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量自难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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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平第一次看清了死亡的颜色。我的疼痛突然不可抑制起来,太阳穴的筋“突突”跳着。
如果你的左脚痛,我的右脚就会痛起来。如果你被生活窒息,我的呼吸同样会停止,如果……如果……如果……
“够了!”我用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声嘶力竭的喊出两个字。
回过头,朝黑哥嫣然一笑:“放了他,我嫁给你!”
黑哥一愣,半晌才回过神来,欢呼一声,将我抱起来。喽罗们从地上一跃而起,跟着又叫又跳,“嘀嘀达达”的锣鼓声重新响了起来,喧嚣的声音,却离我越来越远……
十六、梦魇
今天不是我歌唱的日子,我口边涎着狞恶的微笑
不是我说笑的日子。我胸怀间插着发冷光的利刃
相信我,我的思想是恶毒的因为这世界是恶毒的
我的灵魂是黑暗的因为太阳已经灭绝了光彩
——徐志摩《毒药》
黑风帮已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喜事,我和黑哥的婚礼持续了整整三日。礼毕后,我便被带进新房,被一个叫丁顺儿的喽罗看着。我坐在榻上一滴眼泪也挤不出,脑子飞快的转动,同丁顺儿说话间,渐渐摸清了他们的底细。这是山东江苏的交界,黑风帮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招揽了不少乌合之众,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我和胤禛赶巧住了黑店,着了他们的道儿。
事情正如预料般简单,但人的命运往往要屈从于一些看似愚蠢简单的安排。我做梦似的看着四周,血红的幔帐刺眼的垂下来,突然被一种难以名状癫狂所控制,纵声长笑。这里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新房不是,突兀的红不是,新郎更不是!眼前晃着的是爱人苍白的脸,耳畔传来的是他越来越远的呼唤。我心中百感交集,我不得不一边咒骂,一边还要屈辱的活着。对,无论如何,一定要活着!我不能轻如鸿毛的抛弃自己的性命,因为我有足够的勇气与力量看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快乐的生活。
我和丁顺儿整整周旋三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他带我亲自放人。我把胤禛的脸埋在怀里,贪婪的呼吸着他的气息,他的伤口早结了痂,血仍在汩汩的奔腾着,看来黑哥尚算守信之人。我摸了摸胤禛怀里的公文,庆幸这帮土匪都是老粗,没把这东西搜了去,转身叫了丁顺儿,把胤禛的身子扶上了另一个陌生人的背。
胤禛在秋天的弥雾里越来越小,我闭上双眼,喉咙好像被魔鬼扼住了一般,无法呼吸。
别了,我的爱人!你的冰冷、你的温柔、你的眼泪都将离我远去,但愿我能化做你胸前的朱砂,与你——同在!
周围死一般的沉寂,门缓缓被推开,黑哥跌跌撞撞的闯了进来,我唬了一跳,蜷在墙角。他扑到榻上,一会儿工夫,鼾声大作。我松了口气,站起身,狠狠揣他一脚,他翻了个身,嘴里喃喃的嘟囔着,络腮胡子上粘着白色粘稠的口水。
这一晚,倒也相安无事。
次日晚上,我使出浑身解数和黑哥喝酒,他自然大喜过望,万没料到短短几日,我便没良心的把那个小白脸忘得一干二净,而且还颇懂风情。他兴高采烈与我对饮,几个回合下来,早已不省人世。第二日一早醒来,一脸懊恼,不禁捶胸顿足、大失所望。因不相信一个娇滴滴的女人酒量居然如此惊人,赌气似的要和我继续拼酒,我心中早有计较,佯装己不胜酒力,哄他又多喝了几杯。
今晚,黑哥还没回来,我长舒口气,心中诅咒道:“他最好横尸街头,别踏入房门半步。”却不敢掉以轻心,只得和衣靠在床边,不敢睡实。
“哎哟!”我心中一凛,暗感大事不妙。挣扎的张开眸子,蓦然看见黑哥放大了几倍的脸,正死死扣住我的脖子。气急败坏的咆哮道:“臭婊子,是你的老相好给官府报的信!对不对?对不对?”
我平生从未被人骂得这般恶毒,受此奇耻大辱,顿时火冒三丈,恐惧立时驱散得无影无踪,“你这个贪生怕死的混蛋,怎么不死在外头?”我冷哼着。
他的手松开我的脖子,拽起胸前的衣襟,几乎把我拎了起来,我斜睨着他扭曲的脸,狠狠啐了一口,骂道:“放开你的狼爪子,混蛋!”
