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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尸身尖叫-第281章

小说: 尸身尖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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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你等下给我送过来,不要过多的碰触。”我告诫他。

钱大旺恩了一声,表示明白。

挂断电话,我思索了一下,随即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大伯,让他早点做好准备。

大伯很快就接通了电话。

我把钱大旺告诉我的事情,细细的跟他说了一遍,大伯随即表示,马上部署人手,要是真的因此弄倒王国梁,一定给我记大功一件。

“对了,八仔,这事情,到此为止,剩下的事情,你就不要插手了,我们警方会自行处理的。”大伯了解到全部情况后,对我说。

他是担心我出事。

王国梁既然敢亲自前往金三角,那肯定是做足了完全的准备,最起码枪支武器是一定会有的,而且诸如类似虎子一类的亡命之徒,他身边肯定也有带着几个。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已经可以构成巨大的威胁。

大伯知道我会武术,还懂一些抓鬼赶尸的本领,可他并不知道我是僵尸。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能够空手接住子弹的本事,所以大伯会担忧我,怕我插手后出现危险。

我满口的应承下来,表示一定不再插手王国梁的事情,而且这两天医院里面有春季旅游,我明天就出去旅游。

大伯一听,这才放心下来。

挂断电话,想了想,我决定明天一早先做好准备,去守株待兔。

不论王国梁从哪个方向出发,他都必须经过一个地方:瑞丽。

然后从瑞丽出去缅甸,再从缅甸到达金三角。

瑞丽紧挨缅甸,最出名的,就是珠宝。

云南最大的两大赌石圣地,其一是腾冲,其二,就是瑞丽了。

所以我果断决定,先去瑞丽蹲着,守株待兔。

我担心的,是警方的力量不够,到时候万一打草惊蛇,不能够把王国梁给拿下,反而让他跑掉的话,一旦进入缅甸,国内的警力想要再去抓捕王国梁,可能就难了。

如果王国梁身边真的有那么一个能人异士的话,想要逃脱警方的追捕,应该并不算很难。

须知,术法万千,不光奇门遁甲之类的阵势,还有驱鬼养鬼、蛊心催眠一类的邪术,以及蛊师、毒师,这些手段里,真要狠下心来,对付一群警员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不过大多的术法大家,真正懂行的人,都知道天道之中因果循环,越是厉害的,则越是明哲保身,不会轻易出手,以免染上因果,落下报应。

当然,也有一些施术为祸的,诸如张先生、朱英之类的人。

现在大伯手下诡案组的林紫霞不在,如果说遇到这一类的对手,还真没办法。

如果我在瑞丽守着,那么王国梁逃脱的概率,就很小了。

钱大旺离我的住处并不远,很快就赶到了我的家中。

王国梁虽然与朱安国是战略合作的关系,可他名面上毕竟还是一个商人,所以并不敢直接跟公安厅的人闹翻,没敢直接在城市里打我的主意。

而且他也并不清楚我和钱大旺关系,所以对于钱大旺找我的事情,他应该不会警觉。

钱大旺进来的时候,还很是小心翼翼的。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透明的袋子,里面放着一张名片。

“老大,我走了,万一打草惊蛇可不好。”钱大旺将东西递给我,又拿出一张地图来:“这是王国梁拟定的几条路线,我画了出来,您可以看看。”

随后,钱大旺不敢多呆,迅速的离去。

看着手中的袋子,我笑了:王国梁,看你往哪儿跑?

第489章 “活人”指南针

我提着这个袋子走进了我的卧室,然后在卧室的深处打开一个铁柜,随即从铁柜里面,抱出了一个古木制成的箱子。

再打开,我又从箱子里面拿出了一个陶罐,以及一柄雪白锋利、寒光闪闪的手术刀。

这套东西,我每年都要使用三次。

我拿起手术刀,轻轻在我的手掌上划了一下,掌心立即涌出了暗色的血液。

随后我揭开陶罐,将血液洒入了里面。

陶罐里面,立即发出“汩汩”的动静,几个黑色的小泡从里面浮了起来,紧跟着散成了一团黑色的雾。

我嘿嘿一笑,撕开这个透明的塑料袋,然后从里面拿出那张名片,放到了陶罐的口上。

那张名片被黑雾一扫,里面立即浮现出了三个人的面孔。

一个是面容阴鸷的王国梁,还有个是钱大旺,至于另一个,则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想必应该是钱大旺口里的“某商人”。

