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爱你,时光它知道-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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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了会儿他的背影,嘴角泛起一丝温柔的笑纹。她蹑手蹑脚地下床,绕着床跑到他面前,蹲下身去欲去看他的睡颜,目光刚落在他的脸上,一股寒意骤然蹿到了她的头顶:他居然醒着,空洞的目光落在某个虚无的点上,脸上没有一丝一毫人类的情绪。
次日一早,关锦华在办公室里坐定,叫来助理,把陆城南演唱会的时间推后。她在反思,自己是不是给得太快太急了点,太轻易就得到的东西,人往往都不会珍惜。她想,是时候冷落一下他了。
她登上公司的官网,点开旗下男模那一栏,逐个浏览,近百个模特,千篇一律的笑容,她看了一圈,指着其中一个对助理说:“让他来我办公室。”
关锦华冲了个澡,系上酒红色的浴袍,在按摩床上躺着,浅啜着杯中浅黄色的液体。门外传来敲门声,她淡淡地说:“进来。”
她眼皮子也没抬一下,但是已经将来人的情绪捕捉得一清二楚,他先是惊讶,再是紧张,然后是狂喜,最后是收敛情绪,准备接下来的卖力演出。
“知道我叫你来干什么吗?”关锦华漫不经心地问。
男模小心地点头:“知道。”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上前,在关锦华背后站定,探手给她做肩部的按摩,手法纯熟。
“上来。”
“吻我。”
“出去。”
关锦华又一次证实自己爱上的并不是一张脸,一具身体。
单从容颜和身体上来说,陆城南对她并不具备吸引力,阅尽美色的她,能在三秒内从顶级美男脸上找到致命瑕疵,甚至用不着对方脱衣服,她也能一眼扫出某个模特身体上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她喜好男色,却从不眷恋,在她眼里,男人就像是晚餐的主菜,她有时候想吃鹅肝,那就找来鹅肝尝尝,尝的时候很享受,下一餐还是要换别的主菜的。
所以八个月前,她第一次在某个酒吧见到陆城南时,单纯地觉得这是个好苗子,长得好,台风佳,唱歌有爆发力,整个人有张力,写的歌也很不错,居然让她疲惫的耳朵有了复活的感觉。
那晚,整个酒吧都被他点燃了,无数男男女女都在叫他的名字,个别激狂的女粉丝还当众脱掉了上衣,露出胸口的文身向他示爱,他面无表情地跟灯光底下坐着,样子不倨傲不冷酷但也不热络兴奋,是一副与生俱来的淡然样子。尤为特别的是,他的眼睛和她见过的所有艺人的眼睛都不同,无欲无求,无辜而通透,透着点天才特有的神经质。
她坐在角落里用眼神将陆城南肢解了一番,觉得这个人是个可用之才。临走前,她让一旁的经纪人签了他。
签了陆城南后,她便把这个年轻人忘去了爪哇国。
几个月后的公司年会上,赶了几个场子,已经微醺的关锦华去迟了,她人到的时候,大厅里早已群魔乱舞。旗下几个刚拿了影后、影帝的大牌见她来了,笑着缠上去灌酒,几个肱骨老臣一起哄,她一开心,来者不拒,该喝的酒一滴没漏。
等到她觉得不行的时候,才提出说走,助理欲跟,她摆手拒了,当老板的在公司年会上迟到早退,毕竟不是好事,总得留个心腹给自己做代言人。
下了楼,出了大厅,风一吹,一股恶心劲翻江倒海地在她胃里翻滚,胃里紧缩了几下,她想吐却吐不出来。偏生这大楼的车库又远又绕,司机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她踉跄着跑了几步,跑到不远处的一个花坛边干呕起来。这一晚上,白的、红的、黄的,她不知道灌进去了多少,胃里又没多少东西垫着,此时,整个胃闹腾得像是要自己跳出来。
这时,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台上,一个人影朝她走了过来。
关锦华皱了皱眉,想起身走开,她现在的样子着实狼狈,妆只怕早残了,头发又凌乱,晚礼服外套着一件又肥又大的黑羽绒服,样子狼狈普通得只怕和任何一个中年妇女无异。
她倒不至于虚荣到要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保持住美好形象,她只是打心里瞧不起那些底层人士,她喜欢用高高在上的气势、奢华的服饰、璀璨的珠宝拉开自己与普通人的距离,因为她本质上也清楚,除了这些外在的东西,她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来证明自己比别人高贵。
而她此刻竟已狼狈到随便什么人都敢来同情她!
