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眼爱上你的右眼-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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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柔,把真手送给他,岂不会吓怕他?
反反覆覆地想了又想,曼尔最后决定,还是把白瓷手寄给他,真正的那只,用来凭吊自己对他的爱好了。
自己的手给吊在床前,发紫了发霉了,就像这段感情一样。
曼尔没有再工作,领着伤残津贴,生活开始陷入断续的歇斯底里状态。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样,不因为失掉了一只手,而是因为无尽的思念所带来的沉痛。
原来,她已受得没有回头的余地。
不久后,曼尔收到富荣的电话,寥寥数句,显出他的优游愉快,曼尔因着他的快乐也感觉舒泰,庆幸没有把斩下来的手寄给他。
爱他便不能叫他难受。
纵然最后难过的是自己。
那数分钟的电话,成了曼尔以后十多天的精神支柱,每当情绪波动,想起了他还记得自己,心情便平静起来。
下意识地她知道了,要听他的声音,便得主动一点,虽然他的说话,只是客气的道谢和问候句子。
某一天,曼尔在玩具店看到一只派对用的塑胶耳朵玩具,心念一动,她把塑胶耳朵买下来。
又是送礼物的时候。
十二月,圣诞佳节。那时候他在她的身旁,在白色圣诞夜里,他送她漂亮的红宝石耳环,还亲自替她戴上,并告诉她:“你永远是我此生所爱。”
曼尔落下泪珠,用余下的一只手掩住哭肿了的一双眼睛。
她买下那只塑胶耳朵,她知道应该怎样做。
回家以后,她对着镜子,把自己左边的耳朵割下来。
照旧,她把塑胶耳朵寄给富荣。
“我的身体每一部分都是他的,他曾经深深爱过。”
血流满一身,却不觉得痛,心中满载了他会来电的希望。
果然,富荣在收到礼物后致电道谢,虽然他一万个不明白,为什么曼尔会送来一只胶耳朵。
曼尔把早已挂上线的电话接在心上,心情兴奋得不得了。富荣的声音是瑰宝,珍贵地遗留在她余下的一只耳朵上。
忽然心意已决,情人节吧,情人节多送他一份礼物。
甚至不用走在街上慢慢细选,这一次,她知道要送他什么。
一个女性娃娃头。
她知道,差不多是时候了。
非常的快乐,自己竟然可以这样无尽头地深爱他。
等待二月十四日……
第十六章鬼故事
会否理解渴望抛弃别人的那种心情?
儿玉在中四时读过一篇叫《杨修之死》的课文,因而学会了“鸡肋”二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鸡肋、鸡肋,这名词读音造作,一直用不上。
可是现在,却可用在情感之上。
她和子樽的感情,已成了鸡肋。
儿玉不会否认,子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不是不喝酒不吸烟的好,而是,他真正关心她、爱护她,令她觉得,他会永远守在身边的那种好。
是安全感,这年头已难求了。
从中六那年认识子樽开始,儿玉身边所有人都不断告诉她,这男孩子是如何的好好好。儿玉会反问:“他真的这样好吗?”
他们都说:“那样真心,有什么不好?”
连黄大仙解签婆也对儿玉的母亲说:“你女儿的男朋友是好人,对你的女儿很专一,千万不要放手。”
这段感情在万千拥趸呵护下成长。可是儿玉不觉得子樽有什么特别好,她不明白为什么全世界都认为她“执到宝”。
在中六、中七这两年,这段情也不是无风无浪,他们之间曾经出现过一个第三者,是外形性格都比儿玉出众十倍的女同学,差不多是明刀明枪地要把子樽抢走。那女孩子又送礼物又主动献慇;勤,完全把儿玉当作透明。小息时,只要儿玉一离座,那女孩子便立刻不管三七二十一坐到子樽身旁。儿玉看看子樽受宠若惊的睑,只觉好笑。
她心想:抢吧,抢走他吧。我半分妒忌也没有。
当然,那女孩子没得手,儿玉没有还击,已是全场冠军。
事后,儿玉仔细地把子樽从头到脚研究一番,看看这四平八稳的男孩子到底有何魅力,令全世界也喜欢他。最后,儿玉发觉,原来四平八稳已是至高境界,大家推崇的就是这些。
他不特别英俊,气质也只是戆戆直直的,运动也不特别好,读书成绩只是中上,家庭环境一般,唯一令人有深刻印象的地方是,他的笑容很灿烂。
儿玉狐疑,原来平均便是最好。
但她不知道,她是否也如其他人一样,但求平均便已心满意足。
别误会,儿玉不是每当听到香港小姐音乐前奏便会心跳加速的女孩,小时候玩游戏,她从来没玩过香港小姐。她绝对不是好高骛远的女孩,她没意思追求更英俊有型、更有钱、更有才华、更出众的男朋友。
其实儿玉也会感到害怕。有时候,当地握看电话简听着子樽的声音时,她会希望电话突然发生故障,或者突然停电,好让子樽的声音消失在电话的另一端。
在戏院看电影时,黑暗的环境令儿玉安然。在这黑暗之中,她脸上的表情释然了,不屑的不屑,不满的不满,都趁着他看不见的当儿,尽情表露出来。
是的,儿玉从不忍心伤害于樽。儿玉对子樽的不满,他一概不知情,他以为只是女朋友比较沉默罢了。
若果不是逃避子樽的心态加重,儿玉也不确定自己原来并不喜欢他。
但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害怕了。
她听过中森明莱的一首歌,叫什么“红宝石指环”之类,歌词的背景是一男一女同在参加巴西的嘉年华会,那个女人一早已不喜欢那个男人了,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趁着嘉年华会的人潮,扔掉手中男方所迭的红宝石指环,然后随着人潮逃跑。
儿玉很被歌词触动。
趁着……
究竟她要什么,究竟她不喜欢他什么,她不知道。
只是,她很渴望很渴望抛弃他。
☆ ☆ ☆
子樽和儿玉一起考入香港大学。
子樽接到成绩单,欢喜若狂;儿玉却没有什么反应,心里只是想道,入不了还好,再不用走在一起。
然而他们还是在一起。子樽牵着儿玉的手去报到,牵看她的手参观各幢宿舍,牵着她的手报名参加各项社团活动。
她的手不停渗汗,她的眉是紧紧扣着,她的样子像苦瓜干。
是不是已由不喜欢演变成讨厌了?但她究竟讨厌他什么?
