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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的左眼爱上你的右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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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公共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日本电影。哗!多闷啊……”
  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内,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性。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扰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摇头。“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欢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白。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白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白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
        
                ☆               ☆               ☆
        
  后来,我还是认识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头发剃得更短,而洗头椅旁躺着的是长长头发的她。
  我一躺下来,她便说:“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撑起上半身,淌着一头水珠。“我知道你跟踪我。”她呵呵笑。
  啊?是吗?
  她的名字是闪闪,说话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着杂志中的介绍。
  “我不行,我化这样的妆会很妖。”我说。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过你的样子的确‘串’了点。”
  我笑。她说得对,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证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白。
  “中环白领。”我简化看说。
  “啊。”她点点头。
  “你呢?”我问她。
  “我在海洋公园表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顶碟。高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内,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贱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欢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性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mo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
  初初认识Marc的时候我也曾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喝彩。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营内,他是长得最英俊、笑容最具魅力的男孩子。
  “要是我能有个像他一般的男朋友便好了。”闪闪把一大撮送酒的花生塞进口中。
  我把她牢牢望了一会,然后将Marc的身份背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乖巧地点点头,用心地聆听。
  灵光一闪,我决定,就是她。
  “依然觉得他很好?”我问。
  “嗯,很好哇。”她说。
  就那样,我对闪闪说了:“送他给你,好不好?”
  她瞪了瞪明亮大眼睛,却只就那样瞪了瞪便回复自然的绽放笑容,对我说了声:“好!”
  若果这个女孩子有本事令一切突如其来变得自然,我相信,她一定可以令任何麻烦的男女关系变得畅顺而和谐。
  我没有这种本事。我只擅于沉沦。闪闪是死而复生,而我是死上加死。
        
                ☆               ☆               ☆
        
  我叫了Marc出来,他依然是笑容可掬温柔和顺。我连忙把头低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不再为他的笑容感动?从前,我曾经因他的笑脸而感觉幸福。
  “怎么了?这阵子你常常默不作声。”他说。
  我流下了泪。我被罪疚感触动了。
  为什么我会厌倦他?为什么不再爱他?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地讨厌自己。
  泪流得更急。为什么我会这样渴望放弃面前这个人?他对我那么好,而我也曾经真心爱过他。
  但是我的心呢?去了哪里?
  我知道,我不会舍不得他。
  我为自己的狠心哭得更凄凉。
  Marc显得手忙脚乱。大概,他永远不会明白。
  我抬起落泪的眼睛,看进他温柔怜惜的目光,心痛地对自己说:“我要把你送给别人了,都是为着你好。”
  我扑进他的怀里。谁叫我已不懂得去爱他?
  我开始向闪闪解释Marc的日常大小习惯,诸如他喜欢蓝色、爱吃鸡扒汉堡、是超级可乐迷、讨厌女孩子戴耳环和穿白色以外的内衣裤……
  “我觉得认识了他很久。”闪闪对我说。
  我把她的脸轻轻移到我的肩膊上,叹了口气。
        
