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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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薪越
第一章我的室友徐至摩
宿醉的感觉很难受,头痛欲裂。
林子轩挣扎着起身,他想要喝杯水,口渴的厉害。
他斜倚在墙上,睁开眼睛,看到的却不是往日熟悉的景象,这个房间里的摆设有些奇怪。
整个房间有十几平米,靠墙的书架上摆放的大多是英文书籍,看起来像是经济学的著作,还有桌子上杂乱的纸张和钢笔,以及一叠墨黑色的英文报纸。
衣架上挂着一套老式的西装,吊顶上是一盏白炽灯。
没有笔记本电脑,没有家用电器,没有花花绿绿的图画,一切都显得那么老旧,就像是突然进入了黑白图画的场景中一样。
这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林子轩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起来,从床上下来,顾不上穿鞋子,几步走到书桌前。
他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拿起报纸,看到了报纸抬头上的日期。
是英文,他看得懂。
1920年9月12日。
这是穿越了!
林子轩惊诧不已。
这时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在脑海里浮现,那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
这具身体也叫做林子轩,出身沪上的商业世家,林家在松江纺织行业颇有声望。
林子轩是长房长孙,自幼聪慧,在读完中学后受到国内新思潮的影响,家里又不缺钱,想到外国增广见闻,便远渡重洋,来到纽约求学,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经济学。
如今已有两年时光。
在纽约的两年让他大开眼界,在学习了资本主义精华的同时,也吸取了资本主义的糟粕,成了玩乐主义者,有点乐不思蜀。
然而林家催促他早日回国,结婚生子,继承家业。
在这个年代,二十岁还没结婚的男人都属于晚婚,而女子一般十六七岁就要谈婚论嫁。
林子轩揉了揉太阳穴,走出房间,来到客厅。
他居住的是一栋公寓楼,两室一厅,客厅里有些杂乱,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坐在沙发上,继续想着目前的处境。
显然他穿越到了这位富家子弟的身上,生活上暂时不用烦恼。
不过林家为了逼他回国成亲,在上封信上告诫过他,如果不回国就会掐断他的经济来源。
大不了回国就是了。
林子轩对此没有什么抵触,在美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呆着也没什么意思,回去还能继承偌大的家业,从此过上富足舒适的日子,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他打定了主意,心里安稳下来。
看着对面的房间,林子轩想到了他的这位室友,似乎叫做徐至摩。
徐至摩是浙江海宁人,同样是商业世家出身,同样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经济学,相同的家庭背景和学习环境让两个人比较谈得来,就一起租下了这栋公寓,成了室友。
不会是那个徐至摩吧?
林子轩惊奇的想着。
他所了解的徐至摩是民国时期著名的诗人,新月派的代表人物,生命虽然短暂,却非常的出名,在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想不到自己会有一位这么大名鼎鼎的室友。
不过可惜就算真是那位徐至摩,林子轩也见不到了。
因为就在昨天,徐至摩离开了纽约,到英国伦敦去了。
徐至摩之所以离开纽约,是因为他对经济学失去了兴趣,想要到英国跟随哲学家罗素研究哲学。
昨天林子轩和几个朋友替徐至摩送行,喝的酩酊大醉,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来的。
或许正是因为那个林子轩喝醉了,才导致这个林子轩穿越而来。
穿越而来的林子轩是个标准的新世纪青年,有一份枯燥而稳定的工作,半宅男性质,至今未婚,一直想要过米虫的生活。
对于穿越这件事,除了怀念自己的父母外,林子轩很淡然的接受了。
反正也穿不回去,不如想想接下来该做什么。
回国结婚,继承林家的家产,做个安静的富二代,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记得自己还剩下不少钱,在回国之前还能到各国旅游一番,来个周游列国。
在他的记忆里,民国时期的著名人物里压根没有他林子轩这号人物,也就是说,相对于徐至摩这类人,他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搜索栏,上面写着“林子轩”和“民国”两个关键词,而搜索出来的结果竟然是一片空白。
可见在真实的历史里,林子轩完全没有出头之日。
看到那个搜索栏,林子轩来了兴趣,他想要找找好室友徐至摩的资料。
这一搜索,出现了很多条目,名人的待遇就是不一样,他也看到了徐至摩的生平。
上面果然有徐至摩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记录,不过对于徐至摩当时的室友,没有任何的记载。
在1920年9月份徐至摩到伦敦求学,碰到了后来著名的才女林徽茵,他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便开始追求刚刚十六岁的林徽茵,没过多久徐至摩就很绝情的和他的妻子离婚了。
不过徐至摩最终也没有追上林徽茵,而是和陆小蔓结婚了。
这是民国时期文学界一段很著名的事件。
此时林子轩没有闲情理会徐至摩的生活琐事,他发现了这个搜索栏的奇妙之处。
这是逆天的金手指啊!
