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之誓-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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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恩笑着说道:“就算那家伙真的想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又不是红河谷的领民,怎么会常住在这里等他上门找麻烦呢?”
这并不奇怪,红河谷早年曾经有过蛮荒的时代,但如今已经被人类开发得很好,连野狼都快灭绝了……
在这种环境下,不需要多少好佣兵。
所以这里的几位,包括白斯和麦迪在内,都不是本地人,而是响应佣兵工会的号召从周边地区赶来的。
得罪子爵这样的地区领主倒是麻烦,但区区一个爵士嘛……呵呵。
两条腿长在身上,佣兵好歹也是自由民,这里又不是他们的传统活动区域,没有什么牵挂拖累,想走还不容易?
这么一说,虽然大家不再担心桑兰的事了,但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大家既然是从各处聚来,那么,在这之后,也就要回到各自之前活动的区域了。
像这次这种事,精锐佣兵以个人身份前来汇集在一起,其实并不常见。
就算是所谓联合行动,一般也是一个个完整的佣兵团一起行动,每个佣兵团负责任务的一个部分而已。
才刚刚混熟了,相互配合得默契起来,就要离别。对这种离别,佣兵们并不算熟悉。
毕竟,一个人难以应付许多突发情况,几乎所有的佣兵都是跟着自己的佣兵团一起行动的。
就连黎恩这个特例,其实也挂着这个身体原本主人所在的“绿箭佣兵团”的团长一职,只是由于没有招揽新的团员,他才是个孤家寡人。
“人这辈子总也是要靠缘分的嘛,既然我们之前几乎素不相识,今天都能够聚在一起,何须害怕以后无法再重逢呢?”
尤利安倒是看得开,这也难怪,毕竟除了二世为人的黎恩,就数他年龄最大,相对来说自然是见惯了风雨。
“咱们可是佣兵中的精英啊,以后,也少不了合作的机会呢……
特别是黎恩老弟说的那些,你们难道不感兴趣么?”
哪会有人不感兴趣呢?
若是给一般的贵族做保镖打手很可能违背佣兵的宗旨的话,那么显然,为自己也做佣兵的黎恩效力就不会如此。
跟随一位未来的大人物建功立业,这种诱惑是谁也无法轻易抵挡的。
“说起重逢,你们大概也知道,过段时间,就要在加拉凯斯举办的七国之冠争霸赛吧?”
黎恩拿过酒壶,给朋友们续上红酒,然后接着说道:“不久之后,咱们可以在那里相会嘛。”
“哦……莫非黎恩你要参加那些贵族的比赛?
哼哼,那些花拳绣腿的大少爷,哪里经得起你一顿打的?”
艾莉笑了两声,又接着说道:“不如你来参加佣兵这边的比赛好了,否则,真的没什么悬念吧。”
七国之冠争霸赛,并不仅仅是贵族的舞台。
高傲的贵族们不愿意与佣兵及其他身份低微者同台竞技,于是便单独分出了贵族的赛区和平民的赛区等等……
在艾莉的认识中,贵族在战斗力方面,大多都是只有表面能看的半吊子。
不得不承认,能把剑舞成一团银花来引得贵族小姐一笑,却杀不掉一头羊的贵族子弟不在少数。
真正强大的年轻贵族不说是九牛一毛,一般情况下也绝对不多。
反倒是平民赛区中有不少佣兵、军官乃至于不法分子出没,基本上每一场比赛都能碰见不错的对手,相对更有挑战性。
这项比赛虽说是选拔青年才俊,有着年龄限制,比如尤利安就肯定参加不了,但他也会去加拉凯斯。
毕竟,人多了,自然就有更多的任务,比如护送某个贵族老爷去参观比赛,报酬可是很不错的呢。
那么,自然就有在那里重逢的机会。
第一章 卫城
黎恩告别佣兵和费加罗子爵等人,便乘坐上子爵借出的一条游船,自红河谷顺流而下,不过三日工夫,便远远可以望见旧王都加拉凯斯的塔楼尖顶。
想当初白之王南征北战,横扫宇内,建立了前所未有的巨大人类国度。
为了物资的运输和讯息的传递,他下令在国度的许多地区修建道路,开挖运河。
红河原本离水源不足的加拉凯斯城最近距离便只有百里,白之王大手一挥,手下人便准备挖一条运河,直接将红河连通到加拉凯斯城内。
很可惜,白之王的封神失败,于是导致运河的修建被迫中断。
大概也就修到了加拉凯斯边上还有十几里的地方,在运河的尽头,则是一座半新半旧的城市。
卫城——或者说外加拉凯斯,这便是它的名字。
自从封神失败造成那一场大灾难之后,加拉凯斯大片被毁,剩下的部分也常年被神秘莫测的雾气所笼罩。
