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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按时长大-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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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宁静的夏夜,我热得无法入睡,倚在床头读陈丹燕的小说。
陈丹燕是琪介绍给我的,琪说她专写少女题材的小说,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借来看,渴望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出现在她的书里,并有一个已经设置的美好结局,那时我将不再迷茫,一切有多好。
妈妈走进来,替我将呜呜作响的吊扇关掉,提来一盏迷你扇放在我床头,这才挨着我坐下。
";睡不着?在看什么书呢?"; ";向琪借的。";我说,";妈妈你去睡吧明天还要工作呢。"; ";都长这么大了,";妈突然很慈爱地抚摸了一下我乌黑的长发,有点感慨地说,";小静,爸爸妈妈工作太忙,平时和你聊聊天的时间似乎都没有,你不会怪我们吧?"; ";怎么会呢,我能照顾自己了。";
塔里的女孩(5)
";女孩子太漂亮了麻烦多一些,";妈妈闪烁其词地说,";要把握好自己,嗯?"; ";是的妈妈。";我说,想到他可能是指杨,于是补充道,";杨和我是好朋友。"; ";我相信。";妈妈说,朦胧的夜色中我再次惊异于她的美丽。小时候谁都羡慕我有个天仙似的母亲,长大后谁都说我是她的再版,看到她我恍若看到二三十年后的自己,那时的我是否也和她一样,每天辛勤工作支撑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在另一个美丽小女孩身上延续自己的梦,青春被渐渐遗漏,一代又一代,就是这样的吗?就这样长此一生吗?
于是常常会有那么一刻,无论站着或坐着,无论正在做着什么,我会很清晰地想起自己来,想起自己仍是芸芸众生中极为平凡的一分子而岁月却不待人,就有一股揪心的疼痛。
美丽,美丽有什么用?
陈丹燕没有给我答案,陈丹燕他们把我忽略了,他们习惯把镜头对准丑小鸭,而忘掉白天鹅美丽外表包装着的疲惫与无助。
啊,原来小说是不可以指引人生的。
新学期。
又开始有人在我们教室门口转悠,琪告诉我他们是才进校的新生,慕名而来看看我。
我没有什么感觉。
凌才是全校最轰动的人物,他西双版纳之行的摄影和绘画展在学校举行了好几天,谁都知道他。
我却没有去看,我不想见到他,宁愿远远地猜想他的辉煌,我深知自己的肤浅和凌的出色注定了我永远也走不进他的生活,哪怕只是朋友。
就当他是我人生小说里一段错过了的章节,轻轻地删去罢了,我的作品,精彩或沉闷,总得由我自己来完成。
可是杨呢?杨怎么办?
课间的时候,杨为我送来香喷喷的面包;为了一本并不重要的参考书,杨为我跑遍了整个城市;他甚至云买了辆蓝色的摩托车来学着开,计划着每天送我放学上学……
而我唯一能做的却是千方百计地避开他,寻求不与他见面的理由,为此我甚至唯心地和另几个男孩一同出去游玩。这一切杨会看在眼里,他会悄悄消失的。我祈祷,我不敢在对他,我对不起杨。
直到那天琪说:";去见见杨吧,静你得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代价?琪的语气中有着明显的不满成份,连琪都这么看我,我怎么办怎么办?
