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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魔道祖师-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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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无羡低下头,捏了捏眉心,沉默不语。好在也不需要他言语,一口气絮絮叨叨这么久,老板娘心满意足地总结道:“哎哟,你们看,我一个妇道人家,讲这种事心里怪害怕的。那家迟早也要做垮的,生意都差成什么样了。且看着吧,最多再一年,肯定又要关门大吉,卖店走人!那种店大是大气派是气派,但人住在里面心不安哪,还是我们这样的小客栈好对不对?”

魏无羡抬头笑道:“对对对。”

老板娘又倾诉了一阵,讲她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撑着店多不容易,老有不三不四的粗莽汉子来打她那些小伙计的主意。末了临走,忽然想起来,回头道:“二位要吃我们这里的饭么?我们厨娘手艺可好了!”

魏无羡道:“要的。不过现在不用,晚点儿吧,戌时再送过来。我们现在先休息一下再到街上转转。”

现在才过巳时,老板娘满口答应着出了门。她前脚走,魏无羡后脚关上门,道:“听起来像不太棘手,可以先对付着。”

本想若是棘手,就先搁着,回头再处理。现在看来未出人命,随手就能了结,自然应当趁在此地休息的时候解了这一桩祸患,还那间客栈一个安宁。

蓝忘机伸过手来,按住了他的脉。

虽然明知这只是在给他检查身体状况,但在那两只白皙修长的手指顺着他的腕部往上游走,慢慢揉压的时候,魏无羡放在桌下的另一只手,还是微微蜷起了手指。

花费了将近两个时辰检查和调整,再小憩片刻,养足精神,两人这才一齐下楼出门,准备去那家三度易主的客栈看看。

蓝忘机先去柜台那里付方才忘记付的押金。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一阵,忽然,魏无羡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低声向一旁道:“老板娘。”

老板娘道:“什么?”

魏无羡道:“晚上送餐时,烦请弄些酒来。劲越足越好。”

老板娘笑道:“那是自然!”

☆、第93章寤寐第二十4

那家客栈一楼大堂里之前还有一个客人,现在一个都没有了。魏无羡和蓝忘机迈了进去,拣了张桌子坐下,半天都没人来招呼。魏无羡不得不用指节轻轻叩了叩桌面,唤道:“劳烦!”

伙计这才慢腾腾地过来。兴许是长期倦怠惯了,有生意做也打不起精神。魏无羡对着墙上的菜牌点了几个菜,他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蓝忘机拿起茶杯看了一眼,杯底还不如那家小客栈洗的干净,又默默放下,不再去碰桌上的任何东西。

点完了菜,魏无羡道:“请问你们这二楼是做什么用的?”

伙计耷拉着眼皮道:“门外写着了。一楼酒食,二楼住宿。你不识字?”

魏无羡随口道:“你说对了,我真的不识字。那怎么锁住了?”

伙计不耐烦地道:“爱住住爱不住不住,问那么多干啥。”

蓝忘机道:“住。”

他一开口,那伙计像是吞了块冰,登时一个哆嗦。

蓝忘机又压了一锭银子在桌上,冷声道:“要一间房。”

魏无羡忙道:“别呀,咱们不住。收起来收起来!”

他说着去压那银子,却不小心压到了蓝忘机的手,两人同时一缩。蓝忘机垂下手,袖子掩住了手指,见状魏无羡一颗心往下一滑,那银子掉到地上,伙计立刻捡起来,道:“房间不退!”

他收了钱,上楼开锁,清扫走廊和房间去了。魏无羡调整了下表情,状似无事地道:“何必?”

蓝忘机道:“待会儿总是要上去的。”

魏无羡道:“是要上去的。不过我们可以从窗户走,从屋檐走,又不一定非要从这扇门走。省着点花吧,不是我的钱我都替你心疼。”

这时,点的菜也上来了。因为客人只有他们两个,上的才快。魏无羡夹起盘中一条青菜,闻了闻,竟然真的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肉味。他对蓝忘机笑道:“我算是知道了。本来就在闹凶,房不能住,菜不能闻,伙计还跟吃了炮仗似的。这样生意也能好才是天理难容。你怎么看?”

一谈正事,两人立刻自然起来。蓝忘机道:“大火。”

魏无羡道:“还有?”

蓝忘机道:“烟花之地。”

据那老板娘所说,衣行老板一家经历的异象是房子里到处都能看到赤|裸着抱作一团的人,什么地方会是这样的?烟花之地。后来住进客栈的人晚上会做房子着火、焦尸翻滚的噩梦,说明这个地方曾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

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上坐了,道:“要一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

魏无羡道:“起火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刻意的磨灭痕迹,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

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寤寐第二十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一抬头,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连忙冲上楼。孟诗捂着头皮,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见儿子跑过来,忙道:“我让你不要上楼的,下去,还不下去!”

孟瑶去掰那嫖|客的手,被一脚踹中小腹,骨碌碌滚下了楼,惹得一片惊呼。孟诗“啊!”的大叫一声,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一直拖下楼,扒了衣服,扔到大街上。

离去之前,那客人往她赤|裸的身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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