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最后一个异能者-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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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吧,到底是什么病,我认识很多人,或许能帮上忙。”左言热诚道。
他虽然跟宋维天没有多深的交情,但好歹也算是半个熟人,宋维天怎么说曾经请他吃过饭,一顿饭的恩情,他还是还得起的。
再说了,他认识苏老,贺庸那么多大人物,救治一个病人而已,这点面子总是给的。
“我知道左言小同学最近立了很大的功劳,跟上面的诸位大人物们有些深交,可我的病,就算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宋维天摇了摇头,苍白的笑了一声,“我得的是晚期肺癌,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全身,我已经是个死人了,不劳左言小同学费心,只是刚才拜托你的事情,还望你能答应。”
“晚期肺癌!?”左言一挑眉,心里也有些诧异。
左言知道,沾上“癌症”两个字,就等于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再加上“晚期”两个字,那基本上就是早晚等死的命了。
现代医学虽然发达,可在晚期癌症这种绝症面前,依然束手无策。
“好,我答应你。”左言叹了口气。
“淼淼有你的照顾,我很放心。”宋维天展开笑颜。
……
晚上,晚自习过后,沉默了一整天的宋淼淼背上书包离开教室。
左言本想跟她说点安慰的话,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难道要自己去说:“别担心,你爸不就是晚期癌症么?没什么大不了的!”
还是说:“放心吧,你爸会走得很安详的!”
无论说哪一句,左言一定会被鄙视加暴打。
“阿言,今天我约了一个漂亮妹子,带不了你了。”草头一上车,猥琐一笑道,“你自己打的回去吧,拜拜!”
“靠,有异性没人性啊!”
看着兰博基尼绝尘而去,左言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交通工具没了,左言也没有打的,干脆选择了徒步。
走在路上,左言一直在想白天的事情。
他无法想象,宋淼淼得知自己父亲得了如此严重的病,即将要不久于人世,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最亲最爱的人,以后永远无法再见,无论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
“唉……”左言叹了口气。
这种事情,他也无能为力啊。
饶是他拥有无敌的念力,武力天下无双,可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人被病痛折磨致死。
走着走着,无意间,左言耳边听到了一阵嘈杂之声。
“……它得了癌症,没得救了,把它扔了吧!”
“不行,波比陪了我四年,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就这么把它抛弃了!”
“傻孩子,你是要妈还是要狗?这种癌症是会害人命的,难道你也想看着你妈被它传染癌症,然后死掉吗?!”
“……”
癌症两个字,戳中的左言的敏感之处。
他停下脚步,循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儿,就看到路边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的小男孩被他妈妈强行拉走,小男孩哭得撕心裂肺,留下一条虚弱至极,奄奄一息的小狗,静静地躺在垃圾堆旁边。
可以看出,小男孩是真的不舍得这只狗,可他没有任何办法。
“人间处处是惨剧啊。”左言感叹一声,打算转身离去。
“嗷呜……”
这时,小狗发出微弱至极的叫声,声音里充满了哀伤,充满了无助。
但同时,声音里也有渴望,对活着,对生命的渴望。
左言顿住脚步。
他转过头来,望着那只小狗,沉默了许久。
“或许,我可以给它一个机会,也给我自己一个机会!”左言的目光,炙热而明亮。
第147章疯狂的想法
左言上前去,一把将那只奄奄一息的小狗抱了起来。
“虽然我没看过多少书,可我还是多少懂一点,癌症是不会传染的,那当母亲的可真狠心,不过人之常情,别说是狗得了癌症,就算是人得了癌症,也一样会被另眼看待。”左言叹了口气,“小家伙,遇到我算你幸运,走吧,我带你回家。”
小狗勉强的睁开眼睛,似乎感觉有些欣喜,想要摇尾巴发出叫声,可浑身无力,怎么都动弹不了,发出的叫声也是呜咽虚弱至极。
因为带了一只小狗,左言没法坐地铁,也没法坐公交,要是满街狂奔会太过引人注目,他只能选择一路靠双脚走回家。
好在他有念力,根本不用担心疲劳的问题。
回到家,左言悄悄用念力先将小狗“运”到了自己房间,然后才开门进屋。
“爸,妈,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肚子饿了吧,倩倩给你准备了夜宵,你吃点吧。”爸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倩倩从厨房端了一锅汤出来,香喷喷的气味逸散满屋。
“哇,这么丰盛!”
