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女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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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衣食无忧。她可不管秋千又在想什么,吃喝拉撒睡一样也不少,每天干劲十足的。还特别爱笑。董亦剑央求护士,一天三遍抱了海鸥来给他看。闺女儿那咯咯的清脆笑声,在他听来,无异于天籁仙乐一般。
秋千见董亦剑那么喜爱海鸥,心里的不平衡才会淡些。再见他满心满脑全在海鸥身上,另一种不平衡又爬出来了。上次临出院时,“陈小手”郑重地找她谈了一次话,告诉她,今后,她不能再怀孕了,因为子宫壁已经太薄,不能再经受怀孕的重负。秋千的儿子梦完全破灭了,都是因为这个小丫头的到来。秋千明知这样想很可怕,也不公平,可她就是抹不掉这念头。肠胃炎痊愈后,秋千回到家属院,每个周末接鲁闽回家。海鸥呢,又被送回了保姆家。
6
一家人分在了四下里,开始秋千还觉得清静,很快就变成了无聊。特别是大伙儿都在忙碌,自己却无所事事,实在有些丢脸。想起从前那个事事要强好胜的秋千,已恍如隔世了,不由得对眼下的安逸产生了怀疑。在天安门广场上,不是还向毛主席保证过吗?这才当了军官夫人,就连工作也不做了,还奢谈什么积极要求进步,努力靠拢组织哦?
工作的事情,秋千不想麻烦董亦剑,便给春草写了封信。春草先是和海鸥出生的那家医院联系。因医院正进行人事改革,编制暂时冻结了。秋千又不愿意等,春草就又找了连江食品公司的领导,把秋千一直放在团部的档案调了过去。军民一家亲,秋千很快就去食品公司报了到,管人事劳资档案这一块儿。
自然灾害早已过去。食品公司仓库里那么多的山珍海味,令秋千眼界大开。大海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鱼虾蟹鳖呵?特别是一种叫鲎的东西,模样儿就像它的名字,后面拖着条尾巴,十分奇特好看。秋千想,若是活的,可以养在玻璃鱼缸里,观赏。
秋千从前那股子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劲儿又回来了。她换上高帮子水靴,戴上橡皮手套,和工人们一起进冷库。做也许做不了什么,她既搬不动好多鱼冻在一起的大冰砣,更别说爬上比房子还高的冰堆码鱼山了。但是工人们还是喜欢她来。他们家中的娘子,都是些吃苦耐劳的典范,和鲜族女人好有一比。如今来了个中看不中用的,他们却也没觉出有什么不对头。人不和命争。人家放着好好的科室不坐,脱了绣花衣裳,来和他们同甘共苦,够意思了。
仓库里不仅有小山般的海味山珍,还有活物,那就是耗子。若非亲眼看到,打死秋千也不会相信,那耗子肥得像只猫,走起路来歪歪跩跩的,根本跑不动,每次都吓得秋千哇哇大叫。工人们不怕。看见了,就用带长杆的网子一把罩住,几棍子就打死了。打死了,工人们也不就地丢掉,而是剥了皮,炖了吃。还请秋千尝呢。别说尝,想一想,秋千就想吐,赶紧堵住嘴巴,撒丫子逃掉,憋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惹得工人们哈哈大笑。不是讥讽的笑,而是善意的笑。
只是语言沟通还是困难。工人们都说一口闽南方言,我不叫我,叫“阮”;眼泪不叫眼泪,叫“目屎”;脚丫子也不叫脚丫子,叫“ka”(四声)。他们也想和秋千沟通呵,就都努力朝着她的口音转,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儿,逗得秋千直乐,还是听不明白,对话往往变成了鸡同鸭讲。
就在秋千重新燃起工作的热情时,部队决定,让董亦剑转业。
董亦剑一直在调养,开始是住在医院里治疗,后来就转到厦门的疗养院疗养。他的转业,与他的身体状况有关。许多年以后,秋千总要回想起那个关口。那就是命吧?如果知道离开队伍,会发生些什么,秋千宁可放弃进步,放弃向毛主席做过的保证,死活都会要求留在队伍里。可是,谁又能知道将来的事儿呢?
