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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全民偶像-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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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要一千多块?”一个破手机动画要1888块,蒙谁呢,叶振飞满脸不信。

胡慧娟不无得意道:“还有更贵的,我姐说之前宁拿到过钻石,要16888块,她亲眼看见的。有个大款,刷了六七个,十来万块钱呢。”

大款就为了这个东西刷十来万块钱,做梦呢吧,叶振飞嗤笑了一声:“十来万块钱?是十来万块快乐豆吧。”

“快乐豆是什么?”丁思成不解道。

叶振飞笑道:“就网上打斗地主用的钱,十来万也就是一百多块钱。”

一百多块钱买个小电驴礼物都不够,丁思成道:“不是,不是,是真的十来万。不信是吧,我之前也不敢信。现在有钱人是真多啊,我们累死累活一年赚不了几万,他们这有钱人一高兴,随手就拍你个几万,跟扔草纸似的。”

是真的十来万?

叶振飞和陈淑芬对望了眼,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出了浓浓的质疑。

他们是真不信,可丁思成说的这么笃定,他们又不知真情,一时还真不敢随意反驳。

“……下面这位嘉宾是丁宁,是我们学校管理学院的学生……”

“在讲宁呢。”

电脑里,主持人一一介绍着他们完全看不到踪迹的嘉宾,一听到丁宁的名字,胡慧娟的耳朵竖了起来。

不只是胡慧娟,本还关心着十来万的叶振飞和陈淑芬,也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电脑屏幕上。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那些花儿》,最近在网上火爆了的,连傅州和天后李依娴都推荐过,就是他的作品。还有校广播站最近常放的《南山南》、《晚风》和《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都是他的作品。哦,还有《不怕不怕》,也是他写的。是不是很惊讶这么一位才子就在我们身边?”

短短一番话,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哗然之声。

哪怕除了主持人就看不到其他人,隔着个屏幕,叶振飞和陈淑芬也能感受到那种热浪般的嘈杂气氛,显然场上很多人都惊讶于这么一个消息。

其实他们一样。

丁宁有什么作品他们是不知道的,当然也没听过,可傅州,他们这年纪的人,哪个不知道啊。

他们年轻的时候,就是听傅州的歌过来的,而丁宁的歌,居然能被傅州推荐,那可了不得。

被傅州推荐?还是刚知道这事,丁思成心里倍儿骄傲,也自觉倍有面子。

他很满意,也不太满意。

很满意于主持人这一番话一说出口,叶振飞和陈淑芬脸上的表情就变了,一脸讶然。

不太满意的是,这直播是怎么回事,就不能把镜头给丁宁吗?

看不见丁宁的人,怎么让叶振飞和陈淑芬相信,他家丁宁是真的不比叶迪差嘛。

第二卷 岁月峥嵘 第113章 鲜花

主持人介绍完嘉宾和评委,申市大学十佳歌手进入正式环节,全场一片掌声和喝彩。

但比赛还要稍后,先是嘉宾表演,第一个出场的就是丁宁。

“宁上场了。”

翘首以盼那么久,可算见着了丁宁,眼看着丁宁背着吉他走上了舞台,胡慧娟下意识地侧头看向陈淑芬。

陈淑芬可没心思看胡慧娟,她微蹙眉头,直盯着屏幕中的丁宁,心生古怪。

好像也就半个月没见嘛,这丁宁,怎么就和以前文文静静软趴趴的样子大不相同了,整个人英姿飒爽,看上去意气扬扬,还真有了那么点明星样。

男靠衣装,女靠化妆,她仔细瞅了两眼,明白了,丁宁这改变,穿着得立很大一份功。

以前的丁宁,喜欢穿黯淡的素色调,明明长得阳阳光光的,却愣是把自己整得灰头土脸的。

要不是长了张俊脸,就一典型城乡结合部小青年。

而今晚的丁宁,彩色涂鸦T恤配花格衬衫,再搭条淡蓝色的破洞牛仔,不说有多时尚,至少要比以前干净清爽得多,长相上的先天优势,如蒙尘明珠被拂去了表面的尘埃般,得以重见天日,增光添彩了不少。

“你们家丁宁长得是越来越帅了,谈恋爱了吧?”

叶振飞也感觉出丁宁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他觉得丁宁可能是谈恋爱了,因为常言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恋爱中的男生,也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

叶振飞这一问,丁思成和胡慧娟面面相觑了一眼。

丁宁有没有谈恋爱,他们没问过,也不知情,是不是得找机会问问?

