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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剩女甜园-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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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母子,下人们还要分得那样清楚忠于何人吗?”

“夫人和少爷是两回事,你不用知道太多。含玉的事情、袁若兰的事情,都不若你表面看的那样简单,你最好还是不要掺合进来!”天狼从未用过这样警告的语气和林雨说话,虽然她平时便不苟言笑,可也没这样的严肃过。

“我是不想知道那么多。只是,她是我朋友!”

“她不只是你朋友,还是我们府中的人。”天狼坚定道。

林雨握了握拳,她是没资格问他们要含玉这个人。青田雅居有太多她看不懂的地方。过往她作为职工,只要闷头做事就好。知道的越少,也便越没有危险。可如今,她再这样懵懵懂懂下去,她便救不出她的朋友。

“青田雅居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林雨的声音轻轻地。

“青田雅居是夫人颐养天年之所。”

天狼的解释,林雨不懂。夫人不过不到四十的样子,如何就要在这里颐养天年了?袁若兰曾说,景皓是两年前来的。之前含玉也说过,她们在这里呆了快十年了。可是,这么多年,青田雅居的位置并不隐蔽,可在厉云人的眼里,这里依旧是个神秘的地方。夫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厉云城里的官夫人都想要巴结。她身份高贵而特殊,却为何必须早早的颐养天年?

从地下出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有天狼的安排,林雨和大全自然是可以留宿的,可林雨并不想住在这里。今天虽没带含玉出来,可也坚定了含玉不会是陷害她的人。如今,她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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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新铺

林雨一直没放弃炒房计划。先前买的房子,已经陆续卖出去了几家。因为不着急用房子,所以几乎都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如此一兜一转,便挣了三百多两的银子。

房子的事儿,都是大全和戚万里一起弄的。有了好的房源,戚万里就会通知大全。大全再和林雨一起去看,看好了之后,林雨估出一个价格区间,大全和戚万里去谈。若是最后价格恰好在区间内,两人就赚正常的中介费用。若是比林雨给出的最低价还低,那么除了正常的中介费用外,低出的部分,戚万里得二成,大全得三成。当然,若是价钱高于林雨给的区间,那么这处房产就不会再买了。

虽然林雨和戚千里闹得不欢而散,但戚万里对林家人还是一如既往,甚至比先前还要好些。大全之前和戚万里关系不错,但因为戚千里之事,难免心中有些介怀,更何况是当事人的林雨?

先前给戚万里中介费的算法可不是这样,也是两家解除婚约之后,林雨才提出的。

人人都道林雨太傻、太好人,明明被人家背叛了,还许了戚家各种好处。其实,也只有林雨作为真正的旁观者之后才看出来:戚千里虽然之前是个教书先生,人也风流儒雅的样子,可他有些死脑筋,脑子里有许多浪漫的风花雪月。她的独立并不能满足他大男人的心理,所以当吕薇出现的时候,他就像是个英雄,处处对她充满了怜惜。总听人说他专情,对发妻如何情重、不离不弃,可他喜欢的。恰好就是那样一种让自己被人夸赞的感觉吧?否则怎么会那样快地喜欢她、喜欢吕薇?又怎会在发妻病重的时候,用书生和海棠花妖的感情来影射他自己?他之前承认,那篇故事是根据自己和发妻当时的情况写的。可是,最后,他虽然选择在发妻的旁边做一个尽责的好丈夫,却在心底永远住着海棠花妖的影子。其实想想,她与吕薇。才是书中的发妻与海棠花妖吧?她其实有信心。若是她最后不做出那一步,戚千里是会和她成婚的。那么,吕薇就是他心中永远得不到的一种浪漫。所以说。戚千里这个人,平时看着做事有条理、为人也颇具北方汉子的豪爽,可这些都是建立在他平静的时候。一出现了他爱的风花雪月,他便禁不住那样的诱惑了。相对而言。反倒是戚万里,一个总在市集与街巷间混迹的人。才是戚家真正的主心骨。人到了社会上,人际交往便成了一种无形的财富。戚万里有能力、有口才、有主意、有远见,这才是她欣赏的地方。只是,吃一堑长一智。她自己心里都有了隔阂,何况是戚万里呢?所以,她还是趁热打铁。让大全跟着戚万里去学。将来戚万里一心一意为她做事便罢,若是有了异心。大全便可随时取而代之。

