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生如夏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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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桃夭拥有的前世,渐渐变为沧海桑田,曾经沧海难为水,因为我们是命犯桃花的男女。
……
桃夭依偎在我旁边,她说昂风,你知道桃花岛为何遭此劫难吗?
为什么?
夭夭把我的双手放在她平坦的小腹上,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桃花仙子和江南第一剑客的孩子是不被允许降临的,我们喝了用于转世的醉生梦死,前生今世,依然不会分离。
夭夭,我们还要继续找寻桃花岛吗?
要的。
会一直找吗?
会的。
现在出发吗?
是的。
……
你是否看见,一个叫昂风的小男人和一个命犯桃花的女子继续登山越水,过树穿花。
第二部分第5节:半成品的爱情
半成品的爱情
姓名:水色
性别:女
年龄:24
身份证号码:520101197809202016
留言:I never had a friend like you。
This is the day。
Your skin is white。
Your eyes are blue。
This is the day。
But don’t wind my changs。
I will still remain。
I will always be there for you。
这个女人是凌晨五点住进来的,穿米黄色的粗布裙子,不饰脂粉,风尘仆仆。
她把箱子随手放到一旁,她说请给我一个单人间,有最良好的采光和通风,并且不易被打扰。
我揉了揉睡意蒙的双眼,看着她填完表格,递给她钥匙,我说二楼,左手第二个房间。
行李是我帮忙提上去的,她微微隆起的腹部说明她的行动不便,她小心翼翼地移动脚步,艰难地向上攀登,我开始后悔分配二楼的房间给她。
走进房间,她不做任何事情,只是从黑色皮包里翻出了一张CD,小心翼翼地放进唱机,开很大的声音,不管是否影响别人的生活休息,小红莓的声音充斥整个那时花开。
Hold onto love that is what I do now that I’ve found you。
And from above everything’s stinking。
They’re not around you。
And in the night 。I could be helpless。
I could be lonely sleeping without you。
And in the day everything’s plex。
There’s nothing simple。 When I’m not around you。
But I’ll miss you when you’re gone ;that is what I do。
Hey baby。。。。。。
Hold onto my hands; I feel I’m sinking sinking without you。
And to my mind; everything’s sinking sinking without you。
And in the night。 I could be helpless。
I could be lonely sleeping without you。
And in the day everything’s plex。
There’s nothing simple。 When I’m not around you。
But I’ll miss you when you’re gone; that is what I do。
Hey baby。。。。。。
And it’s going to carry on。
That is what I do hey baby。。。。。。
那个叫水色的女人开始不断掉眼泪,泪湿了衣襟。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可以哭得那么伤心,动情,她的头发,她的嘴唇,她的眼睛无不被泪水所覆盖。
她说卓昂,这是我们梦开始的地方。
我不知如何安慰只是嘱咐她记得来吃早饭,就退了出去,卡百利的声音一直缠绕在我的心尖,不停止。
她并没有按时吃饭,卡百利的声音依然继续。我从半遮掩的门缝看见她趴在床上,哭累的样子,我无法体会她的痛苦。我很小的时候无论多难过也要告诉自己不要哭,不要哭,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天依旧阳光灿烂。
无法,只有我和水色,昨天的两个房客桃夭和昂风行走在庭燎的街道,凝望异乡的风土人情,尽可能把它们收尽眼底,不忘却。走得很远,没有明确的目标,却依然快乐,因为行走的过程就是不断寻找挖掘幸福的过程。
水色的精神好了很多,依旧素面朝天,皮肤却是保养得出奇地好,只是额头有指甲般大小的伤疤,在刘海的遮蔽下若隐若现。
是很简单的三菜一汤,鸡蛋炒西红柿,西芹百合,鱼香肉丝,酸辣汤。
水色没吃多少,只是看着菜发呆,她说霍霍,你会做半成品菜吗?
会。
你听过半成品的爱情吗?
