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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语速达二人组-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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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医生听此回答后,便开始仔细检查魏胥列的皮肤,见他的衬衫有好几个地方被磨破,小心翼翼地全部检视完之后,脸色更差了,「你刚才有接触到任何人吗?」
「只有她。」
汪笙莫名其妙,「怎么了?」
「我有严重的过敏。」他语气平稳,「对大部分的人和动物都过敏。」
汪笙一时还会意不过来,「……哦。」
「也就是他刚才碰到你,很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医生补述,「也许会很严重。你之前接触到他时,他有没有产生过敏?」
之前?魏胥列一直都不让她碰到他呀。
心中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妥,一时又想不出来是什么,她迷惘地摇摇头,望向魏胥列。
「你会过敏?」
第六章
    「请问魏先生在吗?」一位漂亮的OL(Office  lady)袅袅婷婷地走进花店。
工作台后的汪笙指指坐在角落电脑前的男人。
OL眼睛一亮,以最优雅的姿态踱步过去,走动时一阵香水味弥漫室内,害虎斑猫打了个喷嚏。「魏先生……」
「我不认识你。」魏胥列冷冷道。
OL脸色依旧,微笑的眼不掩欣赏与倾慕,「我是来买花的。」
「买花请找汪小姐。」他转回头不理她。
OL无奈,只好转向工作台。「请问你们还有代客送花的服务吗?」
「有的。」汪笙亲切微笑。「请问要送到哪里?」
OL留下地址和名字,还点了两首歌。
汪笙微微诧异,随口问道:「这位刘之绮小姐是您的好友吗?」女人送花给女人,还一点就两首歌,非比寻常。
「是我本人。」OL掩口而笑,瞥了魏胥列一眼,只要想到将能再见到俊男就喜悦不已。付钱后即愉快地转身离开。
「哎唷,这礼拜的第五个了呢。」刚从厨房端了冰柠檬茶出来的文仲练呵呵笑着,「魏,你的桃花又发作啦?」
魏胥列哼了一声,显然很不屑。
「我们的魏大帅哥平常理都不理人,要他送花唱歌,除非拿钱来请。」文仲练感叹着,「现在的女人也真舍得花钱,鲜花没几天就谢掉了,帅哥唱歌也不见得很甘愿,不过为了那不到十分钟的面对面,还是无怨无悔。」
汪笙一听,忍不住笑了出来。魏胥列本来就带桃花,如今再加上媲美林志炫的优美歌声,送花服务的行情持续看俏,大肆谋杀了美女们的薪水袋。
「其中好象有我们代替人家男朋友送花过去的小姐哦,再不久,可能会有哪个女朋友闹分手的怨男上门来砸鸡蛋了。」她接口说着,和文仲练相视大笑。
魏胥列慢慢转头,瞪着笑得贼兮兮的两个人,「你们在高兴什么?」
「生意很好,当然高兴。」汪笙依然笑着,手里抓了一把雏菊装入花瓶,藉以逃避他要杀人的目光。
「你们『爱语速达二人组』差不多该出发了。」文仲练看了时钟一眼,提醒着。
魏胥列起身拿了杯冰柠檬茶,「我不去。」
汪笙和文仲练相视一眼,交换个「看吧,他恼羞成怒了」的眼神。
她笑咪咪道:「不行哦,这束花要在一点钟送给你的爱慕者之一耶,让人家失望不好吧?」

  公车上人不多,空位多得很,可上了车,汪笙却直接挑了旁边已经有人的位子坐,魏胥列只好隔着走道坐在她隔壁。
「你这么讨厌唱歌啊?」汪笙抚着手里花束中柔软的桔梗花瓣。
他脸色依然不善,没有回答。
「可是你唱得很好啊。」小心观察他脸色,她又道:「我说真的,你唱歌很好听,大家都喜欢,又能赚钱,有什么不好呢?」
魏胥列睨一眼,「你就只想到钱吗?钱对你就这么重要吗?」
「钱不重要吗?难道你经营花店和工作室,不是为了钱?」
如今自己有目标了──存五十万买下花店。不向家里拿的话,这笔钱是个极大的考验,虽然花店的工作越来越累,加上一礼拜有两个晚上的家教,让她常忙得晕头转向;但为完成目标,仍努力撑着。
魏胥列抿抿唇,望向窗外。
钱的确重要,可以决定被选中的人是他、还是丘尔勤。听着,他浓眉不自觉的紧拧起来。
「算了……唉,可惜我唱歌难听,不能替你唱……你可以教我怎么唱歌吗?要怎么唱才能像你唱得那么好听?」看出他心情不好,决定带开话题。
「乌鸦一辈子也当不了夜莺。」
「你!」汪笙一气之下举起花就要往他脸上砸,但却强忍住,恨恨一哼,「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也赌气地转头看着窗外。
以往碰到这情况,汪笙讲不过他,就会很无赖地一直挨过来,可最近却都只是咬牙切齿一番便作罢。甚至刻意回避与他的接触;那天小车祸之后,她说他手伤没好,不能骑脚踏车,此后他们就改搭公车送花。
怕是伤好了,她也坚泱不再用脚踏车当交通工具吧。
那时在医院的急诊处,面对她的疑问,他作了太过详细、而如今想来让自己非常后悔的回答!
