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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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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群岛上并不引人瞩目的一员,他们的男人被认为是窃贼和懦夫,女人则和自己的父兄上床。因此他的叔叔在率领铁舰队返航时选择将这些人留下来并不令他感到吃惊。这将会令他的工作更加容易。“拉尔夫。肯宁死了。”他宣布,“这里谁说了算?”

正在饮酒的众人茫然地盯着他。一个人大笑起来。另一个轻蔑地吐了口唾沫。最后一个柯德家的人答道:“是哪位问的?”

“巴隆大人的儿子。”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臭佬,臭佬,押韵脸颊。“我奉霍伍德勋爵和恐怖堡继承人拉姆斯波顿大人之名前来此地,他在临冬城之战后俘虏了我。他的大军就在你们北方,他父亲的大军在你们南方。然而拉姆斯大人决定表示仁慈,如果你们能在太阳下山之前献出卡林湾。”他拿出了他们交给他的信并把它扔到那群酒鬼面前的桌子上。

一个人捡起那封信,玩弄着那上面粉红色的蜡封。然后他说道:“一张羊皮纸?这可真TMD好。我们需要的是奶酪和肉。”

“我们需要的是钢铁”,旁边的一位老人说道,他的左手是木质假肢,“剑,战斧,还有弓,上百张弓,还有用它们射箭的人。”

“别说什么【铁民决不投降】,”臭佬发话了,“去和我爸扯这些淡去吧。巴隆大人在劳勃王打破了他的城墙的时候屈膝求饶,另外他也已经死了。如果你不肯投降随你的便”,他指了指那封信,“打开蜡封,读读那些内容。那是保证你们安全的条款,拉姆斯波顿大人亲手写的。放下你们的剑,跟我出去,拉姆斯大人会给你们食物,然后送你们去磐石海岸,在那里会有一艘船接你们回家。除非你们死掉。”

“这算是威胁吗?”一位柯德家的人向前挪动了脚步。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有着死白的肤色,突出的眼球和宽大的嘴,看上去好像他父亲是和一条鱼生了他。但是他仍然佩戴着长剑。“达庚。柯德绝不屈服。”

不,请你听,你必须听。只要想想如果他没能规劝守军投降就悄悄回到兵营的话拉姆斯大人会怎样对他就会让他尿了裤子。臭佬,臭佬,押韵侧漏(我故意的。。。。)。“这就是你的答案?”这句话在他听起来可真是蠢。“这条鳕鱼是代表你们全体讲话吗?”

那个他认识的门卫看起来不太确定。“维克塔里昂大人命令我们坚守,他确实是这样命令的,我亲耳听到的。守住这里直到我回来,他是这样对肯宁讲的。”

“嗯”,那个独臂的老人说道,“这便是他所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他将戴着浮木冠回来,带领着上千的军队。”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他们。“选王会加冕了他的弟弟攸伦,而鸦眼有另一场战争要打。你以为我叔叔很重视你们?他当你们一钱不值。你们只不过是被他扔下等死的累赘而已。他抛弃你们就好像涉水上岸时刮掉靴子上污泥。”

这些话触动了听众们。他可以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这一点,当他们彼此张望的时候,当他们对着酒杯皱眉的时候。他们都在担心自己被遗弃了,这念头引导着我令他们确信了这一点。这里没有铁群岛著名首领的亲属,也没有伟大家族的血脉。他们都是奴仆和盐妾的儿子。

“如果我们投降,我们就能离开?”独臂老人问道,“这信上都说了些什么?”他用手肘轻轻推了推那个羊皮纸卷,它的蜡封仍然完好无损。

“你们自己看吧,”他回答。但他几乎确定在场的没有人识字。“拉姆斯大人对俘虏将信守承诺,只要你们同样对他信守承诺。”他只不过会取走几根脚趾,手指或是其他什么东西。他还可能割了我的舌头,或者剥掉我腿上的皮,从脚后跟直到大腿根。“放下你们的剑向他臣服,你们就可以活命。”

“骗子!”达庚柯德抽出了他的长剑,“你是个变色龙。我们凭什么要听信你的承诺?”

他喝醉了,臭佬确信。这个酒桶正在发言。“相信你想要相信的。我带来了拉姆斯大人的消息。现在我必须回去他身边。我将品尝以野猪肉和萝卜烹制的美味晚餐,就着浓烈的红酒。跟我一起回去的人将共享这盛宴,而留下的人将在一天内死去。恐怖堡伯爵将率领着他的骑士从堤道进攻,同时他的儿子也带着自己的军队从北面夹击。那就不会有慈悲。战死的人是幸运的,还活着的人会被留给沼泽魔鬼。

“够了!”达庚。柯德咆哮着,“你以为你能吓倒铁民吗?滚!在你滚回你主人身边前我要切开你的肚子,把你的内脏挖出来,还要让你亲自把它们吃掉!”

