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三国英雄谱 >

第10章

三国英雄谱-第10章

小说: 三国英雄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主公,共计连弩一千余把、圆盾近三千个,不过还没有干透、铁锭不足一千斤”。

这个生产速度已经超出了高云的意料,不禁对质量有点儿担心。

“已经很不错了,麻烦先生各取几个来我看一下”。

“是”。孙斌应承一声,转身去了库房。

功夫不大,孙斌便带着两个提样品的随从进了前厅。

高云逐个看过以后,算是服了孙斌了。这样简陋的条件,竟然能有这么高的产量,而且质量也很理想,可见孙斌是付出十分的辛劳了。

高云知道孙斌操劳,心里有点儿不忍,但接下来的事却又必须要倚重他的才能,只好说道:“虽然我知道辅仁先生这段时间非常辛苦,但正所谓:‘能者多劳’,我走之后,还有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不得不依赖先生,还望先生不要怨我高云不近人情。先生劳苦功高,我高云铭记在心”。

其实,在孙斌心里,高云越是给他安排任务,他就越高兴。因为他觉得这不但是高云对自己的信任,而且是自己报效高云的机会。

现在见主公还这样怜惜自己,心里更是感动,连忙说道:“主公言重了,孙斌受主公大恩无以为报,主公有事尽管吩咐,孙斌纵然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孙斌这种任劳任怨的品行,让高云觉得敬佩,他站起来,吧手按在孙斌肩膀上,“有你在我身边,真好啊”。

就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孙斌落泪了,他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重情重义的主公,一个自己可以为他甘心赴死的主公。

一来孙斌聪明、二来高云教的细心,只用了三天时间,孙斌就完全掌握了这种技艺。高云见孙斌已经学会,便让他招募各处手艺精湛的铁匠,开始锻造兵器。

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就已经到了大年三十。这“每逢佳节倍思亲”,高云心里难免有些惆怅和忧伤。好在他还有这帮兄弟,和一个贤惠的妻子。

“来人”,高云叫来两个听班的兵士。

“你们去,告诉师爷、二爷、三爷,让他们把手里的事都放下,回来过年。另外告诉内管家,把府里上上下下的人手分成六班,从今天到初五,每天留一班当值,其他的放假回家,工钱照发。当值的发三倍工钱”。

“放假照发工钱?当值还发三倍?”,这可是从没听说过的事儿,俩人楞了半天神儿,才反应过来,连连答应着跑了出去。

第3章 。19|

十一回:春节

“保持队形!给我冲上去!孬种趁早给我滚蛋!战士就要有战士的尊严!”

高顺大声喝令,马场上尘土飞扬,三百多名骑兵分左右成八字阵形往两翼俯冲,没有呐喊和口号,每个骑士的脸上却都是那样的坚毅,仿佛完成军令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意义。

高云在场外目睹了这一切,不禁对高顺练兵的能力感到吃惊,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这些从乡间招募来的青壮,都俨然已经蜕变成了悍不畏死的猛士。

高云静静的看着高顺训练,那纵横驰骋的场面、开尘荡气的声势,都让他觉得赏心悦目。

直到高顺收队,高云才走到近前,拍着手说道:“好!好!好!看孝甫练兵就好像欣赏高山流水一样,让人觉得荡气回肠啊,哈哈”。

高顺见主公到来,赶紧拱手说道:“主公谬赞了,高顺愧不敢当”。

“诶!孝甫太谦虚了,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并不是有意夸奖你。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能有这样的成效,放眼天下恐怕也只有孝甫一人了”。

“回主公,实在不是高顺谦虚,能有今天的成效,多半并不是高顺的功劳”。

高云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疑惑,“噢?孝甫此话怎讲?”

“回主公,其实这些乡勇能有今天这样脱胎换骨的变化,多半都是被队里的鲜卑骑士感染的。这些鲜卑人似乎天生就是当兵打仗的料,命令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神旨,他们会不惜一切的去完成”。

“噢!?”,高云虽然对鲜卑人的勇猛早有耳闻,但却没想到能精锐到这种程度。

“话虽如此,但这也是跟孝甫训练有方分不开的。只可惜这些鲜卑勇士太少了”。高云听了高顺的话,心里有些遗憾。

又一转念,高云想起一件高兴的事来,“自己这次要去的地方不正是北方草原吗?如果带这些骑士回去,让他们去自己部族里进行劝说,应该能再招些人来吧”。

想到这里,高云不禁有些兴奋,转脸对高顺说道:“我正月十六要往北方草原购买马匹,你带上这些鲜卑族骑士跟我一起去,家里这些人马的整训,暂时让云长替你。我想让他们回去再招一些人来,启程前这段时间,你可以跟他们谈一谈”。