其中又发生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异变,传说在那里人类难以存活,还有一些怪物在街上游荡。
就连无比见多识广的琼斯,也没有深入过加拉凯斯的内城的经历。
若非黎恩是从未来归来,他对此也只能靠猜测来行事。
将思绪拉回眼前,一名侍者恭敬地敲开了门,连他手上唯一的一口行李箱都接了过去,黎恩也只好两手空空,漫步走下这游船来。
费加罗子爵世代统治丰饶的红河谷,可算是腰包很鼓了。但他自己用的这一条游船,放在这里也并非最显眼的一条。甚至连排进前十都很勉强。
虽然内加拉凯斯已经没有居住的价值,但它当年附属的外城区和卫星区这些地方还是有许多居民不愿离开。
甚至,还有一批贵族从外地迁来外加拉凯斯。
这里毕竟也是当年的都城,哪怕只是外城,也比红河谷城还要繁华许多。
码头边人头涌动,一船船货物被卸下或装上,古老的双层小楼至今还在忠实地贯彻自己的使命——里面有两打的税务官、税警和会计。
哪怕不经意地一听,都会有几种不同的口音同时进入耳中。
时不时地,还会有几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在人流中缓缓穿行。
其中正有一辆,向着黎恩的方向驶来,在一位一丝不苟的老绅士的操纵下,马儿就像是机械的造物一般有条不紊,完全没有丝毫可以指摘的缺漏。
“琼斯少爷,您终于到了,请上车。”
尼森走下车来,从一旁的侍者手上接过行李箱,又替黎恩向费加罗子爵传达了感谢。
听到许久不见的尼森恭恭敬敬地这么做,黎恩难得有点得意。
这么一个传奇骗子就算是落到自己的手心里了,当然是一件开心的事。
尼森自然也看得出黎恩是什么心态。
不过,他自己其实很期待,当黎恩知道自己做的一切的时候,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嗯,自己很久没有这么卖力地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了,想必黎恩这小子会大喜过望,甚至乐的两腿一蹬就晕过去吧!
……
大喜过望未必,黎恩现在倒真有一种想晕过去的感觉。
尼森驾车驶向城内,他在那里已经提前租下了一栋宅子。
在船上飘了几天,黎恩已经开始怀念起有仆人伺候的平地上的生活了。
倒不是说他已经蜕变成了懒散的贵族少爷,但就算是佣兵,大多数人也依旧是不擅长水事的。
坐船不晕,就已经是他实力高超的结果了——这可不是海里那种大船,而是河里的小船,平稳程度只能说是凑合而已。
一般几年都不一定坐一次船的人在船上呆几天,那是绝对要在船上头晕,下船了更是会跌倒。
虽然没有晕船,但黎恩也已经有些疲倦了,正想到了住处睡上一觉休息一下。
然而,到了地方,他却发现有些不妙了。
“这些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个个都堵在门口?”
尼森租下的宅子不算大,但也带着小院,大门可以容一辆马车进入。
而这个出入的必经之口,却被十几个人堵的水泄不通。
仔细一看,他们似乎都是年轻的男子,身上穿的衣服和普通的行人不同,看起来都是非富即贵。
而更加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至少有七八人佩着剑,还有人甚至把剑拔了出来,无聊地在空中乱挥。
他们聊天,玩笑,看起来很是散漫着。
不远处,几个在城里巡逻的卫兵看着这一群明显是危险分子的家伙,却犹豫着怎么也不敢上前。
当尼森驾驭马车转过街角后没多久,这些年轻人便听见了马蹄的声响,抬头望向马车。
黎恩可以看得出,只是一瞬间,他们就回过了神来。
无聊玩剑的那位立马把剑插回了剑鞘,还有两位在聊天的停下话语,立马开始整理衣领。
而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他们全都注视着这辆马车,有的眼神凝重,有的则是充满了怒火与挑衅的色彩。
无论怎么看,他们的表现都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异常。
尼森并没有回答,黎恩也不打算纠结他究竟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装的。
他只是抚摸着腰间被装进华丽剑鞘里的那一把狼咬剑,待马车在门前停下,他便施施然地走下了车。
虽然剑鞘华丽得如同艺术品,但其中的剑锋却收割过无数生命,一剑在手,不过是这么点人而已,黎恩又需要担心什么?
