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老公登门追妻?-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将决定权交给你,秦蔓恩小姐。”
“这……那……你不觉得……”她的脸更红了,“该从约会开始?”
“约会?”浓眉一挑,冷眸里闪过一丝笑意,“我并不想花时间追求女人。”
甚至连他的未婚妻——凯丝?曼德拉?古恩,也不是他自己追求来的。
凯丝现在是古恩银行的副总裁,也因为拥有他这个超级大客户的关系,听以目前稳居古恩财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年凯丝追求他,是因为他能让她梦想成真,而凯丝则能让他轻易的获得强而有力的金援管道。
所以,两人在协议好对彼此都有利的状况下,便挂上彼此是未婚夫妻的名义将近五年,这并非一个对外公开的秘密,只有他身边亲近的员工,以及两方家族知晓而已。
她眉头一皱,红唇微嘟,模样带着纯真的性感,“你好诚实。”
浓眉一扬,“这是抱怨还是赞美?”
“都不是。”
“那你是拒绝了?”
“没有!”她回答的很快,随即懊恼的咬住丰润的下唇,“我是说……你很帅……为什么不去找个……配得上你的女人?”
向来冷冷的深眸里再度闪过抹笑意。她咬着下唇的样子,很诱人,“没用过怎么知道你配不上我?”
顿时,苹果脸爆红,“这太低级了,没想到古先生你竟然这么说话这么……噢!好吧……这也算诚实,唉……”
她叹口气,一直很紧张的眼中,终于开始漾起笑意。
“不然这样吧!因为我怕配不上你,也怕我会无法接受,所以可以请你跟我几次约会,让我确认一下吗?”
“嗯?”他有点讶异,第一次有女人把跟他约会的目的,说的如此直接。
“怎样?”她露出友善而温暖的笑容望着他。
那圆圆的眸心闪着充满热情的光芒,仿佛让四周的空气都跟着愉悦了起来。
不自觉的,他扬起许久未扬的唇角,“好吧!就依你,几次约会。打电话给我秘书约时间。”
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会议室。
******
闭上眼,那初见她时的惊叹……仿佛历历在目。
他当时就想吻她,甚至勾引她。
但是他那天没这么做……因为不在自己的公事领域内,进行任何与私人有关的情欲活动,是他的原则之一。
那晚他离开会议室,又等了三天,才跟她第一次约会。
而在两次简单又平静,让两人了解彼此的约会后,他们上了床。
她是第一次对他来说很震撼,她却不在意,而且那次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出去约会过了。
反而是在他需要的夜晚,她都会来。
而如果她隔天有工作无法前来的话,他就会去她那个温暖而充满个人色彩,却显得有点杂乱的小公寓找她。
他真的非常喜欢她的身体所带给他的感受,于是,她成了他唯一一个,一用就用了两年的床伴。
这是一种有默契的协议关系。
他知道她清楚,而她给他的感觉也是坦然接受。
他喜欢她在生理上提供给他的便利跟舒服感受,更喜欢她的诚实与热情的笑容,所以,在需要睡眠的夜晚,他也愿意忍受她的怪癖,那种在每次做爱后,总要念一段爱情或是心情小诗的坏习惯。
他是在忍受吗?
他蓦然一震,浓眉拧起。
他很少没目的的忍受任何事,然而,他却愿意忍受她念的怪诗……
望着她方才离去的那扇门,突然间,她的柔嗓仿佛在耳边响起——
有些情境与感受,是幸福。
但当你有时,你并不清楚,直到失去了那样的情境与感受。
你才懂……原来那样的感觉叫幸福!
