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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妳同在-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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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韵面对岑岚希望的眼神,她脸红了,“对不起,夫人,我们去哪儿谈?”
岑岚笑了,这才象她心爱的孩子,“坐我的车,我送你回校。”
“谢谢你,夫人。”
岑岚坐到了驾驶座位上,英韵则坐在她的身边。她是第一次乘坐这样高级的小轿车,车内一尘不染,她想夫人对她如此关心,莫非看中自己……不,她是可森的继母,英韵愁眉不展。
岑岚见英韵坐到身边,一种完璧归赵的自足感在心头升起。她启动了车子。
“我很抱歉,让你一个女孩儿家遭受这样的冲击。”岑岚熟练地开着车。英韵没出声。
“这事是明玫太多疑,她的做法很不明智,我已经批评过她。她那个千金小姐的脾气一来,连可森都对她没办法。”
英韵想她发脾气,我就该受侮辱?
“她那样做对她自己也没好处,可森都不理她了。”
“夫人,这事我不能说我完全没有责任,可森待我好,我当然也要回报他的,可按照马小姐的意思,我好象连跟可森交往都不行了,她非得让我死了这条心,那我只能跟可森绝交了。我也教她死了这条心。”
岑岚看着女儿孩子气的表情,欢喜地笑了,“英韵,我不否定你的选择,处在你的位置上,也许这是最好的自卫方式。”
岑岚的赞许使英韵松了口气,她这次实在是气坏了。“我还真没想过,要跟哪个女的抢同一个男人。那么难看的事,这不是坍女的台啊!”
岑岚笑,“你没恋爱过,不知道吃醋的酸味。你是个聪明孩子,千万别把这事放在心上。”
英韵望向窗外,“夫人,我被马明玫弄得很不开心,不过这事已经过去了,谢谢你的好心劝慰。”
岑岚试探女儿,“你还有你自己的未来,以后要是我继续对你关注,你会拒绝吗?”
“夫人,我是平民家的孩子,你和马小姐是贵族……”
“不对,英韵,你将来事业有成,就会胜过明玫,我喜欢象你这样漂亮聪明的女孩子。如果我有一个在圣大读书的好女儿,我会天天开车接送她。”岑岚的表意已经很直率了。
英韵怦然心动,夫人对自己真有好感?她看向岑岚。
岑岚感受到女儿的目光,她自信她的风韵犹存的妇性之美,“我美吗?”
英韵红了脸,她轻轻地,“是的。”
“我不喜欢他人的恭维,但你的恭维我接受。”
英韵的目光纯诚了许多,她在无知中接受着母亲的情分,这种天然的缘系以心灵的密码组构成了母女之心语。
“学校里,没人为难你吧?”
“嗯。”
“梦卿她待你很不错,这事还是她来告诉我的。”
“这次要是没有她,我一个人还不知怎么熬过来呢!”
“梦卿是个好女孩,你能跟她友爱相伴四年,也算是福分了。”
车子停在圣大门口,那块引得无数学子竞折腰的“圣京大学”校匾高悬校门。
“我到了,夫人。”
“英韵”岑岚在英韵走出车子前握住女儿的手,两人相互凝视着,“继续努力吧,好孩子,我会关注你……”
英韵在关上车门时,微微鞠躬,“夫人,我一定努力。再见。”
英韵走向校门,岑岚楞在车座上。英韵回了次头,朝她挥挥手,岑岚赶紧回应,向英韵招招手。挟着书本的女儿消失在圣大校园内。
岑岚很难过,不,她太幸福了,一股源自天廷的纯净泉流涌上心来,她不禁叫起情人的名字,“珂珂,谢谢你,把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赐给了我!”
