡飞狗跳的才是。此外,还有一层意思,“舒宓”正和“舒米”同音,正可当作平日呼唤的乳名,同时也是三百年后F1界的王者,激情而专一,香滨、美人、荣誉、财富,万千宠爱,心中却只爱着一个女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专注实非后人可效,正是我心中偶像!
康熙六十年,舒米长到六岁,自读书之后,烈火般的性子逐渐收敛。因他出生前,已设法从谷外重新引入清泉,他自小未被毒质侵害,自然不用戴上面具。忽忽数年时光,早已出落得眉清目朗,眉宇间的神情越来越像父亲,眸中的暗藏的狡黠却是像我。
那日,正值春夏之交,我正埋头在园子圃草里做瑜珈,舒米偷偷捂住我的眼睛,哑声问道:“我是谁?”
我闭着眼,仿佛时光倒流,恍然回到几年前同胤禛躺在圆明园的草坪上,心中想着和他化成蝴蝶,携手天涯,那时只是满脑子憧憬,却不曾料到如今天各一方,若非有他、有儿子,断熬不到今日。一时间,幸福回味漾了满脑子,不觉潸然泪下。
舒米顿觉手中升起湿意,以为惹恼了我,惶急的放下小手,察言观色一番,低声问:“妈妈,你又想了爸爸了么?”
我收了眼泪,轻刮一下他的鼻子,笑道:“你这个小机灵鬼倒是聪敏的紧呢!怎么,书念完了?”
“早就念完了,今日念的是《孔雀东南飞》。”
“哦,先念熟了就好,你小小年纪还不懂其中的辛酸!”
他轻轻搂了我的脖颈,说道:“我不懂,妈妈定是懂的,以后讲给我听,好么?”
我微一点头,目光看向了北方。
沉吟片刻,舒米忽的开了口:“妈妈,我一出生咱们便住在这儿,你闷不闷?书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咱们却一直在这儿,不如趁春暖花开也出谷走走?”
“你一直陪我住到现在,确是难为你了,我并非不想出去闯荡,原来只是怕咱们孤儿寡母的,我又是这般丑陋面貌,出去了受人欺负!”
“那现在我已长大了,若是在外遇到什么事,有我保护你还不成么?再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妈妈,永远是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看他俨然一副男子汉做派,我心中陡然生出塌实之感,又想已近康熙六十一年,这位文韬武略的圣世明君即将灯尽油枯,只要熬上一年半载他必能克承大统,继位登极。以我的性情,必定出谷,即使不能相聚,也不甘在谷中平淡一生。想到此,朝舒米粲然笑道:“好吧,就依你,不过日后,可就仰仗你照顾了!”
他喜极忘形的欢呼一声,连翻筋斗,叫闹一番过后,神情一震,问道:“咱们去哪儿,何时动身?”
我笑嘻嘻的伸手帮他拭去汗水,神情幽幽:“到云南去,或者更远!”
三十二、远离尘嚣
    绿杉野屋,落日气清。脱巾独步,时闻鸟声。
鸿雁不来,之子远行。所思不远,若为平生。
——司空图
不知不觉半月有余,安排好谷中众人,背了行囊,终于重见天日,出了这幽幽深谷。一路上且行且看,长了些见识。舒米虽刚满六岁,却是俊秀聪颖,出奇的成熟,有他陪在身边不但有说有笑,还能帮上些忙。这半年的游历果真不是纸上谈兵,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智,他正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看来我与胤禛血统较远,又是因爱结合,孕育出这样一个天才宝贝应是意料之内。
到云南已是康熙六十一年,这里四季如春,非但不是蛮夷之地,反而是不错的休养生息之所。先置了宅子,打算住上一年半载,日后之事,日后再做计较。毕竟这是胤禛挑选的地方,他虽从未涉足,却是心中向往过的清净之地。
这日清晨,本是艳阳高照,我换上男装,信步踱出宅子,刚走到巷口,却见乌云密布,隐隐听到轰轰雷声,大雨倾盆而下。赶紧疾步快走,闪进一间酒肆,这里较为宽大,却挤了不少避雨的过路人,客舍中正有人说书,细听之下,说得正是隋唐演义,一干人等听得津津有味。我四下环顾一番,见早已人满为患,又不好退出淋雨,正踌躇的当儿,一眼瞥见角落有张空桌,心中暗喜,提步快走占了那张桌子。刚坐定,却见伙计忙不迭凑过来,轻道:“对不住,客官,这是李大人的座儿,过会儿他一准儿过来,要不,您先委屈一下,到别处转转?”
我心中有气,猛一转头,和他的脸贴得极近,哑声呵斥道:“你既是开店的,这张桌子现在又没人,多收银子便是。岂能让客官受这般委屈?以后还做生意不做?”他见我这副怪模样,惊得一个趔趄,正撞上身后一个人,皱眉回首一看,三魂立时丢了七魄,倒头便拜:“李大人,小的瞎了狗眼,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后面的话想来自是肉麻之极,大概是千穿百穿马屁不穿的恭维之辞,我偏头轻瞥嘴角,偷笑起来。那人挥手打发伙计准备酒菜,却站在我身边,定定的看着。我暗道:“别以为把我盯毛了,我自会让座。凡事应讲先来后到,若是让我让开,好言相劝尚可考虑,若是像这般大眼瞪小眼,看谁耗的过谁?”
僵持半晌,那人率先开了口,问道:“你不认识我?”
我上下打量一番,见那人身高两米有余,三十上下,眉目粗犷,面颊隐有麻点,思忖片刻,确实不认识眼前这人,佯装白痴般的摇摇头:“不认识,你又不是说书的,我干吗认得你?”
他不怒反笑,顺势坐在对面,“你这人倒是挺有意思!对了,刚才你笑什么?”
我微挑秀眉,答道:“我若是说了,却没半点好处,说来何用?”
“你在这儿结识了我自是最大的好处!”我摇头扁嘴,不以为然,他继续道:“在下李卫,云南盐驿道。”
我唬了一跳,口中的茶水差点尽数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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