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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绮梦璇玑-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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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撑了这么久,全凭一口怨气,其实心里怕得要死,面对赵见慎的强势压迫,只犹豫了几秒,就乖乖地回道:“知道了!”还是老话一句,知道不一定要做到,哼哼!
    赵见慎暂时满意,慢慢松手放开云歌。
    云歌小心翼翼地退后两步,唯恐刺激到赵大老虎,再次扑上来对自己大咬一口。
    赵见慎看她一副又想逃又害怕的表情,莞尔一笑,大方地放她离开。
    云歌一路跑回房间,问可儿要了一大壶茶水,关起门来漱了十几次口,才勉强恢复正常。
    可儿不知道云歌躲在房间里干什么,敲了好几次门才看到云歌开门。云歌努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表情,却不知道自己的样子看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刚刚与情人偷情回来的女子模样——双颊晕红,眼睛水亮,樱唇微肿,娇艳动人。
    可儿暗自高兴。她几年前被人贩子拐带卖到云川来,孤身一人,亲人不知身在何方,运气不错地被纪国第一大商号沈氏商号云川分号的一名当家夫人买下,这次更被总号的沈大老板选中,可以跟着他身边的云歌姑娘回京,这样的幸运,可儿做梦都要笑醒。
    今后自己的荣辱就跟眼前这位云歌姑娘连在一起了,虽然她只是沈老板的妾,但看沈大老板对她的纵容宠爱,跟在她身边,自己好日子还怕少了?更重要的是这位姑娘行为虽然有些古怪,但是待人很和气,昨天给她铺好床,她竟然跟她这么个下人说“谢谢”!差点把可儿吓坏了,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姑娘是讽刺她来着。
    转念一想,这位云歌姑娘或许出身不高,所以才不习惯人伺候,不习惯支使人吧,可也不对,她对沈大老板的态度有够放肆的,见了就随便问候一下,行礼马马虎虎,甚至根本忘记行礼,说话你来我去的,不分尊卑,不行!以后一定要好好提醒姑娘注意,沈大老板现在宠着她可也不能太娇纵了。
    可儿一边替云歌收拾行李,一边在心里盘算日后的大计。
025 经典搭讪台词
    可儿一边替云歌收拾行李,一边在心里盘算日后的大计。
    云歌几天前被莫名其妙拎上车,除了张妈放在包袱里的几件替换衣物,根本什么行李都没有,到了此处,赵见慎为了把她带去参加宴会,临时让人从云川沈氏商号里挑了些首饰衣服送来,几下就收拾好了。
    可儿又让人到厨房里准备了一些点心干粮,午时刚过,云歌就被请到车上,大队出发。云歌本来还想在云川看看风景名胜的,结果全数泡汤,不禁概叹自己就是个井底之蛙的命,来的路上走的都是小路,啥也没看着,到了目的地才两天就又被装车运走,比上辈子打飞的外派出差也差不多了。
    赵见慎站在别馆门前,看着车队出发,逐渐消失在街道人流之中,耳边传来张乔予的声音:“让云歌姑娘孤身先行诱敌,会不会有点太冒险了?”
