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云-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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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雾都孤儿
☆、起点
“啪”的轻轻一声,陈云将电脑键盘推进一体化的书桌,转身走向阳台。阳台在二楼,外面是绿化地。草地的颜色意外的鲜艳,他心想:大概是因为这个湿冷的南方城市在一月份难得的艳阳天的原因。
他把双手放在阳台的护栏上,纯白色的瓷砖,标准且精确的贴合在上边,被擦的很干净,迎着清晨的阳光,反射出一阵阵的耀眼的光芒。那本应该在冬天显得死气沉沉的芳草地,也和这耀眼的阳光,崭新闪亮的白色瓷砖交辉相映。陈云望着学校的后操场,一颗颗高大的常青树守护在道路的两侧,从陌生的方向到现在每天走在这路上,虽然没有多长的时间,却仿佛已经是相识了多年。他回想着几个月前的夏天,尽管依然无法忍受这已经历了十多年的闷热的夏天,他还是不能阻止自己时不时的走上那个看起来颇为破旧陈年的阳台,阳台做了封闭,可是黑色的玻璃和深紫色的窗帘没有哪怕丝毫的减弱太阳神的灼热之箭,反而在挡住光线之后让这个狭小的空间变得更加的乖仄,压抑。汗水一点点的慢慢滑落着,从额头,到脸颊,从前胸,到后背,还有仿佛一只发出嗡嗡身的裤子里面,就像正在进行一场小人的战斗。那是一个热气无法外泄,在身体,毛发,皮肤上游离着的感官化效果。推开窗户,热浪像风暴一样袭来,瞬间觉得自己被包围了,一瞬间有一种快要晕厥的惊慌。就像多年以后他看得那部名叫“CORE”的电影里的那个黑人教授一样,他离开了科幻的地心穿梭机,以牺牲自己的决心,抱着必胜的信念,一步一步的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点,那层层的热浪,依附在超级合金钢做成的机体外壳上,游离着一阵阵的白色轻烟,那几乎可以说是毫无动静的地底世界,就像一个寂静却随时准备好吞噬一切的地狱一样等待着自己。陈云用手挡住光线,经过几秒钟的适应,他开始趴在阳台上向外看,同样的白色廉价瓷砖,被一个号称是父亲铁哥们的家伙贴得是歪歪扭扭,毫不成型,回想这个虚伪的家伙前些年种在他们家后面田地里的歪歪曲曲的菜苗,陈云不由得轻笑了一声:这被窗外的热浪烘烤得发烫的弯弯扭扭的瓷砖,若是放在这冬日夜晚的鼠标垫下,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儿啊!这全厂生活区最高楼的第七层,顶楼,在被阳光照得惨白的小区里显得格外的突兀,仅有的两条路都从这楼的两侧通过,那些八十年代,甚至是七十年代建起的低矮旧房子,绝大部分都还住的有人。多亏这个繁荣发展的产业,爸妈工作的厂当然是热火朝天。在这样的前提下,工人们,家属们的配套设备,当然是很跟得上的了。即便如此,在这8月某天的正午,也鲜有人员在这些老旧的住宅楼之间出现,被设置在住宅小区里的机关办公室倒是间或有些人出入,毕竟是这个厂最核心的工作部分。**着上身的陈云看着机关办公室大楼的入口,那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宽,大,却矮,在高高的黄桷树的掩护下,躲避着紫外线的打击。他眯起眼睛看着,因为他的眼睛不好,已经是近视眼了,如此耀眼的阳光,照得他完全不能睁开眼睛,他用一把塑料扇子挡住阳光,焦急的等待着,仿佛邮差立马就会出现在机关办公大楼的门口。对,他略显焦虑的脸上有些麻木的感觉,对,他仿佛在对着自己说:邮差都是从右边过来的,因为只有右边才有通向镇上的路,他若是从右边来,必定进右边的门,收发室在一楼的中间,邮差统一将邮件放在收发室,然后再由收发室发到各个部门……为了等待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陈云甚至了解了邮差的到来的时间,虽然不是很确定,但是中午到下午下班前,都是有可能受收到邮件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如此的重要,记忆中这仿佛是人生中最后一次这么焦急的等待着传统的邮件。现在的陈云,推推眼镜,低下头,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很天真,很幼稚,甚至很可笑。这么早的太阳就这么好,看来这次的旅程应该很不错。陈云对着自己说道,回头望着那些鼾声震天的室友们,他禁不住笑了起来。轻轻的关上寝室和阳台之间的玻璃滑门,麻利的收拾起自己来……或者自己是年轻人,又或者是觉得厚重的衣服会让自己行动不便,感觉受到了束缚,陈云在一月的天气里依然没有穿多少衣服。