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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高红海征婚自传-第2章

小说: 高红海征婚自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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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知识还要经受考试的检验。我们的女几何老师深谙严师出高徒的道理,担心我的成绩跟不上其他同学,特地把我叫到教导一番。说很简单的题都有算错,心粗得像大水缸。我倒希望自己的心像水缸一样博大,但是她这么说我显然不开心。还好她好听的普通话打消了我一部分的恐惧,我没有改掉粗心的毛病,但是几何成绩依然不好。她的普通话一起,在我心里留下了很深的烙影。
    随后一直是我的梦魇的物理。教我们物理的是一位很年轻的男老师,长得不帅,一点也不,而且我从来没有看到他笑过,于是我们私下里都叫他电冰箱,名字来源是他讲冷和热的时候总是拿刚从电冰箱里取出的冰棒举例子。他曾经在班上揍过一个同学,手段狠毒,像对付仇人。我那个可怜的同学是他的课代表,属于比较自以为是的那种同学。那次他公开带领同学们算错了答题,批评他以后他在语言上顶撞了师尊:那个时候他还不会说某四个字母组成的词,但是他显然会说“操!”。我可怜的同学说“操”的声音很小,且万分地没有勇气,却还是被听见了。后果是他当众被揪着耳朵拖出来示众,然后又被他抬腿踢了胸膛,声音响亮。我可怜的同学立刻哭了,而他却不允许他哭。我们都明白,眼泪在有些时候是禁不住的;他哭了整整三节课,在黄昏的时候逃离学校。我们都担心会有事发生:往轻了想学生的家长会来学校闹;往重了想这孩子可能会辍学,甚至可能会有什么三长两短……事实证明了那位同学还是很坚强的,第二天他又顽强的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可惜老师缺席了,因故住院。私底下我是知道那个‘故’是什么的,这要归功于我庞大的朋友圈。简单说来就是老师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教训’了一顿。被谁?为什么被‘教训’?有谁知道呢,是吧。说的人笑笑,他太猖了。
   初三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当时志同道合的朋友——葛宇;他是从镇上转校过来的学生,那时我们经常在一块喝酒,聊天,逃课等。
  那时我喜欢上一个女生,她很漂亮,成绩又好,有好多男生喜欢她,每当看到她与男生嘻嘻哈哈打闹时,我就开始叹气,乱没形象的趴在课桌上,一声比一声还要大。葛宇就敲敲我的背,从课桌里面拿出一支烟给我,他说:不要叹气了,你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凶的。不过我是听不到后面半句的,因为全部心神都被那支烟吸引了,于是腾出伤心的时间——抽支烟。
  写到这里其实有些艰难了,那段回忆太乱太乱,夹杂着我的心绪起伏,混着七零八落的测验,原本不连贯的故事就更零碎了。中学时期的回忆,就写到这吧。
第五章:徐州打工之行
         97年初中毕业以后,我没有继续读书,决定到徐州打工,我带着理想与好奇,当然也带着赚钱的念头,步入了徐州市,走上繁华的大街,看着高高的大厦,才知道什么是落后。我将成了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然而这座美丽的城市并不欢迎像我这样一无技术、二无经验的外来工。我找了几天的工作, 终于在劳务市场找到了一家快餐的工作,有人说,一个人步入社会第一份工作很重要,这一份工作将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按他们的逻辑,从快餐服务员出发的人生,那么这个人也就没有多大出息了。而我当时选择了快餐服务员,与其说我选择了服务员,还不如说服务员选择了我。当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人生地不熟的,这是我当时能留在徐州的唯一工作。
   在快餐店工作是很辛苦的,天未亮就要开始工作,洗菜、切菜、炒菜。快到11点的时候推着快餐车至玄武市场里门店售卖。从每天睁开眼睛开始,到晚上收工,工作比较紧,除了上厕所,几乎没有空闲时间,晚上有时还要加班到十一、二点。有时,我的腿都僵硬了,腰也酸涨了,有时背都弯得直不起来了,走路睡觉都是弓形。有时蹲在地上干活时间久了,站都站不起来,起身时得双手扶在墙上,慢慢地悠着点使劲才能站起来,不能突然站起来,弄不好又会伤筋动骨的。
  当环境不能适应我的时候,我就得去适应环境。在刚进入快餐店的那些日子真的很不适应,好在我慢慢的挺过来了。其中有多少辛酸,只有自己知道,我想绝大多数打工仔也都知道,也大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日子如车轮般向我滚滚辗来,我在不停的往前奔跑,时间在每天里看起来过得很慢,但是当一不留神再回过神时,就会觉得时间又是过得那么快,我在快餐店渡过了3个月的光景。
   突然有一天,与我在一起打工的小张问我,要不要到工地去工作,说工资比快餐店高许多,我也厌倦了快餐店的工作,我毫不犹豫答应了与他一起至工地工作。
   我与小梁来到贾汪区的一处工地,我们找到了刘头(工地的小工头),接着带领我们来到工棚宿舍,我仔细打量一看,我的天哪,这是宿舍吗?没有窗户,只见地上放着木板,从木板的衣物与棉被能猜测到这是“床”,棚里有七、八个这样的“床”,就像垃圾堆,乱七八糟的,什么报纸呀、烟盒、袜子、短裤等等;一进棚里还散发出奇怪的味道,这就是我们睡的地方。
   天还没有亮起来,只听见吵杂声从工地上传来,我想难到工友们起床了,怎么起的这么早呢?