不管怎么样,现在肯定得说没,丁思成道:“应该没吧,我……”

正说着话呢,电脑里突然传出来一声夸张的惊呼:“哇哦,有人送花哦,还是位美女,掌声鼓励一下。”

是女主持人喊的。

侧头一看,电脑画面中,有一位穿着牛仔短裤晃荡着两条大白腿的女生,捧着一大捧鲜花,不慌不忙地上了台,快步走到了丁宁跟前。

看女生的嘴型,丁思成能瞧出那女生在和丁宁说话,之于说了什么,由于现场一阵又一阵的起哄声实在太吵,他什么都没听到。

眼见这一幕,叶振飞咧嘴笑了笑:“还说没呢,人家女生都送玫瑰了。这是他女朋友吧,挺好看的啊。”

话音未落,电脑里,丁宁和女生拥抱上了,全场尖叫,还隐约听得有人喊“张旋、张璇”,应该是那女生的名字,丁思成一张老脸都被吼得发烫起来。

胡慧娟也一样。

她的心情,一瞬间有些复杂。

自己儿子谈恋爱了,她竟然不知道,这倒还算不了什么。

可她今天刻意让丁思成喊了叶振飞和陈淑芬过来看丁宁的直播,心里是有小算盘的。

现在好了,丁宁居然大大方方地和别的女生拥抱上了,这叫她那些小算盘怎么打嘛。

她偷偷地瞟了陈淑芬一眼。

可不,陈淑芬那知道丁宁确实小有成绩后,好不容易缓过来些的神色,又难看了起来。

唉。

胡慧娟暗叹了口气,她知道,就现在这样,她的小算盘是打不起来了,丁宁和叶迪哟,好像是有点有缘无分啊。

唉。

满脑子都是叶迪讨人喜的模样,她又默默地叹息了一声。

然而,她的叹息声还在肚子里打着转呢,刚稍稍平静下去些的电脑里,又起了喧哗。

只见那穿牛仔短裤的女生还没来得及下台,又是两个位女生跑上了台,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捧鲜花,还都和丁宁热情地一一拥抱、合影。

叶振飞一看这架势,嘴角抽了抽,笑道:“丁宁这女朋友有点多啊,你家可得多买几套房子,好多藏几个儿媳妇。”

知道他是在说笑,丁思成笑脸盈盈:“他有没有女朋友,我倒不是很清楚。可他受女孩子欢迎是真的,从小就这样,你们家叶迪不也挺喜欢我家丁宁的吗。”

什么叫我们家叶迪不也挺喜欢你家丁宁的。

打小一起长大,走得近些,就能叫喜欢啊,那附近的街坊邻居们不都得相亲相爱了。

何况大学后,每次放假回家,也不见丁宁和叶迪有多少来往吗。

往自个脸上贴金,也不是这么贴的。

陈淑芬的脸黑了下去,倒也没做反驳,只是心里不忿。

电脑里,给丁宁送花的女生,刚走两个,又来了一个,看舞台边,好像还有捧着花的女生在急急忙忙过来。

儿子受欢迎是好事,丁思成和胡慧娟,看得都挺开心。

倒是丁宁自己招架不住了,从一点存在感都没的男主持那借过了话筒:“那个,非常感谢章璇,还有送花给我的三位同学。不过,大家先别给我送花了,我现在真腾不出手拿。这放地上吧,跟扫墓似的,不太好,地又湿,也脏了大家的一片心意,是吧。”

哄笑声顿起,丁思成撇嘴“啧”了声,笑眯眯地责怪道:“这嘴臭的,真不会说话。”

瞧丁思成那高兴劲,陈淑芬心里莫名来气,暗暗嘀咕:嘴臭,还不是因为是你生的。

叶振飞则是嘴角浮笑地目视着台上意气风发的丁宁,心里很有种英雄惜英雄的欣赏。

想当年,他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万花丛中过,摘得几支归,不比丁宁差了多少,犹记得……

“哎哟!”

正浮想联翩呢,叶振飞忽然感觉右手胳膊遽然一疼。

急忙侧头一看,可不是他那横眉竖目的媳妇掐的。

“想什么呢?”一看叶振飞的一脸神思的样,陈淑芬就知道他没在想什么好事。

“哪想什么了,这不看直播吗。”叶振飞赶忙心虚地把心思收了起来,故作专注地看向前方的电脑。

“哼。”陈淑芬低哼了一声,也把目光投了过去。

丁宁还在发言:“台下那几位想给我送花的朋友,先等我唱完歌吧,好不好?唱得好,才配得上鲜花嘛,对吧?”

