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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尘缘1-第4章

小说: 尘缘1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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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伟的建筑,每一处风景,皆令人叹为观止,流连忘返。
教学楼与女生宿舍,对峙而主,遥遥相望,每天晓雨和同学们轻轻松松一地往返期间,生活于她而言,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许多年,那些沉淀在心中的失落与期盼,理想与现实的错位,在经历艰难曲折,千回百转之后,终于合二为一了。
晓雨当初填报了计算机这个热门专业,不想却被调进了财会专业,同学们除了在专业课上还舍得下点功夫,其余时间大都玩去了。
晓雨的同桌葛静是市区一位漂亮的女孩,那种漂亮绝不仅仅是脸蛋长得好看,更兼都市女孩持有的气质与身段,葛静性格开朗,一天到晚神采飞扬,充满青春的活力。这样一位魅力四射,夺人眼目的白雪公主,很快便成了班里众多男生竞相追逐的目标。葛静在众多的追随者当中,最终选择了在她身后的团支书田力涛拍托,惹得一家人既羡慕又妒嫉。
田力涛的同学于枫,来自遥远的海滨小城,他说话慢吞吞的,幽默风趣,于枫平时言词不多,刚入学那会儿,大家坐在一起说笑,他是最默默无闻的那个人,但他诚心的正话反说,点石成金,又时时逗得人捧腹大笑。
于枫天生就一幅好嗓子,粗狂豪放的男中音,尤其把王志文的歌模仿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在大一的元旦文艺晚会上,于枫和最前排的小女生姚美美合作,演唱了王志文。姜珊的《想说爱你不容易》。此后,姚美美便经常找他,操场上,食堂里,图书馆都留下了他们成双入对的翩翩身影……似乎‘姚于’之恋已风推浪涌,顺理成章。但是不久,从姚美美形单影只,楚楚怜人的落漠神情中,凭女孩的直觉,晓雨猜想他们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
有一天,晓雨跟于枫借小说,她接过书时调侃说:“这一阵总拿小说打发日子,失恋了吧?”“哪儿跟哪儿啊,”于枫腼腆的笑笑:“我以为自己捡了个妹子,无奈人家不认我这个哥。”
于枫的话拨动了晓雨的心弦,她眼前蓦然闪过方均的影子,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微妙,也许仅仅一刹那,就会一泻千里,无法抑制。
无可救药的,她爱上了于枫。
于枫走进了她的梦乡,远远的向她招手,她拼命追跑,累得娇喘微微,香汗淋漓,但却总也抓不住他半丝影儿。每每从这样的梦幻中醒来,人常常陪上一夜的泪水。
她被无形的情感折磨着,虽与于枫近在咫尺,思念却远隔天涯,每日关注着他的行踪,揣摩着他的心思,可当目光碰触,她又故意伪装出一付漫不经心的样子,小心翼翼的维护者那份已经显得沉甸甸的友情。
有时候,她简直被这种近似痴迷的情感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于枫无疑是离她最近,玩得最好的朋友,他虽然拙于词令,却温和善良,特别易处,他对她象对姚美美一样的单纯,读读了友情,意味着什么?她没有方均穷追不舍的勇气,也不能做那傻傻的小女生姚美美,她只能在心里独自品尝着那份无花无果,既无从开始亦没有结束的苦苦单恋。
无论于枫走到哪儿,她似乎都能感觉到,他的举手投足,一频一笑,尽收眼底,令人回味无穷。她仿佛只为他的存在而存在,只为他的喜忧而喜忧,他喜欢什么,她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去说。他说的一些,以前她丝毫不感兴趣,无理打断的话题,现在也能饶有兴趣地听完,在她眼里,已没有了顶点缺点,或者说缺点也变得纯朴可爱,他象她的魂灵每日如影随形,她对他的爱象阳光,只有无私的奉献,并不奢求什么,她觉得在他面前,是那样的不自信,甚至觉得自己火一样的热情卑微而渺小,是对他孩童般纯真友情的残踏……