“嘶啦”,耳边传来布料爆裂之声,我的衣服经不起拉扯,瞬间成了碎片。他嘿嘿怪笑,将我扔到榻上:“我这辈子还从未见过这般标致的小娘们,今晚说什么也要尝上一尝!”
我胸中升起一阵冷意,胃里翻江倒海,狠声说:“闭上你的臭嘴,你就不怕官兵端了你的老窝!”
“莫非你还惦记那个小白脸不成?放心,他比你更狼心狗肺,早撇了你往北去了,县太爷无非为了交差,摆个样子将他哄上一哄。我黑哥上了供,他总要给咱们夫妻二人留条活路不是?”话到此处,便扑了上来。忽的神情微滞,一眼瞥见我颈中的翠玉,我心头一紧,死死护住,他盯住我,语调怪异,尖声道:“信物是吧?”面目无耻之极。一眨眼,玉已被生生拽下,颈项皮肤痛如火烧,他在我眼前炫耀般的晃了晃,“啪”的一声甩到地上。
我的血骤然上涌,心中沉痛:“这是胤禛唯一给我留下东西,居然被他弃如敝履!眼前这个混蛋真应该马上去死!”积蓄多日的怨毒登时倾巢而出,我只觉得心脏越跳越慢,手悄然探到枕下,摸出了下面藏匿的剪刀。
上天做证,我此前从未有过如此罪恶之念,是他!是他让我的灵魂不得不听从了撒旦的引诱!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剪子捏在手中,对准他的后背疾刺下去。他哼也未哼一声,便软软趴在我的身上。我使尽全力把他掀翻在地,手上沾满了温热的鲜血,紧握着剪刀的关节却变成了骇人的白。
毫无疑问,他死了,是我杀的!
我站起身,拾起躺在地上的温玉,上面沾满了鲜血。我把它紧紧贴在胸前,回身狠狠踢了那人一脚。
周围又恢复了沉静,我胸中陡然生出一种残忍的快感,眼前这个人十恶不赦,不管我在这场游戏里扮演的是天使还是魔鬼,他的性命都被我终结了。只是不知他在地狱里会不会因害死了成千上万无辜的人而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挪开床,摘下墙上挂的佩刀,不敢喘息,飞快的挖出一个小小的洞穴,把黑哥的尸体放了下去,他丑陋的身体终于浅浅的埋在黄土之下。我把床挪了回去,开始清理血迹,把换下来的衣服烧掉,直到这里一尘不染,看不出任何破绽为止。
恍然觉得自己累极了,躺在床上很快沉沉的睡去,梦里自己仍躺在胤禛怀中,这里的一切才是可怕的梦魇……
“咚咚咚”转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揉了揉迷朦的双眼坐起身,懒洋洋问道:“谁呀?”话音甫落,便听见门被撞开了。丁顺儿跌跌撞撞跑进来,道:“黑哥可回来了?”
我的大脑陡然清醒,定定神,答道:“没有。”
丁顺儿身子一晃,眼泪滚了下来:“不好了,黑哥昨晚带人抢一批货,听说遭了埋伏,同行的兄弟全死了,黑哥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什么?都死了?”我心里一阵兴奋,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
丁顺儿以为我受了刺激,也不甚怀疑,反而缓声安慰道:“嫂子,先别急,现下还没找着黑哥的尸首,说不定还有转机!”
我心中冷笑,暗道:“你那老大现在正躺在我屁股底下的黄土里,昨晚便见了阎王,还可能有何转机?”
心里有了盘算,仍半点不敢怠慢,探问道:“没人看见黑哥往哪儿去了?”
“半夜里,门房老赵倒是瞧见黑影一闪,听说话是自己人,但昨儿晚上帮里人手不够,他正忙别的,也没看分明。”
“帮里的兄弟损失了多少?”
“年轻力壮的几乎都去了!要不是……”他顿了顿,看我一眼,继续道:“我也去了。”
“咱们不是一直暗中孝敬了县太爷么?他这回……”
丁顺儿颇感意外,叹了口气,“唉!我早就提醒过黑哥,这狗官是头喂不饱的狼!”
暗中揣测他的神情,我立时便明白黑风帮与官府沆瀣一气是帮中机密,怪不得那个死鬼知道是我从中做梗告密,逼得县太爷不得不黑吃黑,痛下杀手。只是这县太爷恁的“仁慈”,居然放他一条生路。大概逃回来时太过狼狈,不想遭人耻笑,便草草对了暗语,溜回房中兴师问罪,竟未留下半点蛛丝马迹。如此以来,我居然成为这个天大的巧合中最大的受益者,这宗骇人听闻的谋杀案只能永远是个谜了!