十四米峰
    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英韵。终于又躺在了狱床上。被罪恶吞噬的她彻底领略了罪恶的本身,罪恶不是别的,罪恶就是永恒的恋童癖。赤子的血肉是它绝不肯放过的至美的圣餐。
她还能怎样?两次刑讯使她明白以后时日的残酷,她最怕的不是敌人,而是母亲。她是无法阻止敌人对她和母亲做至为凶残的事的,她这个女儿现在成了一件真正的危险品。无论她是醒着,还是昏迷,被囚禁的英韵,被拷打的英韵都是母亲心口永远不能忍受的伤痛。她战战兢兢地想到母亲,她不会象米峰那样,未与亲人见一面就惨死狱中,但她的结局说不定比米峰更惨。
英韵除了跟才子们打交道,她还和任义、贺加贝这些普通男生来往。任义是学生会的头,他在学校一直很活跃。贺加贝是圣大著名的金嗓子,女生们一听到他的纯净高亢的歌声便朝他喝彩。英韵与梦卿也喜欢听加贝唱歌。
巴克斯见一向自持的英韵也在那儿情不自禁,嘲讽她,“看不出,你还欣赏这号奶油童仔。”
白朗也凑趣,“贺金童的女知音蛮多的。”两人一唱一和,把英韵戏噱得红了脸。
梦卿不依了,“别做作了!你们这是嫉妒。”
梦卿在参演《永恒的天使》时,原是四季社成员的加贝有了与她接触的机会。加贝正好演公主的一个哥哥,戏中有些表现兄妹情意的场景。梦卿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生,她平时待男女同学都很友爱,加贝对她不禁思慕起来。
《永恒的天使》演出后的一天,加贝在留英湖边大胆地向梦卿示爱,梦卿很是尴尬,但她不能不回绝他。
“我现在不考虑这事,加贝,真抱歉,我的事得由我父母作主。”
加贝知道凭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能耐,很难获取这枝圣大校花的芳心,但他不顾一切,“我有自知之明,我是配不上你的,我向你表达,只是为了让你知道,梦卿你在我眼里有多么……我简直不知道怎么表达,不仅是我,有多少男生在背后悄悄思慕你,他们不敢对你说,我却一定要让你知道,你是我,我们男孩子最为渴求的心上人!”
梦卿脸儿通红,她收到诸多男生的情书基本上看都不看就丢弃了,她低着头,“我知道,加贝,谢谢你的这份真心,不过,我不想在这儿找恋人。对不起!”
加贝用手扯着柳枝,看着眼前低头不语的美少女,他真想求她让自己拥抱一下她,他强制着冲动。梦卿觉得了这种危险的氛围,她轻轻的,“那我回去了,天已很晚了。”
加贝如梦惊醒,他幸亏没有……他最后说了一句,“梦卿,我真希望自己一直在戏里做你凯瑟琳公主的亲哥哥。”
梦卿既感动又不安,“谢谢你,加贝,我走了。”
梦卿怏怏不乐地回到七室,躺在床上不停叹气,英韵以为她又犯老毛病了,慌张地跑到她床前,“红魔又来缠你了?”她每月都对梦卿的痛经症如临大敌。
梦卿摇摇头,“你有事,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梦卿闷了半天,还是告诉英韵刚才在留英湖边发生的一切,英韵一听,连连摇头,“你这个佳人,不知要害多少傻男子……”
“英韵,你怎么不替我想想?”梦卿不依了。
“难道贺加贝不值得同情?”英韵明白梦卿的择偶标准中,外貌是一个绝对值。加贝虽是金嗓子,但面相平凡,缺少含金量。
“我不能老是同情我的追求者吧!”梦卿心烦。
英韵想到梦卿收到的诸多情书,打趣地,“不知哪个美男子才能打开你这扇高寒的月宫之门?”
梦卿沉吟了好久,对英韵说,“英韵,我告诉你,我已有男朋友了。”
“啊?”这一惊非同小可,英韵盯住梦卿。
梦卿笑,“怎么?嫉妒了?”
英韵脸红了,梦卿更笑,英韵降低声音,“你什么时候找的?”
“我连爸妈还没告诉呢!”梦卿诚切的看着英韵,英韵的情绪被安抚住了。
上个月——五月,天气微热,梦卿去父亲裴阳所在的国立某银行玩,裴阳正在开会,她和父亲办公室的毛小姐聊天。
一个穿米色西装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身材中等却丰伟,白皙、文雅,“我找裴科长。”
“科长在开会,你有什么事?”
青年出示了证件,“我是财政部某某司科员……”
毛小姐接过他递来的大信封。梦卿打量着他,青年一见梦卿,眼里闪过一道惊光。
毛小姐笑,“米峰,你的名字太逗了,蜜蜂,哪象?人长得大模大样的……”
米峰腼腆地笑了,“我一直被人戏称为蜜蜂,怪惨的。”他见梦卿含笑不语,心里有股说不出的味道。
米峰办着公事,他不敢多看梦卿,只到离开房间时,他才又看了梦卿一眼,梦卿也与他对视。
走出办公室的米峰,忍不住回头看看关上了的房门,门内那个令他心动的姑娘是这个银行的职员?不知以后还会碰到她吗?
梦卿在想,这个青年不露锋芒、温文尔雅,又在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工作,一定是名牌大学出身。她和毛小姐拐弯抹角提到米峰,毛小姐敏感到梦卿的用意,她开始为上司的宝贝女儿调查米峰。
一周后,毛小姐打电话给梦卿,“梦卿,那个米峰,你有兴趣会会他吗?”
