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日记-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是……那事啦。”中原用皮鞋很悉心地“擦干”扬名嘴角的唾沫……
扬名的鼻血再次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她的电脑坏了,我在修,我这个电脑天才,当然是这种事情的高手!“中原吹嘘道,顺便摆了个造型。
扬名拳头捏的直响。
“言归正传,懒人日记的事我再考虑考虑,最近在写新书,两本,篇幅很长,忙不过来啊。“中原耸肩,”爱莫能助,我得挤时间。“
“哪两本书啊?”扬名不耻上问。
“一本是武侠《豪客》,现在在凑字数,哎,不是说老作者优先考虑吗?少说也有1万字了,还差一半啊。一本科幻……未定名,原来想起名叫《三十三亿年前》的,记述的是三十三亿年前的九大行星战争,主角是……卖个关子,不告诉你,文章证名中,有好的建议可以联系我。”既然问我,就不要怪我打广告了。(其实都是安排好的,扬名只是念台词罢了,各位单纯的读者被骗到了吧?哈哈哈哈!!!)
“靠,什么烂书!”扬名吐了一口痰,“我强烈要求你写懒人日记!”
“中原,快来啊!“里面的MM再次召唤中原。
“算了,没空和你磨蹭,我走了。“中原回过头去。
“大哥,记得要更新啊!”扬名大叫。
“还有,大(猴)哥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香蕉!”
第一章 闪耀着光芒的爱情
自从被耗子捅了一刀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也没有见过严静。
他们两个都退学了。
自我受伤之后,朱茗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我体贴有加。
有人说过,生离死别的时候往往能够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可能我与朱茗之间已经燃起了这朵花吧。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可能是我处于危险期的时候吧?
我很幸运,因为我拥有朱茗这个朋友,在我危机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她在身边给予我的信心。我也可以感觉到她的血在我体内流荡。
所以,当我醒来,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会死。”
朱茗听到这句话,似乎轻松了很多。
不过对于我来说,说那句话已经超过了我当时体能的限制。
我感觉得到她在为我祷告。
“我要和我爱的还有爱我的人在一起。”
然后我就醒来了,看见了朱茗消瘦的脸。
我欠她的太多了。
她看到我睁开眼睛,哇地一声哭了。
她的脸也是毫无血色的白,眼泪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的心里很疼,想说话安慰她。
她用嘴唇堵住了我的嘴,“不要说话,我不想你再次昏迷。”
她的嘴唇冰冷,但是我一样可以感觉到她话语中的真挚爱情。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对她说道。
朱茗哭了,把头埋在我的胸前,触及了我的伤口。
我也流泪了,不过不是因为伤口的疼痛,是我的心。
我觉得自己欠朱茗的太多了。
我伸手抚摸着朱茗柔顺的长发,“我没事,不用担心。我不想看见你哭。”朱茗闻言,勉强止住了哭声,搂着我的脖子,“我就知道一定不会失去你的,你是扬名啊,名字还没有发扬光大怎么能死?“朱茗的头发很柔软,
就像她内心的个性一样。
弱不禁风。
不管是外表还是内心,她都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
我要保护她,并不是让她保护我。
她伏在我怀里,似乎可以找到些许被保护的感觉。
我在她身上找到了温暖,
和闪耀的爱情。
“你当然不会失去我。“我安慰她道,”当然不会失去我。“
她淡淡一笑,在我的脸上再次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
我感觉到爱情的温馨。
三天后,我就出院了。
那三天也是朱茗不分日夜地陪伴着我。
双双坠入爱河。
第二章 狮子大开口与蛤蟆无赖嘴
朱茗家现在只住着我和她两个人,搞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
寒假在病房里躺了一半,终于出院了。
“看来过年之前赶不回湖南老家了。”我对她说,“我们去哪里度假呢?”
朱茗笑了笑,“只要和你在一起,哪里都无所谓?”
“真的?”我问她。
“当然是真的。”她点头。
“那好。”我心中放下一块大石,“我们在学校过年。”
我突然感觉到周围温度骤减,一回头。
看见朱茗的双眼闪耀着寒冷的目光……
“开玩笑的,我们当然要出去度假,呵哈……呵呵……”
“哪里的话,去哪好呢?”四周的温度再次上升,春暖花开啊。
“这个,那个……嗯……我们干脆去长城玩?”我心想你哪么有钱,不去外太空就算对得住的了。
“好主意。”朱茗赞同。
我摸了摸裤袋……“没钱。”
表示歉意。
朱茗也不介意,“没事没事,我出钱。”
我感到欣慰,搂着她就香了一口,“朱茗你真体贴,真是我的福气啊!”
“没关系,”朱茗抽出一本小册子,划了一个勾,“你现在累积欠我四千八百二十三元零七角二分。”
“喂喂喂喂,我什么时候欠你这么多钱的,我怎么不知道?”我往后蹬了三大步,摆出帅男骂街的架势,表示抗议。
“嗯……以前的不说,你受伤以来我连夜守着你,一个星期,算1000元贵不贵?”
“贵!你自找的!“我举双手表示抗议。
“有本事你也来守我一个星期啊!“朱茗反驳。
“好啊,我也陪你睡一个星期!“别忘了占点口头便宜。
朱茗脸微微一红,“色狼!住嘴。我为你担心,精神损失费少说也值一千吧?“
我开始口水乱喷,“这也算?!”
