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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亲爱的--别离开我-第3章

小说: 亲爱的--别离开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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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对你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有时比你还重要。” 
  “难怪你有时,只吸一半,就狠狠地掐了我。” 
  “那是我的错,你生气了么?” 
  “我不会生气的。陪伴你度过寂寞,是我的责任。” 
  “呵呵——真谢谢你。” 
  “不用,我就是有些疼。” 
  “那我下次轻些,不让你疼。” 
  “没事,我理解你。” 
  它就是这样,总在夜深人静时,毫无怨言地陪着我。我需要它的时候,随意抽出一支,安静而有味地享受。我不需要它的时候,干脆把它仍在一边阴暗的角落里。 
  还好,它理解我,知道我什么时候需要它的出现,而且总是那么真诚,即使我曾经伤害过它。 
  其实,我不是不想管住自己的裤裆,而是真的无法控制住那从上到下的欲望。那欲望像火,烧得我几乎骷髅。 
  有时,我自己都很厌恶自己,甚至遭到墙角两只发情野猫的憎恨——它们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便没有方向地乱逃。 
  我哪里是要打扰它们啊!只是感动于它们情爱的欢畅和淋漓。它们的爱,多真实,有时就在墙角,有时就在草堆,有时就在树根,只有欢愉,只有追逐,只有对方。 
  女人似乎心疼我了,于是也赤脚裸身地走过来,在忽明忽暗的亮光下,身体的曲线也四下里摇曳着。 
  “上床吧,我想你抱着我。”她蹲下来说。 
  “不,我想再抽一支。” 
  “你是不是烦我了?” 
  “不是,别冻着,快去睡吧。” 
  “你爱我么?” 
  “爱。”这样的问题,从来不会让我犹豫。 
  “那就再爱我一次。” 
  “不,我只爱你一次。” 
  “你把我当妓女了?”女人有些愠怒。 
  “没有,你不是妓女,不是吗?” 
  从有些尴尬地进门,再到柔软地躺下,最后却带走僵硬的愤怒离开,女人如同一只遭到戏谑的小梅花鹿。 
  我有时,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只小狼,习惯把一只小梅花鹿逼得以为可以与狼共枕,却在它无路可逃时,把它独自扔给周围虎视眈眈的野狗。 
  女人摔门而去的时候,我依旧埋在沙发里抽烟。 
  香烟问我:“你怎么不去拦着她呢?” 
  我说:“她还会来的。” 
  “真的么?” 
  “真的。” 
  “你怎么这么肯定呢?” 
  “烦你了。睡觉。” 
  我狠狠地掐了香烟,使它“刺啦”一声,发出很疼很疼的呻吟——
三封感言
       今天下班回来,听说本书第三次封推,一时有些慨然。   第一次图书封推时,醉醉大大告诉我俩字儿——淡定。于是乎,上架和第二次大展封推,我都保持淡定。坚持到今天,我憋不住了,因为书已完本,确实该说点儿什么了。 
  先说感谢吧。 
  感谢醉醉大大,感谢关注过本书,并给予建议的作者,感谢所有曾经阅读、正在阅读的读者。在这里,我想提几个读者的名字:疯狂的小野猫、衣冠情兽、紫晶的冬日、往事难追,谢谢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和你们交流,我总能收获颇多。还有丰言,正是在你的建议下,曾对本书进行了一次大修改。要感谢的人,其实还有很多,比如麻将、轮子、表姐、七娘子、小黑、苏三、小爱、逍遥、小迟、海外女子、热河一狼—— 
  很多看本书前半部分的人都说,太残酷,心情很不好。其实,我写的时候,也是这样,有些压抑,有些张狂,有些郁闷。尤其到高潮部分时,虽谈不上用眼泪敲击键盘,但着实心里难受。这种难受主要是因为感慨,因代入而产生的感慨,感慨小邵的命运和那些在欲望和理智里徘徊挣扎的人性。 
  有些爱,并非浪漫而令人铭记,而是因为深刻。深刻的人性,并非一朝一夕之成,而是经历之后的幡然醒悟。幡然醒悟是有代价的,就如主人公最后那双在青瓷屑儿中颤抖着摸索而鲜血淋淋的手,以及那声沙哑而哆嗦的最后呼唤——亲爱的,别离开我!这就是叛逆的代价。所以,我说:叛逆的孩子背后,往往暗藏着很多不足。譬如,对现实的把握和残酷的判断。因此,说叛逆的孩子很单纯,未尝不可。 
  也有正在读V章节的朋友替本书可惜,说这名字不好,说V章节要比前面内容精彩太多,为什么非要取这书名儿,为什么不把精彩放在前面? 