    “前面已经布置好,云歌不会有事!”话说得斩钉截铁,不知道是为了说服别人还是说服自己。
    云歌随着车队走走停停,第二天晚上在一个小镇的客栈里投宿,随行的十多名侍卫都是赵见慎亲手训练的王府精锐,办事干净利落,一路上将云歌和可儿两名女子照顾得极好。
    在整队人里,云歌现在算是身份最高的一个,上面少了名为赵见慎的一座大山压迫,虽然旅途难免劳累,但心情轻松,在车上不是睡觉就是与可儿谈天说地,从可儿口中了解到原来沈剑这个马甲还真有很大的来历。我看*书斋
    沈剑是沈氏商号的少东家,老东家名叫沈浩云,当年曾经是七国之中威名赫赫的第一武功高手,后来不知何故金盘洗手做起了生意,一手创立沈氏商号,全国各地均设有分号,民间有“国不可一日无君,民不可一日无沈”的说法,沈氏商号的生意范围涉及到百姓生活的每个层面,从平民日常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到军队行伍所用的兵器马匹到处可见沈氏商号的身影,是当之无愧的纪国第一商。奇怪的是皇家对于沈家恐怖的影响力似乎毫无反应,放任自流,不能不让人怀疑,沈氏商号背后的靠山极可能就是皇族本身。
    老东家沈浩云也是个传奇人物,一生未曾娶妻,少东家沈剑据说是他亲族的子弟,也有说是他的徒弟等等,这位少东家极少出面与人打交道,偶然不得不见,也会带上面具,于是又有人传言,沈剑早年受伤被毁容,容貌极丑,所以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更有说沈剑其实是皇子之一,不愿意暴露身份所以蒙面。
    云歌知道赵见慎虽然是王爷,但是是祖辈因为辅助先王开国而沿袭的爵位,自身并非皇族,他怎么会化名沈剑成为纪国第一商的传人,估计又是一段大大的八卦。
    可儿并不知道沈氏商号与赵见慎的关系,赵见慎也叮嘱过不能对人透露,所以云歌暗暗在心里好奇一下,就略过了不再多想。
    今晚的月色很美,云歌在房间里用过晚饭,打发可儿回去休息,自己一个人站在窗边晒月光。她的房间在三楼,可能是站得比平常高了,月光感觉分外亲近。不由得想起上辈子小时候,一家人在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里赏月吃饭共聚天伦,那是十二岁以前的记忆,那一段记忆里充满的都是欢笑与快乐,那时的月光也如今日一样明净皎洁。
    上辈子她生在小富之家,父亲开一家中型公司,母亲是一名颇有名气的画家,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从小受尽宠爱,金钱物质上从不匮乏,典型的温室娇花。
    只是一切终结于十二岁那一年。
    那一年父亲生意触礁濒临破产,心情低落之下沉迷赌博逃避现实,输光了就酗酒闹事,后来更对她们母女敲打脚踢,这样黑暗的日子过去两年,父亲带着欠下的大笔债项酗酒跳楼,母亲知道父亲的死讯悲痛欲绝,身体状况一发不可收拾地差下去,次年被验出患上脑癌,还不到十六岁的她被迫承担起大笔债务与医药费。偶然的机会下,她发现自己的速算和超强记忆力竟然可以成为赌博中无往不胜的利器,于是便瞒着母亲偷偷出入各个地下赌场,依靠赌博赢取金钱填补母亲的巨额医药费。
    说来真是讽刺,因为父亲的事情,她极讨厌赌博,但是却又不得不依靠赌博来维持母亲的生机与自己的生计。可惜最后还是无法挽回母亲的生命。
    母亲过世后,她再也没有进过赌场,依靠自己辛苦打零工的钱完成学业,毕业后每天像忙碌的工蚁,一个人干几份工作,终于还清了父亲欠下的债务,只是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考虑之后的人生,便匆匆离开了那个世界……
    “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天外飞来一句,将云歌满腹伤春悲秋打得落花流水,一下没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
    真标准的一句登徒子搭讪台词!竟然可以在这里听到!
    发话的青年坐在窗子前方几米外的墙头上,一身蓝衣在月光下似乎要与夜色背景融为一体,背光的面孔看不清楚样貌神情。
    正常良家妇女半夜里看到身前出现一个陌生男人,还出言搭讪,不但没有大惊失色,高呼救命,还有心情笑,而且笑得十分开怀,这行为就不能不说是诡异得过分了。
    墙头的青年忽然对面前这个有些眼熟的女子产生很大兴趣。
    “什么事情这么好笑?”身形微微一动人就坐到了窗台上,月下美人伸手可及。
    云歌真的吓了一跳,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没什么,只是你刚刚那句话让我觉得很……嗯,很熟悉。”说着忍不住又笑了。
    女人果然是说变就变的动物,刚才在墙头看她一脸的迷茫伤感,此刻却笑得如此欢畅。
026 绑匪与肉票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女人果然是说变就变的动物,刚才在墙头看她一脸的迷茫伤感,此刻却笑得如此欢畅。我看书^斋
    “不知公子是何人?深夜到访有何见教?”云歌咬文嚼字地笑问,眼前的青年长了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月光下熠熠生辉,容貌俊秀可亲,让人一见就不由得生出好感。只是这个时辰找上门来,十九来者不善。
    “小生易青云,绰号惜花公子。有礼了。姑娘可是叫云歌?”青年一笑,千万桃花盛放。
    “怎么听着像采花贼的名头呢?”云歌不为所动,眼神无辜地发出疑问。
    “误会,天大的误会!小生可从不曾勉强过一名女子!”易青云当场摆出委屈万分的神情。
    “也对,你长得这么好看,原不需勉强。”云歌笑眯眯地送上一顶高帽子,没有勉强但坏人名节的事情估计是干了不少了。
    易青云乐不可支地一跃进了房间,夸张地一揖到地:“多谢姑娘夸奖!”
