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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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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南方的样子难看极了,他那样修边幅的一个人,这天连胡子都没刮,下巴上已经冒出青青的胡茬,脸色几乎比病床上的守守还要差:“你怎么这么傻?你要干傻事也跟我商量一声,我陪你一块儿。”   
守守不由得说:“其实我是吓唬他们。”   
“那要吓唬他们也是我们俩一块儿吓唬。”他那表情只差要哭了,“你一个人干什么蠢事?”   
虽然病房里只有他们2人,但他的表情仿佛真的痛不欲生,她终于笑了。   
“你还笑!你还笑得出来!你怎么这样没良心!”他看起来凶,口气却软下去,“你就嫁给我好不好,我求你嫁给我好不好,你再不嫁给我,我爸非把我的皮都剥了。”   
她出院不久后2家就开始筹备婚礼,双方亲友太多,旅居海外的更多,花脸个月才确定宾客名单,尽量低调但也免不了隆重其事。   
她几乎都没有瞧,守守一直记得那天早晨,母亲温柔而美丽的笑容。妈妈在一旁看着助手们围着守守替她换上嫁衣,看着发型师与化妆师们忙碌,妈妈一直含笑看着。。。最后妈妈温软的嘴唇亲吻在她额头上:“好孩子,妈妈希望你永远都幸福。”   
行中西合璧的仪式,春暖花开的季节,晚上的婚宴就设在海边。一片草坪面朝大海,草坪后则全是灼灼碧桃,桃花开得如火如荼,在无数盏投射灯的照耀下,大片大片花海似云兴霞蔚 ,很多人误入桃花深处 ,都觉得似电影特效投影,美丽得恍如仙境。初次宾客只有300人,仅只双方亲友,并没有外人。   
因为盛家老爷子早早发了话:“我们守守的婚礼,你们怎样也得给我办的漂漂亮亮!决不能委屈了她。”于是守守的3个舅舅特意提前2个月,就从美国带回自己旗下公关公司的精锐人马,负责策划这个婚礼,务求尽善尽美。   
其实守守唯一的感受就是累,她这天除了一双配中式礼服的绣花鞋,其他几套的鞋全是10公分左右的高跟。就这样还得与纪南方跳第一支华尔兹,幸好盛家的女孩子自幼都舞技娴熟,这一曲华尔兹依旧是神采飞扬,翩翩如蝶。6位伴娘中有一位是她的好友阮江西,江西说:“我将来结婚一定要逃到国外去注册,免得像你一样。”   
“你们家和平肯答应么?”   
江西的男朋友孟和平今天也是伴郎之一,同其他几位伴郎一起替纪南方轮流向宾客敬酒,挡住一拨接一拨的酒 攻势。   
江西笑得粲然:“他说他都听我的。”     
江西身后就是一树桃花,微风吹过乱红飘洒,有几瓣花落在她的发间,还有几瓣落在她的小礼服的披肩上,她的笑亦如春风般清甜。这样相爱,什么都听对方的安排,把将来的岁月,永久的时光,都交到对方手上,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守守觉得恍惚,那花雨越发落得急了,仿佛东风一夜吹来,而千树万树,云霞化为盛雨。      
           VOL03     
司机将守守一直送到了家,守守很沉默地直接上楼去,母亲还在瑞士没有回来,家里冷冷清清的,宋阿姨从后面进来,只看到她已经走上了楼梯,于是问,:“守守你回来了?晚上想吃什么?”   
守守没有回头,站在楼梯上停了一停,才说,:“我不在家吃。”   
她换了件衣服就下楼来,宋阿姨又只看到她匆匆的背影,于是问:“守守你出去啊,要不要叫司机送你?”   
“不用了,南方马上就到了,他来接我。”   
“噢。”   
她一直走出了大门,车道幽深漫长,她走了很久才走到马路边,又顺着马路走了很久,才拦到一辆出租车,:“去地铁站。”   
“小姐,哪个地铁站?”   
“最近的地铁站。”   
“小姐,您下车吧,往前走两百米就是,看到了没有,那个像碉堡的。”   
她觉得有点好笑:“师傅,谢谢您。“   
“不用!”   