“喂,你没事吧?”一只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语气没有情绪。
关锦华挥开他的手,又从地上挣了挣,但是脚底绵软,像踩了棉花。
“难受吧?难受少喝点啊。大半夜的,您一中年妇女,跟马路上倒下了多危险啊?”说话间,来人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不由分说地扳起她的脸,用手指撬开她的嘴,伸进两根指头,小钩子似的在她喉管处抠了起来。
关锦华又气又恼,抬起手啪啪地打他的背,那人的耐心似乎极好,不闪不避,一下下地抠她的喉咙,帮她催吐:“大姐,感情不顺遂吧?不顺遂也不要这样作践自己。好了,马上就好了。”
他话音刚落,猛地将手指往外一带,关锦华只觉得整个胃都像被谁扯了出来,“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吐完,她抬起惺忪的醉眼朝那人脸上看去,那张脸先是晃了几下,最后定格。那张脸,她不认识,但是那双眼睛,她记得很清楚,是那个她几个月前从后海签回来的艺人。
陆城南下意识地轻拍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好点没?”
关锦华本欲发怒,不料陆城南这个下意识的举动忽然撞上了她心底最柔软的一处地方。
不久前,她一个做饮食节目的朋友得癌症去世,她去参加了她的告别式。遗体送去火化的一瞬间,死者的朋友纷纷恸哭起来,她看了眼旁边一个哭得续不上气的女人,她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表情悲痛欲绝,那男人则低着头在她耳边耳语,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那一瞬间,关锦华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其实是不完整的。
那一刻,关锦华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形单影只,纵然她能坐拥财富权势,但是当她伤心时,脆弱时,拱手河山也换不来一个真心的怀抱和一只温暖的手。
从那天后,她开始渴望一个真正爱她的人,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庭。
她定定地看着陆城南,任他的手轻轻地拍在自己后背上,多少年了,关锦华问自己,多少年了,她都没有红过眼圈了?
当久违的眼泪落下时,一种莫名的情愫从她心底攀爬而上,她忽然像少女般开始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和宿债。她觉得陆城南对她的人生是特别的,他的出现,带着救赎的意味。于是,再看向这个年轻人时,她的眼里有了一些别的东西。
陆城南一向见不得女人哭,他见这个失意妇人哭得那么伤心,忙将一罐牛奶递了过去。见关锦华盯着那牛奶发呆,他有些不好意思:“那什么,吃饭时拿的,听说特别高级,我给女朋友带了一个。没事,你喝,解酒,好喝的。”
关锦华果然就着那牛奶喝了起来——他说,那牛奶是带给女朋友的。
这世界很多有口无心最后都成了预言。
后来,等陆城南看见一辆迈巴赫停在关锦华身边时,自然跌破了眼镜,他帮司机把关锦华抬了进去,二话没说就走了。
第二天,当陆城南在公司办公室看见关锦华时,一向冷静的脸上出现了被雷击中的表情。犹豫了下,他喊了声“关总”。
她得意地在转椅里看着他:“怎么不叫中年妇女了?”
见陆城南不说话,她又说:“你功课做得很不好嘛,我的照片,公司哪儿哪儿都贴的是,你却认不出我来。装的吧?”
陆城南还真不是那种有兴致了解企业文化的人,别说老总长什么样了,叫什么他都未必记得确切。自从签进这个公司后,他一直处于坐冷板凳的状态,他起初以为自己被顶级传媒公司看中,命运会不同些。他兴冲冲地拿着录好的小样找了公司里的制作人自荐,结果,压根儿没人敢做。他找自己的经纪人要话,经纪人也只是说,等公司安排,让他先在公司找找感觉,自己也找下定位。要不是薪水很好,他一早就走了,眼下,他刚好准备辞职,所以也不怵关锦华,不卑不亢地说:“我是唱歌的,不是演戏的。装不了。”
关锦华不以为意,笑了笑,点开一支DEMO。幽闭的办公室里飘出熟悉的乐声,是他那盘小样中最好的那支,陆城南不解地看了眼关锦华。
关锦华伸了伸手:“坐。”
陆城南便带上门,走到沙发上坐下,他曲着食指,抵住下巴,蹙眉听完问:“你觉得怎么样?”