……
我叫水色。
这是我来北京的第二个月。
我一直在那个精致,现代,开放,像一朵散发迷香的海上花,且花开不败的上海长大,二十四岁那天独自来到了北京。
我之所以选择这个空气长年污浊,人流涌动的城市,是因为我喜欢隐藏在它背后的文化气息,激情,包容,朴素而真实,沧桑但不老态,它给我的感觉是上海所没有的。
荒唐的是我的职业不是研究北京历史或古建筑,我上的是美术学院,目前在一家广告公司供职。
我住在北京的朋友家,但一到北京我就开始找房子租,我讨厌和别人住在一起,让别人分享我的寂寞,那是独属于我的。
房子是半个月前租好的,在新源里附近,一幢公寓的十六层。房主是一个学音乐的女孩,和一个澳大利亚老头去国外定居,临走前,她以较优惠的价格租了这套一室一厅的公寓给我,而且家用电器也很齐全,但一年的房租仍花光了我大部分积蓄。我只有以近似疯狂的工作来维持日常的开销,还要不定期地给上海的父母寄钱,我不想走后感觉欠了他们的,当然也不想亏欠任何人。
我买了一箱方便面放在家里,把冰箱里塞满了采购来的食物,却总是在发现遗忘太久后,扔掉了那些腐烂的东西,然后自己泡一包方便面,很难吃,却因为便宜。
终于有一天我吃方便面的时候吐了,秽物充满了整个卫生间,肮脏,作呕,我只能这么形容。我狠心扔掉了还剩下半箱的方便面,因为从此以后我看见方便面就感到异常恶心。
昨天回家后,终于发现没有任何可供我填饱肚子的东西。我去楼下的一家川菜馆解决温饱问题,也就是北京人俗称的“下馆子”,两个川菜外加一瓶啤酒共花了我七十块钱,足够我原来吃两个月的方便面。我感慨北京人做生意的精明程度决不亚于这方面出了名的上海人,同时也不敢再这么奢侈下去。
比我早一年来北京的倪波得知我的遭遇后,笑我不会过日子,正经的北京白领也没有天天出去吃的,何况你来北京算是给别人打工的。
我很反感她的话,但也没有反驳,的确我来北京只是想暂时混口饭吃。我不会一直待在这个城市,我还是属于上海的,终有一天我会回到那里,也许在我临死前,也许就在明天,一切依我而定。
有钱雇保姆吗?
没有。
有会做饭的男朋友吗?
我讨厌任何男人。
会自己亲自下厨吗?
也许,但我恨见到集贸市场里脏兮兮的生物。
那你只有去超市买半成品菜了,不用洗,不用切,扔锅里炒两下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比出去吃实惠,比自己下厨方便。
无所谓,饿不死就行。
超市就在公寓楼下,不大不小的那种。不是上海遍地开花的便利店,好德,罗森,如数家珍。它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营业,仿佛是夜上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你完全可以想像得出南京路的繁华,全国各地的人们拎着无比精致的购物袋不知疲倦地川流不息。衡山路的酒吧在夜色笼罩下开始收留形形色色需要酒精麻痹或者需要被舔拭伤口的受伤动物,其中不乏那些性产业工作者,有很白皙的皮肤,如新生婴儿般光滑,可以供男人粗糙的双手尽可能温柔地抚摸,像抚摸自己的宠物。他们的感情两相情愿,爱恨扯平两不相欠,没有人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彼此太过麻木,天亮,起身,穿衣,付钱,然后就是逐渐隐秘急促的脚步声,来不及送一程,来不及体会什么是永恒,甚至来不及记住彼此的气息,也许有一天相遇,哪怕是近在咫尺,也只是擦肩而过,没有留恋,因为不被需要。当那些爱情男女在苦恋中深深喘息的时候,世界上有一群人,隐藏在你身旁不知名的角落。他们对于感情看得比谁都要透彻,因为曾被伤害过,因为天生不值得相信,因为其他。我不是他们,没有兴趣追究过多,我却独爱上海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便利店,如日本的7…11,炽热的白炽灯昼夜闪烁,如莲花般盛开,店内有四十岁的下岗女工,孜孜不倦地聊着张家长李家短,店内有很好吃的关东煮,冒着热气,甜不辣,肉轮,贡丸,我喜欢把它们放在嘴里时满嘴飘香的感觉,还可以用勺子盛满满一杯汤,比任何调料调配出来的都要鲜美,用嘴极其小心地抿一口,生怕温度滚烫灼烧嘴唇损伤味蕾。