顺着丁宁的目光,丁思成能看见右侧台下站了好几位手拿鲜花的女生,都眉开目笑的,隐约听得几个“好”和“对”。

他心里更得意了些。

多好的儿子,嘴甜,人和气,招人喜欢,生来是福气。

“非常感谢,记得别走掉哦,要不然我得惦记好一阵子。小的时候,有人说要给我块泡泡糖,结果没给,我到现在都还惦记着。”

又是满场哄笑。

感觉自己这儿子真的是长大了,足以独当一面,丁思成的心情,像喝了三两酒,微醺。

第二卷 岁月峥嵘 第114章 已非年少

把话筒交还给主持人,打开吉他包,抱起吉他,目视向前,丁宁有些紧张,心跳急促。

较之昨天的小场,今天这湖畔广场大舞台,人数起码翻了十来倍,放眼望去,人头攒动,怎么着也得有上千人。

而且观众席是大剧院似的半环形,观众们沿着阶梯式的台阶而坐,座无虚席,场面还真有种在开现场小型演唱会的赶脚。

手心微潮,悄悄地在牛仔裤上擦了擦,丁宁调整了下面前的话筒,强自镇定了下心情,笑道:“本来我是参赛选手,准备唱《南山南》。现在老师安排我做嘉宾,那我就随心一点,一首《少年锦时》献给大家,愿大家珍惜现在,享受现在。”

说完,丁宁下意识地侧目朝坐在舞台右侧的顾兮瞥了一眼。

她和大家一样鼓着掌,眉语目笑,脸颊被打向评委席的灯光照得格外白皙,透着水中溪沙般通透隐约的红晕,如染。

丁宁很喜欢她穿的那条磨白背带牛仔裤,颜色是浅浅的蓝,就像记忆里干净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甚至还能看见白云的影子。

心头莫名安定,还有点小惆怅,丁宁回过头,一边弹起前奏,一边低头支嘴笑了笑。

对于这个女孩,他的确有种《少年锦时》的情绪。

情窦不是初开的我,也不太敢对你说。

因为。

岁是锦时,人却已非年少。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丁宁觉得自己有些没心没肺。

“小孩儿在门前唱着歌,阳光它照暖了溪河。

却不是儿时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没心没肺,而是出于种种考虑不得不淡漠本心的没心没肺。

“柳絮乘着大风吹,树荫下的人想睡。”

可人生就是这样,没法十全十美,一如能量守恒,要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些什么。

或许是时间,或许是自由,或许是我想和你谈场恋爱的念想。

“沉默的人,从此刻开始快乐起来,脱掉寒冬的傀儡。”

顾兮在他看来,确实是一个十分不错的姑娘。

假如再年少个三五年,假如不想做什么明星,他此刻兴许就应该和顾兮四目相对,暗送秋波。

是啊,秋波。

进入秋天有阵子了,早上一场小雨过后,湖畔的晚风吹着衣袖瑟瑟发颤,气候是缠缠绵绵的微凉。

“我忧郁的白衬衫,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但现在,他只能低头唱自己的歌。

哪怕心驰神往她的明眸和笑貌,也只能按兵不动蓄势不发。

“情窦初开的我,从不敢和你说。”

他倒也不担心失之交臂地错过。

“仅有辆进城的公车,还没有咖啡馆和奢侈品商店。”

并非他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什么的。

而是,轻轻飘飘就能不翼而飞的东西,哪怕怦然心动了千百回,也不过是指间沙,漏了就漏了。

唯有耐得住时间考验,经得起沉淀的,才会有无穷回味的香醇。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很简单。”

毕竟,前路那么漫长,急于一时的欢愉,多半是没法求仁得仁的。

要不然,海誓山盟天荒地老之类的词,也不会隐隐有了苦涩的贬义。

有无数的例子,证明了,感情这种事,哪怕遇见得早,得手得早,到最后都不如来得刚刚好。

一如,刘若英在《原来你也在这里》中唱的,“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钟声敲响了日落,柏油路跃过山坡。”

现在显然不是什么刚刚好的时机。

“一直通向北方的,是我们想象,长大后也未曾经过。”

二十岁还是太拙稚,能够期许的明天,也过于遥远。

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一片被风吹起的花瓣,需要漂泊许久,才能以遍体鳞伤的姿势安然落地。

何况,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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