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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宠妻为患:神君诱捕36计-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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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为患:神君诱捕36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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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一、内脏器官外露者,勿进;
二、四肢脑袋等有任何一部分不在原位者,勿进;
三、流血不止者,勿进。
我可不想每天做完生意,连饭都吃不下去。你以为谁都和司冥那变态一样,每天将十八层地狱巡逻一圈还能优哉游哉的喝两口小酒?”
本神君守着一座城,没事和司冥那小子抢抢生意,听听八卦,也挺悠哉的。
什么,你要来应聘?喂,男人,不要以为你笑的那么妖孽,我就会被你迷惑,老实说有什么企图?
小离儿,挣扎总是徒劳无功的,反抗总是被镇压的。你就从了我吧!
“前世今生,为你入魔,我甘之如饴。”

作品标签: 轻松、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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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永夜城主

楔子
传说,极渊之中,有城,名永夜,魂魄入之,可起死回生。
第一章永夜城主
我俯视着下方哭的泪流满面的女子,颇为无奈的捏了捏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子,真搞不懂,为了一个男人,至于么?哭哭啼啼的?不过送上门来的生意,断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柳心妍,复活你可以,但是你想好要付出什么了吗?本君可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和冥王那个老不羞抢生意,是件分外让人开心的事情。漫长的生命,总要找点消遣才不会无趣不是。我绝对不承认和那个老不羞作对是我平生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自从一万五千年前那场不是很愉快的聚会之后,我便在下界的极渊建了这座名为永夜的城,专门帮执念太深的生魂还阳,为期三年,让他们完成未了的心愿,当然我也会索取适当的报酬。
从这女子哭哭啼啼中,我得知,她本是一个富庶人家的小姐,因家中独女的身份,十七岁的时候父亲给她招赘了一个夫婿,婚后两人夫妻情深,即便是成婚十年,不曾生养,丈夫始终对她温柔如一,百般的宠爱只对她一人。但是这女子也是个短命的,莫名的生了一场大病,就这么去了。本来死了就死了,人各有命。然而,她死后魂魄在府中游荡的这几日,看到的听到的确实是让鬼心寒,具体就是她的丈夫当真不是什么好鸟,原来她的不生养,她的病逝,还有两年前她父亲的死,统统都是这个男人一手策划的。自己尸骨未寒,这个男人就在她的灵堂和她的贴身丫鬟滚在了一起。但无奈她是魂魄,碰不到摸不到的魂魄,不能亲手解决这对狗男女,是她最大的遗憾,所以她执念太深的情况下,就来到了永夜城。
我挥挥手,送走了这个被骗的女人,但愿三年后她能回来,履行对我的承诺。
“小白,世人都道,痴心女子负心汉,你说,你们男人是不是天生就是来负心薄幸的?”我懒洋洋的靠在榻上,饶有兴趣瞧着在案边磨墨的白衣男子,调戏这面瘫小白也算是我的爱好之一。
他语气依旧淡淡的也听不出什么喜怒,“大人,你不是凡间的女子。”说着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略微停顿后道“大人您不用担心这种情况。”话说我这种反被调戏了的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小白,你刚才的眼神如果我理解无误的话,是说你大人我没人要对吧?
想当年,在昆仑山脚下的泥潭里我捡回小白来的时候,挺讨喜的一个小男孩来着,怎么才不到三千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这个模样,面瘫暂且不说,近来性格也有向阴暗方向发展的趋势。想到这里,我不禁唏嘘。改天带他去人界转转,晒晒太阳。看来这每天看不到阳光的永夜城确实对小孩的成长不好。
“大人,冥界来使到。”这厢我正兀自思量着和小白一起去人间的事,突然听到这个消息委实有点诧异。尤其是看到递过来的大红色请柬的时候,司冥这老不羞终于决定不祸害三界女子,找个人娶了?
要说我平生最不屑的人,司冥绝对排名第一,明明已经几十万岁的老年纪,却喜欢顶着一张人神共愤的漂亮脸蛋,四处拈花惹草,没有一点身为上神的自觉,作为一起从大荒里诞生的同僚,我深以为耻。