「我是严重的过敏体质,大部分的人和动物都会让我过敏,轻微一点就出疹子,严重的时候全身会又痒又痛,甚至二十四小时不停的打喷嚏。医生诊断不出原因,也没有药可以治疗。」
因为缝了八针,医生嘱咐要保持干燥,所以后来的几天他难得穿上短袖衣物。汪笙不时趁他没注意时──她以为他没注意──盯着他的伤,还有手臂上那玫瑰色的红斑。
那是过敏反应──当时车祸摔倒,他的确接触到她的肌肤。
自此汪笙躲他像在躲鬼,迫不得已必须跟他在一起,例如送花时,绝对会保持一公尺以上的距离。
刚开始,他没想过要解释自己的情况,毕竟是怪病,不想吓到这个小女生,只要自己多小心就好。后来彼此越来越熟才想到要告诉她,但是也没说,因为考虑到也许她根本不会相信,还以为他在开玩笑。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希望,他不会对她过敏,就像文仲练和虎斑猫那样。
但希望终究破灭了。不但会,而且颇严重,他痒了好几天才逐渐消褪,而当时只不过是抱住她几秒……
这几天,偶尔会看见汪笙怔怔出神,话也少了,明亮的杏眼经常是空洞的。文仲练关心地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笑着回答:在发呆。
偶尔他也会在某个东西的倒影中,见到自己有这样的神情。
发呆?不是吧?
该说是那种他会称之为「落寞」的情绪才对。
「喂,下车了!」汪笙一连叫了几声,才唤回他的注意力,不免奇怪地盯着他,「在想什么?」
「想怎么教乌鸦唱歌。」
汪笙作势往他胸口打了一拳,怒气冲冲地转过身──
「下次就让你坐过站,我自己去送花!」

  「还没有消息?」魏胥列见挂了电话后的文仲练摇摇头,眉峰随之聚拢。
「『拉斐尔』说他们要好好安排,再过一阵子才会大举在媒体上宣传,所以现在我们还有得等。」文仲练见好友脸色不佳,劝道:「虽然游戏是我们完成的,他们只要负责宣传,可是大公司有他们的考量,就再等等吧。」
「当初说一个礼拜以内一定有回应的是他们,现在说要再过一阵子的也是他们。」魏胥列不耐地哼声,「总之我们就只能听他们摆布。」
「『四境』今天打电话来,」文仲练顿了顿,知道他不爱听到那人,仍得说下去,「他们还是想邀我们加入。打电话的是位朱小姐……」
「你回绝了吧?」魏胥列的眼难以察觉地闪过一丝阴影。
「当然。」
「那就好。」他转身上楼。

  「唉──好累。」
一踏出陆家大门,汪笙伸个懒腰,虎斑猫自动跟了上来。
「陆先生越来越烦了,都跟他说我要回家休息,他还一直、一直叫我留下来吃冰。要吃我不会自己买啊?」
一旁的虎斑猫喵呜一声,似是赞同她的话,又像在骂她笨得要命,有免费的冰竟然不吃。
「干嘛,你想吃冰啊?」汪笙往下睨了猫一眼,「好啊,我们就吃冰。」
到便利商店买了布丁口味的冰棒,她边走边吃,慢慢走回花店。由于疲惫使然,原本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让她越觉漫长,腿也一次比一次难以举起迈步,索性在路边蹲了下来休息。
虎斑猫这时立刻靠过来。它觊觎那支冰棒好久了。
「吃吃吃,你是猫吃什么冰啊?这么好命,还吃布丁的,甜不死也会得糖尿病,你这笨猫。」一面唠叨,汪笙还是扳了一小块冰喂猫。
猫儿喵呜一声对她的「猫身攻击」表示抗议,一边迫不及待地把冰吞下去。
「你啊你啊,爱吃又没原则,如果你是狗,坏人随便丢根骨头,我看你就什么都不顾了。我家咕噜才不像你这么差劲,它可爱又勇敢……」
又是喵呜一声,猫眼露出「少在我面前提到狗」的警告眼神。
「哎唷,你知道咕噜是狗啊,」汪笙故作惊讶,「狗有什么不好,忠心又热情,哪像你懒惰爱吃又厚脸皮,你要多向狗看齐才对,不然你主人……」
她蓦然住口!
