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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翩翩-第8章

小说: 翩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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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行呀!我真是佩、服、你——」锋利如刀的尖指由他胸口轻轻划下,长长的血痕没入毛发丛生的乱林之中。
            「啊!痛……痛……你轻点……」她玩得太过火吧!
            可是欲火高涨的他仍不知死活,痛苦中夹著喜悦的呻吟,一脸欲仙欲死地抬高臀,意欲穿透她蜜液横流的泉源。
            「还有更痛的呢!」蛇牙一露,深深地插入大腿根部,咬合的吸食精血。
            这一口算是替笨蜂讨个公道。
            抹了抹嘴,吃饱的雪子更加明艳动人,手一扬,散落在床边的衣物悉数回到身上,一件不少地穿戴整齐。
            眼一斜,蔑视狂欢过头而厥过去的沈修德,一抹邪笑忽生的起了恶念头,既然他爱玩,她就陪他玩个过瘾,当是帮他家的黄脸婆出口气吧!
            夜幕低垂,星子闪烁。
            发臭的垃圾堆旁似有一物在蠕动,低吟的声响引起附近居民的注意,以为野狗又来翻找食物,手持木棍、扫把准备将它赶走。
            「哎呀!是个人耶!」
            「唷!羞死人,什么也没穿还敢在街上遛达,真是缺德。」
            「死了没呀!看起来像流浪汉,臭得叫人受不了,站远些才不会沾到他的臭气。」
            昏昏沉沉的沈修德犹作著和艳女耳鬓厮磨的美梦,嘴角残留放浪後的唾液,如国王般得意的笑著,不知众人以他为焦点,指指点点的讨论著。
            春风一度换来颜面扫地,不晓得醒来的他是否还笑得出来?
            第五章
            「我们交往吧!」
            胡翩翩有说不出的懊恼,巴不得把脱口而出的蠢话全收回来,全数销毁化为灰烬。
            她怎么晓得一句无心的话语会惹出这么大的风波,把自己往死胡同推,成了死棋地落入有心人手中。
            那句话只是有感而发嘛!何必当真非要她遵行,说什么他一向有绅士风度,绝对尊重女士的意见。
            去他的女士,她是正值青春年华的俏丽少女,和他这种老一辈的大叔中间横著三条沟,脚再长也跨越不了。
            他没听过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吗?她不过是一朵很小的野花,开在荒野不识大体,绝对和他这位礼仪大师不相配。
            人有反悔的权利,反正又没和他签约盖章,随时都可以叫停,她不玩了啦!没有爱情的人如何大谈恋爱,她不想被告诈欺。
            「还不走,等我抱你吗?」他绝对乐意当她的轿夫,如果她再拖拖拉拉的装死。
            斜睨一眼,为拖延时间而谎称有幽闭症的胡翩翩耍赖地坐在五楼的楼梯口,一边一脸哀怨的喝著可乐,一边埋怨他独裁的作风,爬累了难道不能休息一下呀!
            哪有人专制得强要人搬家,非亲非故却管得比海还要广,她有点头同意当他的幼齿女朋友吗?干么自行宣称是她「唯一」的男朋友。
            他哪只眼看到她有「很多」男的麻吉,不必刻意强调那个「唯一」吧!好像她多水性杨花似的,见一个爱一个,像在集邮。
            唉!好无力喔!碰上一丝不苟的标准值先生,她和显微镜下的细菌一样无处可躲,被他看个精光。
            「你够了没,一下子长吁短叹,一下子愤愤不休,我没这么惹人厌吧?」他从没在同一张脸上看到如此丰富的表情。
            你才知道呀!你要改名叫顾人怨先生。「不要拉我,我再喘两口气就好。」
            一口是怨气,一口是怒气,而且都是眼前这位大叔赐给她的。
            「你已经坐了半小时之久,好歹让条路让人过。」他指指她背後一对正准备出外做运动的年轻夫妻。
            「你就只会念我,也不想想我有多可怜,人家不想搬家硬逼著我搬,还强迫我要当你这老头子的女朋友,你良心何在,你根本没有心……」怨言一出就停不了,她乾脆骂个痛快。
            屁股一挪并未起身,她让出一人可通行的空隙,然後双手抱膝,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翩翩,你真的认为我很老吗?」九岁的差距不算大,可他的心境的确老成。
            一张大脸突然贴近,她吓得往後倒,一只手及时往她腰後一扶。
            「你……你一定是故意的,每一次都挑我最没防备的时候吓我,你心肠真坏。」猛拍胸口压惊,她瞪大双眼怒斥祸首。
            「我很老吗?」幽幽的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容易被他吓到。
            说她胆小吗?