放学后路过操场,我不由自主地朝着那间画室走去,吱吱作响的门使我好像一下子掉进了时光隧道里去,久久回不到现实。
";静,怎么是你?";凌惊奇地说,";我认为你前几天该来捧捧场的。";我看凌,他变得又黑又瘦,却仍是一张充满生机的面孔。这世界有一种人,工作可以使他们精力充沛万事皆喜,凌和我爸妈一样,他们都是这种人。
环顾四周,竟发现那张《多梦时节》仍挂在那儿,走过去摸了一下,有极不真实的感觉。
";来看看自己?";凌笑着问。
";再不是自己了。";我低声说。
";每个人都会有做错的时候,";凌温和地说,";这一切没有关系。";啊,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有一个女孩,";我看着那幅画幽幽地说,";在人群的赞美和簇拥中曾以为美丽的自己拥有世间的一切,可是塔里的梦是无法放飞的,当她走出来接受外界风雨的冲洗时,才发现自己几乎一无所长,稍不经意就伤得手足无措。"; ";要相信有美丽的错误才构成完整的人生。";凌认真地对我说,";我们还年轻,不是吗?"; ";凌,爱情是什么?";我问。
凌不答,容忍而理解地看着我。
我失声痛哭。
琪何时进来的我不知道。她和凌都没劝我,一任我将这一年多来所有的惆怅迷惘伤心和愧疚彻彻底底地溶解在泪水里。
良久,琪才替我擦干泪,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怎么懂爱情呢?我们都还那么年轻,不是吗?"; ";一生中,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不同的精彩。";凌大声对我和琪说,";我们不能操之过急,得趁年轻时代为自己抓住点什么。";我停止抽泣,何时真正踏出误区给自己一个清静明朗的心境?我不知道。但,该是面对杨的时候了。
";去吧,";琪说,";杨在等你。";走出画室,才发现领导的阳光是那么的灿烂,灰色白色的鸽子在晴空中自由翱翔,这是塔外的世界吗?如此安谧恬静如此温柔美好。
抬眼看,校门口立着一个黑色的身影,还有一辆蓝色的摩托车。
那是杨,我知道。
稍稍一怔,我快步迎上前去。
未完的小说
    未完的小说(1)
入选原因:很多人都说,我只会写女生,女生在我的笔下活灵活现,而一旦写到男生,我就焉了。这是我第一篇以男生为主角的小说,男生";维丹利";确实存在,他是镇江人,网名也确实叫";镇中才子维丹利";。我做DJ的时候曾经邀请他到我节目里来做过一次嘉宾,他紧张得额头上直冒汗身子也一直在抖,但是他就是硬撑着告诉我他不紧张一点儿也不紧张,我差点笑闭气。
才子维丹利今年要高考了,祝他考个好学校。
至于本故事——全是我的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嘿嘿。
维丹利实际上并不叫维丹利,他的真名叫李游。
木子李,游玩的游。
不过他介绍自己的时候一般会说:";李白的李,陆游的游。";然后很得意地一挤眼睛,踌躇满志得要了命。
维丹利是他给自己起的网名。还有一个定语,加在一起是:少年才子维丹利。
少年才子维丹利是我忠实的读者。
我的每一篇小说,他都会认真地阅读,然后给我写一封洋洋洒洒的E——MAIL,告诉我他的意见和建议。他的话有时很离谱,有时很中肯。但不管如何,我都喜欢读他的信,读的时候,多半是微微的笑着的。
我和很多的少年朋友做网友,但只有维丹利和我居住在同一座城市,这是一个叫丹城的小地方,有很多的雨,不下雨的时候,天空就飘着细细的灰尘,白衬衫只能穿半天,到街上逛一圈回来,领口和袖口就会黑了。维丹利在给我的信中说:";我真不喜欢丹城,唯一让我喜欢它的理由是这里有你这么个大作家,能和你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三生有幸。";这话多多少少有些拍马屁的嫌疑,不过我想,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的马屁是可以照单全收的,这并不要紧。我想不通的是其实我的好多小说都是写给女孩们看的,维丹利为什么会喜欢它们呢?
我在给他的回信中问到这一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喜欢还要理由的么?美美阿姨,虽然你小说写得好,但看来你并不是最聪明的哦。
哎,还这样将我一军?