他或许还想说更多,但是突然间他的目光变得呆滞。随着一声闷响他的前额中间钉上了一柄飞斧。柯德的剑从手指间滑脱了,他像上钩的鱼一般猛地抽搐,随后他裂开的脸撞在了桌子上。

是独臂老人掷出了斧头。他站起身来,手里还有另外一柄飞斧。“还有人想死吗?”他问其他人。“大声讲,我能看到。”鲜血在柯德的头颅四周汇聚,猩红色的细流沿着石壁的缝隙蔓延开来。“我想活着。我不想呆在这个地方烂掉。”

一个人喝了一大口啤酒。还有一个在用酒洗手指上的血,刚才血流到了他所坐的地方。没有人讲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皮带,臭佬知道他赢了。他几乎觉得自己又变成一个“人”了。拉姆斯大人会对我感到满意的。

他用两只手拉下海怪的旗帜,动作因为那些失去的手指而显得很笨拙。但感谢那些拉姆斯大人留给他的手指。在铁民们准备离开之前又花掉了大半个下午。这里的铁民比他之前所认为的要多——门卫塔有四十七个,酒鬼塔有十八个。有两个已经垂死,没有任何希望生还;还有五个虚弱到不能走路。仍有五十八个准备充分,随时可以战斗。即便他们如此虚弱,仍然足以在拉姆斯大人进攻卡林湾时杀死三倍数量的敌人。所以他很明智地派了我来这里。在爬上马背准备带领他那衣衫褴褛的破烂队伍穿过沼泽回到北方人的营地时,臭佬这样对自己说。“把你们的武器留在这里。”他告诉他的囚犯们,“剑,弓,还有匕首。任何进入视线内的武装人员都会被杀掉。”

归程花费了三倍于臭佬独自一人前来的时间。他们为四个不能走路的人准备了简陋的轿子,而剩下的那一个则由他儿子背着,所有这些都拖慢了队伍。所有铁民都充分意识到自己现在沼泽魔鬼的毒箭前暴露无遗。如果我死了——臭佬只希望那个弓手能射的准些——希望能死的迅速干净。一个人类应有的死亡,不要遭受拉尔夫。肯宁曾遭受的苦难。

那个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前面。他说他的名字是AdrackHumble,他在大威克岛有一个老婆和三个盐妾。“她们中有三个在我们出发时已经怀孕”,他自夸道,“而且我家人往往生双胞胎。我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数数我有了几个新儿子。我或许会用您的名字命名其中一个,我的大人。”

啊,命名为臭佬。他想。要是他淘气就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吃老鼠。他回过头吐了口口水。拉尔夫。肯宁或许才是比较幸运的那个。他想。

当拉姆斯大人军营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青灰色的天空凄凄沥沥地下起了小雨,一位哨兵注视着臭佬一行人静静地通过。空气中弥漫着篝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一列骑手在一位盾牌上有马头纹饰的贵族带领下来到他们身后。臭佬知道他是谁,Ryswell大人的一个儿子。Roger或者是Rickard。他分不清这两个人。“这就是全部?”栗色公马背上的骑手问道。

“所有还没死的,我的大人。”

“我以为会有更多人。我们曾三次进攻,三次都被他们赶了回来。”

我们是铁民,臭佬想到。骄傲油然而生,在一瞬间他又成了一位王子,巴隆大王的儿子,派克岛的血脉。然而甚至只是想想这些都是危险的。他必须想起他的名字。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韵虚弱。

他们就这样站在营地外面直到一群猎犬的狂吠宣告了拉姆斯大人的到来。妓魇跟在后面,还带着半打他的收藏品。Skinner(剥皮者?),SourAlyn,DamonDance…for…Me,theWaldersBig,Little也跟来了(没一个认识的,囧)。猎犬群集在他们周围,向着这些陌生人呲着牙低吼。私生子的女孩儿们,臭佬想,然后他记起来当拉姆斯大人在场的时候绝对,绝对,绝对不能提那个词。

臭佬滚鞍下马,屈膝下跪。“我的大人,卡林湾是您的了,它最后的守卫都在这里。”

“好少。我本来希望能有更多人。他们是相当顽强的敌人。”拉姆斯大人的白眼珠闪闪发光。“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Alyn,去照顾他们。给他们红酒和浓啤酒,还有任何他们能吃得下的食物。Skinner,让学士们给他们疗伤。”

