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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重生之秦武大帝-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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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也不对。”小雨俏皮地说。

“为什么说对,为什么又说不对呢?”陈轻扬疑惑道。

“对,是因为那边确实可以通往冥界。不对,是因为那边不是冥界。不过冥族生活在那里,确切地说整个秦武星球都有冥族存在。冥族也就是鬼族。”小雨严肃地说。

“什么?!”陈轻扬差点吓尿了,居然整个秦武星球都有冥族,那么人族怎么办。梦可儿,赢空空,周妍他们怎么办?自己的兄弟子民怎么办?大秦帝国怎么办?

“主人不要担心,每个星球都有地下溶洞供鬼族居住。人鬼殊途,很少彼此遇见。”小雨安慰道。

小雨接着说道:“天仙跟天妖及天鬼、天魔属于同一个等级,其中天妖的实力最强,特别是其中的神兽。天仙、天魔、天妖、天鬼共分成九级,九级天仙巅峰后,感悟天道会达到金仙期,相对应的,就是魔王、妖王、鬼王境界。恐龙一族属于太古神兽,可以越级杀死相当应的天仙高手。”

陈轻扬想起侏罗纪地球那个强悍的霸王龙和雷龙,不由暗暗点了点头。

……

他们这里谈论鬼族,遥远的秦武星上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阿凡提,大秦帝国匈奴分支左大漠部落(今大秦帝国凉州)人,又名牧公羊,因为被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俘虏,做过一阵子放牧公羊的人物,是大秦帝国的一位著名将领。他从小失去父母,家境贫寒。但他勤奋好学,后来终于成为当时著名的大将。

阿凡提本来很有抱负,希望能在军事上有所作为。但他对执修真门派的秦宗长老吴草枯非常不满,又不敢明白地表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只得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或者闭门读书;或者纵情于山水;或者酣醉不醒;或者缄口不言。

此外,由于融入大秦帝国多年,他还以写诗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想法。如:在非常著名的《阿凡提诗歌传》一十二首中,阿凡提就用迂回含蓄的语言来表达了获筑基丹难和渴望突破的心情。

他的好友,来自玛雅帝国的太子郭瑞、微尘公主和他一样,也是当时大秦帝国著名的家,对吴草枯的秦宗统治也抱有不满和否定的态度。

除阿凡提外,阿凡提的好友还有禾苗、孟说、乌获以及李天。他们七个人经常聚在一起,在凤凰木下之下,闲谈、狂饮、作诗、弹琴,高兴时就纵声狂笑,不高兴时就痛哭一场,被世人称为“凤凰木七怪”。

在这七人当中,阿凡提大概是最为疯癫的了,秦酒烈!尤其是阿凡提在喝醉的时候,常常喜怒无常。因此吴草枯说到他的时候,经常笑话他“当其得意,忽忘形骸”。

微尘公主是玛雅帝国来大秦的绝色才女与美女,是“凤凰木七怪”之一郭瑞的姐姐,与阿凡提、孟说等并称为“

凤凰木七怪”。她更是七怪之中唯一的女性。她的才华自不用说,同时,她也是大秦帝国第一个受大秦女皇帝梦可儿宠爱的萨满教后裔红人。

需要说明的是,阿凡提等人筑基的艰辛,在微尘身上看不见,微尘公主的七怪多半是凑数的,为了敷衍弟弟郭瑞。实际上她很少参与七怪组织的活动,甚至聚会也不参加。她不过是挂个名,给郭瑞一个支援,希望玛雅帝国派系在大秦不至于被欺负。

昔日的凡人界秦武星球本已经风平浪静,可惜这个时候南极地区狼烟四起。这一天,阿凡提与其他人在澳洲游玩的时候,整个南半球警报传送信号源源不断而来:“鬼族入侵!”