            呵!那真是个笑话,天底下没人比她更大胆了。
            她敢指著争地盘的两派黑社会人马骂他们是人渣,然後大摇大摆地要他们去一边罚站,根本不理满脸横肉的大汉正打算举刀砍她。
            或许她真有功夫,但孤掌难呜,若非大批警力接获通报赶来,恐怕她会被砍成肉泥。
            匹夫之勇指的就是她这种冲动个性,人虽好打抱不平却不知轻重,完全没掂掂自己的份量。
            「拜托,大……」她忽然捂住嘴怕他又吻她。「嗯……你不老啦!只是有点古板,属於古董级的高价品、高档货。」
            瞧她心地多好,怕他自怨自艾还同情的捧他。
            「那你呢?」他倒想知道她给自己作何评价。
            「我?我是路边摊价位,物美价廉,人人争相抢购。」不像他只适合摆在橱窗里,几百年才遇得到一个识货的行家。
            把自己比拟成廉价品还说得很开心,她一点也不引以为耻。
            「看来我们的价值观的确有落差。」他略做沉吟地低头一思。
            「对对对,差别真的很大,你选我不如选那天在餐厅和你吃饭的小姐,她与你是同一层次的优秀人种。」她极力鼓吹他「变心」,脸上毫无伤心表情。
            「沈幼梅?」他几乎忘了这号人物的存在。
            「想想看你们都很虚伪……呃,是虚怀若谷啦!有共同的兴趣(譬如数钞票),有共同的交友圈,还长得很有夫妻脸,你们一定会白头偕老,永浴爱河,努力做一对奸夫淫妇……」
            啊!说太快了,让心底的话也不小心滑出喉咙了。
            「奸夫淫妇?」看她能怎么「撮合」他们。窦轻涯推了推镜框,眼神无比的凌厉。
            「口误、口误,是恩爱夫妻咩!你敲锣她拿鼓,你拿算盘她拎钱袋,配合得多天衣无缝,简直是天上的比翼鸟,地下的连理枝,谁也离不开谁……唔……」
            呜!小人,他又使贱招,加上这个吻,他一共偷走她九个吻,他一定会遭天谴变穷光蛋,老天会罚他当乞丐。
            被吻习惯的她已由一开始觉得恶心、想漱口,被磨练成可以接受但还是不喜欢。
            她认为交换口水是一件很脏的事,而现在她被迫到有点喜欢了,虽然口濡以沫不怎么卫生,不过从古至今人类还是一直沿用这种亲热方式,相信必有可取之处,试试亦无妨。
            她把接吻当喝茶吃饭没有造成心的悸动,平静得一如往常。
            「谁离不开谁?我的小情人。」学法律的口才果然不错,不愧是辩论社社长。
            脖子一缩,她讪笑的说:「是杨过和小龙女……」
            「嗯?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他温柔地抬起她的下颚,盯著她闪烁不定的眼。
            嘴巴无声地蠕动几下,她这才呐呐的说出口。「你和我啦!不过我要强调一点,以上纯属虚构。」
            「翩、翩——」他沉下音一唤。
            「有,胡翩翩到,请问窦先生有何指教?」她声音宏亮的一应,表情淘气的抿著唇偷笑。
            「你……」对於她的胡闹行为,他只能无奈的接受,却有更多他所不知的宠溺正在付出。「不许叫我窦先生。」
            「那窦老头呢?」她唱反调地眯眼一笑,故意挑他最在意的痛脚踩。
            窦轻涯回以热烈的凝视,似要挖出她的心。「你说呢?小不点。」
            厚!暗箭伤人,知道她个儿不小却叫她小不点,分明有蔑视人的意味,以东方人的体型她算高了,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衣架子身高,绝对拥有鹤立鸡群的优势。
            不过她原谅他的轻蔑,谁叫他是铜臭味重的小人,善良如她不跟他计较,顶多祝福他走路跌倒、喝水呛到,走在骑楼下被招牌砸到,人家夫妻吵架不小心砍下他几块肉而已。
            「好了,你休息得差不多,多瞪我几眼并不会让你长得比我高,你要学著知足常乐。」他半开玩笑地取笑她,伸手拉起她。
