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一位女友-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我们已对之间的差别有了一些青涩朦胧的认识。在放学的路上已不再像儿时那样追逐打闹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手挽着手了。有时我们俩的无意间的目光相遇都会使彼此觉得很不好意思。我的心在砰砰地猛烈地跳着,脸红到了脚跟,心中产生了莫名的冲动,弄的自己手心里、脚心里都是汗。而她的脸比我的还要红,虽然她将头低的几乎要向前倾倒,但我还是从她偷偷的朝我这边射来的含羞的目光里能够读懂她的心事,她的心和我的心是相同的、相通的。因为我们早在八岁那年就已经“私定终身”了。虽然当时并未懂得里面所包含的深刻含义,但我早已把她当作了我的新娘,我想她也一直把我当作她
的丈夫。
八岁那年我们依然很年幼。
手拉着手,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街上。那时的大街并没有现在的宽阔和繁华,顶多只能像现在的农贸市场。路的两旁有很多卖小吃和哄小孩玩意的小贩。丽丽在一个卖棒棒糖的小贩面前停了下来,将她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咬着。我知道她是想吃棒棒糖了,伸手摸了摸口袋,里面除了几张捡来的糖纸外,一无所有。
我强自咽下了几口馋液,劝她回家,并且一再地保证,回家就给她买。但她说什么也不肯,毕竟棒棒糖对于一个只有七岁半的小女孩来说,诱惑实在是太大啦。
在我的强拖硬拽下,丽丽哭了,甩掉我的手,就哭着往家跑。我吓坏啦,赶紧上前拦住了她,并且哄她这就给她买。我急中生智,联想到了那些乞讨的人,便“扑通”一声跪在了卖棒棒糖的老人面前。丽丽虽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她还是学着我的模样跪在了我的旁边。
老人惊呆了,慌忙把我们从地上扶了起来,笑咪咪地问我们做什么。
我慌忙装出一副可怜相:“老爷爷,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已经三天没吃棒棒糖了…”
老人笑了,说:“看你们俩的穿着不像是要饭的呀!”
我傻了,愣愣地站在那里。丽丽看吃棒棒糖又没戏了,又止不住地哭了起来,我忙上去又是急急地哄她。
老人乐着说:“小朋友,只要你能告诉我一个想吃棒棒糖的理由,我就送你们两个。”
我急忙说:“因为她想吃!”说完指了指丽丽,丽丽用力地点了点头。
“她是你妹妹?”老人问。
“不是。她是我最喜欢的人。”
老人似乎被感动了,愣了愣呆了半晌,把两支棒棒糖递到我和丽丽的手上。
回家的路上,丽丽把棒棒糖小心的放进口袋。
我问她:“是不是不好吃?”
她慌忙说不是,说只是觉得不太舍得吃掉它。
她忽然笑着对我说:“你对我真好,长大了我一定嫁给
你!”
当我想到结婚的宴席上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欢欢喜喜的答应她长大后做我的新娘。为此我们还拉了勾勾。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们渐渐的明白了结婚的真正含义,那份私自定下的婚约常常令我们脸红心跳,彼此难以坦然地面对对方炙热的目光。但我们还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做功课。
丽丽理所当然的成了学校里的第一校花。追求她的男生整整围着学校的围墙转了两圈。每回丽丽收到其他男生塞给她的情书时,总会原封不动地交到我的手上。我知道除了我,丽丽的心里已装不下另外一个男生了。
为了她,我和几个男生打的头破血流。结果我和那几个男生都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当丽丽看到我头上包扎的白纱布时,心疼的哭了。眼泪顺着她长长密密的睫毛滴到了我的手上,暖暖的,很舒服。我大受感动,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帮她把眼泪擦干。她突然飞快地吻了我脸颊,她那红红柔柔的嘴唇带着从鼻孔里呼出的香香的热热的气息印在了我的脸上时,我不由全身酥麻,心头涌上无比的喜悦与激动。
而丽丽则是低垂着粉颈,脸红的像个苹果,她的白白细细的小手正在忸怩不安地来回摆弄手里的一只棒棒糖。
看着她犹如洁玉做就的细腻洁白的透着些粉红的脖子,闻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颇为熟悉的令我沉醉痴迷的清香,我的心一直跳到了嗓子眼。我将手心里的汗水使劲地在衣服上蹭了蹭,猛吞下几大口唾沫,强自做了个深呼吸,紧闭上双眼,鼓足所有的勇气,把心一横,将嘴飞快地凑了过去。慌乱中却将嘴贴在了病床前的立柱上,凉凉的感觉令我一下惊醒过来。