第120章 秦武星大劫

秦宗,大秦帝国的中坚力量,此刻正在紧急总动员中。时为凤舞十年,大秦帝国的所有的高阶守护者、秦宗顶级战神大都在秦明帝赢梦——梦可儿面前保持沉默。

墨子,即墨翟,大秦帝国诸子百家墨家之首,秦宗的长老,这时候率先打破了宁静。

墨家在秦宗里面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纪律的分支,墨家弟子穿短衣草鞋,即使已经筑基了,仍然参加劳动。

秦宗的山门紫云山上开垦出来的农田,大多数是墨家子弟在耕种。墨家子弟以吃苦为荣,以耐劳为高尚,以懒惰为耻,以偷懒为卑劣。

如果谁违背了这些原则,轻则被赶出秦宗,墨门被退弟子,其他分支一般不会收留,重则被处死。

墨家是大秦帝国皇帝的亲军,相当于后世地球明朝的锦衣卫。锦衣卫,地球华夏大明帝国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

譬如,洪武一十五年,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朱元璋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这个锦衣卫是大明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意思是直接向皇帝负责。锦衣卫的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大明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大明皇帝负责。魔者也是如此。

墨家的最高领袖称为矩子,也称呼为巨子,墨家的成员都称为秦宗“墨者”,代代下传,所有墨者都服从巨子的指挥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巨子的身份相当于锦衣卫的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但是组织更加严密。墨子的代表性作品《墨子》,珍藏于秦宗的藏经阁,这样写道:“墨者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就是要求墨者赴汤蹈火,死而后已。

第一任矩子是墨子,后来的“矩子”分别由大秦帝国皇帝、秦宗领袖梦可儿任命,第二任是阿凡提、第三任是孟说。由“矩子”执行“墨子之法”。墨者“矩子”阿凡提住在洛阳城,他的儿子杀死了一个平民,按照大秦律法,杀人偿命,必须依法处死。

但大秦帝国皇帝梦可儿生性仁厚,认为阿凡提年老,为萨满教,为匈奴,为大秦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却只有一个儿子,就命令可不杀。

正直不阿的阿凡提却说,墨者之法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禁止杀人伤人的必要措施,它符合“天下之大义”,还是坚持把自己的儿子杀了。

这个故事高度反映了墨家纪律的严明,更说明了阿凡提的大公无私。

这件事情深深打动了原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从此两人之间眉来眼去,一发不可收拾。

想当初阿凡提率领的大秦帝国匈奴铁骑横扫亚欧大陆,唯独因为垂涎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的美色,最终损兵折将,陆军更是全军覆没。身外主帅更被大不列颠人羞辱,放逐到北海牧羊,可谓几把心酸泪,一段屈辱史。

所谓好事多磨,随着大秦帝国的统一,这对欢喜冤家终于走到了一起。说来也是奇怪,这阿凡提虽然妻妾成群,却大都不能生育,生了一个儿子还因为杀人被处死,唯独跟美杜莎女王却子女满堂,成为大秦帝国阿凡提一族的开山鼻祖,更立下阿姓宗祠,这是后话。

正因为墨家墨子、阿凡提等领袖都以身作则,因此墨门纪律严明,在大秦帝国,乃至秦宗墨者都是战斗高手。因此,南极出现鬼修的消息后,墨门作为秦宗的突击武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在无数的鬼修从南极地带蜂拥而至时,墨者巨子接班人之一孟说就站在巨子阿凡提身边。阿凡提命令墨门子弟兵严格遵守防线。后来又听说鬼修怕狗血,墨门于是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屠杀狗,取血。狗血利于真气稳固而不凝固。

孟胜为孟说的弟弟,忠于墨门。他受阿凡提委托,自己带人为稳固南极岛外围第一道防线死战,许多弟子也从其死。

墨者有“侠客”的精神,可能行为并不符合社会道德,譬如全球屠杀狗族取血。这在后世地球虐杀狗尚且被人肉搜索,更别说是几乎等同于种族屠杀的行为了。这次血杀,秦武星的狗类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二。

墨门说话算数,重承诺、讲信用,答应人家要办的事就必须办到。而且行动果断,可以不顾及自己的生命,去完成巨子下达的任务。南极保卫战,大秦墨门全军覆没,无一生还,狗血固然可以灭杀修为弱小的鬼修,对于修炼有成的鬼修,却毫无用处。

在大秦帝国很多土地都有地下溶洞,许多溶洞往往绵延几千米,洞内有的地方很宽阔,就像进入了大厅。在一些地下溶洞有的地方又十分狭窄,窄到只容许一个人爬过去的程度。地下溶洞中常有地下河,湖,有的地下河很宽,在河中甚至可以行船。鬼修们正在从地下河中不断出现,大秦帝国随着鬼修的大规模出现,一片混乱。

