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优雅的少年-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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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站了起来,“给我们开一箱Caber Sauvignon。”
“一箱?你想喝多少啊?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酒,我只知道红酒有什么长城,什么藏秘的……你不要点太贵我付不起啊——”刘家烈一声哀嚎,明镜淡淡地说:“不是说我请吃饭你请喝酒么?不敢喝?”
“喝!你敢喝,我怎么可能不敢?喂!那位先生拿杯子来!”
那天晚上,明镜和刘家烈都没有回家。法国红酒两个人喝了四瓶,晚餐却没吃多少,第二天刘家烈酒醒的时候,他老爸已经在面前瞪他了,吓得他又躺下去装醉。明镜却已经不在,帐已经结了,服务生说是昨天半夜两点多结的,接完帐明镜就走了。
刘家烈被酒精搞得稀里糊涂的头脑里还依稀记得,昨天喝酒的时候,明镜说了些什么……好像说他从来都不喜欢喝酒,但是他可以喝很多,而且不会醉。他说他也不喜欢喝,特别最讨厌这样只有两个人喝,真没意思,要像在学校里一整个宿舍的同学都翻墙出去喝酒,那才有意思。明镜问他是不是也会心情不好?他说当然了,他也是人,也会失恋啊。明镜就问他失恋是什么感觉?他说就是心很痛啊很想她啊,但是又知道不可能再重来啊之类之类,明镜听了就笑,之后说了些什么他都忘了,因为他已经醉了。
明镜半夜三更走了,他开车去哪里?不知道问什么,一项神经大条的刘家烈直觉,他没有回家。
失恋是什么感觉?
失恋就是心很痛,想起她很后悔的感觉,也许不是谁的错,但一切都不可能重来。
也许刘家烈说的并不是这么文雅,但在明镜印象中,大概就是如此。
喝醉的刘家烈问他:“你为什么想喝酒?”
他淡淡地说:“不知道。”
刘家烈就大笑起来,笑得差点被酒呛死:“哈哈哈……我知道,你失恋了,你被女人甩了,哈哈哈……”
他不说话。
刘家烈神神秘秘地蹭了他一下,“喂,男人追女人,需要死缠烂打,脸皮要够厚,才有可能成功,像你这样的男人女人很少能抵抗的哦,喜欢谁,快去追她。”
“追什么?”
把她追回来啊……“
追回来?追回来?试试就如流水,过去了的事,怎么可能追的回来?明镜把车开到了路的尽头,天已微微发亮、驱车开到这里完全是因为酒意,为什么会开得这么远,也许就是因为刘家烈说了那句”把她追回来”吧?降下车窗,路的尽头是一片田地,中满荷兰豆,荷兰豆的支架插得整整齐齐,清脆的豆蔓缠绕支架,遥遥望去,仿佛没有边际。一丝明艳温暖的光亮从轻轻豆蔓的深处慢慢升起,天空的云出奇的黑,只有那丝光亮的边缘透着一抹沉重的橙色。明镜开着车窗,阳光逐渐笼罩了车,慢慢投影在他的手臂上,温暖投河的触觉缓慢地传来,这样的阳光依稀似曾相识。
打开车的CD,里面放出一首歌:“……你把平凡的日子,变成纪念日,永恒变成未来史,男孩变王子,我不要有大房子,也不要大宝石……”他怔了一下,一直在听的歌,一个月前拜托爸买的碟片,清醒以后他又再把这张碟忘了,就如当年在唱片店里忘了买它,但明渊却记得,把它放进了车的CD里。
她唱这歌的声音仿佛正在耳边,当年她在摩天轮唱歌的时候,他并没有听,但今天却好像能将那天的情况清晰异常地记起,连她量上的表情都在眼前,那算是……想要唱给他听却又很腼腆的表情吧?他为什么当时没有听呢?以后、或者是现在,他还会唱歌么?阳光慢慢变得有些热,她再也不会那样唱歌了,他知道。
拿出手机来看时间,已经是早晨七点,杨诚燕依然没有回短信。他已经发过去四条短信问他在做什么?他都没有回。他打过一个电话给她,他告诉他打错了。
诚燕。
我很想见你一面,问你为什么不回我短信?
因为我醒了,所以你不想再看见我了么?
你后悔……认识我么?