我在丽丽咯咯的笑声中,脸一直红到了耳根,热热的发烫。当时真恨不得可以找条地缝钻进去,以掩饰自己的窘迫。
阳光从丽丽的背后的窗子射在了房间里。那一刻,我呆住了,我清楚地看到了丽丽身后那一双美丽的阳光编制而成的七彩翅膀。呵呵,原来丽丽真的是我的天使。
从八岁那年开始,我和丽丽就不可幸免地爱上了棒棒糖,而且已几乎到了上瘾的地步。不管什么时候,我们的口袋中总是会躺着几只棒棒糖,以供自己棒棒糖瘾上来的时候可以解解馋。棒棒糖的品种渐渐地多了起来,但我和丽丽却还是钟情于
八岁那年吃的那种最最丑陋、也不太甜的那种,我明白为什么,丽丽当然也明白。
渐渐地我变的羞涩起来。在放学的路上总是刻意地距离丽丽很远。对此她很生气,不住地骂我胆小鬼。我总是被她突然的气愤搞的莫名其妙,还觉得她好像变了,变的更加蛮不讲理。
没多久,她买了一台随身听,很贵的那种。我花钱总是大手大脚,每天都会把零花钱花的干干净净,买这种价值不菲的随身听也就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情。
我问丽丽借,她不肯。
见我不高兴,她笑了:“我们一起听呀!”
她买来了耳机,并且一再解释不用耳机听会很浪费电池。如此一来,在放学的路上我不可能在远远地躲着她了。因为有了那一根短短的耳机的牵扯,我们两个人一人带着一端,肩并着肩,在那轻缓动听的流行音乐中用两颗刚刚情窦初开的年轻的心去努力地理解歌词中所要表达的狂热的爱情。
不久后,我无意间握住了她那柔嫩洁白的小手,再也没有分开过,就好象八岁那年一样。她好象对我的举动感到异常的兴奋,每天都像个小鸟一样在我面前快乐地跳来跳去,满脸的欢笑和甜蜜。有时,她会有意无意地靠在我的肩头,而我此时也会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与喜悦中。
我们都在默默地深爱着对方。一起携手看夕阳,一起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一起做着共同的七彩梦。虽然那份爱始终未能说出口,但我们彼此之间能够深刻清楚地感觉到那份爱多么的甜蜜,多么的浓厚。
丽丽喜欢上了写日记。她写完以后都会神秘地把它小心包好,放在自己的书包里,并且一再警告我不许偷看。在我的一再央求下,她才答应我,等我考上高中时,她便给我看。我变的勤奋起来,成绩更是突飞猛进。当我手捧着全校第一名的奖状站在丽丽面前时,她竟然哭了。我能够感受到那眼泪中包含着那么多的幸福,那么多的感动。从那时起,丽丽的口语中多了一个习惯:在每当提到我的名字时,她总是一脸幸福与自豪的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上“我的”两个字。我听了后,比喝了蜜还要甜。
原本以为我们真的可以像书上说的那样就这样一辈子可以
永远不会分开了,在八岁的时候,我就确定了我和丽丽就是青梅竹马的经典的一对。或许美丽的东西都很容易破碎,在我初二的下半学期,丽丽随父母的工作变动去了外地。
在分离前的一天,她握住了我的双手,眼中满是泪花。我轻轻地帮她拭去,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将那本厚厚的带着一丝淡淡清香的日记本递到了我的手上。
日记上所发出的淡淡清香和她身上为我所熟悉的清香一样令我为之心碎,为之痴狂。从此我只喜欢带着淡淡清香的东西了。她送了我一只棒棒糖,我也送了她一只,两只都是我们一直钟爱的丑丑的不太甜的那种,和八岁那年吃的一样。
她父母在催促她上车。她没有再说话,轻轻地用柔柔的手指捏了捏我的肩膀,一句话也没说就跑进了车里。
我分明在她一转身的时候仿佛看到了她脸上又沾满了晶莹剔透的泪珠。肩上依然流有她发的清香,心中升起了淡淡的心酸与失落。我忽然有一种预感,或许丽丽这一去后便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不觉,泪水竟流了下来。我呆呆地站在有些冷的风中,不知什么时候,天空下起了雨,滴在身上,湿湿的,凉凉的。
那本日记我再也没有打开过,我把它放在了抽屉的最底层,并且上了锁。我想如果丽丽回来的话,我会再去看。然而,丽丽再没有回来。终于有一天,她打来电话说她要结婚了。
她的声音如以前一样动听,语气依然那样的欢快与柔弱,一如自八岁那年开始便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那个天真烂漫的永远长不大的小姑娘,丽丽。
我有些哽咽了。
她慌忙问我:“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忙说:“我是在为你高兴。”
她很开心,我知道那个男孩很爱她,他很优秀。
我的心渐渐的平静了下来,声音也不再激动。
她说:“我们的婚礼你一定要来哦,他吵着要见你呢!”