梦卿大惊,“你这人怎么这样?”
“得了,你别给我装样了,要是我错过给你们做媒的机会,我岂不是缺了大德!”
“他又来了?”
“我已帮你打听过了,他毕业于中央大学,比你大四岁,是南方郦州人,形质俱佳。”
“你怎么知道人家就愿意?”
“啊?你裴梦卿这副样子有哪个男孩不愿意?你呀,就笃定等着他来求你吧!”
米峰自从见了梦卿后,心里多了件事,他抹不去梦卿的影子,这样的姑娘不知有多少人在追求,他一个孤身闯荡京城的外省青年又有怎样的本事结交她?这天,正在部里上班的米峰意外的接到毛小姐的电话,他没想到,惊喜落到了痴心的他身上。
毛小姐问他有无兴趣与那位科长室里的小姐再见,她是裴科长的独生女儿,圣京大学国语系一年级学生。
米峰举着话筒,只会“嗷”、“是”。
毛小姐直笑,“那么,你约在哪儿?”
米峰真怀疑自己是否醒着,“毛小姐,你对我了解吗?”
“了解!你们财政部和我们银行的关系多着呢,我随便找个人也把你的事弄得一清二楚。”
米峰暗喜,看来对方是有准备的,而且,那位裴小姐对自己恐怕也是一见钟情,他仍小心试探,“她的意思呢?”
“她还不知道呢!这应由你决定呀。”毛小姐狡黠地把球踢了回来。
米峰果断地,“礼拜天上午,十点钟,在皇家广场的英雄纪念碑。”
圣京的初夏温暖和意,穿着黄色灯心绒的米峰来到著名的英雄纪念碑,这座碑是当年的极左政府所建,现在的极右军政府——独裁的龙霆将军出于对本民族历史的尊重,依然保留了这一重要标志物。
大理石碑座巍然矗立,米峰站在阳光洒照的光滑的平台上,不时地看着手表。当指针走到十点,米峰看见梦卿远远地向这儿走来。
在眩目的逆光的照射下,他睁大眼睛看着他心中的姑娘,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的新奇、鲜活的力量,他紧张地从平滑的石阶上走下来。
梦卿见米峰向自己走来,脸上漾起一层从未有过的红润情潮,她继续大胆地走向前,仿佛是与灼热的太阳无畏地相接。他们靠近的时刻,双方一时都说不出话来,唯有日光在他们眼里跳跃、闪耀。
此刻,梦卿与米峰走上了一条属于他们共同的命运之途,他们将由此达到命不可分的高度弥合。梦卿还未意识到这种巨大的极限性的幸福。但她已看出,从米峰玉白的肤色、庄正的脸膛,从专为她流露的温情的眼神里,她低低地,“你来了?”
米峰的眼睛抑制不住地欢笑着,他的四周已旋转成一个绚丽多姿的万花筒,他靠近梦卿,她穿着件暖色、方格的夹克衫,他轻轻的,“我等你好久了。”
英韵看着梦卿忘乎所以的脸,心想她终于找男友了。
梦卿怕英韵不开心,“你说话呀!英韵。”
“我能说什么,你自己选中的,愿他好好待你吧!”
“你不会怪我吧?”
英韵摇摇头,“不会。你跟他认识一个月了,感觉如何?”
梦卿笑,“他很温和,哪象巴克斯、白朗他们气傲冲天,我喜欢平凡的男人。”
英韵见梦卿有幸福感,“看你那样,他一定会对你恋恋不舍。”
“嗯!我跟他可算是一见钟情。哎,英韵,你可要为我保密呀!我不想让学校里的人知道。”
英韵点头,“小姐,我什么时候背叛过你?”
二年级开学后不久,英韵因明玫一事被迫与可森断交,巴克斯、白朗与朱丹他们听说这事也只能徒唤奈何。
“嗨!看来女的跟女的,没有什么生死之交。”白朗叹息。
英韵听了很不舒服,“你别这么说,梦卿对我是不错的。”
巴克斯摇头,“你们没遇上事,爱情这玩意,跟金钱一样,谁攥着都不肯放的,这之间哪来什么朋友?”
梦卿虎起脸,“你们可别咒我和英韵,我跟英韵是铁了心的好朋友。”
“不错,你和英韵是圣大的连璧……”梦卿打了白朗一下,房间里的人都乐了。
巴克斯认真地,“我但愿,你们这双连璧能完好无损地从圣大毕业,留给此地一个传世佳话,让人们看看,女孩与女孩也能生死相依、情浓如血!”
梦卿拉住英韵的手,“听到吗?英韵别不开心了,咱们还有一段佳话要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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