    “实话实说而已,公子还未回答,深夜到访有何见教?”
    “小生久慕姑娘美名,特来拜会,不知在下是否有机会与姑娘促膝夜谈,以解相思?”这话说得明显地流里流气了。
    “久慕是多久?”
    “啊?”易青云千想万想,没想到云歌会问这么一个问题,当场噎住。
    云歌一个了然的神情看着他道:“你看,你牛皮吹破了吧。”
    易青云苦笑道:“姑娘见笑。我看_书 斋实在是小生对姑娘一见钟情,神魂颠倒之下口不择言。”
    “再装就没意思了,本来看你像个花花公子,没想到几句甜言蜜语都说不好……哎!”云歌长叹一声,把眼光转向窗外明月。
    易青云纵横花丛还是第一回被女子这么明摆着鄙视,一时起了好胜之心:“想必姑娘听过不少动听的甜言蜜语了,不知可否说来让小生长长见识?”
    云歌嫣然一笑,道:“如此良辰美景,自该以诗挑情,例如,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一般女子此情此景,受此赞誉,如何能不芳心窃喜。”
    “群玉山?瑶台?什么地方?”易青云想破脑袋也不记得听过这两处地方。
    “呃,这两个地方是传说中住了很多仙女的仙境。”牛皮差点吹破,看到盗版也是有风险的。
    “高,实在是高!”易青云当场被诗仙大人的名作震住了,“不知能有如此高超手段的是哪家公子,小生定要与之好生讨教。”
    “不记得是谁说的了,不过这些听多了也没什么意思。”云歌作不屑状。
    但凡花花公子必然脸皮比较厚,嘿嘿一笑,易青云扯开话题:“不知姑娘深夜在此有何心事?”
    “没什么,我在想怎样能赚到更多钱而已。”
    云歌说的是真心话,无钱寸步难行,有机会逃跑都不敢跑。
    易青云满头黑线,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了,心里后悔死了,自己掳人就掳人,为什么要一时昏了头来跟这个女子说话,这个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小生受人所托,想请姑娘到一个地方。”易青云决定“痛改前非”,再也不废话了。
    “我说不想去可以么?”云歌一副早知如此的样子淡定回道。
    “小生特地跑这一趟,姑娘何忍拒绝?”正经不到两句又开始耍宝。
    “我跟你又不熟,有什么好不忍的?”
    “如此小生得罪了!”今晚吃的瘪已经比一整年都多了,易青云伸手在云歌肩上一拂,云歌全身一麻,动弹不得。
    再次见识了点穴功夫。云歌叹息一声,任由易青云将她拦腰抱起,一跃到了院外墙头。
    轻功真好玩,但上蹿下跳的比坐过山车还恐怖,云歌张开眼睛看看从身下飞速掠过的屋顶、墙头、树梢,暗自庆幸自己不畏高,也不晕车晕船什么的。
    大概只是半盏茶功夫,易青云停在镇外小溪旁,云歌被解开穴道轻轻放到树下。
    易青云好奇地问:“我没有封姑娘的哑穴,刚刚为什么不叫侍卫?莫非姑娘也有意与在下私奔?”说不到两句又开始不正经。
    云歌叹道:“我在窗边跟你废话了这么久,侍卫们都毫无反应,自然知道是指望不上了。只是不知道你用什么手法把侍卫们无声无息地解决了。”
    “姑娘果然聪明!小生到时,有人先下了手,在侍卫们的酒食里掺了迷药,他们自然乖乖睡觉,不来打扰我与姑娘的相会。小生算捡了个大便宜。”易青云得意洋洋道。
    “还有其他人?你怎么解决他们的?你想把我带到哪里去?”云歌懒得再跟他掉文了。
    “姑娘去了就知道了,大可放心,姑娘这样的美人,小生无论如何是舍不得加害的。”易青云直接忽略云歌前面的问题。
    “你不害,托你人未必不害。”
    “既然姑娘是小生带去的,小生也保证把姑娘安全带走!”易青云安慰道。
    云歌看了他一眼,现在也只好暂时相信他了。
    “姑娘休息够了,便随小生上路吧。”
    “你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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