他和她一起报名参加学生会迎新营,住宿地点是太古楼宿舍。
她说肚子痛,不肯去。她说选科手续未办妥,不肯去。然而她还是去了,她抵挡不了他关怀备至热心满溢的笑容。
她感到更讨厌了,她讨厌自己的不忍心。
迎新营的活动除了一般的集体游戏、煲煲糖水。
烧烤唱歌外,旧生还流行在夜半和新生谈心。
这夜,大家围在一起,说自己的初恋故事。
都是平凡而温馨的爱情。说故事者有的咬牙切齿,有的脸露陶醉,有的一片迷惘。本来听人家的私隐或多或少都有些快意,但儿玉却是一脸愠色,每隔两分钟便示意要离开回房睡觉,每回都是子樽以目光叫她留下。
“这样很没礼貌。”他对她耳语。
儿玉本想逃避,因为:(一)她不想向陌人暴露自己的过去;(二)她亦不想听见子樽以他的版本陈述大家的历史,(三)她根本不认为她与子樽的一段是什么爱情故事。
虽然他们会拖手、接吻、上床。
儿玉抬起眼,灵光一闪,忽然她知道了,原来,她心底的讨厌是因为爱意从未产生过。
她没有爱过他。不是爱情故事。
子樽开始说话了,脸上带看心满意足的笑容:“我第一次看见儿玉的时候是中六开学的第一天,当我踏进课室,第一眼便看到她,也就是在这一刹那,我已喜欢了她。我觉得儿玉很美丽、很沉静、很吸引,差不多是从一开始,我已发誓要对这个女孩子好……”
他的手紧握着她的,他的侧脸含笑但认真。儿玉心里是一阵恻隐。
围坐着的男男女女,目光好不羡慕。儿玉看见,头垂得更低,别人可能以为她是不好意思,只有她才知道不是那样。
不是那样,真的不是那样,你们全部猜错了。
子樽把故事说完,转过头来朝儿玉一笑。
卡在喉咙的唾沫给吞下去。儿玉的心在说:子樽,你也猜错了。你一直都错了,怎么你这么迟钝,竟然一直不知道?
为什么你一直不知道我根本一点也不爱你?嗯,其实我也是如今才知道。
别人可以咬牙切齿恼恨填胸又或是自我沉醉,而我,一直都在怀疑,一直都在厌恶。
对不起,子樽,迟钝的是我。
交换初恋故事完毕,有人提议回宿舍吃糖水,又有人提议找个僻静的地方说鬼故事。
于樽想回去休息,儿玉见他说要回去,便自然地想留下。
一行数人走到纽鲁诗楼,乘升降机到六楼,然后再折回梯间。
梯间灯光微弱,是说鬼故事的好地方。
一坐下,楼梯外传来一声喊声:“儿--玉她不其然打了个寒颤。那是子樽,不知何故又折返了。他背着光步过来,有同学说:“真恐怖,黑暗里看上去真像鬼。”
大家起哄一会,子樽坐到儿玉身边。“我怕你有危险。”他对她说。
她望看他,没答话。温馨的说话听在耳里,又觉讨厌。
“这鬼故事,”讲鬼故事的人开始了:“是有关这座纽鲁诗楼六楼及七楼的。”
“这里?”
有点不寒而栗。“哎也,不要说了,很邪门!”
“嘻嘻,”说故事的人傻笑两声,很满足地继续下去:“话说有一年的九月初,亦是这样的迎新营,一班人像我们一样,在六楼梯间说鬼故事。”
“鬼故事的内容环绕六楼及七楼的传闻。大家都知道,这幢大厦的设计迂回曲折,走进来如同走人迷宫一样,所以鬼故事甚多。而在众同学之中,其中一名男孩子表现得特别惊慌,脸青唇白,大家看在眼里也觉好笑。”
“未几,鬼故事说完,大家趁看那胆小男同学去洗手间时,商量如何作弄他。就在他回到梯间之际,一伙人便开始玩捉迷藏,要那个胆小的男孩子做捉人的那个,于是他便伏在墙边,合上眼睛开始倒数。”
说到这里,所有人都神色凝重,只有儿玉东张西望。是否早早应该和身伴这个人分开,怎么他一在身边,总会如此纳闷,连鬼故事也变得不吸引。
她分了心,双眼瞄到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