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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找到我的天使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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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未遂 1
    1
我,孟飞飞,今年23岁,大学毕业一年,在一家外企做总经理秘书。身高1米68,体重46公斤。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小腿修长。谦虚的说我长得并不难看,用我妈的话讲,那就是我家祖坟冒了青烟,才能生出我这样的女儿,不仅相貌出众而且学历不低。不过说实话,我上大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掌握更多的知识,或者说是想要找体面的工作。其实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嫁个好老公。因为现在这年头,连做小姐的都被问文凭,更何况要找的是一张长期饭票呢。
其实这样的想法早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就有了,我们中学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他就整天在我们面前摇头晃脑地念叨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我对颜如玉倒不怎么感兴趣,但黄金屋对我的诱惑还是比较大的。想像着我每天可以睡在金灿灿的房间里,半夜可能都会笑得流口水啊。
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目标也变得现实和具体起来,我不再白日梦般的想像着黄金堆筑的房间。但口水还是照流的,只是目标换成了马路上奔驰的高级汽车——特别是里面坐着“颜如玉”们的香车和面海临风的高尚住宅——特别是里面住着“颜如玉”们的别墅。
理想是崇高的,目标是远大的。我靠着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决心,熬过12年的寒窗苦读,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恋爱了!
当然,就连我大学所选的专业都跟我的理想相一致。我学的是国际贸易,为的是将来在我老公的公司,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坐副总经理的位置,专业的讨论一下公司的上市或者当前金融危机对东南亚的影响,让下属们刮目相看,赞叹我老公娶了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女人。但其中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监督老公与秘书的言行。我可不想让自己十多年的努力和终生的梦想就因为小妖精暧昧的眼神和扭动的屁股而泡汤。
在大学四年的生活中,一本《怎样嫁给一个千万富翁》让我翻得已经体无完肤,其中的重要章节也早已烂熟于心。按照上面的指示,每天早晨我都会穿着端庄的长裙,拿着书在学校的绿阴路慢慢的走过,以便引起晨练中男生们的注意,谁知道这其中是不是就有将要继承千万家产的公子哥儿呢。下午,我也会准时出现在体育馆,当然,我并不会让自己在那样的地方上蹿下跳,弄得一身臭汗。而是要在这里找到穿着SPALDING运动装的目标男生。这就是身份的象征啊。每个男人都有可能有一套名牌西装,但连运动装都是SPALDING的,我想我的黄金屋,我的香车,我的豪宅也就不远了。
还有就是舞会我也从不错过,当然我不能穿得花枝招展,顺风香千里,逆风也八百的出席,因为名门望族要的不是舞女。我只需要在所有人都到齐后再优雅地出场,面对所有伸出邀请的手都微笑拒绝,并不看他们的脸,只需要盯住他们的手表,认清是VacheronConstantin还是OMEGA然后再区别对待。
付出总有回报。我的努力让我平均每天能收到8封情书、3束玫瑰、外加宿舍门口的24小时警卫和吉他伴奏。但这些人当中却没有一个是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不是身价不够就是身高不够,要不就是智商不够。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我的智慧告诉我,这样的事情要宁缺毋滥,女生的过去是越简单越好。所以四年的大学生活,我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我梦想实现的情况,那就是——未遂!