她还从未乘过这城市的地铁,上次搭地铁还是在伦敦跟江西一块儿,幸好示意图标志明显,她顺利到达要去的地方,既没有坐过站,也没有坐反方向。   
出了地铁站再打的,终于找着那条街,整条街全是一色的小店,门面都不大,看起来也都差不多,但走进去大有乾坤,从天到地的墙上架子上五花八门,什么样的东西都有,好多守守都不知道是干吗用的,她像上次来一样觉得跟花缭乱,这样一路走一路逛,还没找着记忆中的那家店,最后终于又踏进一家,店主迎上来打招呼:“姑娘,买装备?”   
店主只有三十多岁,却满脸胡子,乱蓬蓬看起来像野人,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更像野人了:“看上什么了?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介绍?” 
守守见着这大胡子就想起来了,就是这家店,她还记得这店主姓胡,因为上次易长宁带她来的时候,听这店主自我介绍说姓胡,还悄悄跟她开过玩笑:“觉不觉得他像金庸笔下的胡一刀?” 
所以她称呼了一声:“胡老板。” 
“哟,你是熟客介绍来的?”胡老板搔了搔头发:“看起来又得打折了,老告诉大哥,你想去干吗?是爬珠峰呢,还是游金沙江,是上拉萨呢,还是下墨脱?是想去看三江并流呢,还是去看那黄河第一湾?” 
“其实我就是想出去走走。。。。。” 
“徒步?”大胡子咧着嘴笑,“你新驴友吧?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入门装备。” 
大胡子其实很热心肠,交给她不少东西,更是替她配了一套既轻便又实用的装备:“帐篷,防潮袋,睡袋,冲锋衣,登山靴,水壶,手电,头灯。。。。” 
守守没想到需要这么多东西,而且每一件都设计精细,必不可少。大胡子替她收拾进一个大背包,守守也觉得惊讶,吃喝拉撒睡的全部,竟然一个大背包就统统装进去了。   
大胡子往她背包里又搁了几袋能量饼干:“你出发的时候,去超市多买点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带上,那玩意儿补充热量最好。”   
守守已经去试衣间换了衣服,冲锋衣穿上自己都觉得很精神。她背上背包,幸好没有想象得那么重,大胡子朝她翘起大拇指,“帅!”   
她自己从窄窄的镜子里看,也觉得英姿飒爽。   
先去超市买了巧克力和方便面,然后直接打的去火车站,,买了时间最早的一趟车的票,在候车室百无聊赖地等。候车室里人很多,因为学生们快放寒假了,到处都排长队,不少人用报纸垫在地上,就那样席地而坐,她没机会见识这种场面,真怀疑自己能不能挤上车。   
事实上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检票时她根本不用往前走,全是后面人在推她,上车时也是卖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挤上去了,但没有位置坐。   
她生平第一次在列车上占了大半夜,火车奇慢无比,走走停停,她最开始站,最后腿发软,于是坐在背包上,人又犯困,恨不得蹲着,但蛮车厢的人,叽里呱啦地说话,还有小孩子又哭又闹,她疲惫地合着眼睛,辛苦的想,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父母偏要挤火车,说现在机票都打折了,飞来飞去多简单,起码不用受这份罪。   
终于熬到下车,背着包踏上站台的一瞬间,她差点腿软的迈不开步子。天早已经亮了,出了小站,她有点分不清东南西北,幸好带着攻略。   
攻略还是三年前打印的,不知道还能派上多少用场,那时候两个人刚认识不久,他约她来徒步长城,她只是小时候被长辈们带去长城玩过,都是风景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听过徒步长城。易长宁告诉她,许多外国游人专程来中国徒步长城,因为非景区的长城十分壮观。   
是真的非常累,虽然事先做过充分的准备,但那是她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几乎没有路的山,而易长宁不停鼓励她,她也非常有气势,两个人走走停停,竟然差不多走完了预计的全程。 
浅色已近黄昏,余下的行程已近不多,两个人都踏步轻快,在下山的时候,一只松鼠突然啊从灌林丛中钻了出来,守守“呀”了一声,满心欢喜想要逮住它,易长宁叫:“别追!”她已经踩在一块山石上,脚下一滑,幸得他及时抓住她的胳膊,她才没有滑下山去,生生惊出一身冷汗:“好险。”   
易长宁说:“你真是糊涂胆大,都不看脚下是什么地方!”   
她才觉得脚踝剧痛,他也察觉了:“脚扭到了?”蹲下来拉高她的裤脚,然后捏了捏她的脚踝,虽然他动作很轻,但她痛的几乎要大叫,他说,:“不知道骨头怎么样。”   
他解下身上的背包,从里面拿了两瓶水,塞进了衣兜,然后将背包往灌木丛上一扔:“我背你吧,找大夫。” 
守守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因为之前两人连牵手都很少:“那背包怎么办?再说你背着我怎么往下走?”   