心头突然急剧跳动,一想到“见你一面”,突然胸口狂热的无法抑制,明镜手按胸口,分不清楚究竟是心率不齐的毛病发作,还是那久违不见的热血冲上心头,顿了一顿,发动汽车猛地倒了回去,他开车往国道狂奔而去。
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是走回国到一定就知道。
他不知道这里离Q城有多远,但是他有车。
苍天,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的。我以为我快要死了,我得了胃癌和心脏病,或者会是更加可怕的病,就算我不跳河,也很快会死的,但我在英国做了手术,医生说我的胃长了个良性肿瘤,切除了以后也许会营养不良,但不会死,心脏也没有事,只不过普通的心律失常。
我死不了了,但是一点也不高兴。
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很完美的男人。
如今过去了这几年,前几天再见面的时候,我倒觉得你变成一个很好的女人了。你变漂亮了,还是那么平静,和你坐在一起,像是一切都很温馨,说话还是那么简单,只是不再执著于我了。
今天打电话给你,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
在和我开玩笑吗?
诚燕,也许我一直不够了解你,也不了解自己,但是……想到现在的我们,我觉得很伤心,那就是证明……其实我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你的吗?
明净在河边轻轻的呵了口气,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十点三十分了,他在河边站了半个小时,回头走进一件百货商店,买了几件衣服。
Q城。
雪化的天气。
之后的几天非常非常冷,杨诚燕在实验楼里几乎没有出去,自从她回到学校就开始做实验,也许会做上整整一个月,等这个实验做出来了,她就要申请交换生资格,到英国读书去了。助学贷款的问题,绿彩说他还,那点钱对他来说不成问题,她虽然觉得不妥,却还是同意了。
时间过去得很快,她的实验做得不算顺利,做了整整三个月,等结果出来的时候,她递交的申请也已经有了答复。下一个学期,她就要奔赴英国读书去了。
一切大致都是顺理成章的,绿彩会陪她去,他不算个真正的明星,但在T型台上却赚了许多钱。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事不对,除了有时候会觉得茫然——从前除了实验之外都在想些什么呢?仿佛……记得是很充实的,但已找不到那种充实的感觉了,突然之间多出了许多时间似的。
脖子上挂着一天银链,来历不明,她经常打趣地翻看它上头那“平安吉祥”四个字,猜测那应该是遗弃她的母亲留下来相认的信物吧?虽然不清楚银链是怎么来的,却没有解下来的意思,挂着蛮好。
已经是春天了,到九月,她就要打点行装到国外去开始新的生活。
手机铃声响了,她接起来,发短消息来的是徐彤,约她去逛街。
她说和她去吃酸辣粉……还没有看到约的地址,杨诚燕的手机突然变成了通电状态的白屏。手机卡坏了,她用宿舍电话拨打回去,和徐彤约在四川酸辣粉店见,一边从手机里拿出那张卡,很惋惜的看着它,她用了它三年了,竟然坏了,看来要去买一张新卡了。
不过这个手机是什么型号的?它能不能用CDMA卡?她眉头微蹙,拿着那白色卵形的手机这款手机在市面上似乎没有见过,而且这品牌……好像也不是常见的牌子,她是从哪里买来的?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
Q大女生宿舍。
这几天杨诚燕都在看自己的电脑,这电脑是前年刚入学的时候绿彩送的,她应该已经用很久了,打开收藏夹,里面有许多英国的论坛。要去英国留学,经常察看英国论坛也没有什么不对,但她看来看去,这些论坛都和留学无关,倒似乎都和一些恶性疾病相关。浏览自己从前发过的帖子,讨论的都是英国的医院和名望,尤其其中经常提到一个“来自中国的学生”。她用了“他”这个词,那是个男生,那是谁?她却全然不记得了。
一个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也许身染重病,她从前是因为和网友讨论,所以对他关心,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她看遍了这几年自己的发贴和回帖,知道那个男生叫做“明镜”,在网络上竟然有许多女生相当倾慕他,明镜有许多传奇故事,他的父母如何富有,再度舒时他曾经获得多少奖项,以至最后考场生变有人跳楼的事,网上都写得清清楚楚。他最后去了英国,去了英国之后如何?竟然没有任何人知道。
她也曾经是这个“明镜”的迷恋者之一吧?为什么完全不记得,也许是太久没有上网讨论过这些了,她发帖子的最后日期是几个月前,或者真的是忘了。移动鼠标点击右键,她选择了“删除”,一个一个地将那些论坛从电脑里删除,她这就要去英国了,所以……在讨论英国的医院,已经没有意义了。
她会去亲自看一看……不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愿?想要看一看英国的医院……想要到处走走,那个从未去过的国度,仿佛保存着她的些许回忆,而必须去一一收回一样。
“诚燕。”门外绿彩的声音含笑传来,“东西整理好了吗?”