            想继续赖皮的胡翩翩走得很慢,任由他拖著。「不一定要搬家嘛!我的金主对我很好。」
            一提到这个,他的眼神沉得阴郁。「我会对你更好,让你无从比较。」
            「很难吧!你会拎著垃圾袋追垃圾车吗?」这是那个笨蛋常做的事,他常忘了要倒垃圾。
            「钟点女佣一小时五百。」意思是不用他动手,自有专人处理。
            「哇!你好懒,比懒人国出来的我还懒。」哼,有钱了不起呀!爱炫耀。
            窦轻涯不回答她无意义的闲谈。他知道她在藉机拖延时间,始终不愿让他和「那个人」见面,用意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有点强人所难,但他所作的决定绝不更改,就算她现在对他并无好感,而且避如蛇蝎,但他要她的决心不会有所动摇,假以时日她会明白他是值得信任的人,不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接近她。
            「我骑了部单车,啊哈!要到路的尽头,有人陪伴我,啊哈!我会非常快乐……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她是我老婆,每天和我玩亲亲……啊!胡翩翩,你给我带野男人回来……」擅自更改歌词,还唱得很开心的韩青森拎了一包黑色塑胶袋走出大门,一看到他的小助理马上大叫。
            但在窦轻涯抬头一瞧时,他冷抽了口气往墙一靠,像见到迅猛龙似的睁大饱受惊吓的眼,脸色发白盗冷汗;像蟑螂看到拖鞋,他转身就往门内奔去,还不忘带走那包欲丢的垃圾,看得胡翩翩一脸目瞪口呆。
            他的动作也未免太快了,回过神的她瞧了一眼身边的男人,觉得他表情变得很古怪。
            「他是看到你才跑,还是看到我?」她很聪明,懂得如何抽茧剥丝。
            我。窦轻涯在心里回应。「你的金主?」
            「没错,长得獐头鼠目、面目可憎吧?」最好被蝶姨抛弃,她们才可以一起快快乐乐地回蝴蝶谷。
            「他叫韩青森?」
            「是韩青森呀!原来你也是他的歌迷呀!」真是不幸,居然会迷上那个白痴。
            「歌迷?」那是什么意思,他在餐厅驻唱吗?
            将他拉至转角角落,她小声的说:「小声点别害我们被歌迷追杀,你要找他签名没问题,我还可以把他珍藏的经典唱片全偷渡给你,好让你大发利市。」
            「咳!我很感动你对我的心意,可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为什么会被追杀,是受黑道控制的地下乐团吗?
            他认识一个叫韩青森的男人,他喜欢把头发染成金色,对著一面大鼓又唱又吼的敲敲打打,而且令人无法对他发火。
            因为他是韩家唯一「乾净」的人,对商业没有兴趣,也不爱名利和权势,整天嘻嘻哈哈像个孩子,没什么烦恼地拒绝走家里安排好的路。
            「哎呀!在我面前还装傻,喜欢他的歌就明说,我不会笑你被他的表里不一给骗了,这世上起码有几百万名歌迷和你一样蠢……」
            「蠢?」
            「呃,是单纯,光看他傻呼呼的外表,谁会相信他是舞台上魅力四射的天王巨星。」
            简直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人不可貌相。
            原来他走向镁光灯下。「翩翩,你记得我是你什么人吧?」
            「债主。」她毫不迟疑的回答。
            「嗯……」
            唉!为什么活了二十多年才发现自己有被虐待倾向。「男朋友。」
            她说得很小声,很不情愿,完全是受压迫的语气。
            「记著自己的身份,别再以哥儿们的姿态用手肘推我。」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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