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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你要相信我真的是白莲花-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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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陆荫伸指在唇上点了点,压低声音,在火堆细碎的噼啪声掩护中说:“我听父亲说,仙家这次挑弟子,比的不仅是本身资质,还有气运,而且气运比资质本身更重要、更难得……你可知道什么生相的人气运最好,最有仙缘?”

他的目光凛然越过火光,望向那道雪白的提花窗帘,收回来后,又扫向另一座火堆旁卧着的人。

那边守夜的人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抬眼看到是这位公子,便忙垂了目不敢多看。陆荫也收回目光,站起身来说:“沉碧看着火,浅苍随我去更衣。”

守夜人不敢看他,他就平平静静地带着侍从走出洞外,离着远远地点起一束烟花。眼看着烟花绽开,不久后远处天空中又亮起一片碧绿花火,他才挑了挑嘴角,露出一丝欣悦的笑容。

浅苍在旁劝道:“大皇子已经看到了,夜风侵人,公子先回洞里休息吧。”

陆荫站在风里,看着远处天空,淡淡地笑了笑:“皇室传说中的倾世之相,凡人压不住便以为是会祸乱天下,在那些仙人眼里,这恐怕才是真正的登仙之相吧?”他压低声音自言自语地说:“这样的人他一定会喜欢,我也……呵,我至少能对他有些用,也就够了。”

他默默体味着这一刻的寒冷清寂,洞里的连念初却戳了戳岳青峰,低声说:“他明明是在夸你,我怎么听着不太顺耳呢?”

岳青峰侧着身让他枕在自己胳膊上,也把头低下来,抵着他的额头悄悄道:“我听着也不顺耳,那个皇子就是三叩九跪来求咱们辅佐,咱们也不理他,把程松之跟他那个公子送进仙门就好了。也不知是哪个门派在这个世界收徒,回头成亲时还可以请他们充当嘉宾。”

这一夜他们也没怎么睡。

帘子外总有人偷偷窥伺他们,惹得两人心里都不太舒服。再加上满衣大了,不像从前那样趴在父亲怀里就睡,早上天没亮就折腾起来,自己在棉被里爬呀爬地。还以为大人都没醒,一会儿爬出来往爸爸脸上偷摸一把,摸完了就缩回棉被里假装不是自己看的。看看爸爸没反应,过一会儿又偷偷钻出来摸一把,自已咯咯地乐着,玩得还挺上瘾。

直到天亮,有缘人在帘外低声叫他们,小莲花才结束了这个游戏,拍着爸爸们的脸一声声叫他们起床。

岳青峰起来就抱着孩子出去洗漱,连念初收拾了被褥和帘子,一出门看见他把女儿架在肩上了,头发也披下来了。耳后两绺长发叫女儿抓在手里晃荡,他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托着女儿在谷里来回跑,看见连念初出来便笑道:“咱们小莲花长了不少啊,你看这小腿儿,在我肩上坐得稳稳当当的。”

连念初满面笑容说:“还是你遗传的好,小莲花的腿就是有劲儿,比我那时候强。”

有缘人端着铜盆准备出来洗脸呢,听见这话都要走不动了,惊骇地自语:“怎么着,这孩子是他们俩生的?”这俩不都是哥儿吗?

身后一名侍卫纳闷地说:“你不是跟他们挺亲热的吗,这怎么还想不到?他们昨天就抱着孩子来的啊,哪有人对外人的孩子能这么上心的。”

不,我还以为这俩都是哥儿,怎么俩哥儿也能生孩子?难道那个白莲花是个汉子?也是,哪有哥儿在外人面前现原形的……

他满腹怀疑地盯着岳青峰和连念初,他们公子就一腔警惕地把他拽回山洞教训道:“那两位道长不是普通人,跟咱们不是一路,用不着硬凑上去,来往不失礼仪就够了。”

他想到自己跟连念初的交易,便唯唯地点了头,心里暗想:将来公子就知道了。

众人都收拾利落了,王靖安主动便向连念初辞行:“我们还要去收集铭牌,这座山洞位置偏僻安静,正适合小公子居住,我们这等粗汉住在这里也不方便。我这就带着手下人离开,两位还缺多少铭牌?回头我等收集齐了就给两位道长送来。”

连念初笑道:“王公子客气了,我们用不着铭牌。只是我与程松之有缘,得跟在他身边,望公子不嫌弃我们就好。”

说着便把手伸进口袋里,弄出一朵雪白妍丽,散发着甜郁香气的王莲递给程松之:“我知道你也未必老能想着我,你带着这个,时时看着,回头就把我记在心里了。”

成熟菠萝般的特殊香气散发出来,有心人闻到后眼神都有些凛冽。

王靖安恨不能把花夺过来扔给连念初,程松之却托着花笑了笑:“我明白的,你不说我也得想着啊。这么大朵花儿我拿着也不方便,要不还是给你吧?”