“是你重要还是装备重要?我背着你绕远一点,从长城上绕过去,那边是景点,有路下山。”他又好气又好笑:“快点!夜里山上有狼呢,我可不想背着你还被狼追。”   
一提到狼,她吓了一跳,立刻乖乖伏到他背上。   
他背着她又往上爬,回到长城上,路好走了一些,只不过要走得更远,他温热的脊背,宽广而可靠。 
天色渐渐黑下来,路也很难走。他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她觉得担心:“我可以下来走,不要紧的。”   
他说:“不行,万一伤到骨头,可不是玩的。” 
开玩笑似的说:“我背着猪八戒,多难得的机会。” 
她伏在他背上赫赫的笑。 
落日非常美。 
残阳如血,灰色的长城似一条蜿蜒的巨龙,起伏在山脉间,夕阳将一切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他们一步步走在长城上,只觉得天地宽阔,四海无涯,而他们迎着落日走去,仿佛要走进那夕阳中去一般。 
他们停下来休息,她的脚站不稳,只好扶着他,他细心地拧开 瓶盖,才把水递给她。 
巨大的落日正缓缓沉没于远山之间,夕阳下他的脸庞被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风很大,他问她:“冷不冷?”将冲锋衣脱下来,披在她肩上。衣服上有一点她身上独有的气息,仿佛是薄荷的香气,清凉而爽淡。 
     她渴极了,小口小口地抿着水,夕阳下她的脸饱满似一朵莲花,有一点娇艳的绯红,唇上还有晶莹的水痕,仿佛盈盈的水露。 
     仿佛是蛊惑一般,他就那样毫无预备地吻上她的唇。 
     守守似乎连呼吸都停顿了,只余他身上清凉的气息,还有温存的依恋。直到他恋恋不舍地移开嘴唇,她的眼中仍是迷蒙的惊羞。连多看他一眼似乎都成了很困难的事,整个人像是一块炭,几乎快要燃起来。 
     天完全黑下来,夜空更加漂亮,渐渐明亮的星子,堆积灿烂如花,又亮又低,每一颗仿佛都触手可及。 
     他告诉她:“我很小的时候,还在国内,看过一部电影,名字叫《霹雳贝贝》,里面的一群孩子跑到长城上去等宇宙人,星空特别美,所以我一直梦想来长城上看看星空是什么样子,这次终于看到了。” 
     她于是笑:“长城上没有宇宙人,长城上只有猪八戒。” 
     他也笑:“我就喜欢猪八戒,有什么办法。” 
     她将脸埋在他背上:“那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说:“我不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了,哪里讲得清为什么。” 
     是呵,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就爱他,但爱了就是爱了,没有道理,说不出理由。她不由得贴在他背上,听他咚咚的心跳声,她有些担心地问:“你把装备都扔了,我们又油菜有东西吃,万一真遇上狼怎么办?” 
     他半天玩笑半认真:“真要遇上狼啊,我就牺牲一下色相,说不定是条色狼,你就赶紧趁机跑呗。” 
     只这一句话,她便觉得安心,有他在,她一定不会害怕的:“要是遇上一群狼,那怎么办?” 
     伏在他背上,听着他笑声沉闷:“遇上一群狼了,我就唱歌。我们公司的员工说,我唱歌能把狼都给引来。到时候我就一边唱歌一边往前跑,把它们引开。你不就安全了?” 
     她开怀大笑:“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你快唱一个给我听。” 
     “不行!万一真引来狼了怎么办?还是你唱吧,好不好?” 
     她一直记得,永远都记得,在满天灿烂的星光下,他背着她,而她在他耳边唱着歌,两个人走过星空下的长城。一直走,一直走,仿佛天地茫茫,时空无垠。那天她唱了许多许多歌,从外婆小时候教她的《绿袖子》,到妈妈喜欢的《兰花草》,还有学校里学过的中文歌、英文歌,甚至还有她唯一会的两首法文歌。 
    唱到最后口干舌燥,可是满心欢喜,因为看到山脚上的人家灯光,仿佛满天繁星一般,灼灼闪闪。他和她走了那么远,终于重新回到这世间来。 
    在回到村口之前,趁着小路上的黑暗,他飞快地在她唇上又啄了一下:“待会儿亲不到了。” 
    这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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