他在衬衣下面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这是他故意为之的。陈云在西片中观察那些角色的穿衣风格和习惯,他觉得如果想要过着那种文明的生活,就必须从一些细小的地方做起。通过一边欣赏电影,一边学习自己的外语,他同时了解到了这些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都喜欢这么做,他们在衬衣下穿着白色的短袖**,看上去是质量挺不错的棉,于是自己就跟着学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所谓的生活,不也很大程度的取决于自己所处的环境吗?如果不能改变环境,那么自己这么脆弱无力的坚持,会有多大的意义呢?一边胡乱的想着,一边穿上那件米灰色的衬衣,这衬衣有一个小小的故事。他在某个周末的晚上无聊着,实际上,那只是作为青春年少的无处安放,总觉得有用不完的时间和用不完的精力,这是因为高考的锤炼还是因为本身就能做到这些然后才能顺利的通过独木桥呢?还是和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一样。无敌的青春。于是他在完成打工之后来到一家商场,这是离学校很近的一家百货公司,里面有琳琅满目的商品,新潮又时尚,那些追求时髦的青年们,会常常来到这里消费。陈云一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一边揣起双手,慢慢的再里面转悠着。迎面一位漂亮的服装售货员满脸微笑的对着陈云缓缓点了一下头,轻轻的说了一声:欢迎光临。陈云能都感受到她传达过来的真实的善意,这位年轻的服装售货员很美丽,陈云回报以一个微笑,看着她稍微偏瘦的身材,现在的商场营业人员都还只是画着淡妆,比较能够一定限度的为自身打造合适的穿着。陈云想,她穿的应该是自己所在专柜的服装。“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你好,我随便逛逛……”“先生,不如看看秋季的新款吧!款式的剪裁很不错,很适合你的体型……”我或许还是偏瘦。自顾的想着,陈云并没有说话,在这位美女的带领下慢慢的走到新品专柜。
☆、回忆
走在略显阴暗的寝室走廊里,间或灰暗却闪烁着的路灯发出了暗淡的光芒,软底子的皮鞋不能在地砖上发出太大声音,加上悠长的走廊,总有一种鬼片的感觉。
应该坐火车还是汽车?
陈云缓步走下台阶,穿过篮球场和足球场之间的林荫道,深冬里的一阵阵湿冷寒意和清晨灿烂的阳光交相辉映,让人觉得来到了早春,以为自己面对的将是吹面不寒杨柳风的人们,一不小心掉入狡猾的南方冬季的致命陷阱,如此便感冒了。快要寒假的时候室友曾经问过陈云,这世界上最不怕冷的动物是什么?他那时候绞尽脑汁的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后来才知道很多生活在极地的动物们都有多重且充分的抵御严寒的措施。比如海豹的体脂肪率就高达50%,北极熊有多层厚实的毛等等。不过只有今天上午走在校园里的这个时刻,他才真正里理解到什么叫不怕冷。或者说,这是和耐寒有区别的,极地的动物为了生存,它们进化出耐寒的能力,而对于其他生物,如果天生不具备耐寒的能力,却依然不惧怕严寒的挑战,这才是叫做不怕冷。这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是一种坚定的信念,陈云没有转头,仅仅是用眼睛扫过前面走着的那些女人,她们纤细的双腿在寒风中若隐若现,那一层柔软丝箔根本不能为她们阻挡哪怕是一缕微风,如果非要除去那些理由而说她的用处的话,勉强能够遮挡因为寒冷而造成的血管显形。
对……
快要踏出校门的陈云对自己说道,这就是对美的追求,这就是精神的力量,这就是维纳斯赋予人类与众不同的强壮,这就是对美的诠释,不惜一切的代价,追求自己的完美,追求美丽,追求周遭羡慕的目光,追求那吸引人如黑洞般的能
量……
呵……
他对自己一声轻笑,难道这是在鄙夷着这些美丽的女人?自己何尝不是在出门前一番打扮?越是智商高的动物越是懂得追求美和艺术,对,这是一种艺术……“云哥!!!云哥!是我,是我,小惠……”
马路对面传来了有些幼稚的女人声音,陈云推了推眼镜中间的连接部分,看到对面有一朵五彩斑斓的野花,正在对着自己张牙舞爪的晃动……
哦,是初中同学林慧,只是初三才同班,泛泛之交而已。他心想道,她家可不是住在这附近,难道假期也没有回家?陈云冲她招了招手,果然女人都逃不过爱美的魔咒,每个人都追求美,特别是女人,不过她的品位可不敢让人恭维,黑色让她的腿更容易被人忽视,上身又太过花哨……
“怎么,假期也不想回家?看来你是被这大城市的花花世界给迷了心智,眼看着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花仙子变得入凡并俗的,我这老同学怎么都不忍心啊!”