“你们聚在我的门前做什么?
如果没有别的事,希望你们能够换一个地方集会。
远道而来的旅客可是非常辛苦的,若是有一群人在楼下吵吵嚷嚷,我会休息不好的。”
听闻黎恩这话,年轻人们交头接耳了片刻,随后,一人越众而出。
“你就是琼斯·波诺佛尔吗?”
虽然勉强保持着微笑,但这出头者的口气可没有多么友善。严格来说,只能勉强算得上比较理智。
黎恩眯起双眼,仔细观察着面前的众人:“虽然我的确是叫这个名字,不过,你这样也太无礼了吧?”
“无礼……”年轻人撇了撇嘴,“哼,彼此彼此吧,波诺佛尔先生。”
黎恩虽然表面毫无变化,但内心已经满是疑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正襟危坐在马车上的尼森管家先生,正一脸无辜地吹着口哨。
第二章 无比称职的管家大人
根据黎恩和琼斯的分析,尼森这家伙早已经和普通的骗子不是同一种人物了。
他历次欺骗所得的金钱即使有大半被捐了出去或者被他曾经的后台——木工修士会收走。
但仅仅私藏下来的一点,也足以让他过几百年的优渥生活,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
就算是叛逃之后,为了躲避木工修士会的追捕,他也应该找个不引人注目的地方长久安定下来。
然而,在黎恩收服他之前,他一直都过着高调的生活。
如果骗局快要露馅,他就立刻换一个身份,却依旧在贵族的酒会上招摇过市,成为社交场上的中心,顺带勾搭几个贵妇人或者大小姐。
严格来说,这也是一种病。
喜好在人前出尽风头,不惜在幕后辛苦准备,甚至独自忍受随时可能被木工修士会的家伙找上门来的忧虑。
扮演什么角色的时候就会做到最好,甚至不受到严重刺激的话,他对自己的认知都会有偏差……
一言以蔽之,他入戏太深了。
原本黎恩和琼斯都觉得,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只要不刺激他的话,他就得乖乖认命,拿出深藏不露的全副本领为自己效力。
一个没有什么目标,仅仅为了自己的兴趣行事的家伙都能搅得许多贵族领地鸡飞狗跳。
那么若是给他拴上项圈,让他不得不打起十足精神来做事,效果自然会十分喜人才对。
嗯……的确是做的很好,甚至有些称职得过头了。
那一群非富即贵的年轻人佩着剑堵在门口,面对黎恩的质疑居然还比较理直气壮地顶了回来。
发生这样的事,正是因为尼森这位优秀的管家大人足够称职啦。
“听说琼斯阁下擅长剑术……”
光听年轻人的前半句话,倒还显得正常,黎恩自然不会否认自己的强项。
“……杀进几百条狼群之中,三两下就把一头房子那么大的狼王砍翻;
只出了一剑,就把白银级的大盗打成残废……”
这些……也勉强算是事实吧,黎恩还可以厚着脸皮默认。
虽说击杀那头神性巨狼的时候加上黄金级的帮手都打得艰苦无比,而那位不幸断臂的白银级其实也是某位勋爵的私人保镖罢了。
不过,年轻人最后说出的话,让黎恩的嘴角忍不住抽搐起来。
“……你还说过,现在这些贵族子弟,大多连花拳绣腿都不会,能射中只兔子就算神箭手,披甲骑马欺负手无寸铁的流民也可以吹捧成英勇事迹?”
年轻人的口气,不用说也知道十分之气愤了。
黎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虽说他见过不少类似的事,但同样也见识过一些贵族中的杰出者。
比如说银石城的那位新任城主,练武所需的肉食,药剂,宝剑等自然样样不缺,只要他有苦练的决心和还过得去的天分,就当然可以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练出一身远超同济的本事。
而且,就算贵族子弟们真的都是一群废柴,他难道就会傻到随便出口讽刺吗?
一位成名多年的大高手的训斥,往往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