☆、2。第2章 贺礼

算了,似本神君这般品行高洁的,和他一般见识。太掉价了。
下月初九,啧啧,这么着急?这老不羞是不是私下里拐了哪家的闺女,怕人家找上门来,所以来个速战速决?请原谅本神君这种不太美妙的猜测,作了二十万年的对头,对于他那一肚子坏水的分量,我颇有心得。坑蒙拐骗这是不用提了,他的高明之处,绝对是你被坑了骗了,还会觉得不过瘾,非得再找到他骗一次才甘心。
“大人,贺礼可需要下官去准备?”一旁的谢白询问道。
“不用,小白,你吩咐一下,把我后院那对不会叫的秃毛鸟拎出来梳洗梳洗,打扮的漂亮点。给上神送去。”
“大人,那是灵鸟青鸾。”谢白纠正的语气略带了点无奈。
“嗯,就是那两只,不知道是不是风水问题,唉,传说中能歌善舞的灵鸟,怎么来了我永夜城之后,就毛也脱了,嗓子也哑了呢?”想起这事来,我实在郁闷。听说当时我阿哥为了捉这两只可是在那冼梧林里蹲了三天的。
对于此女的无耻健忘,谢白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可没忘记,她见到这对鸟后的那几天里都做了什么。他淡定的瞥了眼在椅子上兀自哀叹的某人。好吧,当时逼着那两只鸟连唱了七天七夜的人不是她,当着那两只鸟说人家毛漂亮要拔下来做枕头的也不是她……
他十分怀疑,那鸟最近脱毛严重纯粹是得了焦虑症,被她吓得。
人间四月。
红色,蓝色,黄色,紫色……
大片的花海,在风中摇曳,像海浪般起伏连绵。和小白分乘两骑,在这样一个漂亮的地方开始了我们的人间之旅。嗯,不错,这明亮的颜色,有多久没有看到了?
永夜城,在那片被蜃珠照亮的土地上,因为不见阳光,是不会有除了白色的以外的花的,虽然三界都传说那白色的夜昙花极美,但是看了这些年,也有点审美疲劳了。
“小白,你喜欢什么颜色?”我回过头笑着问了一句,作为一个体贴下属的好老板,了解下属的喜好,也是一项必修的功课。
“一定是白色对吧。”我还未等他回答便抢先说道,“你看,你叫谢白,你的衣服也一直是白的。”
“不,大人,下官喜好红色。”谢白的眼睛盯着前方,声音里有着些许莫名的执着。
唔,这个答案有点意外,不过——
“来,接着,”我凭空的指尖捏住了一朵嫣红的花朵,朝着他丢了过去,“送给你。”
“小白,要不改天咱去冥界那挖几株彼岸花吧!”
“……”
“那花挺好养的,不需要阳光,永夜城一定可以……”
此时的谢白看着前面喋喋不休的女子有点无语,“大人,前面不远是朱镇,那儿梨花糕最为有名。”
“啊,你不早说,走,咱们快去,驾——。”

☆、3。第3章 狐狸精

朱镇。
傍晚时分,街上行人不是很多,且大多行色匆匆,想必是赶着回家吧。
彼时,我正一脸餍足的坐在饭馆二楼临街的包间里。吃饱的日子,本神君表示很幸福,本神君一直是个食人间烟火的神,你们不懂,大荒时的苦日子,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
想当年的动物多凶残啊,吃块烤肉至少要先大战几十回合,太不划算了。再加上我这厨艺废材,所以,对于天界那群不食人间烟火自诩清高的家伙们,我是相当不屑的,切,不懂生活……
“大人,这位姑娘怎么办?”谢白很是不情愿的打断了某只女人吃饱喝足后的无限遐想。包间里多了陌生人的味道,他很不喜欢。
“谢——谢谢大人,出手相救,如若——您不嫌弃,青媚。青媚愿做牛做马来报答您的大恩大德。”一直以为隐藏的很好的青媚,听到白衣男子的话后,很识趣的现了身,扑通一声跪在了女子面前,小心翼翼的说道。她刚才可是亲眼看到这个姑娘素手轻轻一挥,就把那个打扰她吃饭的道士给挥的没影了。这功力,她都不够塞牙缝的,再者是她无端闯入,那个道士也算她引来的,她,她,怕啊,怕这女子挥挥手,她也没了。
唉,真是不安生,吃个饭都不让人消停。
我一手支着下巴,望向跪在桌旁的女子,嗯,长得挺漂亮,梨花帯雨的小脸蛋儿,上扬的丹凤眼里很是狐媚,颤巍巍的轻轻一瞟,当真叫人销魂。还有身上这股味道,果然,和青丘那老狐狸有点关系。哼,又是一只狐狸精。
“嗯,确实,要不是我,你现在估计已经被小道士做成大补的药丸了。大恩,确实该报,不过做牛做马就算了?骑个狐狸出门又不拉风,不如——”我笑眯眯的朝她胸口扫了一眼,又看了眼站在一旁的小白。
谢白扶额,然后带着同情的目光朝那只狐狸走了过去。
青媚走出门的时候脚步还是虚浮的,这,这两个,无耻的强盗。呜呜,外婆啊,我对不住你,我不孝……我不该离家出走,我不该顺手把你的宝贝镜子带出来,我错了,呜呜,我错了……
“乾坤镜,名字倒挺拉风,哼,那老狐狸每次看到我都躲得远远的,死活不让我碰的宝贝,也不过如此,有什么稀奇的?也就是那爱臭美的狐狸,成天捧在手上。”从大荒活到现在,天灵地宝也见了不少,这刚拿到手的镜子,委实没什么稀奇。
听到某女的话,谢白表示很胃疼,感情都是青丘狐主自找的。要是肯借给这个女人摸两下,早就没事了。这个女人也就不用每隔几十年,就寻个由头去青丘转转,而狐主也就不用每隔几十年就闭关一次了。
此刻,他深深的体会了,前几天城门守卫说的那句话的意思,怎么说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对,就是这句话。