一场突如其来的情感风暴,席卷了她整个有限的思维空间,偶尔也会从于枫咪咪笑的眼神中捕捉到某种温柔的东西,但她不敢确定那是“爱”的信号,还是根本就是一种错觉,痛并快乐着的日子即漫长,又充满期待,所谓的期待并非指对未来的希冀,而仅仅是想多看他一眼,多跟他呆在一起,正是这种心理作怪,每个周末的晚上,晓雨总喜欢有事没事往教室跑,尽管于枫很少坐在她身边“等”她,她往往乘兴而来,扫兴而归,但她却并未因此而放弃。
一个月朗星稀的周六,晓雨象往常一样抱着一本小说走进教室,教室里稀稀落落,三五成群的没几个人,而令她兴奋的是于枫居然在!见她进来,于枫合上书,从桌堂里拿出一盒象棋,说:“丁晓雨,你来得正好,陪我下盘棋吧。”
晓雨放下小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对象棋一窍不通,你还是另请他人吧。”
“我可以教你呀”于枫边摆棋子边说:“愿不愿学?免交学费的。”
于枫是个十足的象棋迷,据说高中时,他曾代表学校参加过比赛,还得了个不错的名次呢,在大学里,他喜欢跟每一位男生下棋,他的同桌田力涛,常常因为赢不了他而拒绝与他对弈。
本来晓雨对学棋没什么兴趣,但鬼使神差,她还是答应他。
于枫轻车熟路摆好阵势,一边滔滔不绝的讲解,一边手把手教她走步,那一枚枚眼花缭乱的棋子,在她面前跳来晃去,晓雨往往走了上步忘了下步,于枫费了好半天劲仍不见她长进,很是无趣,他摊开双手作无奈状:“唉!真拿女孩子没办法,你也和我高中时的同桌一样,都是朽木不可雕也。”
第一次被自己心爱的人奚落,第一次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丢丑,她脸红耳热,形神卓然地转过身:“对不起!你还是另找别人吧。”
于枫收起象棋,弯腰离座拍着她的肩头笑呵呵地问:“生气啦?晓雨。”
“什么呀,瞎猜。”她哗哗地翻动书页,以次掩饰自己内心的尴尬。
“真没生气?”于枫憨然一笑:“今晚我请客,咱到OK厅唱歌去,好不好?”他知道晓雨是喜欢听他唱歌的,但单独约她到校外的OK厅唱歌,还是第一次。
那晚的月色好美,轻柔的风吹动路边的树叶,发出簌簌声响,他们踩着细碎的月光一路欢歌笑语,于枫眉飞色舞,谈起生他养他的美丽滨海岸,岸边潮起潮落的松软沙滩上,一群光脚丫,光屁股的小男孩忙着捡拾贝壳……晓雨也跟他谈起山青水美的家乡,那个在他听来,充满好奇与神秘色彩的珠宝之都,、也就是在那一晚,他们都彼此倾吐了对对方家乡的爱慕和向往,甚至还约好了将来某一天,他们一定会象这个月高风轻的夜晚一样,携手走在遥远的海边或置身于珠光宝气的水晶王国,在那激情燃放的时刻,他们谁都深信空口说出的话绝不是虚幻的梦境,那是什么呢?谁也说不清楚。
于枫拉住晓雨的手踏进OK厅高高的门槛,因为周末的缘故,敞亮。灯火辉煌的大厅里人头攒动,异常爆满,于枫拉住她径直往点歌台前挤,大概他俩挤得急了点,引来不少侧目斜视的目光,就在这时,她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晓雨,你怎么也来了?真是稀客稀客。”她循声望去,只见同桌葛静半拥着田力涛一步三婀娜的嘻嘻走来,当然他们也早看见了挤在她前面的于枫,葛静与田力涛悄悄交换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她猜他们肯定误会了。
那一晚,于枫唱了好多歌,都是平时她最爱听的,他们玩到很晚,葛静和田力涛一直在他们身边作陪,他们四人已经好久没有这般疯玩过了。曲终人散,四人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学校,他们在夜色阑珊的女生公寓楼前互道晚安,目送两位男生走远,葛静挽起她的胳膊,刚走了两步,就唉呦一声说脚疼,葛静扶着她的肩,掂起一只细高根的皮鞋连连叫苦:“今晚这鞋可把我害苦了,晓雨,咱先坐这儿歇会儿吧。”
晓雨笑道:“刚才干嘛不让田力涛被你上楼啊。”
葛静娇滴滴的推了她一把:“去你的。”
她们坐在公寓楼前椭圆形的小石凳上,葛静干脆脱了鞋子,用手不停地捏疼痛得脚,晓雨说:“今晚大家玩的真开心!”