陈云知道,挪揄一下小师妹,大家开开玩笑比较好交流……
“你就这样踩你老同学?你看见女孩还是要怜香惜玉吧!这样说我,奴家好生伤心……”。
“滚你的吧!说人话。干嘛放假不回家?一个人在外面,难不成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妹子把头往后缓缓一昂,露出一幅向下看着我的表情,她大大的眼睛虚了起来,嘴角挂起,一幅很奇怪的样子。多年以后,陈云想,我只是因为她这样的表情而记得她了,而已吧!
“才没有呢!我住二姨妈家。反正过年的时候爸妈会到这边来,我就不想回去了,我在广场那边的英语培训学校打工……
这位老乡,或者说老同学是条瘦猴子,回想起初三的生活,这条瘦猴子和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生疏,实际上虽然她是个瘦猴子,但是她就是具备那种:“老子就是硬拼长相就能博得大家喜欢”的那种狠角色,陈云想到,自己毕业的初中可不是什么好学校,它建立在大城市的靠经核心的部位,有数不尽的尘世铅华和工业喧嚣,如果说真的能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读好书,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在荷尔蒙爆炸的年纪里,长相漂亮的异性无疑是一块磁石,能够让周遭的人们靠近。于是这里就慢慢的变成了是非之地,或许这是大人们的商机,但是对于作为学生的自己,还是不要太过关注的好。不过陈云的性格或者说他的思想上也不像让自己成为一个孤僻的人,所以既然是大学校友,那就没什么关系………
他请小师妹喝了一杯热奶茶,之后发现自己坐在通向长途汽车站的公车上,这样也好。这可是春运,几乎站站停靠的短途火车必定是脏乱差。还会在身上沾染上一些奇怪的味道,不知道为何,陈云总是不喜欢奇怪的味道,他不吸烟,鼻子也不是特别灵,不过他就是不喜欢奇怪的味道………
这是回家的旅程。看着那些归心似箭的乘客们,他们大包小包的行色匆匆,疲倦的双眼里布满了血丝,虽然看起来有些邋遢,不过却透露着难以掩盖的喜悦。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家,是一个归宿,家,是避风的港湾,外出的漂泊的人们,家是奋斗的原因,家,是心中圣地和神邸……望着这些匆匆的行客,自己不属于他们之列,自己开心吗?或许。毕竟出门的时候认真的穿着,不过现在坐在长途汽车上,在这快乐的归家气氛中却找不到自己的兴奋,反而觉得有点格格不入,是自己没有那么高兴,只是觉得可以不用重复这无聊的寒假生活而感到新奇?在这浓烈亲情的氛围里,自己的新奇感顿时被淹没了……
翻山越岭之后又跋山涉水,在不断放出奇怪味道的车载空调的烟熏火燎之下浑浑噩噩将近两个小时,感觉浑身被附着着一种怪异温暖感受的氲氤,让体温保持,却有着让人浑身不自然的负面功效。他一边向车门走去一边围上自己的围巾,他无数次的因为突然从这样温暖的地方来到寒冷的环境里而感冒,他心想,这特么什么样的旅途重要到这种地步,让自己两次提醒自己不要因为什么突然的原因而错过……
旅途如此曲折,陈云甩开粘在鞋底的泥巴,看看路上黑褐色的污秽。空气里飘散着雨后泥土混合着杂草或者低矮灌木的味道,在太阳光照射下慢慢升温,发出了一股奇异的味道,所谓泥土的芬芳就是指的这个味道?朴实无华的农民伯伯环绕在自己周围,从大城市里淘汰下来的中巴车穿行在丘陵矮山之间的乡间小道上,泥泞的土路让陈云看出来最迟昨天是下过雨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