这套器皿转化着我身上的尸毒,常年累月下来,其中的尸毒,已经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虽然已经被这陶罐木匣里面的花纹阵势给封住,可威力还是能够扩散到一个房间的范围,被阵势转化成一种绝强的力量。

所以不论人鬼,除非身上带着我的气息,否则绝对不敢轻易踏足我的卧室。

一旦带着敌意踏足其中,就必将受到这十数年尸毒的本能攻击。

画皮能够躺在里面,主要还是因为她当初融合了我的血脉。

除了她以外,我想,能够随意进出我的卧室而不受这尸毒之力攻击的,应该还有两个鬼(僵)。

一个是影子尅孢鬼,一个是陈静。

这两者,从魂魄以及血脉上,分别获得了我的一部分,就相当于我的“分身”,与我本人一样。

所以说,如果说我是半人半僵,那么还有另外的“半个僵尸”,就应该在这陶罐里。这里面,有着我另外一大半的力量。

我现在利用的,正是这陶罐的力量。

陶罐上方浮现的这三个人,正是接触过这张名片的三人,他们的“人气”。

其中,钱大旺的最淡,因为他已经成为僵奴,身上的人气,自然也就淡了。

而最旺的,却是那个肥头大耳的大胖子。

我站起来,伸手抽出我卧室里木桌中的抽屉,在里面翻了翻。

这里面,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诸如毕业证啊房产证啊土地证啊医师证什么的,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

我很快就从里面翻出来一个小小的指南针。

记得当初,我买过一张自行车,偶尔也去环滇骑行一圈,或者跟骑行一族爬一爬野鸭湖的后山,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还曾经加入过一个骑行俱乐部呢。

可惜才有半年的时间,我的单车就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放在银行门口被偷了。

按说我的东西,没那么容易被偷走的。

我当时飞快的追了出去,差点就追上了那个小偷。

只是差一点。

是我跑不过自行车么?不是。

是那个小偷在快速骑行的过程中,眼见我追了上来,心一急,对着红灯就闯了过去。

结果不用说,被三张疾驰而过的车连续撞了上去,别说人,连单车都碾成了一团糟。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跟我扯上关系的人,哪怕是偷我东西的人,也是会遭殃的。

因为我天生就象征着不祥。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骑过单车,像指南针这种装备,也就没用上过了。

看着这个指南针,我笑了笑,回想了当初在骑行俱乐部的日子。

那种日子,还真的是无拘无束。

三五个人,或男或女,或是周末,或是节日,骑着自行车在城市里行走,挑战一些看似很难的挑战,还是蛮有意义的。

甚至偶尔我还会背上我的吉他,以我特有的“轮指”手法,在风和日丽的山头,弹上那么一两曲的。

记得当时骑行的女孩里,有个皮肤黑黑个子高高、笑起来甜甜的女孩,对我还蛮有感觉的。

可惜我只能无情的拒绝了她。

也许什么时候,我可以再去骑行一场?

我想着,摇了摇头,觉得似乎有些不可能了。

我已经离开了那种平凡的日子,我的世界,已经不再是普通人的世界。

过去,既然已经过了,那就再也无法回头。

……

我摇了摇手中的指南针,对着指南针轻轻一弹,里面的那颗两头针,立即开始疯狂的旋转起来。

回头看去,陶罐上的影子,已经只剩下两个了。

钱大旺的影子实在是太淡,根本不能长久的存在。

“以旱魃之名,将你封印!”