然后他在信的末尾说:";美美阿姨,我想见见你,可以么?如果可以,请打我的寻呼,我的寻呼号非常的好记,127…1589854。";我发现我也有些想见维丹利,于是我打了他的寻呼。他在一分钟之内给我回电,很典型的大男孩的闷闷的嗓音,因为激动还有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我告诉了他我家的地址,再告诉他可以来看我的时间,他故作客气地说:";会打扰你写作吗?";我近乎恶作剧地回答他说:";你要是真的担心,就别来?";他并不笨,大笑起来说:";美美阿姨你坏坏的,你耍我。"; ";那你也别假客气。";我说。
";是!";他变得乖乖的。
挂电话的时候我想起一件事,我说:";维丹利你的寻呼号码哪里好记来着。"; ";美美阿姨你好好看看?";他卖关子。
";看得出来我问你?";我说,";我都看了半天了。"; ";哎,1589854,就是'要我发,就发五次'的意思啊。";我哈哈笑着挂了电话。
看来是个贪心的孩子,发一次不够还要发五次哩,呵呵。
维丹利来敲门的时候我刚刚洗完头。湿淋淋地去开门,吓了我好大的一跳。门口立着的是个高高的小伙子,差不多有一米八的样子,球鞋像两条小船。比我想像中的维丹利整整大出一号来。我找出我先生的拖鞋给他穿,他很勉强地套了一下,然后对我说:";美美阿姨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看我就不用穿鞋了,我的袜子很干净的。"; ";如果不嫌我家的地板脏,";我说,";悉听尊便。";我注意到他把脱下来的鞋很整齐地放回鞋柜里,然后很小心地在我家的沙发上坐下来,沙发整个地往下塌了下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维丹利,";我递给他一罐冰可乐说,";原来是个帅小伙。"; ";怎么你想像我不够帅吗?";他又将我一军。
";不是,是没想到有这么帅。"; ";我也没想到美美阿姨这么年轻。";维丹利看着我说:";我决定要改叫你姐姐。"; ";不可。";我正色说:";不能乱了辈份。";他嘿嘿地笑,然后把头靠到沙发上,舒服地说:";真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可以坐在一个作家的家里。"; ";呵呵,作家也是凡人啊。";我说,";一种职业而已。"; ";是种神圣的职业!";维丹利激动起来,";我做梦也想当个作家,美美阿姨你看我还行吗?"; ";看不出来。";我笑笑地说,";你得让我再看一段时间才好说。"; ";其实我想也不行。";他突然又没头脑地垂头丧气起来。
";为什么?";我好奇怪。
";我个子太高。";维丹利振振有词地说:";我还没见过哪个高个子能成作家的。"; ";不成理由。";我安慰他,";有个写童话的作家我很喜欢,他叫彭懿,个子可不是一般的高。"; ";可我才十六岁。我还要长。"; ";这是什么逻辑?才华和个子一点也不沾边。";我懒得再和他理论,示意他喝可乐。
这时有风吹来,挂在窗边上的塑料袋一阵悉悉索索的乱响,维丹利突然很滑稽地把两条长腿抬得高高地,脸上带着紧张的表情问我说:";天啊,你家不会有老鼠吧?";
未完的小说(2)
一米八的大高个怕老鼠?
我没好气地说:";要有,也就是你这只大老鼠!";维丹利一边不好意思地拍拍头,一边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纸来对我说:";这是我的一篇习作,请你指教一下好不好?";稿件递给我后便正襟危坐,虔诚的眼神逼得我不得不马上就看。
那是他最近听黄磊的新歌《等等等等》后写下来的一篇东西,全文如下:在一个星期五的傍晚,我独自一人寂寞的漫步在一条并不繁华的大街上,无聊的嚼着口香糖,若无其事的望着天,与身旁匆忙的下班族们擦肩而过。
不知不觉走进一家熟悉的音像店,老板用一种贪婪的眼光看着我这个消费者,好像心里在说:呵呵,又可赚一笔小钱啦!
这家音像店还算大,在CD架上放满了谢霆锋、陈冠希、张柏芝、古天乐这些能让我恶心得上天入地,所谓的新新人类听的CD,站在这里的我虽说也是个新新人类,但是我不爱听他们的歌,爱听老一辈人唱的歌,有收藏价值的歌,而这些歌在这就很难找得到。用我的话来说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好不容易我才在一个几乎能结蜘蛛网的角落里看到一张背景是一片雪地的CD,于是拿起它一看,原来是黄磊的CD啊!再一看,上面写着几个让我砰然心跳的小字:一场世纪文学经典,十首文学主题曲的音乐盛典。这莫非就是我最爱的音乐和文学的结合!仅凭这几个字就让我拥有了黄磊的";等等等等";这张CD。。回到家后爸爸妈妈已经入睡了。我坐在昏暗的台灯下,面对发黄的淡淡的灯光下我掏出了这张CD,插入CD机,按下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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