“当然。”朱茗拍了拍我的脸,“还有,你的命是我的,没有我输血给你你早就玩完了。另外加一千。”
“我靠,抢劫啊!医院储藏室少说也有几吨血,为什么要你给?“我开始胡乱大发牢骚。
“还有你装死骗走我的初吻,是不是男人啊?再加一千!“朱茗毫不掩饰趁我神志不清时占我便宜的惊天事实。
“你占我便宜!“我大惊失色,随后脸色稍有缓和,”你是不是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和我那个那个……了?“该死,口水又流下来了。
“你,,你!……你!——!色狼无赖白痴混蛋死猪丑男弱智!!!“朱茗的心理防线终于宣告瓦解,捂着头跑了出去,“天啊我做错了什么竟然要这样对我?!??!”
我追了出去,“朱茗老婆,不要跑啊!”
好不容易追上了,我对她说,“朱茗啊,是我不好,你挂多少帐都是你的事(打死我也不还),只要有你,我就满足了。”
双眼含情,望着她,“相信我,你就是我的一切!”
朱茗的脸色突然缓和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反过来牵着我的手,“真心话?“
行动证明一切,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深深一吻。
(中原语:扬名这小子的行动只是证明了他的色狼本性罢了,大家不要信以为真啊!没想到书中的MM这么容易骗……)
第三章 莫名其妙
我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中一片激动。
这就是大城市的风光啊,对于我这个乡巴佬,确实太帅了,太爽了,太~~~拽了!
我的绿豆小眼随着来去人群打转。
咳…各位不要误解,我不是在看那些MM的裙子,冬天嘛,北京是在冷得不象话,有谁敢穿裙子我就真服了她了。
眼睛继续搜寻着,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为什么就是没有人掉钱包…
我长叹一口气,哎,年头不顺,这么一大早出来逛街居然还没有捡到钱包,这大城市的人也太抠了吧?
拍拍屁股,从军事博物馆门口站了起来,(没有被守门的踢出来,简直是奇迹!),看来今天又要空手而归了。
叹气。
第三天了,朱茗这家伙,一天到晚逛商店,也不想想我有多少存货。
叹气again…
前方闪过一道熟悉的身影,我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
再揉了揉眼睛,一看,人不见了。
“难道是…?”我有些自言自语。
人海茫茫,去哪里找?
再次叹气,这个世界真小。
※※※
我一个人坐在房门口,心情恶劣得无以复加。
朱茗从对面的房里出来了,“喂,你怎么了?““嗯?“我抬头看了看她,发现她今天有些特别。
蓝色的大号牛仔裤,超大号的棕色夹克,拖泥带水的。
好像还有什么不同的(真迟钝)…
“我靠!你的头发怎么了!?“我指着她。
“帅吧?喜欢不?“朱茗凑过来,香了我一口。
“难看得…“后半句被我生吞掉了。
长叹一口气。
朱茗有些不太高兴,坐在我身边,“怎么啦,这不像平时的你啊。”
“这个…我今天看到了一个人。”
“我今天也看到了好多人,有什么奇怪?”朱茗的脑瓜就是不开窍。
“算了,和你说不清楚。”我转移话题,“你为什么把头发剪了?长头发对你来说比较好看。”
“这也不算短啊,都超过肩膀了,”朱茗说着,扎了个马尾辫。
“我还是比较喜欢你以前的头发,过肘的。”
“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你怎么穿成这样?”我不解,“一副不良青年打扮。”
“我不良?你好得到哪里去,动不动就挨刀子的。”朱茗一脸不快。
“挨刀子也是错?真要我隔屁你才高兴啊?”我大声抗议。
“算了,不多说了,你不喜欢的话我过会换回来。”朱茗起身跑进自己房里,把门重重地关上了。
她好像发火了。
今天倒地是怎么回事?
我的脑海里不禁再次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
天涯何处不相逢?
第四章 狭路相逢
我今天倒地怎么了?
我不禁疑问自己,仅仅是因为看见她的原因吗?
我捂着头,不行,不能让她的存在继续摧残我幼小的心灵!
所以我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我要出去散布,散心。
于是我就这样走在了街上,闲逛了一整天,一直到天黑。
天黑了,我突然很想回旅馆,我也很想朱茗。
我想对她道歉。
既然如此,回去吧。
我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
长叹一口气,看来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啊,我这么帅的人居然也会迷路?
再叹一口气,总不成露宿街头吧?所以我要去问路。
问路……当然不能问黑社会的小混混,当然也不能问警察叔叔,当然要问美女啊,有我这样一个帅得冒烟的帅哥不耻下问,她们一定会高兴的不知道自己姓啥,说不定还左拥有护地送我回家。
对,现在开始执行我的猎艳计划!
“咳,这位小姐……”我摆了一个自认为很帅的造型,走向一名长发披肩的MM面前(不知道为什么对长发MM总有特别的好感……叹气,该换口味了),拍了拍她的肩膀“请问……”
“色狼啊!~~~~~~~~救命!!!“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脸色唰地变了,拔腿狂奔。
看来08年奥运会的女子四百米冲刺冠军非她莫数,我真为她高兴。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太伤我的心了,居然这么不信认我!
色狼在哪里?多来一百个我也可以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她居然不投送我的怀抱寻求保护!
叹气,可能我太帅了,她自愧不配吧。
何况俺是有妇之夫,哎,不多说了,朱茗今天的打扮真令我失望。
正在这么想着,耳朵突然一痛,好像是被谁拧住了。
“哎呀,哇,我靠,谁拧我啊?杀人啦,救命啊,非礼啊!!!!!“我只好寻求群众的保护。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丝毫不假,
数十道目光唰地射向我,随即转移,再也一动不动了。
因为拧我耳朵的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我反过头去,“大姐饶命啊,你干嘛动不动就动手动脚的,十多年的交情了你还这样,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我龇牙咧嘴地求饶着,可不是,应征了这句“自作孽,不可活”的老话,
四处沾花惹草,自然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