我对着眼前悬浮在陶罐上的两个影子低喝了一声,一股奇异的力量立即将那两个影子包裹了起来,随后送入了我手中的指南针里。

而我手中的指南针,在僵尸之眼的注视下,那两个磁极,很快就变成了两个大头贴的模样。

一个是王国梁,一个是那个胖子。

我利用陶罐里的力量,在结合着诅咒之术,做成了一个“活人”指南针。

这个指南针,可以带我找到指南针托盘里的这两个人。

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有底气,能够在瑞丽找到王国梁的原因。

这是我从诅咒术中得到的一种手段,这个指南针的效果,从制成之日起可以持续七天,七天以后就会完全失效。

看着指南针上王国梁的照片,我笑着将它收了起来。

再然后,我拾起那张名片,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一个名字:杨林。

职务是总经理,在个什么叫“慧农”的集团里面工作。至于地址电话号码什么的,我就没有细看了。

我轻轻用手指一搓,就把这张名片搓成了渣子,丢到了卧室里的垃圾桶中。

接着,我把木匣陶罐和刀子也放回了原地,这才出了卧室。

看看时间,差不多已经晚上九点,再过一个小时,徐文琴也应该回来了,我随即去张罗着弄点吃的。

我俩既非情侣,也不算好朋友,只是简单的在一起居住而已。

可生活就是这样,这只是一种单纯的互相照顾,如是而已。

生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第490章 赌石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一切,和徐文琴一起出了门。

“你不是手臂受伤,请假了好几天么?怎么今天又摸着去上班了?”徐文琴看着我已经完好如初的左手,好奇的问。

“嘿嘿,我打算失踪几天,一个人去旅行一段时间。”我神秘的笑着回答道。

“切!谁信你啊。”徐文琴明显不信我的话。

我俩一起进了地铁站,只不过方向却孑然相反,她去学校,而我,则是去飞机场。

我打算直接飞距离瑞丽最近的一趟飞机,先到达芒市,然后从芒市赶往瑞丽。

我的身上,除了重新用黑绳系上的黑曜石雕像和指南针外,就只有手机、护照和现金了,并没有带多余的东西。

我倒是打算带上干将剑的,可惜这东西绝对过不了安检,想想还是算了。

如果王国梁他们今晚深夜出发,而且是自己开车,要是一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在明天中午或者下午左右,能够赶到瑞丽。

我的那张qq车,是肯定跑不了这么远的,不光提不起速度,光这全程高速的开过去,估计汽车也颠坏了。

至于大巴车,那更是墨迹,最少要好比自己开车慢出一倍的时间来。

所以我只能坐飞机。

两个小时后,我就出现在了芒市的飞机场。

踏出机场,一股热浪立即迎面扑来,灼热的空气立即让皮肤很快就表现出干燥的反应。

这里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亚热带区域,所以热并不奇怪,只是这种热,不是类似于重庆那边的“湿热”,而是干热。

重庆市作为四大火炉之一,热是肯定的。不过从网络上的传言来看,重庆多产美女,而这个“美”,主要还是体现在一个“白”上面。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那里的气候湿润,给人的感觉,整天下来浑身都是黏糊糊的,就好像一个大蒸笼,而人则整天在里面蒸桑拿一样。

干热与湿热又不一样,作为一只僵尸,我能够用出极细的触感去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我甚至能够感觉到脸上皮肤在紫外线的照射下,细胞开始加快代谢的速度。

忘了说,这里的天,也很蓝,蓝到极度,连一片白云都没有。

“尸呼,尸呼,给要坐彻,瑞丽还是芒市,都宋你且!”我才走了两步,正四处张望几眼,立即就有几个黑黑的本地人,操着浓重的方言围了上来。

看远处停着的出租车,这些人应该是跑出租车的。

我一愣,这里难道连个飞机场都藏龙卧虎,连个出租车司机都能看出来我是僵尸?

不过很快我就醒悟过来,他这是喊我“师傅”呢。

没等我回答,旁边另一人也用一种憋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问我:“老表,咋个说,昆明人嘎,给事要克瑞丽?我老家也是昆明呢嘎,克么阁你打各八折,给走?”(克,在这边就是“去”的意思)

这家伙的语气让我想笑,总感觉是舌头在嘴里打了个结一样。

这种话,在这边有个称呼,叫作“马普”。

在昆明有这么一种说法,“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德宏的老表说普通话”,那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

看这个势头,如果我不坐车,那是肯定要被这家伙喋喋不休在耳边唠叨半天的。

“好吧,去瑞丽多少钱?”我直接问他。

这家伙一看我回答,立即大喜,随即右手伸出一个巴掌,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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