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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娶了妳啰!-第1章

小说: 娶了妳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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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四月天             陈毓华


本来以为完稿后可以不用再跟咖啡你侬我侬,结果一觉醒来才发现写短短的序也非要咖啡不可。

平均一天会用马克杯喝两到三杯,这是自己给的极限,再喝,怕脑袋会烧掉。

第一杯咖啡,真是人间极品。

第二杯,纯粹为了提神醒脑。

第三杯,很难喝完,几乎都要吐。

咖啡、水,是我这几年来相依为命的饮料。

齿缝间的清凉,很能解渴。

最近呢,职业病发作,胳膊痛得厉害,为了不堪的骨头着想,开始戒咖啡。

两三天要去复健师那边让他蹂躏我的手,然后带一堆淤紫回来,那一晚就能舒坦着胳臂睡觉。

觉得自己已到非休息不可的阶段了。

所以,年前交了稿,就让自己休息了两个月,又拖稿快一个月,这本书到四月能写完,很侥幸。

要谢谢宜纯小美女、小可爱、小精灵、小天使……(好想看看宜纯妹妹的庐山真面目喔!)

基于逃避的鸵鸟心态于是写出了不用工作,每天吃喝玩乐发呆出神的女主角。

好羡慕。

不过,这段期间,我过的也多是这样颓废的生活,投影在书里面,给自己一份纪念,纪念阿华曾经休息过这么长的时间,好~幸~福~唷。

不过,越来越喜欢米虫的生活欸,怎么办?

雨季似乎是来了,最近一直连绵着,滴滴答答的雨,我很喜欢。

说也奇怪,这样的天气我反而比较能够集中精神,要是冒出一颗大太阳,我就心浮气躁,只能变身成小木偶了。

趁着这几天有雨,也许阿华会加快脚步多努力写下本书。

一起帮我加油唷!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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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Always on my mind


永在我心中

Maybe I didn't love you quite as good as I should have

也许我没有好好的爱你

Maybe I didn't hold you quite as often as I could have

也许我没有经常的拥抱你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每一件该说、该做的事情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我都没有花时间去做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可是你永远在我心中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你永远在我心中

Maybe I didn't hold you all those lonely; lonely times

在寂寞时光里,我也许没有拥抱着你

And I guess I never told you

我想我从来不曾告诉过你

I'm so happy that you're mine

我很高兴你属于我

If I made you feel second best

如果我让你感觉寂寞

I'm sorry; I was blind

我很抱歉,我做的不够好

You wewe always on my mind

可是你永远在我心中

You wewe always on my mind

你永远在我心中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告诉我,告诉我你那甜美的爱还未逝去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再给我,再给我一次机会来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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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雪覆。


冰封着整片湖面。

环绕湖面的树林,枝干被几日所积的雪压得很低,只要手一构还是稍微有个动静就会噼里啪啦掉下,足以砸得人昏头转向。

冰湖纵使结了冰,厚度足,附近的人也不敢轻易冒险到这里来溜冰,毕竟一个不小心掉下去,饿了一个冬天的鱼儿们万一老大不客气的拿来果腹,不想当人家的点心,远离是正确的。

他们宁可选择安全性高的溜冰场还是滑雪场。

也许是天性,她在这里可以玩得自得其乐,间或能听见她被什么取悦的笑声惊走了少数探出头来的栖鸟。

冰刀在她的驾驭下划过许多惊险的痕迹,干冷空气大量的充塞她的肺,激烈的运动使得她双颊嫣红。

她也会故意的摇晃大树制「雪崩」来娱乐自己,假装自己是雪人,用仅剩的指头挖出眼睛部分,想趁机吓路人,可惜她的伎俩无人欣赏,落得自己险险变成急冻人。

剧烈的活动适可而止就好,玩了一阵子,她也累了。

冰刀成勾,也不管什么,弯下腰用手套摩擦着冰面直到去势渐缓,干脆两脚一踢,任着柔软的身子一瘫躺成大字,也不管戴着的夹耳兔帽掉到一边,如瀑长发披散一地,摔到冰上痛不痛,睁大眼珠往天际瞧。