  今天一并解答吧。书名儿是有些俗,不够彪悍,这是硬伤,已成不争之事实。相信很多看到书名的读者,转头就要跑,呵呵。这大概也是本书阅读一直上不去的若干因素之一吧。之前,很多作者已说过无数次,在此表示感谢。 
  至于精彩章节为什么不能放在前,这是写作的需要。传统小说虽已提倡打破传统,但是高开低走是一大忌讳,不如慢热推进来得实在而本分。比较而言,我觉得此法相对务实。 
  下面分享一段往事难追的评论: 
  一本伤心人可以疗伤的书 
  我是被前面的作品相关部分的内容吸引住的。惊讶于这世上竟有人可以如此清晰、深刻、真实的剖析男女关系。曾经纯洁的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于是,当背叛来临,才发现身边的人已如此陌生,而我是如此的不知所措。爱情的童话在瞬间幻灭,于是,作者说,来吧,给你看真实的爱情。于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直接了当的剖开爱情的裹尸布,他说:看吧,男人的把戏,女人的伎俩。我看到裹尸布下恐怖的面目,散发着腐臭的气息。却蓦然惊觉,只有如此的尖刻和犀利,才能治疗那钻心的痛楚。于是,看下去。却发现,冷峻的外表下藏着的那颗易感之心,是如此的灼热。看下去,痛楚依旧,而我已能笑对那痛楚。 
  是啊,如果有幸达到往事难追所言之效果,那么我书已经成功了,不必再追求其它。书,总是要反映生活,折射社会,揭示人性,但绝对不能指引堕落。这就是本书所要反映的主题,也是一本书的魂。再次感谢往事难追,以及他的打赏。 
  不管怎样,一本42万字儿的小说完本了。三个月的努力,也告一个段落。期间,那些日日夜夜,煎熬也好,历练也罢,都过去了。可以负责地讲,休假的两个多月,我几乎没有见过什么阳光。每天最大的感觉就是困。今后,依旧每天上传一章,直到全部完毕。 
  下本书,基本构思完成,目前正在写作中。月底前,将码好10到15万,然后开始上传。届时,希望朋友们继续给我支持和鼓励,谢谢大家!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背叛
第一章 从幽会开始说起
         和云认识之前,我知道她很漂亮,很多人在追求她。其次,只是听说,听说她很要强,工作起来严格得近乎冷酷。因此,手下员工,无人不畏惧。   我有时觉得纳闷:一个大家都畏惧的女人,何以招人追求?当然,那是后来的事儿。后来,她也教训过我,使我多多少少对她产生了些抵触情绪。 
  例如她说:“黄胜,将去年的总结材料给我送来。”我就想:连个请字都没有的女人,凭什么使唤我! 
  我反对一个女人骑到我的头上来,叫唤说,你给我怎么怎么的。那让我觉得难受,难受得就想知道她在床上是否也这样霸道。 
  有时,她也会问我:“对于姐弟恋,你怎么看?” 
  但不常有。 
  我心想:已经埋在围城废墟里的女人,也配考我么? 
  于是,时常敷衍:“爱情不分年龄,老牛吃嫩草,特时尚。”说罢,我继续埋头工作,把她扔在了身后。 
  几次三番下来,她对我似乎客气了好多。工作再有差错,她不会当面指责,而选择在会后,把我叫去她的办公室。开场白也通常是:“喝点儿什么呢?”说到我的疏漏时,目光虽然依旧不柔和,但语气明显是商量:“认真一点儿不行吗?这个问题本来就可以避免的。” 
  说实在,我至今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更难以解释自己怎么就不明不白地喜欢上她了。 
  有时,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在路边摆摊的小贩,而她就是个坐在车里用喇叭喊“这里不准设摊点”的城管,不同道却彼此厌恶着。区别在于,她反对我不求上进,我不屑她兀兀穷年。天知道,地球两极的男女,都能在各自心里种下爱情的种子。 
  那天,她说:“晚上有约会吗?” 
  我笑着不答反问:“难道你最近被寂寞给烤迷糊了?” 