高顺听说高云有这样的打算,顿时面带喜色,回道:“主公放心,据这些人讲,他们故乡气候恶劣,生活十分贫苦。而到中土之后又倍受排斥,多年来只有主公对他们关爱有加,他们心里早对主公感恩戴德。如果他们知道是主公让他们回去招人,一定会非常愿意的”。

听高顺这样一说,高云心里更兴奋了,要知道这支骑射精兵可是高云设计的王牌之一,而这些弓马娴熟的鲜卑勇士,正是高云理想中的战士。

“呵呵,这都是孝甫贤弟的功劳啊,要不是孝甫贤弟把他们招来,我又怎么能知道他们呢。其实无论是中土人还是番邦人,大家都是人,只要心存良善那就是好人,我们就应该一样对待,你说是吧?”

“也就是主公宅心仁厚,这要是换了别人,别说这些鲜卑人,就是这些中土的苦哈哈,也未必能被当成人看”。

其实,高顺这番话一点都不夸张,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年代,确实没有人能像高云这样对下属关爱有加的。所以,逎县百姓都觉得能进高府当差是一件很幸运的事,而高府的人对高云就更是又敬又爱了。

高云听了这番话,心里也是叹息,哑然笑道:“嗨,大过年的不说这些,我已经让府下备办宴席,今天晚上我们兄弟几个就通宵畅谈。你去把大家都召集起来吧,我有几句话,想跟他们说说”。

“是”。高云答应一声,转身走开。

功夫不大,一千多人各按队伍,列在高云面前,每个人看高云的眼神都是那样的崇敬和欣喜。

“弟兄们!”

高云这一开口,下面全都惊呆了。主公竟然称呼自己为兄弟,这是什么样的荣耀啊,把这一千多人听的又高兴又激动,这会儿恐怕高云让他们抹脖子,也不会有一个人犹豫的。

“你们撇家舍业的来到这里,为我高云受苦受累,我心里非常感激。今天是大年三十儿,从今天起放假三天,每人发钱一贯,回家去跟家人过个团圆节。有家远回不去的、或者身背不幸无家可归的,高府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跟我一起,咱回家过年”。

高云话音一落,下面一千多人“哗啦!”一下齐齐跪倒在地,好多无家可归的都已经是泪流满面,他们终于不用再守在阴暗的小屋里,听着外面欢闹的爆竹,独自承受孤独的煎熬了。

“誓死追随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们唯一能回报高云的,也就只有忠心了。

“大家快起来,都起来”。高云走到近前,一列一列的叫他们起来。随后让高顺带他们到账房领钱,并把没法回家的领去高府,自己便先回家安排。

当天晚上,高府上下张灯结彩,从厅堂到客房座无虚席。一百多名鲜卑骑士和另外一些无家可归的本地兵卒坐满了所有房间,大家推杯换盏、大声喧闹,一片热闹非常。

子时一过,众人齐聚当院,高云摆五座供桌、烧五盆纸钱、五盏奠酒一洒,敬天、地、人、神、鬼。众人齐举酒碗,一饮而尽,各自摔碗在地,求一个碎碎平安。紧接着三百多人齐齐跪倒,向高云叩首拜年。

高云一一赏过例钱,众人各自回屋,继续痛饮,一直到将近天亮才各自休息。

散了宴席,高云回到自己的卧房,玉儿早已经睡着了。高云轻手轻脚的上床,刚迷迷糊糊还没睡着,就听内管家在外面敲门,“主公,快起来吧,乡亲们把大门堵了”。

“嗯!?什么!?”,高云赶紧起床穿衣。

“这又是怎么了?”,玉儿随即也坐了起来。

“你别起来了,没事的,我去看看,你接着睡吧”。

安抚玉儿躺下,高云走出门去,跟内管家来到高府门外。

“大人出来了!高大人出来了!给高大人拜年!高大人福寿安康!”,门外聚集了一大群乡民,见高云出来,纷纷跪地磕头,给高云拜年。

高云本来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呢,没想到这些乡民赶这么早,竟然是来给他拜年的。这突然见众人跪倒,弄得高云有点儿蒙。