大全性格就不像戚万里和老三那么吃得开,他骨子里,就有种“憨”“蔫”的成分,他对自己身边的人是好,对认识的人也能做到不出差错。可是,要让他对待别人谈生意,他还是差了好大一截。正好,就借着这个机会,让他和戚万里好好学学。他原本倒就是和戚万里一起的,可是,以前戚万里帮着买卖的时候,这中介费都是死的,不涉及到自己的太多利益,他也不会如何去使劲砍价。如今,每低一点,他就多赚点,自然是不遗余力地使劲发挥。再加上这阵子他对林家正愧疚着,更是会百分之百地对这些买卖用心。

当林雨和大全说了这些话,大全方知林雨用心良苦。因而在跟着戚万里出去谈生意的时候,更加地不遗余力。

厉云城不大,可因为是边关,也着实不小。林雨起先买的商铺,后来民房也买了一些。近日里,戚万里虽然帮忙筹备着戚千里与吕薇的订婚礼,可还是抽出时间,与大全去谈了几家民房。

好巧不巧,今日隔壁的客店刚好贴出了卖房的信息,就被大全瞧见了,转身便进了店里和林雨说了起来。

林雨一直想要扩大规模,隔壁店铺若是能买过来便再好不过的了。林雨觉得事不宜迟,当即便带着大全去隔壁的店铺里看了起来。

原本林雨食肆的位置,便是丁家的一个客店。隔壁的店铺,也是一个客店。

原来两家争客源,变成一家之后,应当人更多才是。更何况,林雨的食肆十分红火,也带动的隔壁客店常常客满。而且正赶上夏季最为挣钱的时节,怎么又要卖店铺呢?

去了之后,林雨才知道,这家店铺的东家见客店生意越来越好,便想要扩大规模,已经谈妥了斜对面的一个大院。大院四间房,连带着前面有个门市,地方宽敞不说,屋子也多。可是钱实在不够,便想着把这边的铺子卖了。但是,这价钱可不是林雨以往买的低价,而是真正的高价。隔壁店铺的大小和食肆是一样的,价钱却是当初买食肆的两倍还多!

林雨是真看中了这个地方。两个院子一旦连通,那么,原来的地方,全部变作男客的接待,新院子则全部做女客的生意。原本的院墙可以扒掉,然后盖一间纵向的厨房,这样,整个院子的格局就成了“工”字形,不但能省下许多的取暖费用,也能彻底地把男女客分开,做出更大的文章。前台连通之后,就成了真正的总台,即便地方大了,还是原来的班底,不再拥挤逼仄。

林雨如今的店铺太火,这店铺的要卖的信息也刚贴出去。若是再过两天,来买的人必定是络绎不绝,价钱虽高,林雨也咬咬牙,要了下来。不过她还是让大全和东家谈了一番价钱,最后,以二倍于食肆的价格,买下了这间店铺。

注定今年是大兴土木之年了。客店若是闲着,还不若接续招揽住客。可林雨实在抽不出人手管着那边,便即刻找了人,连夜开始装修起店铺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 唏嘘

好在林雨在现代的时候,知道许多休闲吧的构造,想要布置成女客喜欢的样子,总归不会太难。因此,林雨做好了设计,便把装修的事情暂交给了老三监工,自己仍旧在厨房里顶替李金花的岗位。

闲来无事,她也会琢磨一些现代的其他小食。不过,这些都先研究着,林雨并不打算立刻就销售,总要等隔壁装修好了再说。

过了两天,戚千里和吕薇订婚了。他们都在店里做过,有许多人也都要过去见礼的。左右上午的时候还不太忙,林雨便都让他们过去了。

林雨守着前台,就见大全从外面回来了。

他昨夜回林家沟收购各类青菜野果了,如今刚送到地窖里一部分,便拉着一些要现用的东西,回了食肆。

趁着大伙儿都搬东西,大全便凑到林雨跟前,道:“大妹,那天去青田雅居,你不是没见到景少爷吗?”

