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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道逍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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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今天不用你出手,不打死他们我就不叫比琪·木。”阿木的声音充满了愤怒,怎么说别人也是皇亲国戚来着,对于这种程度的亵渎,比如果不拼命的话,除非比琪木真是块木头。不过,这也让不太喜欢打架的南宫伴月松了一口气,论到打架,他就是一只菜鸟。

此时,那两个色狗手中,已经凝聚了不少魔法波动并不强烈的气元素。两个透明的,不是很大的气团出现在了他们手上。

“护体石肤!”比琪木把他的气息外放,金棕色的战气,在他的头顶形成了一个小旋涡,地上的泥土和石头全部涌进了这个旋涡里。随后,形成了一件棕色的战甲穿在了他的身上。这里要说下,比琪木不光是个魔法师,家传的‘伏虎战气’也是武士中难得的修炼法门。而比琪一家的皇族都有过修习。他的祖先也就是依靠着这种独门斗气在大陆上横行征战。

“嗨!”两个气团从他们手中射了出来,飞向了比琪木。“蓬!!!”两个气团很快打在了比琪木的身上,这让阿木小退了三步。空气非常轻松地波动了一下。比琪木拍了拍自已的魔法战铠,神气活现。看来,这土系的‘护体石肤’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比琪木毫发无伤,小眼晴眯成了一条缝,轻蔑地看了他们一眼。此时,这一对色狗脸上露出了惊徨的神色。为了在凯撒·琳以及紫发美女面前耍宝,南宫伴月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大好的机会。他要让这些女生知道,什么叫风的速度。

“落雪滑冰法!”南宫伴月的脚下蓝光闪闪,把自已所有的魔法力运于双足,像是水中的游鱼,像是空中的飞鸟,南宫伴月在地上飞驰如电。‘咻’地一声来到了比琪木的身边。

这两色狗已经不想再打了,因为他们的最强的攻击魔法‘气元弹’对比琪木没有造成任何影响,而南宫伴月虽然不是个街头霸王,不过这小子要在他们身上划上几刀,或者是在他们头上放几只蛇虫鼠蚁什么的,又或者是在他们的小弟弟上放几只蚂蟥、中华鳖什么的,并不是难事,因为南宫伴月的速度让这一对活宝望尘莫及。有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一对活宝竟然用丢出了‘次元门’卷轴逃跑了。本来对气系魔法师来说,速度也是非常必要的,可是这两小子,竟然还没学会‘魔法加速’。所以选择落荒而逃。可以说他们也是在学校混毕业证的。

南宫伴月开心地望着阿木:“小伙子的护体石肤果然是强啊,我想再过几年以后,就算是兽人中的比蒙都不一定打得打你哦。”这句话明摆着是在拍他的马屁,看他那个腾云架雾的高兴样,就知道下个月,他一定会多送几张水晶卡结南宫伴月的。

“哪有,连魔导师对付比蒙都很吃力,虽然我的实力不错,虽然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我们大陆第六个魔导师,但是那是将来的事情,现在这这么多人,一点面子也不留给人家。”这小子的脸皮还真能磨刀啊……见了竿就往上爬,真是得到了南宫伴月的真传。

“那是,那是。”南宫伴月看了看凯撒·琳,凯撒·琳看完了这场闹剧以后,只是对两位校花笑了笑,而没正眼看南宫伴月一眼,不过南宫伴月并不在乎,他现在又找到了一个春天,紫发美女……晕,南宫伴月发现,那两美女竟然没有留下来等待自己继续献殷勤。只能看到两位校花的背影,在那芒芒的月色中显得分外迷人。



明天就是礼拜天,阿木一定要回家看他的父王,虽然他笨笨的,不过是个孝子,大多数的学员都会回家,所以说,南宫伴月是没什么事情可做了,虽然南宫伴月家里是穷得叮当响,不过有阿木这张饭票让他的生活也变得非常奢侈了起来。平均每个月,南宫伴月都能收到阿木给他的泡妞学费,大约有十五张左右的水晶卡的样子。所以嘛,南宫伴月现在可以说是个小财主了。

