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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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则故事里被拿来当例子,证明茶叶真好的夏世杰,也确实算一百金买了点儿茶末子回去,才治好自己的腹泻症状。
他就是再纠结,身边跟着的小厮,总不会放任他把自家的小命给糟践没了。
一看公子爷双目无神,整个人虚脱,小厮就令人抬着直奔红尘那儿,把可怜巴巴没了力气的一个大男人往门口一戳,老老实实等人开门,等了两个时辰也没敢走,更不敢再次莽莽撞撞冲进去。
直到红尘闲来无事出去换本书才瞅见这俩,她也就没多为难,随便要了一百金的茶资,给他泡了点儿茶叶沫子,又拿了香过来,让他毕恭毕敬地上了香,上完了就把人打发走,别说,出了门,夏世杰好歹不用随时准备十条裤子来替换,更不用拿厕所当家,可他也再不敢招惹红尘,提都没提那张邀请帖的事儿。
夏家的公子,终究不是蠢人,他此次过来很隐秘,不敢直接用夏家的力量对付人家,那小姑娘又不是个寻常村姑,他还能怎样?
第38章 吃货
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书楼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第39章 厉王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
眼下这个年景,胖点儿才好看,在他们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选相公,首先提出的头一条要求,就是和她家养的大肥猪比一比轻重……
主仆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凉亭,生火煮了一锅蔬菜汤,烤了只兔子。
小平安趴在她脚边乖乖的,哪怕闻见肉香,也只是动动小鼻子,看一眼,并不肯凑过去吃。
红尘细嚼慢咽地喝完汤,吃饱了,才摘了片叶子,挑了点儿没加太多作料的兔肉递过去。
“说起来咱们平安也没见怎么教,可这规矩到真不错。”
小猫以前见过他们村村正家养的狼狗,听说专门花大价钱找人训练过,特别有规矩,主人没吃饭,自己绝不进食,除了主人亲自给的东西,别人哪怕拿最香最美的肉骨头过来,哪怕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绿了,也绝不肯吃。
他看小平安,到也有几分类似。
红尘挑了挑眉,拍拍平安的头,让它吃完东西自己跑着玩去。
在家里她是没训过,可平安现下的智商,真和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老参,小茉莉,还有家里那一堆书祖宗都没少逗弄它,这小家伙的行为做派,自然是越发大气了。
“汪!”
正靠着树歇脚,平安忽然抬头,双目注视不远处的山坳,轻轻叫了一声。
红尘也站起身,皱了皱眉,招呼两个小厮:“走吧。”
小猫和小狸怔了下,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西斜,的确到回去的时候,连忙抢着背背篓,只是还没收拾完,就看见他们家的小主人露出个特别纠结的表情。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朝着东边的山坳走去。
走了差不多也就片刻,平安就呜呜叫唤,说什么也不动弹了,还一口咬住红尘的衣摆,也不让她走。
小猫和小狸都很惊讶,这小东西平时最听话,自家主人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少有耍赖的时候,今天这是怎么了?
红尘只是低头把小东西抱起来,胡撸了下它的后背抱在怀里,平安就把脑袋往她的长袖子上一埋,不再吭哧。
绕过一片桃林,进入山坳,天边忽然就起了雾,一尺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小猫,小狸,跟紧我别乱走。”
根本不用主人说,两个人紧张的不行,哪里还敢走开?
三人慢慢进入雾里,就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两个小厮吓了一跳,红尘却早有预料,半点儿不慌乱,高声道:“薛公子吗?是我。”
前面的人立时就吐出口气,大叫道:“阿尘,救命啊,我们迷路了,这儿都转了十几圈,死活出不去!”
薛柏桥这声音里头,几乎带了哭腔,显然是怕得厉害。
“别急,请诸位跟我来。”
红尘话里没露,实际上却有点儿不甘愿,要不是风中传来的消息,知道薛柏桥也在,她可不想蹚这摊浑水。
奈何薛柏桥是林师兄的朋友,又是茶馆常客,性情天真无邪,是个好朋友,她若不管不顾,还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在,对方似乎也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想困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