为不使丁顺儿起疑,我佯装同黑哥恩爱无比,涕泗横流,“难得黑哥实心实意待我,我原本想通了,打算跟他好好过日子,没成想居然遇上了这种事儿……”
我哭得情真意切,楚楚动人,丁顺儿断然没见过这种阵势,颤声安慰几句,跟着也掉了几滴眼泪。“嫂子,还是早些歇息吧,千万莫哭坏了身子。若是您有个三长两短,叫我如何跟黑哥交代?”我抽了抽鼻子,点点头,丁顺儿闪身退下。
黑哥的葬礼低调隆重,我的戏演得尚算马马虎虎。漫漫长夜,焦虑得辗转反侧,对于黑哥的死我从未感到半点内疚,即便他就躺在床下那小小的洞穴里。我只想尽早离开,又担心露出马脚,不敢轻动。值得庆幸的是,我不但未被人怀疑,还理所当然的继承了一大笔金银财宝,这些东西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尽管我知道或许这上面沾满了鲜血。
为免夜长梦多,我决定解散黑风帮,为此还忍痛吐出一小部分财产,分给帮中所剩无几的喽罗,这帮乌合之众果然早已嗅出端倪,作鸟兽散。但丁顺儿偏偏是个例外,执意跟随,为此我费尽唇舌,他仍是不为所动,逼得我几乎脱口而出,告诉我便是杀人凶手。最终,我只得忍痛妥协,咬牙切齿般的警告眼前这个偏执狂:“跟着我,可以,但绝对不能干涉我的生活。”
终于逃离这个地方,为了永远保守秘密,我支开丁顺儿,亲手放了把火,刹那间,黑烟腾空,黑风帮此时已裹在烈焰之中,天空隐隐升起一片火光,我恶狠狠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化成了灰烬。
这是噩梦起点,也必定是噩梦的终点!我再不会踏入这里半步,我发誓!
十七、物是人非
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够品尝到极度的幸福,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才能懂得活着是多么的快乐。幸福的活下去吧,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终于踏上归程,有丁顺儿的照应,一路尚算太平。进了河北,因舟车劳顿再加上先前饱受刺激,恍恍惚惚发起烧来。昏昏沉沉躺了几天,滴水不进,丁顺儿急得嘴上起了一串疱,郎中换了一个又一个,每个总是带着乌青的眼圈黯然离去。
拖拖拉拉躺了半年,总算有了起色,丁顺儿却瘦了一大圈,我深感愧疚,心道:“他若是知道我干的好事,非活剐了我不可!”痊愈后,并未立即动身,揽镜一照,被自己吓得不轻,经过一番折腾,早已是骨瘦如柴,似从地狱里逃出来一般。为恢复昔日的美好,只好细心调养,强迫自己多吃一点,甚至把身体泡进牛奶里。果然,时间不长,面色红润、明眸皓齿,摇身一变,又成了出色的美人,比之从前,更添了几分风韵。
回到京城,已是康熙五十二年夏天。
推开大门,凝眸处,小鸟啾鸣、微风习习、阵阵茉莉暗香浮动。我深深呼吸着这熟悉的芬芳,告诉自己,终于回家了。
屋子出乎意料的一尘不染,墙上的字画、桌上的宣纸、甚至散落的棋子,一切都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耳畔蓦然步声轻缓,我不敢回头,欣喜的呼喊不由自主的从喉中冲出来:“胤禛,是你么?”
没人回答,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周围还是一片静谧。我秀眉微皱,慢吞吞转过身子,凝神一看,竟是十四。
“小眉,你回来了!”十四的声音盛满欢喜。
“刚刚回来。”我轻叹口气,神色黯然,心中有几分失落。
十四笑了笑,浑然未觉我语气的异样。
“十四爷,你怎会在这儿?”
“叫我胤禵!”
“好吧,”我顿了顿,嗫嚅着:“胤禵,你怎么在这儿?”
他未吱声,自言自语道:“整日十四爷十四爷的,叫得怪生分的,这样多好!”
见他神情脱洒,骤然生出一种久违的温暖,脸上也挂了笑:“那以后我就这般叫了,不过,可得保证你那些福晋们不找麻烦!”
十四收住了笑,定定的看我:“我保证任何人都不会找你的麻烦!”
一股暖流慢慢滑过了我冰冷的心,我浑身的毛孔好象一齐张开一般,眼里分明有了湿意。十四一把将我拉进怀里,颤声说道:“你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的泪蓦然涌出,下巴狠狠的嵌在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