第1章 未遂 2
    2
通过在大学四年的实践证明,《怎样嫁给一个千万富翁》这本书实现起来困难很多。比如,到现在为止我连个千万富翁都不认得,哪还有什么机会嫁给他?更何况就算是有千万富翁,也都是土埋半截的人了,家里已经妻妾成群,我也就不跟着凑这个热闹了。所以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降低目标,就买了一本《怎样嫁给一个百万富翁》开始继续努力。我想这个实现起来会比较容易吧。
在没有嫁给百万富翁以前,我还是要穿衣吃饭的,于是我就找了现在的这个工作,一个旅游公司的总经理秘书。我觉得要想钓个金龟婿,做秘书是最好的,既大方体面,又经常有接触高层的机会。俗话说:经常走夜路,就会碰到鬼。要我说就是:常在高层转,就会有机会。所以我从上班的第一天起,时刻保持着自己的完美形象,绝不会出现因为工作繁忙而披头散发,汗流浃背的样子,因为你不可能预测随时出现在你身边的到底是什么级别的人物。但有一件事却十分让我头痛,那就是住处问题。我现在每月的工资50%要用来买衣服和化妆品,30%吃喝拉撒,只有20%的剩余(还是在省着花的情况下),要想单独租房子住,根本不可能。为了能尽快的找到一个合租的对象,我在公司的布告栏里贴上了如下启事:
“孟飞飞,女,23岁,系本公司职员,想寻找合租伙伴一位。要求合租者无吸烟、酗酒、通宵打麻将、穷亲戚无数等不良嗜好,有爱清洁,会做饭等良好品德。有意者请与我联系。
联系电话:139××××××××。”
启事登出去几天了,一直没有一个人和我联系。这天下午,我正坐在办公室为这件事郁闷呢,电话响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出来:
“你好,是孟飞飞小姐吗?”
“我是,你是哪位?”
“哦,我看了你贴在布告栏里的启事,不知道你现在找到合租的了吗?”
“没找到,你有朋友要合住吗?”一听说是要合住的,我马上来了精神,连声音也温柔了三分。
“不是朋友,就是我。我有一个两室的房子,正想租出去一间。”
“开什么玩笑,男女授受不亲你知道不知道,一男一女怎么合住,这传出去多不好听啊。”一听是这样的结果,我马上把声音提高了八度,也顾不上已经保持了1年零3个月加12天3小时的淑女形象。这不拿我开涮嘛,和一个男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本小姐保持了23年的英名岂能就这么毁了。要让别人知道了,别说钓金龟婿的计划泡汤,要想嫁出去都难了。
“这有什么呀,现在异性合住是多时尚的事情啊,更何况我完全符合你在启事中要求的标准啊。”
“时不时尚的跟我没关系,我就是露宿街头也不会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你另找别人吧。”说完我就挂断了电话。“死色狼,想占我的便宜,没那么容易。
第1章 未遂 3
    3
生气归生气,但房子问题确实困扰着我,当我下班回到我借住的地方——我的好朋友赵小娜家的时候,我才真正理解到,为什么平时我妈总是教我不能把话说的太绝。当我一进屋,看到客厅里小娜男朋友微笑的脸的时候,我知道,我今天真的是要露宿街头了。
“这是我的好朋友,美女孟飞飞。飞飞,这就是我男朋友,唐国平。”
“糖果瓶?”我莫名其妙地看着赵小娜。
“唐国强的唐国,平均的平,唐国平!”娜娜不满地解释道。
“噢!你好,听说你在外地工作,很辛苦吧。”
“工作到是可以,只是和小娜离得太远,总犯相思病。不过现在好了,公司把我调到了这里的分公司,从今往后,我可以天天和她在一起了。”
“什么?调过来了?”一听这话,我脑袋轰的一声,就像是出站的火车,“就是说你也在大连工作了?”