因为100个铜币=1个银币,五个银币=1个金币,一张水晶卡里最少也有1000个金币。而10个金币能买到一头水牛。虽然南宫伴月父亲用三百头水牛,一头水牛10个金币。也就以是3000个金币让南宫伴月在这个学校就读。不过南宫伴月的第一原望是手刃周八皮雪恨,第二个愿望就是成为一个剑道高手。他的梦想,是能够像大陆上最顶端的侍剑者东方羽皇一样,一把斩龙剑纵横天下,声名远播到海外三山、魔界、冥界、凤凰秘境、万龙窟……以南宫伴月现在的实力做佣兵是没有问题的。要知道,初级魔法师在他们国家只有两万。而黑尔伯特的人口是十亿。

虽然帝都的消费很高,一瓶威士忌也要30个金币,不过南宫伴月还是用从阿木那搞到的钱买了一个豪华别墅。虽然泡妞花费了他不少银子,可是这个小别墅花费了他近五万个金币,现在还有三万个金币没有付清。要问他为什么要买别墅,太简单了,南宫伴月是个好面子,好享受的人。他的左右铭是: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在世,要有多少用多少,死了就没得用了。要好好地玩,挂了就没得玩了。

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养召唤兽,虽然他在魔法方面是个菜鸟,可是身为有钱人的他总希望自己能快点强大起来,如果人类和召唤兽结契的话,就能得到不少召唤兽的力量。所以南宫伴月的别墅里有一个专门的魔兽大棚。还请了一些仆人伺养他们。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护驾兽肯和他给契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重要的就是南宫伴月太弱了,魔兽们不屑于有他这样的主人。不过嘛,他还是乐此不疲收购着市面上的好召唤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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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碧游觅兽

神居之山在何许?城墎之西六百里。

朝朝爽气拂青天,仙人结屋曾栖此。

屋前屋后皆白云,丹成气结龙虎文。

春天惟有桃千树,夜静时闻鹤一声。

清晨的薄雾还没有散去,一位身着金色的魔法长袍的男孩,手执着只有大魔导法师才配执掌的‘天元鹤膝杖’。他的一头短碎发型让他尽显英武之色。男孩丢下坐骑,向着清云山行走着。自从他进入皇家魔法学院修习以来,自己就从来没有认真修习过一天的魔法。而把大多数时间,用在赚钱和交际上面。很多人都认为南宫伴月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只会阿谀奉承,只会顺着竿子往上流社会上爬。

他们宁愿相信南宫伴月会死在酒色堆里,也不相信他会认真地修习魔法,而且是个非常上进的人。现实,在很多咬着金锁银锁出生的富家子弟的脑海中,似乎是没有这个概念的。他们是从不考虑自己的将来,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在家有娇滴滴的女侍者服侍,出外有华车豪辇相伴。

‘唉……骑了两夜的马,总算是到了清云山了。’南宫伴月自叹道。清云山是兴尔良大陆中以水系兽族最为密集和多样化的,水系兽族的天堂。却不是水系兽族种族中最为强大的地界。长久以来,南宫伴月都没有一只召唤兽,而比琪木有三四只召唤兽。而且其中的两头火系炎兽都有着五阶幻兽的级别。

(注:山不再高,有仙则名,水不再深,有龙则灵。一般来说,寿命越长的动物,它们都会越有知慧。《援兽赋》有云:万物皆有灵,万物皆含光。而有九窍之众生,皆能成仙作佛。对于一些智慧较高的生物,如狐、黄、白、柳都能像人一样,经过修习而达到与天地混然一体的境界。

《天元道藏》中又阐述了动物经过修习道法,而会产生出超于常人想像的各种异能和力量。在以魔法为宗的黑尔伯特国中,会把这些强大的动物叫做魔兽。其实不管是人是兽,都是这天地间的生灵,都有着在世间生存的权利。可是人类却常常以强凌弱,奴隶和欺压自己的异族。而使得各兽族都对人类呈敌视态度。不愿与之人伍。不过也有部份兽族被一些善良的人类所感动,与人结下生死契约,生死相伴,生死相随。

幻兽等级可分为九阶:至六阶幻兽以后,幻兽灵根已悟,仙根已开,便可口吐人语,气吞天地,幻形成人了。七阶幻兽叫做圣兽,八阶叫仙兽,九阶也就是顶阶,叫做神兽。)

因为清云山境内的碧游湖,水域是整个大陆上湖泊水域最广的,也是大陆上最大的淡水系兽族和翼人越冬栖息的地方。每逢冬春之际,大约有三亿多翼人类和水系幻兽,加上飞禽在此翔集,有“水秀仙瑶的美誉”。

