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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谁不认识谁,谁先爱上谁_作者:吻月-第5章

小说: 谁不认识谁,谁先爱上谁_作者:吻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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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锦嫣却不管这些,迳直穿过人群踏入雨幕。清凉的雨丝落入发中,密密织出一张愉快的网,将我俩罩住。   
我干脆停下脚步,闭上眼睛。   
似乎曾经也经常做这样的事情。总是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在露天淋雨,不分时节。然后他就一定会在一小时之内找到我,领我回家。   
“小堇,淋雨会生病的。”他总会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将手中大大的黑伞撑在我头顶,然后弯腰摸着我的额头,用衣袖擦干我脸颊上的雨水。但其实他的衣袖早因为跑得太急而淋湿,擦不干我的脸。   
至今都记得他那温柔的眼神,让人觉得自己是他捧在手心里的珍宝。只是,当他不在,谁又肯花时间找我,谁又将我当成宝?   
口中逸出一声轻叹,我睁开眼,不期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面前。   
“卫凌宇?”   
锦嫣拍拍我的肩,让我自求多福,然后没义气地先行离去。我只好一步一步走进他的伞下,然后抬头直视他。他抿着唇,看不出情绪,让我不免有些忐忑。不过只是借他女朋友的头衔一用,他应该不会那么小气吧?   
“走吧。”在我百般猜想的时候,他突然开口。   
走去哪里?我站着不动,疑惑地望他。   
他突然一勾唇角,眼神也变得戏谑,“下雨了,我总得来接女朋友回寝室的,不然别人以为我这个人没有绅士风度呢。”   
果然,他知道了。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大厅,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众人的焦点。没道理让人白看戏,我将他拉至无人的角落,才松开手。   
“学长。”妈妈教我在问别人借东西之前要对他友善点儿,至于借到之后怎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嗯哼,不是我的新女朋友吗?”   
“那个……其实是这样的。”我试图采用感性的角度来跟他解释这件事,“今天被一对同性恋冤枉说我是同性恋,我又解释不通,就只好跟她们说我有男朋友了。但是她们非要问我的男朋友是谁,想来想去我就只好跟她们说你的名字了。”我垂下头,以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无辜。   
“嗯哼?”完全不相信的语气。   
“其实重点是,我想借你现任女朋友的头衔用一下。”   
“讲真话。”他对重点似乎没有兴趣。   
“好吧,她们不是同性恋。”回想刚才所讲的,似乎只有这一句不是真话了。   
“所有的真话。”他一眼瞪过来,还是不满意的样子。   
“干嘛非得知道得那么清楚。”我嘟囔,不忘将声音调至他能听到的大小。   
“我总得看看这件事情值不值得我拿清白来换。”他居高临下斜瞥我,“或者你也可以不说,反正我没什么损失。”   
怎么听起来我像是被威胁了?我眯起眼,用力盯住他的眸。他似乎没有意向要妥协,也不说话,只是默默与我对望。   
我们就这样在翠绿色的树荫下同撑一把雨伞,静静站着。经过的人投来的目光,无一不是羡慕的,就像是看见了一对深陷爱河中的情侣。   
我终于妥协,在眼睛瞪成逗鸡眼之前放弃。用五指顺了顺被风吹乱的头发,我缓缓开口,“昨天的传言你应该知道一些吧?”   
“唔,知道。”   
“真实情况是,我不慎被卷入了这场绯闻风暴中,所以今天一整天都不得安宁。为了可以脱身,就拿你出来做挡箭牌了。”我企图淡化重点。说真话是一回事,但跟那个死男人的恩怨,我并不想让无关的人知道,即使他即将成为我名义上的男朋友。   
“不够精彩。”他抱怨,“所以我要求福利。”   
我疑惑地偏过头,“什么福利?”   
他别过下巴,勾起右边的嘴角,显出一个浅浅的酒窝。不知为何,我看见这样的笑容便觉得有不祥的预兆,仿佛自己已经成为被算计的对象。   
果然,听见他的声音响起,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廓,“身为男朋友应该享有的福利。”   
身为男朋友应该享有的福利?我的脑中从一垒一直跳到本垒,然后不禁后退,再后退,却在快要离开他势力范围的时候被他拉了回来。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低声笑着。这是我第一次看他那么开朗的笑容,他从来都只是微勾唇角,最多也就是不超过45度角的微笑。我怔了怔,才发现我竟然对这样的笑容不能免疫,非但不能免疫,似乎还有上瘾的趋势。   
甩甩头,我皱起眉,“笑什么笑,有什么那么好笑?”   