葛静说:“是啊,于枫快把嗓子喊哑了。”葛静有意顿了顿,终于开口道:“晓雨,今晚是他约你出来的吗?你们——”
她见葛静狐疑的脸色,想起OK厅暧昧的相视,不知为什么,她还是本能的撒了个谎,:“哪儿啊,其实,于枫早就知道你们在那儿,他去教室见我正在看小说,就约我去找你们,说大家一起凑个热闹。”
“这样就好。”葛静象是自语道:“以前我和立涛也常约于枫去唱歌,可他不是忙着回去看女朋友,就是和舍友下棋。”
她惊愕地难以置信:“于枫有女朋友?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朦胧的月光下,葛静显然没有在意同桌近于质问的语气,她轻描淡写地说:“我没告诉过你吗?噢!忘了,听力涛说的,于枫的女朋友在原籍城市读师专。他俩是高中时的同桌。”
晓雨身心颤栗,她努力控制着自己,好不让泪水流出来,她相信如果此时葛静没在身边,她一定会瘫软在地上,好好的大哭一场,她久久地凝望着那条刚刚洒下一路欢笑的林荫道,一样的夜晚,一样的月色,而伊人已去,只空留一串悲伤,一缕稍纵即逝的脉脉温情。
第四章:狗定姻缘,失身牵手一世情
    五一节前夕,晓雨收到一封“提亲”信,信件是高中时的同桌韩冰冰寄来的。
高考后,韩冰冰以优异的成绩被省城重点示范学院录取,俩个女孩短暂的友情并未因时空的改变而阻断,鸿雁传书,时有往来。韩冰冰仍和过去一样,最喜欢谈她和男朋友的事,虽然他们最终考入同一城市,但他们公开的恋情很快遭到男孩家人的反对,春节期间,韩冰冰到她男朋友家玩,她男朋友的妈妈当着她的面就说了些难听的话,尽管晓雨也知道,即使韩冰冰与她男朋友中间没有任何阻碍,他们时冷时热的情感也还要经历四年漫长的等待与考验,谁也不敢肯定沿途无风云变幻,但她还是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
眼下的信,韩冰冰掩藏起自己的忧伤,她问晓雨还记不记得,去年高考后去她家玩的情景,也许当时谁也没在意,但在后来,她妈妈拾到心里去了,所以托她撮合一段美好的姻缘……。
晓雨手里握着三四页薄薄的纸笺,心里说不清是激动还是慌乱,是喜悦还是茫然。
去年高考揭榜的那一天,在分数公告栏前,她见到了好多同学,其中就有韩冰冰,还有当时玩得比较好的舍友王芊芊,王芊芊已复读了两年,平时成绩跟韩冰冰差不多,可不知何故,她的高考分数一塌糊涂,竟然离专科分数线还差二十多分,晓雨看到她时,她正倚在路边的树杆上哭,韩冰冰拉住她的手也是一脸的失落,温雅地陪着掉眼泪,晓雨走到她们身边,本来王芊芊情绪已缓和了些,可当看见平时成绩不如她的丁晓雨居然也榜上有名,悲哀陡增,又嘤嘤地大哭起来,许久,王芊芊才总算平静下来,三个女孩在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韩冰冰抬腕看了看表说:“现在快到中午了,天这么热,你们就谁也别急着回家了,咱一块到我家玩玩吧。”
盛情难却,她俩谁也没说拒绝的话。
韩冰冰的家在城北开发区,那是一片尚待规划筹建的杂七乱八的居民小区,房屋相当拥挤,凌乱,且大都自成一家。
韩冰冰拉着她俩的手三转两弯,走进一条狭窄。幽深的胡同,她们轻巧的脚步刚在胡同口响起,便从前面两扇朱漆的大铁门里传出疯狂的狗叫声。晓雨小的时候,曾被邻家养的一条大黄狗咬过两次,所以她非常怕狗。她们进门时,尽管有韩冰冰尖细响脆的厉声训斥,但那条拴在厕所旁,形状及其凶猛彪悍的大黑狗,还是龇牙咧嘴,蹦断链子似的狂吼乱叫,连胆子大的王芊芊,也下的缩在韩冰冰身后。
在韩冰冰家玩的那大半天,除非内急,两个女孩谁都不愿意跨出屋门口半步。实在逼急了,就各自拉上韩冰冰“护驾”,奇怪就怪在,当韩冰冰领着王芊芊进厕所时,那条大黑狗张牙舞爪,连扑带咬,而当韩冰冰身后换了晓雨,大黑狗居然像没长耳朵似的照旧懒洋洋躺在地面上,晓雨拽着韩冰冰的衣角战战惊惊的绕过它身边,它还伸出舌头,摇摇尾巴,作亲热状,那情景简直把韩冰冰惊奇的迭破眼镜。不过事过境迁,如果不是韩冰冰在信件中旧事重提,恐怕谁也记不得了。
韩冰冰的哥韩冰南,比晓雨大三岁,是胜远塑胶公司的技术员,她与韩冰冰同桌那会儿,在学校里也见过他几次,虽然都是匆忙的一瞥,但大体形貌还不至于完全淡忘,他跟韩冰冰一样,皮肤黝黑,只是他个头挺高,人长得还不算难看,从韩冰冰嘴里她“了解”到很多关于韩冰南的故事。晓雨认为他是属于那种聪明。成熟。稳重的男人,这一点符合她的心意,还有,那时候,她刚刚知道自己痴心迷恋的男孩于枫早已心有所属,情感空缺,她的确非常需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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