  “看你最近工作状态不错,请你喝杯咖啡,怎样?”她并不生气,我知道。 
  我本想告诉她,得去女朋友那里,因为眼下可是周末。不过,看她确实真诚,微笑的样子也分外有味儿,于是,我索性答应说:“好吧,陪陪寂寞的女上司,也是咱做下属的责任。” 
  那天晚上,天空飘着白雪,街道上几乎少有行人,步行街的摊点也撤去了不少,全没了往日的热闹。两两的小情人们相互偎依着,浪漫地在雪地上挪着脚步。 
  我迎着风雪走到那家叫蓝色经典的酒吧时,发现云已经到了,站在门口焦急地翘首以盼。似乎不像在等我,因为我已经站在她旁边,她却浑然不知。 
  “美女等人呢?”我凑过头去。 
  她吓了一大跳:“你吓死我了,跟鬼一样地冒出来,”并一下拉着我的手说,“走,快点儿。” 
  我估计她害怕,因为她是个有老公的女人。也听说,她老公是个资产逾千万的地产老板,却始终把她当个宝,什么事儿都由着她性子。但是,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地方,和一个小男人碰在一起,被熟人瞅上一眼,可得出大事了。因为男人的心气和财气基本都是成反比,尤其是在对待后院这问题上。 
  其实,我迟到也是有原因的。那破自行车服务到半路时,车链突然出轨,怎么都整不好。于是,干脆扔在了路边,徒步走来。 
  我真佩服她的勇敢——如此害怕,还偏拉着我的手往酒吧里钻。没那点狂热的冲动和激情,一般人做不来,尤其是在这嘴巴和行为严重不配套的年代。 
  上次在酒吧被女人拽着手,得往前推算两年。 
  那次,我心里犯事儿了,把小梦叫来陪着喝酒。喝着喝着,我声泪俱下,愁得比“抽刀断水”还愁,苦得比“杨白劳”还苦。因为小梦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偏偏我是那么喜欢她。她给我抽屉留一条时,我怎么都不敢相信——凭什么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就仓促宣布我的爱情暴死胎中! 
  我涨红着脸,对小梦说:“知道吗?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难道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你怎么就不声不响地要结婚了呢?” 
  小梦没喝几杯,却疯得把刚要往嘴里送的满杯啤酒一下全泼在我的脸上:“你疯了?说什么醉话。” 
  我没理她,抹了把脸,嘴里酸酸又涩涩的,分不清是泪还是酒:“我知道你不信我,因为我没勇气把你弄上床。” 
  再后来,她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的手就走。 
  “去哪儿?” 
  她冷冷地说:“去你家,上你床。” 
  “什么?”我拽着她的手,却几乎拉不住。 
  “去你家,上你床。”她重复,声音却是从后脑勺出来的。 
  我居然愣住了,装嫩似的不知所措地站着。而她即将飘出酒吧。 
  酒吧的角落里,有几对打情骂俏的情侣,浪漫的音乐在为他们伴奏。刚才送来啤酒的吧女上来就问:“先生,是要结帐吗?” 
  小梦就是那么纯粹一人,纯粹得我分不清她到底是我知己还是哥们。她闹心的时候,点名就要我陪。 
  电话里,她总这样说:“你快来,十分钟,不然我就去死。” 
  等我十万火急地从床上爬起,稀里糊涂地披件衣服赶到她那屋,她却愣是不开门:“我没事儿了,你回去吧。” 
  要不是因为之前听到她在电话里发出类似空心的凄凉,我非一脚踹破她的门,然后大骂她一通。有这样耍人的啊?咱比猴子还猴子吗? 
  再回到家里,钻进已经冰凉的被窝,她必定又来电话:“到家了吗?我就是想看看你来不来。”听着她特贱的哈哈大笑,我直接把电话丢在桌上,让她一个人疯个够。 
  这样狼来了的把戏演多了,我也没那么好态度,有时干脆告诉她:“我走不开,忙着呢。”说罢关了电话,蒙上被子继续呼呼大睡。 
  后来的某天,她跟我说:“兄弟,我要结婚了。” 
  她说这话时特别认真,我却觉得她特别轻佻,仿佛跟我显摆,显摆她有人爱了,不像我依旧形影单调。因此,我总不当回事儿:“结婚吧,你。我也好不再遭你折腾。”直到她把一本大红的请柬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并在我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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