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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次来真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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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来真的(席绢)
OK,投降了!
夫妻七年居然到快分手前才享受到激情?未免太吊诡了吧?
那其实也不关她的事,她也只基于私心??混水
顺道捞点好玩的而已
对啦,这么说是有点那个没心肝,好歹女主角曾是她同学
好吧,就再给一个理由
谁叫他们夫妻制造出来的优良品种要命的吸引她
综合以上种种不成理由的理由
她─杜菲凡,决定凑上一脚
至于结果,就在不担保范围内了
爱情啊!没有逻辑,不讲道理……
爷爷说
在小风的记忆中,爷爷的面孔比父亲更来得容易去记忆。
爷爷长得很瘦小。由于是人家的养子,自幼身体没有调补好又长期操劳田务,所以他很瘦小,相较之下,奶奶像个巨人。
爷爷有许多好朋友。在下雨天不能到田里时,总爱来串门子。
那一日,正好也是春雨绵绵的日子。天上的水像泼不完似的。已上小学的大姊姊告诉她,天上的乌云中藏了很多的水,所以会下雨。那么小风又不明白了,乌云流下来的水怎么是无色的?她每次洗完碗倒到沟中的水都是黑色的呀,为什么乌云不下黑水?而让白云下透明的水呢?她没有问大姊姊,因为每一个上小学的大姊姊都一副很了不得的样子,好神气,她不要问。
绵雨转成毛毛小雨的时候,爷爷的朋友来了,他们一同站在门外聊天,小风也蹑手蹑脚的拿了一个破碗出去,蹲在积水的水沟旁掏起一瓢瓢的水来看,有些是浊浊的,有些很透明,她陷入困难的问题中。
“添兄,你好命哦,有五个孙子,好福气。”
爷爷的老朋友突然聊起这话题,小风的注意力霎时转移,睁着大眼等爷爷的答案。
“那里有,才两个孙子,另外三个都是孙女啦。要不是为了多生一个男的,那会多来三个没用的女孩。哎,女孙儿没用啦,养大了嫁人,唯一的回报就是回娘家时送块猪肉而已啦。”
这时候学步的小弟摇摇晃晃的走近爷爷,被爷爷一把抱了起来:“我的金孙。”
祖孙两人笑成一团。
蹲在一边的小风没有回头,静静的看着水面,也看到了水面映出的自己。伸手一挥,水溅了开来,水面下的她散成一圈圈。
原来爷爷喜欢吃猪肉。这是小风的第一个结论,但,为什么生女孩没有用呢?她想着自己每天洗碗,到田里捡地瓜,负责带弟弟妹妹,而哥哥都不用。怎么可以说女孩子没有用呢?
晒谷场那边,因为雨停了,小朋友又聚在一起玩纸牌,哥哥早已跑了过去。如果她没用,那哥哥有用在那里?只会吃睡的弟弟又有用在那里?她呆呆的看着,怎么也看不出有用与没用是怎样分别。
之后,“男性”成了小风认知中理所当然至高无上的名词。他们是有特权的。
那时开始痛恨自已是“没用的女孩”的身分。她想要的,也不过是爷爷满心欢喜的一抱罢了。
雨的颜色已不再是她问号世界中重要的事,她开始想法子想去取悦大人,想听大人说她乖,说她好。
可是六岁的孩子,在这种大人皆是巨人的想法中,她只是微不足道的侏儒罢了,也没有良好的脑子去设计法子取悦别人。
她依然只能自怜的蹲在水沟边,看着自己可悲不受宠的性别皱眉。
“小风,进来烧开水!”妈妈在吆喝着。
小风懒懒的没有动。
一边的爷爷骂了下来:“还不快去!懒惰丫头,以后嫁不出去!”
小风飞也似的奔向厨房的门。
嫁人?什么呢?
望向厨房内挥汗如雨的母亲,她才刚从田里回来哩,而她同样农忙回来的丈夫正与其他堂兄表亲在客厅看电视聊着今日的辛苦。
“快升火,你爸爸要洗澡。”
妈妈盛起一条鱼端了出去,客厅的男人们立即围攻了饭桌。然后蓬头垢面的妈妈又踅了回来,炒第二盘菜。份量多得便在喂猪。
嫁入,什么呢?
小风畏缩在灶边,心中泛过一阵凉。
一家十三口,由一个疲惫不堪的女人负责着,并且这个女人又要参与农忙,与男人们一同上下工。
女人没有用?因为没有用才被规定要这么忙碌吗?还是女人因为只能在厨房忙而叫没有用?