虽然此处幻兽众多,可是不少幻兽商贩和奴隶贩子都不太愿打这里的主意。因为这里是六翼天使的管辖范围,这里有六翼天使三万多只,八翼天使七百多只,十翼天使五六十只,听说还有传说中久未露面的银翼天使。而一只六翼天使可以打败两个元素魔法师。

(魔法师的实力划分:魔法学徒,间习魔法师,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元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魔导圣者)

现在南宫伴月只是个初级魔法师,可以说,他和一个翼人的实力差不多。他来此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是来清云山附近山下找一些‘狼哗鼠’的洞穴。因为狼哗鼠,是这湖中的小偷,它们常常偷盗一些冀人或禽类所产的卵来享用。南宫伴月早就收到风声,五月中旬正是湖中鸟兽的交配和产卵期,‘狼哗鼠’的洞穴里一定有他们偷盗来的兽卵。南宫伴月想自己手养一只幻兽,哪怕是一只小龟,只要是心甘情愿地与他结契,他就会笑掉大牙。无耐帝都的幻兽巿场上自己开了家幻兽店,引进的全是高阶的幻兽,而且看到他不是打磕睡,就是一幅要埋了他的样子。而且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还没有召唤兽的话,非把他当笑柄不可。他们班上的同学实力都不下于中级魔法师,而且所携带的幻兽等级,不会下于三阶。

让南宫伴月不平衡的是,自己的胞弟南宫伴日都有一头四阶的狂狮獒兽。后来才知道,和幻兽结契约要从娃娃抓起。虽然南宫伴日只是个三阶武士而以。

因为帝都的幻兽巿场是从来不卖兽卵的,因为兽卵不好保存,没有好的孵化场所,和相应的温度和湿度,那些个兽卵是出不来小幻兽的,大多数兽卵只能当作鸡蛋食用,而南宫伴月深知,要想找到一颗好的兽卵,就必须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亲自动手才能丰衣足食。所以选择了来个纵马三百公里,为的就是要寻找到一个好的召唤兽卵与他结契。

青山如黛,绿柳依依,南宫伴月静静地往水与山,天与涯的林野间走着。他呼吸着芳草的气息,雾气就在他的身边弥漫着,伴随着丝丝香甜的味道,暖意从心底透出来慢慢的流淌。

他的头上万鸟齐飞,如同一张在空飞舞的巨大飞毯,朝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置身于美丽的水乡泽国,数以万计的禽鸟在春意中轻灵的舞蹈,所有快乐的生命慢慢的融为一体,宛若展开的一幅灵动清秀的画卷。

狼哗鼠的体型不大,和一般的家猫差不多大小,可是长着一张像鼠一样的尖嘴和一条像狼一样下垂的尾巴。它们的灰黑色的毛皮可以做成上好的贵妇大袄,不过因为毛皮的气味类似于死鱼,很难除尽,所以大部份皮草商人和猎人都不喜欢取其毛皮为用。狼哗鼠喜欢在平坦的草皮上修筑自己的洞穴,通常是群族而居。年长的狼哗鼠皮手呈黑紫色,体状如牛,灵性非常。所以一般取其洞中兽卵的猎人,都会找一些被狼哗鼠族中驱赶的单兵个体的洞穴进行劫掠。

当然,南宫伴月也非常明白这一点的。其实在这个自然界中,人类其实是非常弱小的动物。而在兴尔良大陆的历史上,各强大的种族都有着相继灭亡的历史,而唯有人族能长胜不衰。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类是个非常知慧的种族。懂得去顺应天道,顺应自然。天冷就会生火取暖,不靠天吃饭,会劳作,会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不断地发明出适应自己生活的物质空间。

南宫伴月知道,野生的普通狼哗鼠的大多数等级在二阶幻兽这一阶。自己的是初级魔法师,可以力敌两只以上的狼哗鼠。自己是水系魔法师,而手中的‘天元鹤膝杖’是用七百多只冰鹤之髓,注入了千次锤炼而成的白钨之中。南宫伴月在两个月以前,从一个盗墓者手中得到了它。不过那个盗墓人不识货,这件顶级水系法器只花了他一百他金币就搞定了。

天元鹤膝杖中封印了一个五级的魔法‘召唤水元素人’。如果以南宫伴月体内的魔法晶球的容量来看,可以召唤出三个水元素人就会魔法力透支。而元素魔法师如果得到了这根‘天元鹤膝杖’,就能召唤出三十多个水元素人。因为这根天元鹤膝杖本是一千年前一位水系魔导圣者的法器。他在北冥之洋疯狂地吸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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