董亦剑回来了。他想不通。从十几岁参加新四军,戎马倥偬二十余年,他以为,队伍就是他的家,自己早已是队伍的人了,一生一世都将和队伍融为一体,不可分割。从没想过,有一天,队伍会对自己挥一挥手,那么轻易地说一句:我们不需要你了,你可以走啦。他有一种被生拉硬扯开的感觉,血肉模糊。这种打击,比来自肉体的打击更难熬,更痛苦,更是打击。想不通也要通,军人就当以服从为天职。后来,董亦剑想通了。想一想那么多先他而去的战友,董亦剑一通百通。不但通了,而且慢慢地快活起来。
《秋千女人》第三章(8)
他要去的地方,是苏北海边的一个林场。他要去那儿当党委书记兼场长。那里有连绵数百里的云台山脉,《西游记》里著名的花果山,就属于其中的一座。董亦剑想,俺若不出来革命,还不就是一介农民。去林场,也和回家当农民差不多。如今娇妻在侧,儿女如花,也勉强算得上“衣锦还乡”了。虽然乡不是那个乡,他也不习惯“衣”什么“锦”,但也差强人意,或可比拟了。转业好呵。想通了的董亦剑这样对秋千说,咱就是不怕种地儿。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嘿嘿,好。
董亦剑和秋千开始收拾行囊,政委和夫人都过来帮忙。秋千舍不得那两只大漆的樟木箱子。董亦剑便请示政委,作价把它们买下了。去领海鸥时,保姆哭天抹泪的,非跟着海鸥走不可。海鸥从只有几天大,到现在能跑会说了,全是保姆两口子喂大的。除了肚子没疼过,哪一点都可比亲生闺女儿。明知不可能带了她去,秋千心里再不落忍,也是无法可施。
收拾完了行囊,董亦剑和秋千带着一双儿女,回福州告别。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人,两家人包括苏黄氏在内,反倒比平常更热络,似乎着意要冲淡某种东西。只有华小阳,把鲁闽这个童年好友弃而不顾,只围着海鸥转来转去,看这个活的洋娃娃一颦一笑,举手抬足,简直着了迷,实在有些重色轻友。终于,华小阳忍不住,拉住春草的衣角说,这个妹妹,我见过的。春草拿手在脸上一划,说,羞,你什么时候见过?华小阳不说话,噔噔地只管往楼上跑。不一会儿,就抱着一张大照片下楼来了,往春草眼前一送,说:喏,妹妹!春草一看,可不是嘛,那正是海鸥一周岁时的留影。照片上的海鸥,围着个花兜儿,扎了个朝天辫,咧着个小嘴,笑得没遮没拦的。秋千逗他,小阳,妹妹长大了,给你当媳妇儿好不好啊?华小阳问,当媳妇儿干嘛呀?苏黄氏在一旁笑道,傻小子哎,当媳妇儿,点灯说话儿,吹灯做伴儿,早起梳个小小辫儿,不好?华小阳还不到知羞的年纪呢,听了媳妇儿的作用,连声说“好”。
虽是玩笑话,春草听了,心里倒忍不住咯噔了一下。自古以来就有亲上加亲的说法。她和华兆阳,和董亦剑是从十七八就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论这边,又是嫡亲的妹妹,再也没有比这更知根知底的了。再看海鸥,虽说刚刚会满地儿跑,还穿着开裆裤,但那小模样儿,已是百里挑一。再看那爱笑的劲儿,想必性情也是好的,与小阳倒真是天生的一对儿。想到这里,春草便不动声色地问董亦剑,我是求之不得呵。老董,你说呢?董亦剑原本是当作玩笑在听,这时见春草问他,来不及细想,连忙表态:都是自家亲戚,好,当然好。春草追加一句,这事儿可就说定啦?董亦剑说,定啦,定啦。
一句玩笑话,越说倒越当真了。所谓祸从口出。不知道将来的小阳和海鸥,将如何面对这一段“娃娃亲事”?