这一瞧,感觉发丝遮着了视线,却因为厚厚的手套不方便,她索性用白牙咬掉碍手手套,空出洁白修长的五根指头拨开妨碍视线的头发。

天光比她预想中的要亮。

她匆忙的往腰下的口袋摸,摸出一只怀表。

「糟糕!糟糕!忘了今天是日光节约时间的第一天,要来不及送Bern上班了。」

赶忙把男人才会带的怀表放回去。

每天目送她心爱的男人上班可是一桩大事;嘿嘿,其实她对什么都不拿手,独独送老公上班这件事算是做得最完美无缺。

没错,她是个已婚妇女。

一年前正式「挂牌」上任。

走马上任以来胜任愉快,不怕碰撞的当起了人家的老婆,一年半载的婚姻生活,她没去过银行,不会用电话卡,更别说搭车了,这些琐碎的事情通常都由Bern一手包办,说骄宠,好象是,那些文明的产物,她婚前不懂,婚后他什么都帮她安排好了,这样的婚姻就像踩在云端上,每天都是极致的幸福。


虽然说她从来没想过这么早结婚。

世闻事没一定的。

她是什么样的女人,不重要,重点在于像Bern这么in的绩优股、好男人,尤其他是她看过最帅的男人,她有什么不答应嫁他的理由?

她对他的家世背景没有太大兴趣,以致现在嫁给了他也不大明白他的工作内容,不过嘛……每天搭电车上下班的男人她很满意,有车当然也很好,要去哪里都方便,可是他们还没有能力购车,就算走路都很甜蜜。

有没有显赫的财富还是权力并不重要。

她每天都能见到他,两个人一起吃饭,虽然她煮饭的技术很蹩脚,除了蛋炒饭,还是饭炒蛋,这还是她临出嫁前朋友替她恶补的成果。

还好,Bern很捧场,真的很难吃的话,他会下厨,换她在一边看,看着看着,看久了总是会学点皮毛,两样简单的家常菜已经难不倒她。

他们的居家生活很简单,要是天气好,时间许可,偶尔他们会拿起披肩、风衣,穿得像藏镜人爬上山丘看山下棋布般的房屋,不管在别人眼中有没有营养,他们都能聊得很尽兴。

夜深了,两人相拥而眠。

对于这样的爱情她心满意足。

拉回天马行空的思绪,把脱下的冰刀鞋装上冰鞘,收拾一切,换上带来的便鞋,开始往回家的路上走。

不管大小城镇,在瑞士,都有一座湖,有许多不同风情样貌的湖光山色,就算公园里面豢养的天鹅,也知道自己比旁人更占优势,骄傲得只差没把脖子扭断了。

公园的天鹅禁止人随便喂养,可她临走前还是偷偷撒了一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小米,这才得逞的往回走。

她跟Bern的房子位在山坡上,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洋房,小小两房一厅,因为年久,屋顶偶尔会漏水,壁炉也不是很管用,经常掉下大片的烟囱屑,搞得两人灰头土脸,相对而笑。

少数的好处就是租金便宜,居高望下,也有一片好风景,虽说距离Bern要上班的公司有那么段距离,就连逛街也要转好几路的车,但是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换个角度想,当成运动健身也不错。

把溜冰用具往柜子上放,生动的眼眸已经认定其中一间房门轻快的往前飘动。

进到房里,床上,橄榄色的被单下蜷伏着一座小山,她毫不客气的扑上去准备来个泰山压顶,哪知道被单困不住下边的恶势力,床上的人立刻给予反扑,光溜溜的男子长脚一伸,勾住她的腿,来个乾坤大挪移,打草惊蛇的人只能乖乖束手就擒,破功的被压倒在下面。