语气完全不像是面对一位传媒巨头,仿佛是在和一个普通音乐人讨论音乐。
“很棒。”关锦华从转椅里起身,“堪称完美。里面每首歌都有一种不顾一切的恣肆,充满高能量。”
陆城南有点不信地看着她。
“你信不信它可以引起轰动?”关锦华说。
陆城南说:“楼下有个胖子说,现在是萧条期,唱片卖不好,我这样的,一千张都卖不掉。他让我写点《有没有人告诉你》那样的,发张数字专辑。”
“五十万张,我跟你保证,这张唱片一定能卖到五十万张,到年底拿奖拿到你手软,开演唱会开到你趴下。”关锦华掷地有声地说,“十分钟后我就开高层会议谈你的专辑。”
陆城南怀疑地看着她问:“真的?”
关锦华点点头:“把这首歌再处理一下,重录,先给你发一首单曲。”
那首单曲在两个月后,风靡各大排行榜,乐评人像集体收了钱似的把那首歌往天上吹,陆城南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报刊上,每天都有不同的通告、访谈、见面会等着他去参加。陆城南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当红的滋味,他很享受这一切,像一个疯狂的自恋者,密切地关注每一条和自己有关的评论、报导,看的时候,他的表情时而开心,时而落寞,时而愤怒,时而兴奋,就像那种玩到新玩具的孩子。
从那段时间起,他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成天待在公司和他的团队商量怎么做音乐,苛责到一个细节都不能含糊。
他开始冷落舒旻,回到家也是望着天花板发呆,脑子里盘旋的全是音乐。有次,他刷着牙,忽然想到了什么,连泡沫都来不及吐,咬着牙刷就回桌子前唰唰地记东西。舒旻跟他说话,他也就“嗯嗯啊啊”地对付过去。
发展到后来,他连走在路上都在找灵感,几次和舒旻在路上迎面见着,他都视若无睹地错开了。舒旻起初觉得他的状态好笑,再后来就有点气不过,有次,她索性挡在他面前,谁知他见绕不过,就直接倒拔垂柳一样将舒旻拔起来丢到一边。
也就是从那段时间起,关锦华开始融入陆城南的生活。只要陆城南有任何媒体活动,她都会拨冗陪同,事后像一位和蔼的长者那样,说他哪里做得好,哪里稍微有所欠缺,她像一个母亲,总是在他春风得意的时候,给予他足够的赞美与奖励,在他失落沮丧的时候给他安慰。
再后来,关锦华又开始入侵他的创作过程,但凡得闲,她就会加入陆城南的创作团队,俨然一个很热心的音乐创作人一般,和他们一起创作。陆城南是那种在工作上无比执着偏执的人,有时候会为了一个细节,迫使整个工作室陪他加班到凌晨一两点,往往等其他人怨声载道地散去了,关锦华还会陪着他,有时候给他一杯咖啡,有时候载他去夜宵。
为表报答,陆城南有时候也会应关锦华的要求,带她去自己的圈子里疯,比如带她参加一些乱七八糟的文青聚会,带她吃路边一块钱一串的羊肉串,骗她吃三块钱一串的羊腰,然后在她犯恶心的时候大笑,在她真生气的时候说好话去哄。
渐渐地,舒旻也听到了一些风声,她忍了又忍,还是质疑陆城南口口声声说没时间陪她,却在陪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陆城南则觉得她的质疑完全是无理取闹,他怎么算是在陪关锦华呢?一切都只是恰好,他们恰好一起工作到深夜,恰好一起喝咖啡,一起吃夜宵,一起缓解下压力。
他太忙了,忙到没一分钟闲工夫和舒旻纠缠这些无聊的问题,哪怕浪费一分钟来解释这些问题,他都觉得是对生命的磨损。他和她开始冷战,最后索性搬到公司睡办公室。
和舒旻冷战的日子里,他陷入了莫名的烦躁里,他无法集中精力创作,总觉得自己快要被掏空了。这时,关锦华提议带他去曼彻斯特这座有名的摇滚之都旅游,寻找创作灵感。
随后,二人便一同飞往了曼彻斯特。
在那座随时可以看见手持吉他自弹自唱的音乐人的城市,陆城南像是找到了灵魂归宿,在那里,他不再觉得自己另类、被边缘化,他忽然觉得创作有了更为神圣的意义——他要去艺术的顶峰看看。
也就是在那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致幻剂的滋味。
在他遇到创作瓶颈时,关锦华递给他一片“叶子”。玩摇滚的,几乎没有一个离得开药物和性,但是他从来都不靠这两样东西滋养自己的创作,他仅靠着信仰的力量,就能比大多数创作人活得有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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