第二部分
赵守戟识不得几个大字。进入公安战线以后,从基层民警干起,直干到四十出头,才当了这个派出所的所长。除了爱贪几杯小酒,口碑倒是不坏。看了看秋千带来的材料,赵守戟很痛快地答应,立马给海燕把户口落下来,让秋千放心。经历了些人情冷暖的事儿,秋千此时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秋千女人》第四章(1)
1
到省农林厅报完到,不久,董亦剑就走马上任了。
这是一个海边小镇,叫集圩。人烟稀落,主要组成是渔民、农民和一部分刚刚由渔民和农民转化而来的林业工人。连绵七百里的云台山脉,就以这里为起点。从小镇看过去,山在其南,统称为南山;海在其北,就叫作北海了。
秋千又回归本行,当了林场的场医兼林业中专学校的校医。这里既不像东北那般寒冷,也不像南方那样湿热,令秋千感到舒适。她每天风风火火地工作,自来卷的头发剪成短发,像精心烫过的一般,偏分,夹一只月白的发卡;身穿苹果绿呢绣花短上衣,黑呢宽腿裤,凸显出一个女人最具魅力的成熟风韵。傍晚,秋千会拉着董亦剑,在冬青丛围成的小果园里散步。董亦剑高高大大的,更衬托出秋千的娇小玲珑。有工人看见了,总会在心底啧啧赞叹:真真一对好夫妻。
林场的宿舍是几大排青石红瓦的平房,他们一家就住在其中一排的东头,左邻住着副场长朱胜儒一家。论年龄,朱胜儒要比董亦剑年长好多岁,此时已年近半百。朱胜儒出身雇农,原是给地主家扛长工的。雇农也有妻女,直到第一次土地改革,雇农的妻女才变成了过去时。朱胜儒看上了东家的四闺女,立马休了妻,娶了地主的小脚小姐赵小兰。据说赵小兰还不顺从,还去投过水。岂不知朱胜儒一刻不离地跟着。朱胜儒救了赵小兰,就地儿湿漉漉的就办了她。朱胜儒也不是一开始就叫朱胜儒的,那是参加革命后,首长给改的名字。朱胜儒以前叫什么,赵小兰最清楚。因为她时常撇一撇嘴,哼道,地蛋儿。
朱胜儒的前妻前女一辈子也没再认他,他并不以为意。因为赵小兰又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不知什么原因,儿子朱卫军天生斜眼,女儿朱卫红又是聋哑,让赵小兰想起来就窝心。赵小兰没参加工作。有时街道上有事了,她就扭着小脚去帮帮忙。秋千烦她替海鸥找个保姆,她很快就找来一位杨姓老太太,原是在她家当过丫环的。
董鲁闽正到了上学的年龄,进了镇上惟一的小学。因为他的一口鲁南口音,同学们都笑他,老叫他小侉子。又因为他从福建来,刚学了点地理知识在肚子里的小孩子,又叫他小蛮子。又侉又蛮的,弄得董鲁闽很是恼火,和同学们打过几架后,董鲁闽发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从自身做起。他很快就学会了一口地道的苏北土语,把倒垃圾说成“戽腌臜”,表示惊诧,一律拍掌说“倒头鬼”。
董亦剑很快就如鱼得水。他每天扛着镢头,和工人们一块儿上山打药,护林防火,不久就走遍了山山岭岭,角角落落。工人们见了他都亲,都说董书记没架子。媳妇们就守着他夸,夸苏大夫,夸他的一双好儿女;老工人就紧着往他的大烟斗里塞烟叶儿,然后找个背风的地方,美美地抽上一袋,拉拉家常话。
董亦剑这样做,立马让朱胜儒陷入了尴尬境地。朱胜儒熬过了两任场长,原本以为会顺理成章扶正了的。董亦剑一来,书记场长一肩挑,一下子断了他的路,原本就够气人的了。又这样深入基层埋头苦干,朱胜儒再想养尊处优一点,也难。虽说是雇农出身,过了这么多年,再要他去干雇农的活儿,他就亏大了。好在政治运动不断,有事儿没事儿,朱胜儒就以处理内务为由,看看文件,观观风向,打打算盘什么的。董亦剑并不以为意,始终敬重他如同老大哥。
秋千呢,一向没有心机,无论见了工人还是家属,都当作自家人看待,并不觉得自己有多高贵。她的衣裳本来就多,很快,周边的女人们,几乎都穿上了她的衣裳。她没想过这种事儿有多扎眼,只知道自己心是好心,事是好事。就连对赵小兰,虽说是地主家的小姐,可嫁的是根正苗红的贫雇农,人家那么热心帮忙找保姆,就像给她吃了个甜枣,她立马就拿人家当了知心朋友。很快,秋千的那些陈年旧事,都通过赵小兰的嘴巴,像春风一样在山野林间四处传播开来。工人们都知道了,原来这对好夫妻全不是原装货。
赵小兰也有理由生气。想当年自己花容月貌,年方二八,一对小脚缠裹得又周正又好看。原本养在深闺,是为了一朝攀一门高亲的。没曾想世道一变,自己一夜之间就成了落毛凤凰,只能与母鸡为伍了。看看身边的这个男人,蛇行鼠步的,干丝瓜一般,哪里能看出点男子汉气概呢?再看看秋千,说不定当年连饭也没得吃呢,还是个二手货色,倒有福气嫁了那等气宇轩昂的男人,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越想越不服气。不服气之余,赵小兰有时也偷着乐呵。没想到秋千是那样没有心机的一个人。知道赵小兰的经历后,不但陪着她掉泪,而且同命相怜一般,把过去的事情一股脑儿说与她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