左言食指大动,倩倩做的菜非常符合他的口味,那味道,光闻者肚子就饿了。
当即,左言盛了一大碗饭,吃得肚子圆滚滚,实在吃不下了才作罢。
回到房间,左言紧锁房门。
“来,小家伙,我给你带了点肉。”
左言尝试着给奄奄一息的小狗喂肉,可是小狗被病痛折磨得一点力气都没有,胃口更是差到极点。
“唉……可怜的小家伙。”左言叹了口气,“小家伙,虽然我这做法有些不太人道,但请相信,这是为你好。”
左言带这只小狗回来的原因,就是为了做一个实验!
这个实验,是左言在走路过程中冒出的一个疯狂想法——用念力治愈癌症!
没错,左言想要用念力,化作最小化,跟细胞一样大小,进入人的血管内,将癌细胞杀死。
想法很美好,可能否实现却是另一回事。
为了保险起见,左言打算将这只小狗作为实验品,来试验一下自己的想法到底能不能实现。
“先将念力分解成细胞大小。”
左言按照自己的想法,开始第一个步骤。
念力分解并不难,难的是左言心里要有数,知道细胞的大小,同时能够灵活地将念力分裂成细胞一样的大小。
“还不够小,继续分解。”
左言感受着念力,让念力一点点不断分解,变得无比渺小。
“依然不够。”
继续分解。
“再接着分。”
……
经过了将近十分钟的念力分解,左言总算成功分解出了与细胞差不多大小的念力。
但随之下一个问题接踵而来:如何控制这么渺小的“念力细胞”?
越是渺小的东西,控制起来就越是费劲。
同理,大块的零件容易拼装,但越是细小的零件拼装难度越高。
“果然,念力细胞太小了,压根‘抓’不住。”
左言尝试了一下,没能成功。
念力细胞实在太小了,小到左言只能勉强感知到它们的存在,但想要抓住念力细胞,让念力细胞行动自如,却是难上加难。
这种感觉,就像是给你的手戴上了手套,从前可以细微感知到的变化,现在全都变得无比模糊。
“再试试。”
左言没有气馁,念力不论怎么说,现在都属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现在抓不住,并不代表无法经过练习去弥补。
与许多人学杂耍戏艺,魔术表演一样,开始的时候各种别扭,错漏百出。
但随着反复的次数多了,逐渐变得熟练,最后得心应手,甚至做出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超高难度动作。
一切皆有可能!
“还是太过模糊,或许我该好好感应一下念力细胞所在……”
“没错,就是这样,稍微有了些进步!”
“非常好,继续……继续……哎呀!失败了!”
夜风呼啸,夜色逐渐加深,所有人都睡着了,左言依然在桌子面前,点亮一盏台灯,继续奋战。
……
第二天,左言开着自己一千三百万的兰博基尼上学去了。
不少识货的学生们见到左言从车上走下来,一个个小脸惊讶得无以复加。
同样都是高中生,差别也太大了吧?
左言将这些惊讶羡慕的目光全部置若罔闻,心里却在暗暗窃喜。
“嗯?小辣椒来得这么早?”
左言一到教室,发现宋淼淼比他还要先到,他走过去,跟宋淼淼打了声招呼:“早上好!”
宋淼淼瞥了他一眼,没有理睬。
左言没有介意,宋淼淼遭遇了这种事情,能有心思跟人打招呼才怪呢!
放下书包,左言这一次没有拿出手机,也没有拿出任何漫画书和课外读物,而是拿出了一张白纸。
这张白纸的中心处,沾染了一丝血迹,是左言从小狗身上采集的血液。
“昨天已经进步很多了,不知道今天能不能一举感受到微观世界?”