「好了,赶快回去吧。已经很晚了。」汪笙跳了起来,继续往前走。
别想他!想到他总让自己有种世界变成忧郁蓝色的错觉,好象再也没有任何事能让她开心起来。不要想、不要想,赶快回去睡觉吧。她这样告诉自己。
到了路口碰到红灯,虽然左右没有来车,她还是规矩地停下来,不理会虎斑猫站在她脚边,渴望地盯着她手上还有一半的布丁冰棒。
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骑着脚踏车过来,也停在斑马线前。
汪笙咬着冰棒,想到「爱语速达二人组」不再是脚踏车二人组,现在是公车二人组了,再过些时候,可能就成为「记忆中的二人组」……
叹了口气,想回家的念头竟逐渐强烈起来……
想回到无忧无虑的生活,只要念书就好,顺顺利利地出国留学、念个博士回来当教授──她曾经很想在教育界任职的。
可一时兴起,硕士考交了白卷──人生大转弯。
就算回到之前预定的路上,这段小小脱轨也永远会清楚地留在记忆里吧,至少,她证明了自己除了念书之外还能做别的;至少,也知道自己对花艺有天分,哪天又不想念书了,可以开个花店。
到那时候,魏胥列和文仲练应该也有自己的事业了。
她无法忘记那天魏胥列连闯「四境」、「拉斐尔」两家公司时,那始终自信笃定的神态。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知道自己一定会做到,真是羡慕他!
更无法忘记,隔天他手臂上那些触目惊心的玫瑰色红斑……他曾说她是单细胞生物,结果一语成谶──一只害他过敏的超大病菌。
而这只病菌内疚之余,最中心的细胞核竟好象缺了什么营养,逐渐空出了一个洞,越来越大的洞……
虽然照常吃喝玩乐过日子,可是那个空洞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让她很不舒服……
「小妹妹,一个人啊?」
刚过马路,两个猥琐的中年男人不知何时已来到身边朝她叫着。汪笙不予理会。
「别这样嘛,跟叔叔去喝杯茶,怎么样?」
「都什么时代了,谁要喝茶。」她加快脚步往前走,喃念着,「至少也要请喝汽水,你们这些老头子,要泡妹妹也来点新招,喝什么茶?!」
手腕蓦地被抓住,汪笙想也不想,左肘往后力顶,右腕急旋,挣脱对方掌握,就听背后的倒楣鬼一声哀叫──
「阿笙,是我啦!」
「哥?」汪笙愕然瞪着来人,「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出来找朋友,现在才要回家。」汪怀玮猛搓胸口,痛得龇牙咧嘴,「哦,正中心脏,这一下打得真痛……」
「你不出声就拉住我,我还以为是刚刚那两个变态!」汪笙伸手随便替哥哥揉揉胸口,扠;腰道:「不要装了,你也练过柔道,刚才那一下根本不算什么。」
原来刚才汪怀玮恰巧远远看见汪笙,正想开口唤住,却见那两个来意不善的中年男人,于是便不动声色地走上前,一睨之下即吓走了他俩。
他这才嘿嘿一笑,「我的可爱妹妹,你已经离家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要回去?户长和户长老婆很想你呢。」
糟!一开口就是这敏感问题。
「过几天。」这是真话,她真的想回家了。
「你同学家真的那么好玩吗?你己经住到第四个同学家里了,不会是要所有好朋友都轮完一圈,才想回家吧?!」
「跟你说过几天就回去了,没听到啊?」汪笙扭头就走。
汪怀玮赶紧追上,陪着笑脸,「别嫌我唠叨嘛,老哥我也是关心你啊。老爸每天都在我耳边念你怎么还不回来,妈也常常唉声叹气,你的咕噜……哪来的猫?怎么一直跟着你?」瞧见那一身光亮的皮毛,他忍不住赞道:「好可爱!」才伸手想摸,虎斑猫即猛地龇牙回头,差点咬掉他手指。
「哎唷,这么凶!」汪怀玮连忙缩手,又说:「不然你今天先跟我回家一趟,让老爸他们看看……」
「阿笙?」一辆脚踏车突然在他们身边停下来,虎斑猫立刻跳了过去,亲热地磨蹭那双长腿。
来人正是魏胥列,他注视着她,然后目光扫到她身边的大男孩,带着疏离,「你朋友?」
「他是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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