连念初摆了摆手:“这花也不只给了你一个人,还从来没收回来过呢。你要不想拿着它就尽快把我印在心里,我要的是你那一刻全心全意的……”

“你放心!为了我家公子,这场比试结束之前我肯定能把你刻到骨子里!”程松之便把花别在衣襟上,垂眼看着那朵白莲花,恨不能立刻将它每一瓣都清清楚楚地印在心里。

王松之心头和喉咙一样滚烫,走上去拍着他的肩膀说了声“你别”,却闻到那股甜郁的莲香从他怀里逸出,心里乱糟糟的,忽然有些恐惧——他怕程松之也像岳青峰那样成为连念初的一个收藏品,有相似的脸,同样的香味,低眉顺眼地养着别人的孩子……

不行,程松之是他从小一同长大的兄弟,怎么能成为别人后院面目模糊的一员!

他取下那支莲花,直递到连念初面前:“这花我从未见过,毕是珍贵之物,何况花香与白道长身上的相似,也不宜给外面的汉子,请道长收回吧。”

陆荫在身后看得心神恍惚,暗自想着:果然和那个传言一样,王家也不是普通人家,能给公子弄那么个人在身边。白道士也真敢跟他抢人……莫非程松之和抱孩子的那位真是兄弟关系,家里专出这种搅动天下风云的传说之人?

他正疑惑着,不远处忽然有奔跑声、呼喊声传来。

就是正举着莲花的王靖安也不由朝那边看了一眼,正看到一名身着黑衣的高大汉子朝他们跑来。还没跑近便闻香风袭人,身后的人则高喊道:“哥儿莫跑,我家公子不会亏待你的。”

连念初记性不错,一眼认出那人正是当初在山上被有缘人捆住的延陵侯府卫士,大约因为倒了仙家香水,好像倒比那时候好看了几分。

可香水又不能整形,顶多是让人肌肤平滑饱满些,看着还是个糙汉啊,怎么会被人错认为女人的?

他便问了程松之一句,程松之也纳闷道:“他是汉子吧?怎么就成了哥儿?”

那人冲过来看到许多人,高叫着:“后面那些是南安府的人,他们已收集了五十多枚铭牌了……”喊着喊着,一眼看见连念初,双眼顿时瞪得又圆又大,充满恨意地喊道:“是你!是你!都是你害了我,毁了我们延陵侯府的大计,我记下你了!”

王靖安想叫人问问是怎么回事,那侍卫却视死如归地瞪了他一眼,“呸”地吐了口口水在地上,口水中尽是荷花清香,比小莲花身上的甜香还有侵略性。

他从怀里掏出符纸,咬破姆指,恨恨地看着王靖安说:“王公子竟然跟这种人勾结,我回去之后必当报告老侯爷,延陵侯府来日必报今日之辱!”

王靖安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茫然嗅着空留香气的空气,看着南安府来参选的侯爷林澄带人狂奔过来。

林澄皱着眉叹道:“晚了一步,竟让他逃出会场了。”他看了一眼手执莲花的王靖安,嗅着空气中残余的莲香,冷笑道:“原来是王世兄,世兄堂堂汉子,可别拿着这些哥儿的东西,免得让人也误会作‘那种’哥儿了!”

哪种?

刚才那个还能是哥儿?

王靖安心思百转,不动声色地握着花答道:“不劳操心,世兄是要战还是要走?”

“算了,我今日没精神……”林澄挥挥手便要离开。转身时目光恰好扫过抱着小莲花的岳青峰,冷笑一声,正欲说些什么,目光忽然凝在他脸上,倒吸了口冷气:“这是你的哥儿?”

王靖安可不敢认这个,想要开口否认,那位小侯爷却像是发泄般滔滔不绝地说:“难怪你带了个抱着孩子的哥儿进赛场,我还当你是被美色迷昏了头,原来是我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们王家也知道了那个传言,还找到了这么个人——他也是那种天生汉子相、额间正中生痣、却有普通哥儿没有的内媚,若不剜掉痣就会让身边其他汉子渐渐变成哥儿的倾世哥儿?”

第124章

“……”王靖安看疯子般看着南安侯,等他说完那一串后,忍不住问了声:“你说什么?”什么叫天生汉子相的倾世哥儿?都倾世了不能长得妖娆美艳点儿吗?