她的脸凑向灶门,用力吹气,呛了一脑子的烟。
爱到最后,怕的是乍然顿悟原来,对方不为自己所爱一切全是迷恋作的祟。
第一章
他曾经是少不更事的青涩少年;而这个在岁月中曾青涩过的少年,如今成了一名跨国企业的主事者,年方三十二,算是少年得志吧,毕竟有几个三十二岁的男子能坐拥他今天这种地位?放眼看向全世界,怕是找不到第二个吧。
无疑的,他是一个令幸运之神百般垂幸的男人。父兄早逝,留给了他经营良好的庞大家业,让他在四年前接手时,立即进入情况。这当然不得不归功于自他大学时期即被兄长抓来公司实习。别个大学生是“由你玩四年”,他却无缘体会;被兄长当成一块海棉,无休无止的被迫吸纳所有的水份,直至饱和。
父亲于四十九岁那年逝世,大他十一岁的兄长也在三十九岁的壮年死于肺癌。可以说,他们家族的男性一向不长命,但他例外,自小到大无病无恙,不若父兄生来带病。家中不仅有间医疗室,更有家庭医生长住此中,可见得唐家男人命定了要应验“财多身弱”这句神谶。
但他好运的成了例外。
所以亲友们都说他唐彧天生是一个幸运儿。身强体健,高大俊美,手下员工上万,资金以千亿计,无比的意气风发。且又娶得一名天仙绝色的娇妻,育有一个可爱健康的娇儿。老天硬是要给他康庄坦途走,旁人只有又羡又妒的在一边流口水的份。
世人绝对不会看到他曾为公司付出多少努力——在尚未摸清商场的游戏规则前,吃过多少暗亏,上过多少恶当。种种不足以对外人道的事,不说也罢。
他仍是唐彧,世人眼中年轻厉害又幸运的大企业老板。一个少年得志的男人。
应是踌躇满志的男人,此刻却面对着落地窗,慵懒的由二十楼往下望去;车水马龙的街景缩小得犹如小人国的世界,来来去去的车与人,犹如蝼蚁的大小,在这一片号称黄金商业区之中成就另一种庸碌茫然的人生。站在最高处俯瞰,亦是相同欷歙。
向来他并不多愁善感的,可能是早上解决了一份拖延已久的契约纠纷,致使下午过后,一时之间没什么大事必须立即处理,让他有了空暇来伤春悲秋。实在不是他的作风。如果他有这种习惯,“唐远”企业怕不早就倒闭好几次了。
他只是——有些寂然……
“喂,这位老大,当属下们都忙得快挂掉的同时,您老在一边纳凉不会觉得很对不起我们这些做牛做马的人吗?”并不敲门,直接推门而入的,是唐彧的大学同学兼当兵时的难兄难弟石仲诚。如果关系推得远一点的话,石仲诚的祖父曾被唐彧的父亲帮助过。如今石家是中部颇有声望的营造商,石仲诚则是唐彧的特别助理,一同并肩作战;除了洽谈生意与敌人交战于商场外,更重要的是对付那些难缠的股东、董事们。虎视眈眈的人实在太多,因此他一直担任地位超然自由的特助,而非掌管实务职责的经理人。
“怎么有空过来?”唐彧回身瞄了他一眼,顺道点了根菸,缓缓吐纳。
“这些是待批阅的卷宗,有关花莲“云踪计画”的各种企划书,我都整理好了。”
“这么快?”他挑高一道眉毛。
“怎么?手下太能干令你感到困扰吗?”石仲诚走近他,二人相同一七八上下的身高,但因他体格更为壮硕粗犷,十足十给人无与伦比的威胁感;相较于玉树临风白面书生相的唐彧,各自有其出色之处。不过唐彧一向吃香,斯文的外貌给了外人他似乎很好商量、很斯文儒雅的错觉;事实上他一点也不好打交道,更可以说必要时野蛮且无情的。倒是石仲诚还比较好说话,可惜硬梆梆的外表令人为之却步。
“老大,你最近很不对劲。”
“哦?”唐彧不置可否,捻熄菸屁股,又燃上另一根。
“你……多久没回家了?”
“哪一个家?”