阿凡提,或者说墨门前巨子,此刻非常沮丧。鬼修,对于修为不高的阿凡提来说,根本不是其对手。一直器重自己的皇帝梦可儿也罢免了自己的巨子身份,由孟说接替。

想找个人聊聊天吧,阿凡提独自饮酒。却发现举目四望,大家都在讨论墨门抗鬼族入侵的失败,更多是惶恐。“或许只有自己的影子,幸福是存在于心灵的平和以及满足中的,而我今天仅仅因为能够喝酒而开心吧?”阿凡提心想。

灵魂无枝可依,鬼族四处出没,秦宗大规模出动,甚至惊动了秦宗天仙以上的高手。人族面临生死存亡的一战!阿凡提此刻喝醉了,醉倒在绝色容颜艳丽无比的昔日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怀里,沉沉睡去。

第121章 秦宗弟子美杜莎

美艳无双的美杜莎女王,拥有着白种人的坚挺的鼻梁,配上沉鱼落雁之容,倾国倾城之貌,加之曾经是大英帝国的女王,气质自然脱俗,整个容颜瞬间明亮起来。

白种人的皮肤白嫩而晶莹剔透,曾经的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那双迷人的眼睛,浑圆丰满的美臀,一袭红袍,气质冷艳无双,犹如夏莲绽放。

月光下的完美无暇的美杜莎女王,让旁边开放的月季花都闭上了双眼,羞涩无比,那一头金菊般的长发掩映在她的额头,好像登高临远的驿站,迷蒙着整个屋子的月霞。

阿凡提舒服地翻了一个身,美杜莎那飘逸的红袍散落在墨门前巨子阿凡提身上,像一片红色的海一样,随风起舞,夺目灼灼。陡然,阿凡提触碰到了一阵柔软,微微睁开了眼睛。

只见那美杜莎眼神专注蕴藏威严却不咄咄逼人更饱含几丝柔情。美杜莎的身材曼妙,如丝的秀发散发出出一阵一阵柔和的清香,又或者说这是女王的味道,或者又说这是爱人的相思。

美杜莎的长发造型,与大秦帝国的中原女子不同,并非双辫。

大秦帝国的前朝大周朝的女子已有梳发辫的习尚,并有双辫和单辫之分,男子则束发。自从前周鲁国的孔仲尼(即孔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儒家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

于是,秦宗里面就有一门叫做儒门,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对于衣冠举止,马虎不得。

儒门是秦宗道貌岸然的一派,不但要求中原人绾发结缨戴冠,而且对于欧洲非洲交趾一代征服地的百姓也是如此要求。

如秦宗藏经阁《儒门》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交趾叛乱,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比如这个越王投降就需要削发。

美杜莎的秀发完全自成一体,跟儒门的簪发结璎背道而驰,美杜莎的长发是先编成一根一根的小辫子.随后又绞成几根大辫子,再盘绕起来,就像编好在一个盆栽里面的熏衣草。

阿凡提抚摸着美杜莎的小手,手如柔荑,肤似凝脂,体如温玉,人如桃花,不由看呆了。

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留着的那一排额发,使她更具有一种飘逸的风姿。她脱下长袍或者说裙裳,比丝更细更软的白色肌肤,发辫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轻轻挽住。她柔软的香肩,朦胧的轻纱不但遮没肩背,连全身都罩没,只露出一双脚,此刻完全呈现在阿凡提的眼前。

阿凡提当时是大秦帝国手握百万雄兵的法兰克王,为求一见红颜,死伤上百万,被大不列颠人囚禁到北海去放牧,一去几多载。烟尘散尽之后,这一切值得了,阿凡提狠狠地吞下了一口口水。美杜莎那一头带点点光泽的金发,可以一直垂到小蛮腰上,如同亮堂的太阳一般。

她把头发披散下来,这是叫喧哗的杜鹃鸟都要羡慕妒忌恨的风情。仙子一般的面容,精致如同芭比娃娃的脸蛋。淡黄而浓密的头发平滑地贴在阿凡提厚实的肩膀上。长发飘飘,如波浪一般滑腻柔软。

那个坚挺而执着的思念,沉甸甸的,如同呼之欲出的思念,朦胧看去,好像寂静中的黑夜突然出现了两道雪白,一道比另一道高出一点,这其中仿佛含着这里,透露着寓意,掩藏着思想。

深刻!此时必然是属于阿凡提与美杜莎的。这两双眼睛像是牛郎星与织女星,在七夕之夜,随着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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