“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止住笑意,“我又不会吃了你,你逃什么?”   
“那你要的福利是?”我发现自己的耐性已经即将告罄。   
“每天一顿晚餐,你作陪。”   
“理由?”我实在想不出这样做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欠我的。”他说得理所当然,在瞥见我不满意的神情后继续补充,“如果你非要理由,我再给你一个。”   
“什么?”   
“边看赏心悦目的风景边吃饭比较利于消化。”   
利于消化?这是什么怪理由。我忽略风景一说,觉得似乎还是挺受用的。   
那么……   
“成交。”   
“那好,我五点在食堂门口等你。”他像是偷了腥的猫,笑得满足,我却觉得自己像是落入了猎人的陷阱。   
我点头,无可奈何。   
“合作愉快,女朋友。”他放柔声音,竟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将伞交到我手上,便转身离去。   
我怎么最近总败在男人手上?那个医务室老男人也就算了,连卫凌宇那种表面无害的花花大少,都能那么轻易的威胁到我。难道我真的退步了?踱在路上,我不停思考这个问题,没有解答。   
看来,仍需反省,努力反省。   
总而言之,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 *** ***   
不论是什么季节,清晨的空气永远是最澄净的。但我总无缘闻到,因为从小喜欢赖床的缘故。那时候,还没上学,每天大段大段空余的时间都是用来睡觉。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不起床的,即使没有太阳,我也总要等到午饭时间在胃自动提示下才不得不妥协。   
那年,爸爸早已经不在了,妈妈上班很忙又没钱请保姆,只好叫邻居代为照顾我。于是每天只要肚子一饿,我便很习惯地闭着眼晴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带上钥匙锁好门,转身敲开邻居家的门。 
那天,给我开门的就是他。   
“阿姨好。”我总是在开门后就习惯性对着面前的裙摆问好。   
“阿姨?”头顶上有一个男生肆意的笑声,“妈,她叫我阿姨诶。”   
我尚在梦游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出现在眼前的不是往常的景象,而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腰间的皮带。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他在我呆呆站在原地的时候蹲了下来,用他那深色的眸望着我。   
我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似乎是不能接受原本不成不变的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的异性。而他也像是没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下子都不知道该将手脚放在哪里。最终,他选择了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将我一把抱起。   
我的下巴被搁在他的肩膀上,硬硬的有点痛,但很温暖。   
“别哭了,乖。”他抚着我的头发,然后用衣袖给我擦眼泪,“再哭就不漂亮了哦。”   
好笑的是,我似乎那时候就深谙美丽是女人一大筹码,听他这么一说便马上止住了眼泪。他好笑地望我,用修长的手指刮刮我的脸颊。   
“小陌,带甄甄来吃饭。”阿姨在饭桌前喊他。   
“秋——陌——”我重复着,拖长了的声音显得有些奶气。   
他笑着弓起手指轻敲我的额头,然后忍不住在我的脸颊狠狠亲了一下,“好可爱,要叫我陌哥哥,知道吗?”   