“这是什么鬼诗?不押韵也没意义。”他喃喃的道,一点都没发现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自言自语。
摇摇头,一撇冷唇。算了,她走后,一切还是跟往常一样。
关于她念过的诗,他没兴趣懂,也不想懂……
于是,他按下钮,通知秘书米兰达进来。
接下来,他要赶工了。
因为,现在就只剩要说服他那个顽固的父亲,同意三大集团合并的计划。
如果他父亲还是不同意的话,那再过两个月后,就该轮到他失踪,放一整个月的假了。
第二章
走出海林集团的总部大厦时,秦蔓恩迎着纽约的风,一路撑着的笑容,终于再也忍不住的……瓦解了。
噙着水光的眸子,像是暴雷乍响的午后,开始下起了大雨。
她右手轻抚着自己的肚子,左手拿着手帕擦着眼泪鼻涕,站在大厦的门外,好久好久……
没有!就是没有……
那个高大俊挺的身影,没有出现在大门前。
他没有追出来,也不可能会追出来……她知道。
可是她就是傻,就是还期盼他能追出来……呜……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安排她爱上这样一个冷情的男人?
冷酷理智的古谕震啊……是她这辈子永远的克星吧!
从小,大家就说她是个开心果,是个发光发热的快乐球。
但偏偏,她这个快乐球,爱上的却是个这样冷的男人。
可恶啊!
她忿忿地踢了人行道上的雕塑一脚,随即唉叫一声,蹲下身来,抱着脚,又痛哭了起来。
好讨厌、好讨厌!为什么上帝要让她爱上他?
又为什么让她不小心的怀了他的孩子呢?
如果她没怀孕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愿意一直当他的床伴,忍受着他在做爱时喜欢咬痛人的坏习惯,忍受着他在做爱时,边跟下属透过电话讨论公事的坏习惯,可是现在……
她轻抚着肚子。
她不要孩子有个这么冷情的父亲,更不要他为了负责而娶她。
她要的……只是让他爱上她啊!
她踉跄的起身。冷漠的纽约人,没有半个肯对蹲在路边,哭得半死的她,伸出友善跟关怀之手。
这样的地方,除了还有几个好友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人事物值得她留恋的了。
所以,她做出决定,要回去故乡,自己生下这个孩子,这跟她母亲当年做的事情一样。
但跟她母亲不同的是……她不会拿这孩子当对付古谕震的工具的。
这孩子可以衣食无虞——毕竟他父亲已经给了八十万美金,在她的爱心照料下,快乐的长大。
唉……
但是,她还是不懂,事情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子?
一开始,她只是迷恋这个男人而已。
当然不是没想过自己可能爱上他,但她却没想到这场注定要分离的爱恋,会让她心痛成这样。
他明明没有给过她任何承诺,没有给过她任何甜蜜的日子,她是为什么会去爱上一个这样冰冷无情的男人呢?
奇怪!一开始,她到底是怎么爱上这男人的呢?
犹记得一开始,她对他这男人只是有着难以言喻的好奇,当然,还有点性吸引力,所以她才会在约会了几次后,就与他发生了关系。
但她到底是怎么爱上他的呢?
啊!对了,是生日,那次该死的、害她不小心从此陷入了的生日。
一开始她很讶异他会记得她生日,因为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因为她母亲是未婚生子,而鄙视她。
十岁那年,她那不堪丑闻骚扰的父亲,蛮横的逼她离开台湾,到美国念寄宿学校,就再也没人记得她的生日。
但是,这个只要她身体的男人,却没有忘。
就算那天他只是要秘书买一个小小的蛋糕,并送上一张简单的、他亲手写下“生日快乐”这几个字的卡片。
那晚吃完蛋糕,做完爱后,他要赶回公司去加班,她才知道,那是他第一次丢下公事来找她。
那天送他出门时,她故意问起他为何要这么浪费时间来陪她?
他只淡淡的说了一句:“你值得。”
就这三个字,在一瞬间锁死了她的心,从此……再也离不开。
而生日的隔天,她就逼他叫她的小名——小恩!一个独属于她夫婿才能唤的名。
一个月后——
“别傻了!就算那两个笨蛋同意这种事,我也不会同意的。这种鬼东西,哼!”