左言继续昨天未完成的“大业”。
他可不光光是为了治好宋维天,同时也是为了他自己。
昨天左言凝视那只小狗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也正是这个念头,让他最终选择了实行自己这疯狂而大胆的想法:
“要是有一天,我的父母,我的亲朋好友,我认识的人,他们得了不治之症,而我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折磨致死的时候,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亦或者,得癌症的人,是我?我会躺在病房里,每天与冰冷的白色床单被褥为伍,静静地等待死亡降临吗?”
左言不愿意想象,更不愿意去经历。
所以他必须要将这一“大业”研究出来,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所有人。
封闭听觉,左言不愿让别人打扰到自己,进入了感受念力细胞的状态之中。
“阿言,这么一大早你就睡觉啊?昨天通宵了?”
草头一过来,就看见左言额头枕在课桌上,闭着双眼,以为左言在睡觉。
左言封闭的听觉,自然没有听到草头说的话。
“看来他昨天是真的没睡。”草头念叨了一句后,没有继续理会左言,而是将目光转移到了宋淼淼身上。
“宋淼淼,我说你别生气,听说你家出了点事?”草头试探性地问道。
宋淼淼剜了草头一眼,大眼睛里有着怒色,草头不由缩了缩脖子,回过头去。
“一个躺尸,一个哑巴,我身边怎么尽是些奇葩?”草头心里叫屈。
第148章消灭癌细胞
上午第一节课的铃声敲响,宋维天的身影出现在了教室外面。
依然是那副虚弱的样子,只是比昨天看上去,脸色又苍白了一分。
永远是那一双明亮而智慧的眼眸,淡淡的微笑,仿佛任何事情在他面前都只是过眼云烟。
阿牛站在宋维天身后,看似面无表情的背后,却是隐藏着日益增加的悲痛。
宋维天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对他伸出了援手,如果不是宋维天,他早就在农村,被当做小偷打死了。
为了偿还恩情,阿牛在宋维天介绍的大师级人物指导下,不断修炼,最终自身也成为了大师级之人。
十多年风风雨雨闯过来,阿牛早就将宋维天当做亲人看待,然而今天,却要看着宋维天逐渐萎靡,最终逝去,这种心如刀割的痛苦,即便心志坚强如他,也难忍悲伤。
阿牛知道,平时宋维天各种繁琐公务缠身,没有时间陪伴宋淼淼,对宋淼淼一直都是心有亏欠。
在临死之际,宋维天想要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那就是认真的看一次淼淼上课的样子。
所以宋淼淼才会如此认真的听讲,她想要让父亲将这个画面永远记住。
在所有人为之感伤的时候,左言此时的状态发生了变化。
“成功了!”
失败了不知多少次的左言,感觉原本模糊的“视线”骤然变得清晰无比。
“这是……念力细胞的视角!”
左言沉入感知当中,看到了属于微观生物的世界。
周围的一切都是红色的,没有天没有地,左言宛如沉浸在红色的海洋里。
海洋之中,充满了形状大小差不多双面凹陷的圆盘状,犹如甜甜圈一样的红色软体。
“是红细胞!”
左言好歹也算是个生物学霸,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白细胞,还有血小板,我进入了血细胞内部!”
“天啊,微观的世界竟然如此奇妙!”
在课本书上左言没少看到关于细胞的图片,大致了解它们是一个什么外形模样,可当真正呈现在眼前,活生生的漂浮挪动时,那种感觉简直无与伦比!
伸出“手”,左言朝那些圆盘状的红色软体靠近,轻轻“触摸”,感觉柔软,具有弹性。
“我应该算是全世界古往今来第一个如此近距离触摸红细胞的人吧?”左言沾沾自喜。
就在这时,左言一抬头,看到了上方,一颗硕大而迥然不同的黄色细胞正朝他的头顶上盖压而来。
“是癌细胞!”
癌细胞与一般的细胞不同,具有无限增殖能力,它会不断的分裂,不断的增殖的特点,生长速度极快,占据人体器官内的重要位置,却又没什么用处,最后让人无法生存而死亡。
如果无法在早起发现癌细胞,任由其增长,一定时间后,癌细胞就会越变越大,最终形成肿瘤。
肿瘤早期可以通过手术或者各种治疗方法进行化除,可一旦恶化,谁都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人死亡。
宋维天和眼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