林雨点点头。

“我瞧着样子,他是一时半会儿回不去的样子。”大全又把头靠近了些林雨,道,“我昨儿回村里,发现有些固定给他们干活儿的人,都被打发了回来。我觉得这事儿有些奇怪。”

“全都打发了?”林雨问道。

“可不是!”大全道,“要不说这事儿奇怪呢!先头不是砍树、开路吗?这树也都砍完了,路也修得宽敞了。于是就打发了一批其他村的人,只留了一部分咱们村的给他们干。咱们村的人,都是管挖热泉、砌围墙等事情的。可这工程正进行到一半,就把咱们村的人都打发了。他们有说,是在里面挖到什么东西了。”

“挖到什么了?”林雨有些好奇。厉云也就是个山城。向北有着天险剑门关,所以才成为自古兵家必争之地。而除了南北道路之外,厉云的文明都分布在沟沟岔岔里。那里自古住的就是农户、猎户,应该不存在挖出什么宝贝的事情。何况,厉云地广人稀,林家沟山中的那个小的热泉以前尚且没有人去知道和开发,如今又能挖到什么宝贝?

“具体有什么东西。也不是咱们村里人挖到的。都是他们自己挖到的。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大全道。

林雨想想,也实在想不通里面能挖到什么宝贝。便道:“既然他们不说。咱们也不要往外传这些事情,一面招徕祸患。以往,我只觉得青田雅居是个普通的贵族别院。可自打前几天去了,才知道不是这样。所以大哥。‘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你下次回去。也要和大嫂说说,这些话,即便是村里妇女间的闲话,也不要说。”

大全见林雨说的慎重。也不禁皱了皱眉。

“大妹,你说青田雅居不简单,那太财在那。会不会有危险?”

林雨摇摇头,只能道:“我也不清楚。只是如今太财还小。应当也接触不到什么要紧的东西。”

“唉!当初我应该再阻止阻止他的。这么大点儿个孩子,学什么武艺呢?如今半年见不到一次,以后也不知道多长时间能见到。孩子忘性大,这么下去,连我都会给忘了的。”

这话林雨听着难受。她原也以为景皓小孩子一个,说什么要收徒弟,也不过是回去教点拳脚功夫而已。没想到,却真教起他功夫来,而且还让天狼和其他护院教。到后来又不知道把他送到了哪里训练。

“大哥,太财其实也不小了,也都记事儿了。再怎么样,爹娘他都是不会忘的。”

林雨虽然安慰着大全,可心里也惦记着太财。

自打自己离开青田雅居之后,就没见过太财了。她也和天狼打听过,可是天狼只说送去学本事了,让她不用担心。想着下次看到景皓一定要问问他吧。

隔日赶集,正是忙碌的时候,老三进厨房说,孙氏来了。

孙氏自打丧子之后,还没进过城。她被大全那天的样子吓到了,之后又一直把她一个人扔在林家沟。虽说地里的活儿也都雇人干,但是就她一个人操持,也着实寂寞。尤其是开春后,大全帮着林雨的食肆收购野菜、野味、青菜、干菜什么的,他隔个两三天才会回家取一次,多的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忙活。偶尔回去住一次,也是把太福一起拉回去。她不敢和大全说什么惹他厌烦的,便只能拉着儿子说自己有多苦。

林雨忙完了手头上的工作,便出去看看孙氏。

如今的孙氏衣着比之林雨刚回来厉云时,不知好了多少。不再是粗布麻衣,反倒穿起了纯棉细腻的衣裙。只是,那浅蓝色的衣裳,并未衬托得比原来富贵,反而让人觉得多了几分苍老与衰败。她不过三十一岁的年纪,只比大全大了两岁而已。如今大全虽然比较忙碌,但意气风发,而孙氏,却像是他的长辈一般。

孙氏是大嫂,眼不见,心不见,也就罢了。可真见了面,大嫂怎么都是大嫂。大全和她虽然没了什么感情,但孙氏依然为他操持着那个家。尤其在林雨要收各种各样的东西时,孙氏还是会老老实实地去帮她收购。

孙氏丧子后都是自己在调理的。大全虽然也会买回去东西给她,但她粗糙惯了,到底不会调理自己。林雨把厨房里煨着的红枣莲子羹给她盛了一碗,又加了一些红糖,味道十分香甜。

“有日子没见大嫂了,身子可好了些?”林雨微笑着,这是她对待每位客人都会露出的表情。

孙氏静静看着林雨,足足盯了几息的时间。

过往林雨对孙氏是有脾气的,不管是喜欢或者不喜欢,总有个态度。即便同样是微笑,也有习惯性的和面具性的区别。孙氏不太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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