☆、4。第4章 一朵烂桃花

“小末~末~~~~可想死我了~~~~”听到这一波三折的叫法,我本能的朝后一闪,不甚厚道的将小白推到了来人的八爪怀里。
一冷面,一妖娆,一白袍,一粉衫,这两人抱一起的场景,意料之中的和谐。当然,如果,那个粉色的人影,头发不是这么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没有被撕开三道口的话会更加美妙。
我有些后悔了,我不该凑热闹的,不知道现在回楼上喝茶还来得及不。而此时反应过来的谢白也已经将挂在自己肩膀乱蹭的某人拎了下来。只是看到来人是谁时,脸色似乎变得有点不大美妙。
“吆,这么多年没见,小谢依然是这么的英俊潇洒,让人心动,这小脸蛋儿……,不如,就从了本君~~”暮潇水纤纤的食指挑起了小白的下巴,但是介于他略矮于小白的身高,这个动作看起来有点违和感。
谢白此刻是满心的苦楚无处诉。他可以跑吗?可以跑吗?怎么会遇上这个大神。
我看到一贯面瘫的小白露出这种苦哈哈的表情,想这暮潇水也委实没有辜负,“三界第一朵烂桃花”的盛名。暮潇水,元身是一株雌雄同体,活了三十八万年的桃花树。据他自己说他是男的,不过,因其时常一袭粉色桃花衫,长的又甚是漂亮,外界也有传言他是女子,但更多的则是说其性别不明,逢女变男,逢男变女。其实也怪不得众人八卦,只因这人确实是个男女通吃的主。换句话说,他喜欢美人,包括男美人,也包括女美人。见之必定上下其手调戏一番。
和他相识,少说也有三十万了,彼时,我刚出大荒,也不过六万岁,算得上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毛丫头,现在回想起来,只想叹一句,交友不慎。
“小末~末~~~~”
这不,和小白纠缠无果的暮潇水很愉快的转换了对象。
“暮潇水,你这是又被哪个姘头的老公或者老婆揍了?”我打量着他此时的造型。好歹也算个神君,在凡间还能这副模样,也实属不易。
“唉,没办法,长的漂亮就是麻烦,走在街上都被人追,”他说着,抬起兰花状的中指和食指拈开了额前遮住眼的一缕头发,一脸的无奈状。“你看,一不小心,衣服都被扯烂了,小末末~~,你后悔当年没答应做我娘子吧?本君这么有魅力。”说完他自认为潇洒的朝我抛了个媚眼。
嫁给他?除非我脑袋被临渊家那头白毛驴给踢了。
“这地方的民风倒是蛮开放的。”我瞟了眼他头顶上,那一看就是被雷劈的发型。这厮睁着眼说瞎话的本事还是一如既往的强悍。看来他这位姘头的家属实力不错。
“对啊,对啊,小末末你都不知道当时情况,还好,我跑的快。”
“对了,你来这里是?”在这个偏远的小镇上,遇上暮潇水这厮,我还是很好奇的,这小地方可没听说出过什么美人,选这里落脚,不符合他风格。
“这个,”他的脑袋偏向了饭馆的门口,略迟疑了下,“小末末~,你知道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对你痴心不悔。追求了你这么多年,你都不应,所以,我就寻思着来人界散散心。顺便,缅怀一下,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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