他可以通过搜索栏找到未来的科技,文学作品,电影等等,然后占为己有。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经过一系列的实验,林子轩发现他能搜索出来的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东西,这些知识都是存储在他脑海里的,大多数记不得了,现在通过搜索栏找出来而已。
如果他没见过的就搜索不出来,比如火箭的设计图。
林子轩没什么不满,要是真的什么都能搜索出来,那就太逆天了。
有了这个神奇的搜索栏,他就不急着回国了。
以前上学的时候,他看过不少世界名著,反正都是外国人的东西,不如疯狂的剽窃一把,说不定还能弄个世界级的文豪。
这个想法让林子轩激动起来。
这不光是名声的问题,还有稿酬和版税,这都是金钱啊。
或许混个文豪也不错。
第二章将剽窃进行到底
在激动过后,林子轩冷静下来。
他发现这个大规模剽窃外国名著的计划存在着诸多漏洞。
他的确看过不少外国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过于久远,早就出版过了,像是《简爱》和《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类的。
他真正看过的现当代小说并不多,而且有些小说的思想和这个时代不相符。
或者说超越了这个时代。
前进半步是天才,前进一步就成了疯子。
林子轩剽窃小说是为了出名和赚钱,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样,死后才得到殊荣。
他就是一个俗人,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
还有些小说看到一半觉得没意思丢掉了,就算用搜索栏搜索也只能得到残缺不全的小说。
虽然说残缺也是一种美,可出版社绝不会答应。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看的外国小说都是中文版。
这一点最为致命。
也就是说,他想要剽窃那些小说,首先要把中文版翻译成英文。
这让林子轩哭笑不得。
这算什么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现在倒好,还要再翻译回去。
别小看了翻译工作,这样捣腾一遍,兴许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何况翻译这种活可不是谁都能做的,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还要对外国的生活风俗了如指掌,否则就会失去原作的神韵。
所以说,一位优秀的文学家或许不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
这倒是个难题。
原本这位富家子弟林子轩在哥伦比亚大学学的是经济学,本人的英文水平不高,即便在纽约生活了两年,也只能应付普通的听说读写。
而穿越来的林子轩对英文更是不精通。
小说中的言辞讲究简洁优美,需要的词汇量太多,他无法胜任。
假若由他来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译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把名著毁掉。
别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学生水平的作文,语言乏味,叙述平淡,就算主题再深刻,立意再新颖,也无法打动出版社的编辑。
还有个篇幅的问题,长篇小说一般都需要几十万字。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想要写文章,只能用打字机,或者手写。
用打字机也只能打出英文来,想要把小说写出来,只能用手写,而且还必须是繁体字。
手写!
繁体字!
天啊!
林子轩不由得发出一阵哀嚎。
对于习惯于用电脑打字的人来说,用手写繁体字,无疑是一种折磨,看来想要剽窃名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面对诸多困难,林子轩没有放弃。
他需要找一些篇幅较短的名著,这样无论是手写还是翻译都会简单的多。
童话故事一般篇幅都比较少,他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故事。
这是一位法国人在1942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主人公是一位来自外星的小王子,故事讲述了小王子在来到地球之前经历的种种冒险。
作者用孩子般的眼光,透射出成人的空虚和愚妄,用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和寂寞,以及那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生命。
看到了《小王子》,林子轩自我反思了一下。
他为自己剽窃名著的行为小小的羞愧了一番,觉得这件事不怎么道德。
这就是文学的魅力,能够让人反省自身。
不过他也只是稍微愧疚了一下,就下定决心把剽窃进行到底,这就是成人的世界。
在成人的世界里,终日为了名利而奔波,为了成功不择手段,早已没有了孩子的纯真。
除了《小王子》,林子轩还找到了一本《老人与海》,是一篇中篇小说。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在1951年写的一篇小说,享誉全世界,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句话是小说的核心。
他不由得暗自窃喜,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只要出版了这本书,他在世界文坛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林子轩还找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可面对十几万字的工作量,他只能暂时放弃。
当然还有《飘》,这本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非常有名,改编成电影《乱世佳人》后风靡了全世界。
可是这本书有近百万字的篇幅,他要写到什么时候。
在这一刻,他无比想念电脑,想念后世的美好时光。
既然做出了决定,有了出名和赚钱的动力,林子轩忙碌起来。
他洗漱了一番,出门到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回到公寓,准备大干一场。
徐至摩走了,公寓里另外一间房子空了下来,他没打算找其他人住进来,以免有人打扰到他的剽窃大计。
反正他也准备离开美国了,他深切的感觉到只有回国才有发展前途。
这不是说他有多爱国,而是国内用的是中文,剽窃起来更加方便而已。
简单的收拾了房间,养足了精神,林子轩坐到书桌前,拿起了钢笔,看着稿纸,又是一阵无语。
这个时代写中文都是竖着来的,和后世横着写字的习惯不同。
为了成为大文豪,我要不畏险阻,排除万难。
林子轩给自己打气,在稿纸上写下了《老人与海》几个字,这篇世界级的名著提前几十年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写作是艰苦的,对此林子轩深有体会。
习惯总是很难改变。
在剽窃的过程中,他一不小心就会写成简体字,有时候还横竖傻傻分不清楚,浪费了不少稿纸,导致写作进程极为缓慢。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他都呆在公寓里,除了吃饭绝不外出,也不去上课,就算是朋友相约也给推辞掉,进入了隐居的状态。
好在他有着半宅男的性质,不觉得窝在房间里有什么不好,也不会觉得孤独。
如果是以前那位富家子弟林子轩,早就四处玩乐去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大半个月的奋战后,他终于把《老人与海》和《小王子》两本书抄袭了出来。
林子轩揉了揉发酸的手腕,看着面前的稿纸,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从今日起,他也算是世界级的文豪了。
第三章大预言家
成就感满满的林子轩把稿纸收拢起来,放到皮包内,准备出门。
他早就打算好了,要去找一位学习文学的留学生做翻译。
在这个时代能够来美国留学的大抵有几类人。
一类是官费的留学生,由国家提供助学资金,他们学习的方向大多是工业科学。
还有一类是有钱人家,他们由家族资助,到外国来开阔眼界,学习经济金融的居多。
还有人是来游学的,他们的兴趣很广泛,对什么都想涉猎一点,在欧美各大院校游走,对学位不怎么在乎,只是为了兴趣。
民国初年,西学东进,留洋的风气日渐兴盛。
在纽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