“哎呀,乡亲们,你们这是干什么,我高云承受不起啊,快起来,快起来”。高云赶紧上前搀扶。

这些乡民也都知道高云繁忙,所以表达完心意也就不多打扰,纷纷拜别散去。

高云回到房里,躺倒在床上,却再没了睡意。他越是见到这些乡民的淳朴善良、就越希望让他们早一天脱离困苦,这份使命压在肩头,高云觉得沉甸甸的。

“夫君,你有心事?”,玉儿看出高云脸色不好,偎到高云胸前,关切的问道。

“呃,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看着这些百姓生活艰难,心里不大好受”。

“我知道夫君宽仁厚德,可是现如今就是这么一个世道,你也已经尽力了,就不要再难过了,你要是闷坏了身子,他们就更没有依靠了”。

“恩,我的玉儿说的对,我不难过了”。高云搂紧玉儿,觉得很贴心,脸上露出了微笑。

“过两天我就要跟苏世伯他们出门了,这一去可能两三个月都见不到你,你在家里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让我担心”。

玉儿虽然早就知道高云要去北方买马,但这会儿听高云又说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儿舍不得,把脸埋在高云怀里,抽抽噎噎的说道:“恩,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也会打点好家里,夫君放心就是了。夫君是干大事的人,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就好,不要挂念我。倒是夫君出门在外,要时时刻刻主意身体,只要夫君好好的,别的玉儿什么都不求”。

玉儿对高云的爱可以说是无私的,这种爱一直感动着高云,让高云觉得很幸福,“我的傻玉儿,我怎么会不挂念你呢,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在我心坎儿上”。高云亲吻着玉儿的青丝,慢慢的把她放到床上,眼睛里充满了疼爱。

玉儿看了看高云,慢慢闭上眼睛,脸颊飘起阵阵绯红。

高云慢慢的亲吻着玉儿,玉儿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纤细的小手开始在高云身上游弋……。

“呃!~”,长风荡开千层浪,神龙直入凤底渊,玉儿随着传出一声娇吟。

第3章 。19|

十二回:草原之行

高寒多林的大兴安岭和水草盈盛的内蒙古东部草原,是鲜卑族休养生息的地方。自从被匈奴打败之后,他们先是迁徙到了东北辽东一带,却又遭到了当地强悍的肃慎族的驱逐,被迫无奈,他们只好继续北移,才迁徙到了这里。长年与恶劣环境的对抗,使得这里每个人都蜕变成了剽悍坚毅的勇士。

这时候的鲜卑族已经处于各部林立的局面,高云他们到的这个部落算是其中比较大的,首领叫奥尔格勒,部众有三万多人。奥尔格勒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三十一岁,叫巴音;二儿子二十九岁,叫巴图、小女儿十九岁,叫莎林娜。兄妹三人是同一个父亲,却各自有各自的母亲。

东部鲜卑人的血统很复杂,肤色也是多样化。奥尔革勒的两个儿子都是黄头发白色皮肤,小女儿莎林娜却是黑头发浅棕色皮肤,而跟纯血统的棕色人种不同的是,莎林娜的肌肤很细腻,也很光滑,并没有一点点的瑕疵。

高云第一眼看到莎林娜,就被眼前这个混血少女吸引了,难怪苏双他们在路上就不停的夸赞莎林娜的美貌。

深邃的眼窝、卷长的睫毛、清澈如水的眼睛、清晰如画的轮廓,再加上那火辣的身段儿、奔放的性情,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朵绽放在深夜里的黑色曼陀罗,充满了神秘和诱惑。

这个混血少女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每次苏双和张世平来到这里,她都会缠着他们问这问那。但这次莎林娜却不再整天跟着苏双和张世平了,因为她好像对高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高云一行已经在这个部落里住了十几天了,虽然需要购买的马匹都已经基本凑齐,但因为牵扯到要备办沿途草料等事务,可能还要再住几天。

回各自部落去召集人手的那一百多东胡骑士都还没有回来,高云身边就只剩下高顺和两个随从,备办草料的事就只好委托给苏双了。

这样一来高云反倒闲了,整天四处游逛,而莎林娜则是一步不离的跟在高云身边,目光和话语里都越来越透露出对高云的爱慕。

高云不是傻子,自然能感觉出来,要说不动心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