“好的,我的大人。”

有几个铁民在蹒跚地走向营地中间的篝火之前咕哝着对拉姆斯大人表示了感谢,有一位柯德家的人甚至试图去亲吻拉姆斯大人的戒指,但那些猎犬在他靠近前把他赶了回来,Alison还咬掉了他耳朵上的一大块肉。然而当鲜血顺着他的脖子流下来的时候,他还在不停地一边鞠躬一边奉承拉姆斯大人的仁慈。

当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之后,拉姆斯大人回过头对着臭佬微笑。拉姆斯伸出手臂绕过他的后颈紧紧拥抱他,贴过脸来在他的面颊上吻了一下(YOOOOOOOOOooooooooo!;个人觉得本章的翻译者有点2),并且耳语道:“臭佬,我的老朋友。他们的真的把你当成他们的王子?这些血腥的白痴,这些铁民,简直连神都要发笑。”

“他们想要的只是回家,我的主人。”

“那么你想要什么?我的臭佬?”拉姆斯大人温柔地轻声细语,好像他是他的情人。他的呼吸有着红酒和丁香的香气,非常甜蜜。“英勇的功绩值得奖励。我不能把你的脚趾和手指接回去,但是无疑我能给你一些你想要的东西。想要我给你自由吗?让你从对我的服务中解脱出来,和那些铁民一起回到你们那冰冷大海中的荒凉岛屿,恢复王子的身份?或者你更愿意作我的忠实仆人?”

仿佛有一把冰冷的剃刀抵在他的脊梁上。要当心,他对自己说,要非常,非常地当心。他不喜欢拉姆斯大人像个贵族一样微笑,不喜欢他闪烁的眼睛,不喜欢他嘴角边喷溅的唾沫之前他必须看着这些(才给点好脸就皮痒了!!!)。你不是王子。你是臭佬,仅仅是臭佬,臭佬,押韵丑陋。给他答案,他想要的答案。

“我的大人,”他说道,“我的位置就在这里,跟您在一起。我是您的臭佬。我只想要服侍您。我想要。。。。我只想要一皮囊的红酒,这足够作为我的臭佬。。。。红酒,您最浓烈的红酒,一个人所能畅饮的最大量的红酒。。。。。”

拉姆斯大人大笑起来。“你不是一个“人”,臭佬,你只是“我的人”。你会得到你的红酒。瓦德,去拿些红酒来。不要害怕,我不会把你送回地牢去,我以波顿家的名义发誓。我会把你当做我的小狗,每天给都你肉吃,还要给你留下足够多的牙齿好让你能咬得动。我允许你和我的女孩儿们睡在一起。ben,你能不能给他做个项圈?”

“我会做一个,我的大人。”老BenBones说道。

那个老头能作得比现在这个更好的。在这个夜晚,这里除了这个项圈,还有一张破毯子,外加半只鸡。为了这半只鸡臭佬必须从狗嘴里把它抢下来,但这是自从离开临冬城以来他吃得最好的一顿。

还有红酒。这红酒既浑浊有酸臭,不过很浓烈。臭佬像条狗一样蹲在狗群中,狂饮直到头昏脑胀,干呕不止。他擦了擦嘴,继续狂饮。

然后他闭眼躺下,等醒来的时候发现狗在舔他的胡子。夜空中镰刀般的新月刺破厚重的乌云。黑暗中某个地方传来男人的惨叫声。他把狗退到一边,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第二天清晨,拉姆斯大人派出三名骑兵沿堤道南下告知他的父亲道路已经通畅。在门卫塔塔顶,在臭佬降下派克岛的金色海怪旗的地方。波顿家的剥皮人旗帜高高飘扬。沿着朽坏的栈道,一排木桩深深地插进沼泽地,上面钉着剥了皮的尸体,溃烂的,鲜红的,湿漉漉的尸体。六十三具尸体,臭佬知道,六十三个人都在这里。其中一具有着一截断臂,还有一具的嘴里塞着那卷羊皮纸,上面的蜡封仍旧完好无损。

三天后,卢斯波顿大军的先头部队穿越了卡林湾的废墟,以及那六十三个可怕的哨兵。四百个穿着蓝色和灰色军服的弗雷家骑兵,阳光穿透云层映射在他们的矛尖上闪闪发亮。老弗雷大人的两个儿子率领着这支队伍。其中一个雄壮有力,生了一副突出的强壮下颚,粗壮的手臂肌肉虬结。另一个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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