第二部分第6节:半成品的爱情(一)(1)
只是,在北京,没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
京客隆,天客隆,万客隆,亿客隆,北京商家似乎对“客隆”的后缀偏爱有加,那些大型超市一到节假日会搞出一些很大规模的促销,不过就是便宜几毛钱,却会有大爷大妈中年妇女起个大早前来抢购,购物车上满溢的商品让他们拥有莫大的成就感。我开始深深怀念上海那些满嘴上海话,侬来侬去的女人。她们在家庭有很强大的势力,她们做家务会有满嘴抱怨,会为儿子请最好的老师教英语,以备多年后不会错过出国的机会,会把老公的钱袋看得紧紧的,只给予有限的零花钱,但看不住老公的心必定成为她们一生最大的悲哀,松懈的皮肤与变形的身材让她们失去了女人最后的法宝,这个母性或者阴盛阳衰的城市里女人主掌的不过是个空躯壳。
走了进去,随手拎了一个红色的购物筐,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毕业后整整有一年是在城市的繁华与边缘间行走,像鬼魂一样过颠三倒四的生活,朝五晚九。迄今我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卖盗版CD戴鸭舌帽的青年男子,性产业工作者,房地产老板的金丝雀,房地产老板的夫人的经纪人,唱摇滚的做西餐的,画插画的写小说的,我不断与他们发生故事,不记得深夜把科罗娜泼到了谁的脸上,清晨把谁的鼓槌一撅两半,黄昏地铁站为哪个落荒而逃的罪犯画过素描,深夜和不同的人在酒吧跳舞,扭动自己的躯体,左右摇摆沉重的头颅,直到天亮。天亮我们就像被歼灭的蟑螂一样无精打采,各回各的家,睡觉,以最饱满的精神迎接下一次的狂欢的到来。父亲终于有一天被我气进了医院,我用酒杯狠狠砸向一个男人的脑袋,不管涌出的粘稠的血液交杂着他鬼哭狼嚎的叫声让我无比安逸,我并没有做错,我只是换种方式希望他把我右肩裸露皮肤上的手拿开,别无其他。我的家庭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母亲说如果你不出去工作的话,我会找一个男人把你嫁出去,你需要一个男人来束缚你。
我说我还是去工作吧。
我最终选择的城市是北京;我不是可以离开城市喧嚣的人,我习惯了在城市霓虹灯下将自己伪装,被炙烤的脆弱,也要将自己保护得好好的,我不给任何人伤害我的机会,因为我是最独立的个体,我的世界只有我,别无其他。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工作,一个人买醉,一个人奔跑,一个人生活。
上海——北京,生活从未被篡改。
我拿了一包乐事红烩味的薯片,蓝色包装,金黄的薯片有红红的调料,放一片在嘴里,诱人。我放了回去,因为想起母亲说薯片吃多了会发胖。
我拿了三卷卫生纸,也放了回去,嫌它漂白得不够。
我拿了瓶可伶可俐的爽肤水;还是放了回去,我的皮肤好得出奇,无需这种东西来弥补。逛了几圈,我的购物筐还被空气占据着。
曾经我习惯买很多很多东西,大多没有用处,只是大包小包买回来放在那里,然后看都不看一眼就把它们打入冷宫。我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物质,但我的精神空虚往往需要腐烂的物质掩埋,掩埋。
只是,现在的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的紧张渐渐不给空虚喘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