她的脸粉扑扑,带着止也止不住的促狭。

「你好贼,竟然装睡骗我?」

「不装睡又怎么骗得到你来投怀送抱?」钻出棉被的头颅有着金色的鬈发,深邃的轮廓,两具身躯因为他的力道嵌合在一起。

「坏蛋!」她脱出控制,让重获自由的手在他本来就凌乱的金发更加肆虐一翻。

「你又一早跑去贝斯湖溜冰了喔,身体冷得像冰箱的鱼,为什么不能到溜冰场去,那边至少安全多了。」这野孩子,就是喜欢往野地跑,拴也拴不住。

「我去看看能不能再钓个好男人啊。」不给去,她偏要去!这是她性子里的执拗。

男人真奇怪,总是要限制东、限制西的,这不行,那不成,不如直接把她关在家里面算了,可是换个角度想,也算他在乎她。

尽管她不以为然。继续顽皮的弹着他的耳垂,接着用牙咬,玩他不驯的浓眉,无视自己这样的举动会造成什么点火后果。

「森林里只有饥饿的大熊,你身上的肉不够它塞牙缝的,不如来满足我比较快乐。」她有一双全世界最美的长腿,老是诱惑得他不能自已……慢着!这小魔女,根本是存心模糊焦点。「别摸那里……你啊,老是让我担心,一早起来你就不见了,下次再这样,非要打你屁股不可。」


怕她惹祸,怕人觊觎她,怕她看厌了他。

「我这不是回来了,瑞士这种陌生的地方,你以为语言不通的我能去哪里?」小老头,这么爱烦恼。

忙完他的耳垂,接着去拔他新生的胡碴碴,一双小手顺着喉结,抚上他的乳头,小嘴咬上他光裸的肩膀。

「你在对我宣战吗?」她不安分的小手像毛毛虫,弄得他心痒难搔,才想正面迎敌,不定点攻击的对方已经撤手,苗条的身躯像滑溜的鳝鱼离开他的地雷区域。

「嘻,上班要迟到啦,大色狼!」对于自己双手制造出来的效果,她满意得不得了。

每天回来都要拉着她的耳朵念经,她也有报复的法子啊。

「哗,这么惨绝人寰?!」她居然撤手了?

「我记得你的行程表上今天有三个客户要拜访,五个会议,一个饭局……啧啧,这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她掐起指头来了,尽管那神情看起来多么的可恶,他一点也无法对她生气。

「我知道,我知道了,你不来当我秘书真是可惜了。」事业是男人的徽章,更何况他要的是更高的层次。现在只是在起步阶段他不在意,总有一天他会站在世界顶端的!

可现在……气馁的爬起来,他辛苦搭的帐棚……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我不是那块料,还有,你想要个秘书再等十年吧,等你爬上主管阶级的时候再说。」秘书,不就跟个老妈子一样,她做不来,何况她的英文还构不上专业一点边,少丢人现眼的好。

敬谢不敏。

「三年内,我亲爱的老婆,我会让你得到最顶级的享受,吃喝玩乐,一样不输人家。」

她只要专心当他Bern的老婆就谢天谢地了。

「你用不着那么拚。」

目前的生活很好啊,她真这样觉得。

「征服世界是我的愿望!」

「反正接下来你别说要征服外层空间就好。」

「这啊……可以考虑考虑!」他当真转起眼珠子来。

「山大王,上班要迟到啦,你的征服计划到路上慢慢想吧。」还自吹自擂呢。她不以为然的扮了个鬼脸,知道说不赢他,哼哼气表示大方不跟他争这些有的没的,干脆走开。

站起来的他有副好身材,骨架挺拔,此刻全身上下只有一件四角裤,更加显现他身体的线条与美感。

「Yes sir!」

Bern的脸上有了不自觉的笑意,这才走进浴室梳洗,过后,他从衣柜挑出了高领的粗针喀什米尔羊毛衣,紫罗兰色系的绒布长裤,回过头,这才从偌大的镜子看见自己宛如沉睡森林一样的眼眸。

走出房门,外头,简单的客厅包括了餐厅跟开放式的厨房,餐桌上已经摆着培根、蛋、烤焦的土司。

「我可以在路上买热狗吃。」他不爱她下厨,油污会弄脏她那双修长的手,哪天,他飞黄腾达了,一定要请整屋子的佣人,不让她做这种没营养的家事。

「都是现成的东西,很简单。」对爱情伏首称臣的女子,不知不觉当中愿意洗手做羹汤。

「当我Bern的女人不需要做这些!」他大男人?!没错!他要尽其所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这早身为男人应该有的担当。

可是嘴巴说着,他仍然坐下来很捧场的把食物一扫而光。

送走老公,这才是她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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