我的鼻子有些酸,忙说:“那天我可能要出差呢!”其实我没有勇气去面对她和那个男孩在我面前卿卿我我、亲密无间的样子。我怕我受不了,我怕我会哭。
她显然不高兴:“这算什么嘛!你不来我就不结婚了!”
我笑了:“傻丫头,你已经长大了,怎么还那么任性。”
她笑了:“我在哥哥面前永远长不大的!”
哥哥?!呵呵,也好,看来这一辈子和丽丽也只能做兄妹了,也不错。
她问我要礼物。
我说:“你要什么?”
她忽然问我:“你现在还吃不吃棒棒糖?”
我没回答,反问她:“那你还吃不吃?”
她笑了:“当然吃!不过很难买到以前那种了,真的好怀念。”
我苦笑了笑。
她说:“你能买到吗?”
我说:“可以。”
她说:“那你就送我两只棒棒糖吧!唉,总是吃不到以前的那一种,只好买一种水果味的代替。不过,味道还不错。我向他提起了我们当年吃的那种,他就总吵着我给他买,没办法,只好求助哥哥了。”
爱情变了,口味也会变,这句话不假。我愣愣的不知如何回答。
她说:“那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呢!”
我说:“到时候再说吧。”
她说:“你一定会和他成为好朋友的!你们有很多共同点呢!你们都喜欢吃棒棒糖,待我也都很好。”
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刺了一下,握着电话的手不住地战抖。我以为自己的眼泪又要掉下来,但是没有。看来我们都长大了。
我说:“那好!我给你们寄一箱去,让你们吃个够。”
她笑了:“你想害死我们呀!长了蛀牙怎么办?”
我也笑了,她还没有长大,岁月并没有在她纯洁脆弱的心灵上留下丁点儿的痕迹。为此,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她一再叮嘱我一定要参加他们的婚礼。
她挂了电话,长长的忙音,很刺耳。
放下电话,我的手心里粘粘的很不舒服。
低头一看,被我紧握在手心里的那支棒棒糖早已融化的一
干二净,一如我和丽丽的青梅竹马的青涩爱情。我用力舔舔手心,依然甜甜的,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丽丽结婚的那天,我躲进了酒吧,人生头一次把自己灌的烂醉如泥。
一阵冷意将我激醒,我才发觉自己在大街是躺了一夜。天还是蒙蒙的灰,上早班的人早已挤满了人行道,我很狼狈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用力拢了拢自己的头发,习惯性地将手伸进口袋。还好,还有一只。拿了出来,却没有放进口中,摇头苦笑了笑,我把它放回了口袋。
从那以后,在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我还会买上几支,放进口袋里。但我没有再去吃,我的青涩的初恋结束了,棒棒糖已失去了它原有的味道。我想我已不再只依赖它才可以活下去。爱,可以让人成长,这一刻,我似乎明白了许多。
那本日记还锁在最底的抽屉里。偶尔也会拿出来仔细抚
一阵,但从来没想过去看。其实从八岁那年开始,我就已经读懂里面的内容了。
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