“是的。”
“噢,那恭喜恭喜啊,你们终于可以团聚了。”我言不由衷地祝贺着。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恐怖极了,不然娜娜不会关心地问我是不是工作不顺利,以至于脸色不好。
我坐在沙发上,喝着娜娜递过来的水,脑子里开始飞速地运转起来:这个该死的“糖果瓶”,怎么这么快就调过来了,他一来就意味着我不能再赖在娜娜这了。可是房子,我的房子在哪啊。特别是今天晚上,我把所有认识的朋友都在脑子里面过了一遍,也没有合适的,已经这么晚了,我去哪儿啊。但不管怎么样,那个“糖果瓶”已经开始频频看表,我必须得闪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娜娜收留我这么久,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不能不相识啊。
“那什么……娜娜,我有点事要出去一下,今天晚上可能不回来了,你和你男朋友好好聊聊吧。”我微笑着轻轻地挥了挥手,依然展示我的优雅。虽然此时我的心里一点儿底儿都没有,不知道我出了这个门后,应该去哪儿。
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因为是夏天,出来乘凉的人很多,商业街依然灯火通明。吃饭问题好解决,可是我今天晚上住在哪儿呀,这个该死的“糖果瓶”,就不能提前打个招呼再来。因为有了假想敌,手里的冰淇淋又被我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星级酒店想都不要想,几百元一夜的住宿费,要等我嫁了百万富翁以后再说。小旅馆倒是不贵,可我这么美丽漂亮的女孩,去那样的地方住多危险啊,再一不小心让别人误会有什么第二职业,那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想到这,我看着橱窗映出的我的侧影,不由得开始暗自感叹:唉!可怜我孟飞飞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不但没嫁给百万富翁,还弄得个流落街头。一句话:红颜命薄啊。我坐在步行街的休息椅上,拿出了手机,在电话本上又开始从头到尾过滤一遍,看看有没有可以救急的朋友。
第1章 未遂 4 5
    4
在无意中,我忽然看到今天白天给我打过电话的那个人的电话记录,在实在没有更好办法的情况下,我拨通了这个号码
“你好,我是孟飞飞,今天你给我打过电话的,还记得吗?”我用不确定的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噢,是孟小姐啊,当然记得,有什么事吗?”
这不废话嘛,我和你素不相识,平白无故打什么电话啊,难道会请你吃饭啊。一听到对方这么问,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可是毕竟是有求于人啊,所以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温柔道:“不知道你今天跟我说的房子现在有人住吗?”
“没有,有什么事吗?”那边继续不温不火的跟我卖着关子。
“我考虑了,觉得你说的确实不错,现在异性合租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我决定要和你合租。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哈哈哈哈!”那边传来了一连串爽朗的笑声,“当然没有问题,你什么时候搬过来?”还好他没有继续为难我,不然我想我真的是宁愿露宿街头也不会去了。
“就现在吧。”
“现在?你在什么位置,我帮你去搬搬重的东西吧!”
“不用了,东西都在我朋友哪儿,改天再拿,你告诉我位置,我自己找,你在家里等我就行了。”
“在中山区,友好大街,210…21…3号。你到了友好电影院再给我打电话吧,我去那里接你。对了,你是哪个部门的,也许我们见过呢。”
“我是总办秘书。”
“哦,那我知道你的样子了。快点过来吧,已经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在街上太危险,我等你电话。”
等我到了友好电影院,发现他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因为同在一个公司,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大概都脸熟,所以我们很容易的就认出了对方。他个子很高,大概有1米83—1米85左右,清爽的短发,白色的T恤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看就是一个阳光男孩。
打过招呼,彼此介绍完后,我跟着他左拐右拐地往住的地方走。拎着包的手已经开始出汗,他该不会是把我卖了吧,心里暗暗琢磨,别自己还没住上黄金屋,就成了老谁家那小谁的媳妇了。我和他在一起可谁都不知道啊,万一有个闪失,连个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这可叫我怎么办啊。我不禁为自己的莽撞开始后悔。但转念一想,他要真是人贩子,也没有时间在我们公司工作啊。既然是同事,应该没有问题吧,我这样安慰着自己。而且我也没干什么昧了良心的事情,老天爷也不会这么惩罚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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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是到了地方,我站在门口犹豫着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他好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这里就算是龙潭虎穴,你想跑也来不及了,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不管怎么说,我这里只有一只狼,而外面可是一群狼啊。”
考虑了大概有30秒,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反正我今天晚上也没有地方去,一咬牙,就进了房间。但当听到他关门的声音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一紧。门关上了,我可就真跑不掉了啊。本来我还想多紧张一会儿,可当我观察了一下整个房间,想提前找个逃跑路线时,却无意间发现这里倒是还蛮干净的,不像是一个男人的房间。没有被扔的到处都是的脏衣服和臭袜子,没有堆满烟头的方便面盒子,甚至连鞋架上的拖鞋和皮鞋都被整齐地摆放着。所有物品各就各位,一点不杂乱无章,相信这应该不是被突击打扫的结果。我紧绷的表情开始有些缓和,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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