                ☆               ☆               ☆
        
  挑选了菲律宾这地方,想起了当初恋爱的时候,与他一同看了《阿飞正传》。椰林,音乐声,追寻的男人和女人。
  我们投宿的酒店位于一个小岛之上,酒店外是有珊瑚礁的海。
  在露台上我回头望望Marc,他坐在床头整理潜水工具。
  “运动后,今晚准会睡得好。”他说。
  我点点头。希望你会睡得好。
  我不会忘记这个夜。
  Marc在竹制的床上就寝,我蹑手蹑脚走到外头,与在邻房的闪闪会合。她剪了和我一式一样的发型,穿着白色的性感内衣,朝我甜甜一笑,之后便准备钻进我和Marc的房里去。
  --以后,他便属于别人了。
  我转脸,急急跑到闪闪身旁,在她耳畔轻声说:“靠你了。她纯真的笑容如花绽放。我挽起行李。这回真的要走了。Marc会喜欢闪闪的,没有男人会抗拒她。尤其是,让他在我与闪闪之中选择。我抱看行李走得很快很快。我走出酒店外回望二楼Marc的房间,心情刹那间变得非常轻松。从小到大,我也喜欢送礼。
第十五章GIFTS
    初相识的那天,在漫天风雪的苏格兰。
  他是香港来的学生,有一个普通但富泰的名字:陈富荣;而她则是美丽的苏格兰女子,取名曼尔。
  宫荣像许多富有的香港留学生那样,功课不是十分好,在彼邦考过A…level后,得以入读苏格兰小镇上的大学,读市场管理或者是经济的学位课程,功课依然不是十分好,但因家庭环境充裕,有车有屋有零用钱,于是日子过得很好。
  也没什么的,上学放学做功课,周末或长假期到伦敦玩两天,要不然到法国也可以。
  曼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认识富荣那年她十七岁,比富荣小四岁。
  富荣读YearZ,还有两年便可以毕业回香港。
  曼尔的长发是金黄色,贴服柔顺地垂到肩上。她的眼睛是透明清澈的蔚蓝,是上了色的玻璃珠。小巧的脸形,形态优雅的红唇,还有,身形是罕有的轻巧修长,绝对有健康超模的风范。
  碰上这样的女子,大概会令人变得虚荣。
  碰上这样的男子,心理状况大概也差不多。
  那天,雪刮得很狂,然而曼尔工作的焗;薯小食店依然继续营业。她站在食物柜后,漫无目的地望看店外的风雪,看着雪一层层地在地面上积累。
  她在想:不工作赖在家中好不好?明天试着告诉老板因为积雪太深所以无法回来吧!
  但片刻后她又想道,赖在家中还不是看电视。于是,偷懒的念头作罢了。
  她拿起抹布,抹在原本已被抹得发亮的食物柜上。
  其实曼尔的日子过得一点不坏,小康之家,父母都有工作,还有一个哥哥在曼彻斯特。
  只是,她有点闷。
  像今天,整个早上也没有客人。
  悬在大门上的钢铃响起,她抬眼,看到一个衣看人时的东方男子垂头步进。他正伸手拍去头顶上的细雪。
  他抬头,看到正准备展开笑容的她。
  那个绽放的笑容很甜美、很诚恳。
  他的心情刹那间愉悦起来。
  她真是个夺目的美女。
  “雪很大。”他对她说。
  “嗯,下了一个早上。”她回答。然后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有点紧张。
  “有什么可喝的?”他问。
  “喜不喜欢牛肉浓汤?我们的咖啡也不错。”
  “两样都要吧,再加一个烟肉碎焗;薯、一个松饼,我快饿死了。”
  “是的。”她立刻转身替他倒咖啡。她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震。
  该不是因为天气冷吧。
  后来,他们躲在这小小的焗;薯店内东拉西扯地倾谈了一个钟。
  两天后,他再光临之时,他邀请她一道去看电影,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只是一出很普通的商业电影。甚至是不大好看,可是这两人却一直微微笑着,心情好得不得了。
  那是个很美丽的夜晚,两人各自在家中挂念着对方,他们都对这段感情有开始的准备。
  能够互相吸引,必然是因为有某些条件作引导。
  可能是曼尔的美貌,可能是富荣的架势风度,理由可以很肤浅,但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从而得到发展。
  很快地,两人相爱起来。
  在漫天风雪中,要爱上一个人应该不会太难。
  忘记了可否真正相处,能否有长久的将来,总之,他们需要一段恋爱。
  小桥下是结了冰的河,杨柳弯身家串水晶颈链,古堡在雪山之巅,各家屋前点缀着丛丛的红花,一如童话故事的国度,来自香港的男孩子爱上了如童话公主般的美女。
  他们共同生活的两载,和谐惬意。他爱慕她的温柔她的美貌,她愿意迁就他的任性他的霸道。
  在炉火烘烘的夜里,他们抱着喝酒看电视。他们以为,可以这样一世继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富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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