他不知道现在的人眼神都怎么了,反正他要是皇帝,肯定不肯为刚才跑过来的那人倾覆天下。

林澄兴奋又鄙夷地笑了起来:“王公子还在本侯面前装什么,论起这个传言,就是皇室也没有本侯家传的清楚。你那位内宠,难道不是为了这个才带来的?”

那两位可是神仙,还是亲夫妻,这人自己找死也别扯上他们公子啊!程松之的脸色登时发青,悄悄地看向岳青峰和连念初。

岳青峰依旧温柔地抱着孩子,连念初却不见了。

眨眼之间,他就出现在南安侯面前,以一朵白莲花不该有的力量和暴烈把那位小侯爷踩在脚底下,眯着眼居高临下地问他:“你说谁是谁的内宠?刚才你话说得太急了,我没听太懂,可否重说一遍?”

南安侯愣愣地看着他的脸和他头上的莲花冠,深吸了口气,似惊惧又似癫狂地说:“你是道士?你会灌药、长成这样,还是来带那个抱孩子的哥儿走的?果然是你……是那个时候的情景重演了!”

连念初越听越糊涂,抽了有缘人腰间的佩剑贴在他脸上,轻轻一压就压出一道红印,冷酷地说:“给我把这事说清楚了,别说黑话,不然我就毁了你的容,看你以后还怎么当官!”

林澄摇了摇头,冷哼一声:“这是我长乐侯府的秘辛,天家都不清楚,怎能轻易告诉别人!反正这是在仙人的岛上,你不敢杀人,也杀不得我!”

他将手伸进怀里,想要拿出传送符。连念初却快了他一步,剑尖挑了符纸扔到空中,脚下用力一踩,震得林澄差点晕过去。

直到感觉脚下的人放弃了挣扎,他才满意地把鞋底抬起来一丝,追问道:“岳兄跟刚才跑过来的那人摆明了就是个男人,你们怎么指鹿为马,硬说他们是女人?”

这回轮到当地人不明白了。

林澄失了护身符,又有长剑压脸,自是动也不敢动,老老实实地答道:“女人是什么我倒不曾听过,不过的确有汉子可以变成哥儿的。我们南安侯祖上发生过一些事,对于那个‘倾世哥儿’的传言比皇室更清楚。”

那是七八十年前的传奇了……

那时候南安侯还没占据南安六郡,只从父祖手中继承了个小小的长乐郡。忽有一天,他在郡外山下遇到了一个不知来自何处的奇怪哥儿。那哥儿长得平凡,眉心却生着一枚艳丽夺人的红痣;生活琐事什么都不懂,甚至不知道哥儿与汉子有别,却擅长炼钢、能铸天下最好的武器;还会打仗,如今各郡也有不少还在沿用他的阵法……

这个哥儿拥有一种极特殊的魅力,遇到他的人无不死心蹋地地爱他,但他一心追随他的祖上,当时的长乐侯,并为林家打造了一支天下强军,占了南安六郡。

所以他们林家后来封了南安侯。若不是那位哥儿被迫离开林家,当今天子是谁还未可知呢!

他祖上在成为南安侯后,就和这个哥儿成亲了,谁知婚后不久,当时那位南安侯额上忽然生出了红痣,成了哥儿——连那几位追求过他的汉子也无不变成哥儿。

南安侯老夫人发现此事后,便偷偷挖掉了南安侯头上的痣,还把那哥儿关在庙里,夜里纵火焚烧。

可是那哥儿其实不是普通人,遇到危险时天上就降下了个风流美艳的道士来救他。

连念初脑中模模糊糊滑过点什么,把宝剑朝南安侯耳边一杵,低头问道:“那道士叫什么?他是怎么救走那个姑娘的?”

姑娘?

“不不,那个哥儿不叫姑娘,叫元暮星。我是在侯府秘档里看到的,恐怕当今皇室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剑身入石三分,腥甜的金属气味在林澄鼻尖萦绕,他不敢分神,老老实实地答道:“道士仿佛是姓邵,但名字没传下来,只知道他长了一副风流像,身边还有个不太出手、法力却也极高强的黑袍神仙。这一二年又有许多神仙降世,南安侯府也曾暗地打听过他们是不是与当初那道士有关,后来才知道没什么关系,如今的神仙都是海外来的。”

嗯,如今的神仙都是看莲花来的,只不知道当年那个道士是不是他想到的道士。

若是七八十年前的话,似乎他还没炼化随身灵湖,离开这个世界呢。想不到他在荒野中孤独苦修的时候,隔着一片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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