“没呢,还要半个月才走,整理了一半。”杨诚燕微笑说,“你是要来帮我整理吗?”
绿彩今天穿了一件略带粉色的衬衫,那衬衫的颜色映得他脸色很好,更是秀丽异常,“当然,让你整理,一定整理出很多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挽起衣袖,“让我来吧。”
“哈哈,我有那么差吗?我来吧,我的东西我清楚。”她笑了起来,从电脑桌前起来,“怎么看你都不像个做事的样子,让她们知道我让你当苦力,哪里饶得了我?”
“是吗?”他倚在门口笑,“那么让小彩帮你怎么样?”
“不要!我还不想有人越帮越忙,就这么一点东西。”她打开衣柜,“我的衣服也就这么几件,书我也不带了,都送给师弟吧。”
“还有什么东西是一定要带的?很多东西都可以带钱去买就好。”绿彩说,“衣服啊书啊,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去英国再买。”
“还是有一些东西要带走的。”杨诚燕打开抽屉,“像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照啊,还有一些零碎的小东西。”抽屉里有一叠照片,一块包婴儿的黑白格子棉布,一个形状精致镶有水钻的纽扣,此外再没有什么。绿彩眼里泛起一丝微笑,她终是没有留下明镜的任何东西,除了那条不值钱的银链。
“既然你说不带那我不整理了,下午干什么?”她关上柜子,“你最近忙吗?”
“不忙,为了你忙也是不忙。”绿彩唇线微勾,“下午要不要去看我拍照吗?”
“好啊,奇怪了,我怎么从来没去看过你拍照?”她自觉有些奇怪,敲了敲头,“你拍照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他拍照自是漂亮,但四年以来,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看,就算是现在,如果他不邀请,她也是永远不会去看的吧?绿彩笑得潇洒,永远,真是一个残忍的词。
彩……绿彩……
身体里涌起另一个稚气的声音:“绿彩你要死了。”
绿彩看着忙着关电脑的杨诚燕,心里在笑,“我知道。”
“你和我到底是人,还是鬼?”身体里的小彩突然问了这样的一句,“你和我如果是鬼,为什么会死?”
“这么多年来,你终于有一天能想到这个问题,真是聪明极了。”绿彩说,“你和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和我不能像人那样活,也不能像鬼那样存在,你和我一样会死,不过猎食了多少死魂,你和我的灵魂,还有一半是人。”绿彩说,“这个身体,已经死了十四年了……你应该记得比我清楚,那温泉温暖的水,无边无际的碧绿色,让人害怕极了……”
“不要再说了!”小彩的气息起了一阵急剧的起伏,“不要再说了,我早就死了、早就死了……是你没死!都是你不肯死,都是你不肯死害我们还要再死一次!”
“不要害怕,我保证这一次死,不会死得像上一次那么痛苦。”绿彩柔声说,“只是也许有一点点痛,只是一点点。”
“我不怕死,你怕吗?”
“我……只是不想死而已。”绿彩说,“如果我们死了,诚燕一定会很寂寞。”
“如果我们死了,你会恢复她对明镜的记忆吗?”
“不会。”绿彩回答得干净利落。
“你是个坏人。”小彩也说得清楚明白。
“嗳,没错。”绿彩微微一笑,眼神一掠,看见杨诚燕的电脑网页,开的正是英国某家医院关于外国留学生的一段访谈。
Q城在什么地方,明镜没有半点概念。他开车回雪温泉,加满了油,买了一份地图,顺着地图的指向开车狂奔出去四十公里,仔细一看,走错了路,只好掉头再开回来。一个早上明镜就在几条岔路上来回地开,他虽然会开车,但一直很少实践,一直到里程显示一百公里的时候,他才找到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开往Q城。
国道的两侧中的多是榕树,树木郁郁苍苍,明镜开着明渊的雷诺车一百哩的速度奔向Q城,法国车的性能稳定,车里噪音很小,他风驰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