古书远看也不看三大集团合并的企划,就狠狠地撕开它,毫不留情地丢进壁炉中的火堆里。顿时,火焰燃起,有如恶狼一般吞噬了细碎的纸片。
古谕震冷冷地看向壁炉里的灰烬,又慢慢地转过眼看向父亲,他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神情,因为父亲的反应已在他的预料之中。
“总之,你是不愿意释股给我,更不愿意跟他们合并?”
“没错!我们海林集团才不需要跟那两个差劲的集团合作,让他们分享我们的成果呢!
哼!之前你暗中去帮他们公司解决难题的事情,已经让我很不爽了,你别想再要我答应释出我的股权。”古书远气呼呼地又说。
古谕震点点头,“好!我懂了。”
看来,该轮他失踪,让父亲知晓三大集团合并的重要性了。
前两次堂弟的失踪,都是他介入对方产业的经营,才说服了另外两个伯叔答应释出手中的股份,同意这企划。
而现在,终于轮到他休假,换他那两个堂弟来帮助他的集团,好让他父亲了解集团合并的重要性。
只是,他步出父亲的书房,突然有了个浅浅的疑惑在心中升起——
他该去哪度过这悠闲又不为人所烦扰的一个月呢?
那里山岚缭绕,空气湿湿凉凉的,有时候迎面一阵云气飘来,真的会让你以为云中有仙女,正在轻柔的抚过你的脸颊喔!
突然,那在这一个月中,总是断续地出现在他脑海中的轻柔嗓音,又出现了。
他记得,那是秦蔓恩对她故乡的形容吧!
依然记得那是某次在做爱之前,她在看国家地理频道,看到台湾的特辑时,告诉他的。
她的故乡是乌来,一个雾气缥缈,宛如仙境般清幽的地方。
听起来,很适合待上一个月修身养性,不是吗?
两个月后——
台北县,新店市郊区。
“又起雾了。”望着前方山头,那缥缈的、正在蔓延的烟岚,他不自觉的开了口。
“是啊!山区就是这样,天气阴晴不定。古先生,你的车好了,我去帮你写资料。”
听到后面传来修车工人的回应声,他浓眉轻皱。又来了,他又自言自语了?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她走后的那天吗?从那时到现在,他已经快两个月没碰过女人了吧!
“古……雨……辰,是这样写没错吧?”
修车工人边写边问走向柜台的他,他点头,对方俐落的把卡片装进有行照跟他伪装用的身分证的胶套里,“拿去,这是你的修车保养卡,记得要定时回来做检查,这种少见的二手车,一出事就麻烦了。”
“谢谢你,多少钱?”
他来台湾快一个星期了,在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决定买个小车代步。
他本来是想买普通车的,但却意外的在二手车厂里,看到了这辆少见的浅蓝色迷你奥斯丁。
初看到它时,他并不引以为意,只觉得那辆车非常顺眼又熟悉。
后来,他才想起,这是曾经停在她公司停车场,她平常工作时拿来代步的小车。
他曾经耻笑她为何要开这种什么也装不下的小东西?但她却笑着回答:“能装得下我就好了,就跟我那个小小的床装得下你是一样的道理。”
当时,她笑得满脸红晕,那简直是他这辈子看过最美的景象。
于是,在他发现自己做了多么可笑的事之前,他已经出钱买下了这辆小车。
“算你六千五就好了,发票要抬头吗?”
“不用。请问最近的超市在哪里?”他需要补给一些生活用品,但却不想冒险去靠近台北市的地方。
他曾经上过某些国际性财经杂志的封面,所以除了买车那天有去市区外,其他时间,他尽可能的不是出去试试车子的性能,就是关在他住的地方,看看书,想想事情。
因为随便外出的话,还是可能会被某些记性好的人认出来。
“往新店市区走,到处都有啊!”修车工随手往外面马路下方一指。
“请问最近的超市在哪?”他语气沉冷的重复了一次问题。
修车工人被他的语气吓一跳,“啊?对啦,我差点忘记了,你住在霖谷村那种怪地方,你也是艺术家喔?”难怪有着艺术家的怪脾气,说话冷冰冰的。
“我不是。”他不想理会弦外之音,又问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