石仲诚直接了当的说着:“有你老婆住的那个家,也就是你口中声明适合休养、气候温和的台中那个家。”
“忙。忘了多久没回去。”他低吟了下,没让石仲诚有发言批评的机会,轻道:“仲诚,你是对的,一直都是对的。”
“啥?”难得出这名傲气冲天的唐小子口中掉出一句赞言,并且听起来无比的心悦诚服,莫怪他惊得只差没倒弹三步远。
唐彧看向他,不让平板的表情涌现太多情绪:“七年多以前,你曾警告我,不要只看重美色,便以为那人绝对是我的今生伴侣。我听不入耳,所以活该我跳入冰冷的坟墓中啃啮自己的悔恨。”
开玩笑的心情霎时消逸无踪,石仲诚板起脸道:“你们又怎么了?我记得我也曾在你的婚礼上告诉过你,婚姻的美满是需要努力的。你的悔恨,也有可能同时是大嫂的悔恨。我必须说近几年来你根本是对她不闻不问的。今年学谦上小学,你甚至让他住校也不让他住在台中,假日叫秘书接来你公司一同回内湖的家。你的爱情消褪得真快,也无情得令人害怕。这是你的家务事,我不该多嘴,但我仍是得说一句:你做错了。”
唐彧浅笑半晌,苦涩的滋味弥漫胸臆。
“我走不进她的心。也许更可以说我完全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我。她的自闭症,没有东西能化解,我的爱也只是付绪东流。到最后,我可能只是她心目中加害她的坏人。我为我的盲目付出代价了,够了。”
“为什么突然感到够了?”
“我对别的女人有了好感。我并不想当婚姻的背叛者,所以解决完了一切后,我才会去追求真正适合我的女人。不那么美,但知性、灵慧,与我心灵相通,足以担当起为人妻的责任的那一种。”任何一种情况的结束,总有一个原因来终止遥遥无期的现况与疲惫。他早该结束为美色而迷恋的肤浅行为。
是的,当年只是迷恋而已。因为在半年的密集追求中,日思夜念的全都是她倾人国城的美貌。他不知道她的性格如何,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要什么,甚至以为她的自闭症只源自于羞怯。他单向而热烈的付出,感动了她父母,所以他如愿娶得美人归。那时,似乎没有问过她允不允这桩婚事,待她五专一毕业,立即娶过门……美梦化成了恶梦,他狂热的心渐渐的冷却,迷乱逐渐清醒。在新婚第二天便陷入了炼狱……
好色的人终究得付出代价。
“但她的父母已经过世了,你要与她离婚,她能去哪里?”石仲诚低问着。
“她仍是学谦的母亲,可以住在台中,依然有佣人服侍着。失去的只是唐太太身分而已。或许,日后会有一名爱她爱得挖心掏肺的人可以引导她走出自闭症的世界,那么,她就不再是我的责任了。”
“好吧,也许分开对你们都好。但学谦怎么办?”
“有差吗?他早已习惯没有母爱的生活。”又捻熄一个菸屁股。“而且,我怀疑她有爱人的能力。她的世界中只有好人与坏人,任何一个让她吃过苦头的人都是坏人。我令她痛,害她必须承受生子之苦,我是坏人。而学谦令她痛了二天一夜,他也是坏人。既然如此,就让坏人远离她的世界吧。”
久久不语,最后百件诚轻道:“我希望你会好好与她说明,而不是派律师到台中叫她签名盖章了事。”
“会的,我不爱她,但至少有过夫妻情份。”
多可笑,那个曾经令他爱到发狂的女人,如今却发现只是迷恋,并且毫不留情的结束所有关系。
是,他自私。但因为他累。
他要重新过回自己的生活,给自己寻回“家”的感觉。他要正常人的生活。
他要一名为他所爱,并且也回报他爱的女人。
阳光好强烈的穿透纱帘,同阒暗的卧室投照它无所不至约热情。灿亮得使人睁不开眼。一只纤白的心手怯怯的想拉拢窗边另一片厚帘,企图彻底将阳光阻隔在外。但手指方才触及厚帘,却教外头的日光映照出品润苍白的颜色,她匆匆缩回手。直至好半晌,才又将手探向日光处,微微抖颤了起来。
她怕阳光的猛烈,也怕黑暗的阴森;怕种种未知,也怕种种必经的路程;怕着生人,不喜让人接近。无奈的,她却得接受他人无微不至的照应,否则无法苟活于自己的象牙塔之内。
已是下午四点的时刻,阳光不再伤人,调和成舒适的温度。所以她坐在地毡上的身影又移动了下,纤柔的素影完全投入阳光之中,让日光照出她一张绝美的面孔,与细瘦若柳的身影。着一身的白,宽松的罩袍,身子绝对是瘦弱的,却看不出是否玲珑有致。
能住在雅致的别墅度日,并且有佣人支使,她大抵是人家所谓的“富家少奶奶”吧。即使不喜出门,前庭后院都设计了怡人的景色供她消磨。
这样的日子算是好或不好?
自从疼她如命的父母相继过世之后,她的世界已然崩溃,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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