“不要,秋陌。”我撇过脸去,固执地认定第一次听到的名字。   
“好吧。”他玩笑似地用手指勾起我的下巴,“要这么叫我也行,不过我们要交换。”   
我眨巴着眼睛,显得很困惑。交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拿你的一样东西跟我换一样东西。”   
“交换?”我点头,然后突然搂着他的脖子,学他刚刚的样子在他的颊上印上自己的口水。看着那个濡湿的印子,我满意地咯咯笑着。   
他换了个姿势抱我,很稳当地将我置于他的右手臂弯处,腾出一只手来,却不是去擦我的口水,而只是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这样不够哦。如果你答应我等你长大以后嫁给我,我就让你这么叫我。”   
阿姨在一旁忍俊不禁,“小陌,别教坏小孩子。”   
“我哪有教坏她,我在帮你找媳妇。”他的表情很认真,眸中倒映出我的脸,如此清晰,“她叫什么名字?”他转头问阿姨。   
“她叫甄堇。”阿姨走过来,似乎也觉得这样的对话很有趣,“你不知道她的名字还想叫她嫁给你,真是的。”她笑着摇头。   
“甄堇?那我叫你小堇哦。”他的眼睛笑得弯弯亮亮,宛如夜空中的星星。   
“交换!”我现学现卖,还记恨刚才他为了称呼跟我要交换的事。   
他和阿姨同时一怔,仿佛不能置信我将这个刚学的词语用得如此淋漓尽致。我感觉到他的胸腔微微震动,脸上的表情也丰富十足。   
“好吧,交换。”他笑着,“换我以后只能娶你好了。但是,你也只能让我叫你小堇,别人可不行。”   
我偏头想想,虽然完全不能理解娶的意思,但似乎交换到了东西就是赚了。我盯着他,大力地点头。   
“那么,你也要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不然我就不让你叫我‘秋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只是我还太小,无法分辨。   
“只能让我叫你秋陌!”继续依样画葫芦,并且忽略掉嫁的意义。不明白的事情就不要想,我从小就贯彻这一宗旨。   
“好,我们拉勾勾。”他伸出小指。   
那年他十五岁,而我五岁。他的小指对于我的来说仍是个庞然大物,我只得挂在上面,象征性地与他勾了勾。就这样,也将我的终生幸福换给了他。   
只是,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是赔了许多。但此刻即使想要赔给他再多,他也收不到了。   
彼时天蓝,现在依然蓝。但物是人非,他已不在。   
自从那次梦后,我似乎常忆起那些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有洗脑手术,不如就把这段记忆抹去。但如果真抹去,我又是否会快乐呢?   
无解。不论我想多少次,都是无解。   
我叹气,却发现自己正站在路中央发呆,不禁回想,我到底是要去哪里,做什么?    
很快,记忆回炉——我要去公告牌,做一件伟大的事情。   
今天的空气很清新,远处操场上已经零星有晨跑的人了。十月的早晨稍显凉意,他们却仍单薄地穿着一身无袖背心。想来青春真是无敌,再大的病,在床上躺几天也就过去了。但如果注定要死,再年轻也没有用。   
比如他。   
甩甩头,我发现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米黄色的公告牌立在那儿应该已经有些年头了,陈年旧纸总是没有撕干净,留下一些边边角角,杂乱地好像被爪子狠狠地抓过一样。   
找个块比较干净的空地将手上的纸贴上去。退后几步,我得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我可是花了两天作资料搜集,才完成这项工作的。   
将视线移去右上角,晃过一张彩色照片,再晃回来。似乎这张照片上的人很眼熟,我端着下巴扶着手努力思考。照片上的标题一大串,从我的角度看来是黑糊糊的一团,根本就辨不出是什么字。倒是三个字加粗加重加大,是我唯一能够看清的——同性恋。   
“啊——”半晌,我终于认了出来。照片上的人,似乎就是站在教学楼门口的锦嫣和我。照片里的背景是大太阳,光线太充足而导致有些曝光,但仍丝毫不影响别人通过这张照片认出我们来。   
毕竟,我是认人痴,他们不是。   
原来有人手脚那么快,已经搜集好我们的照片资料,准备公布于众了。   
左看右看,时间还太早,所以周围少人出没。我便将照片撕下,藏进口袋里。开学到现在,还没有跟锦嫣拍过双人照,这张正好拿回去用像框装好放在寝室最显眼的地方。   
太早揭露谜底,是一个游戏最大的忌讳。   
所以,本法官判定照片没收,偷拍者斩立决。至于得罪法官的人,本席会将他们一个一个揪出来,踢到西伯利亚去。   
贼贼地笑着,我抬手看表。这个时间,还可以回寝室再补个眠。   
清风仍徐徐地吹着,而游戏,才刚要开始呢。 
第 4 章 
今天你打了没有?   
这已经成为最近几天以来校园里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子了。   
事出必有因。传说是因为前几天学校最大的公告牌上出现了一张启事,内容如下:   
邱暮,性别男,28岁,在校医务室工作。因不堪忍受同性恋纠缠,特征女友一个。样貌不限,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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