   就在我喊小张起床时,刘头从外面进来了,说带我们去食堂。我们走到工地食堂,只见几十个工人在食堂里进进出出。出来的一手端着碗,一手抓着馒头与咸菜,一边喝一边吃馒头,坐着吃的、蹲着吃的、还有的放到砖头上吃的,什么姿势都有。我走进食堂,一个三十几岁的阿姨给了我一个碗,并给我两个馒头和一个咸蒜头。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早餐。
   吃过早饭,刘头带到工作区。“你们两个今天跟着那边的老吴他们干,搬运砖块、送灰浆,动作要快,不能拖拖拉拉,知道吗?好好干。”听起来像警告我们不要偷懒似的。
   这楼房看起来有七层高,都是用水泥柱子支撑起来的,然后在从一楼开始砌砖墙。这与老家建造房子是不同的,老家都是一块块砖平地垒起来的,现在这种也许是他们说的“框架式结构”吧。
   中午到了,所有的工人像逃命似的冲进食堂。我也走进食堂,找到一个碗,看到工友们在里面打菜与饭,我也过去打;打好饭菜,我找了一个砖头坐了下来,才发现我的手不听使唤了,有点麻木了,大概是因为搬砖的缘故吧!
   在家里的时候,想着外边的世界是多么的精彩,心想徐州是个大城市,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的城市。我也怀着梦想来到徐州,可是梦想之外是多么残酷的现实。过着如此艰苦的生活、干着如此沉重的体力活、吃着如此简朴的伙食、住着如此破烂不堪的工棚,想到这,心都酸了。
   到了晚上,我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离开这坐城市,回到家乡。就这样我结束了徐州打工之行。
第六章:紫禁城大酒店
         离开徐州,回到了老家淮北农村,朋友推荐认识了李磊,他是淮北市“紫禁城大酒店”的一名服务生,他把我带进了紫禁城餐饮部工作,没想到进去的那么顺利。后来,才知道因为过年前是人慌时节,辞职的人特别多;这才让我有了这份工作来到紫禁城工作后,来到市区后住在李磊的宿舍,据说这个房子是他姐姐单位的宿舍,地点在“天鸿渔港”酒店后边,离紫禁城有二百米的左右;上班非常便利。陌生的工作,需要人指导。经理指派了李磊带我;之后我就开始跟着他屁股后面走,他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记得我去的第二天,叫我传菜,我传的第一道菜叫“紫菜蛋花汤”,我很想退却,对我来说,怕端倒了,李磊鼓励说,你现在不练起,到了宴会你怎么能忙的过来呢?然后试着端了起来,确实也不难,后来才了解到,酒店托盘一个都几十元,哪象快餐店的托盘那么滑!接下来的时间里,看到有服务员拿收回来的菜来吃,尽管客人是没有动过的,但那样做一样会得病的呀,病从口入,见他们那样做法,心里很是厌恶。 但李磊的做法要文雅得多了,所谓盗亦有道,他在我传菜时,直接从客人的菜里夹出一些菜,或舀出一勺汤,然后才让我端出去给客人,这样的做法还稍微让我能够接受一点。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而且我在传菜部和厨师接触的比较多,对于他们,我现在已基本都熟悉了,特别是知道凉菜房做水果拼盘后,特意巴结他们两个厨师,后来可以随便进去拿水果吃了,西瓜,梨,葡萄,橘子是每天能吃的上的,从来没想到在酒店可以这样。
   婚宴,是酒店经常发生的事情,想起第一次婚宴是30多桌,要比平时早两个小时到酒店准备。比想象中的繁忙,跑上跑下收拾东西,搬桌子抬凳子,婚宴结束后,带着疲惫的身体去参加餐厅人员聚餐活动,她们喝了许多酒,喝醉的还非要去KTV,我们一行人,有的玩色子,有的玩划拳,有的边聊天边碰杯,我看到同事刘玲咕咚咚喝掉大半瓶啤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述说了她与男友分手的事。原来她与男友是同学,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上了她,第一次付出,第一次恋爱,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是每个女人都难以忘怀的。她也不例外,刘玲从钱包中拿出一张照片,她说那是男友和她在公园照的,相片中的刘玲那张依然稚嫩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身边依偎着男孩就是她的男友。她说刚来这个陌生的城市,她们一起找房子、租房子。那时是多么的幸福。在她刚上班的日子里,他总来看她,给她带好吃的,给她惊喜。在那些日子里,她相信真爱的两个人是有心灵感应的。少女情窦初开的日子里,会幻想很多浪漫的事情。不久前她的男友认识了其他女孩,抛弃了她。我们本来是为了开心才来KTV的,被她的伤心给搅了,也无心在玩下去了,大家便从KTV出来。准备各自回家,喝醉的刘玲与其他女生在大街上唱歌,她们手足乱舞酒醉了,但心不会醉;也许她们在想,街上霓虹闪烁,应该去向何方?哪里是否有她们的天堂?路过的人都笑出声来;口哨声在身边响起,我怕她们出事,我与李磊把她们各自送回了家。
第七章:第一次恋爱
         我与李磊产生了一点矛盾,我离开了他的宿舍,在南湖(当时叫南湖,现在是步行街了)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的房子。七十元买了一台二手黑白电视机。开始了我的租房生涯。
   恋爱,估且就用这个词吧,那时虽然已经19岁了,但恋爱这个名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遥远,,可遇不可求的事。一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切,她叫徐芝兰,比我大3岁,上班后认识的,她真的很漂亮,娇小白皙,有着北方女孩少见的水嫩灵秀,我对她一见钟情。那时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太简单,不过正是这种简单,我们在一起的聊天挺开心,无忧无虑,后来因为春节期间酒店不放假,我与刘玲她们一起到徐芝兰宿舍去过春节,当时我有点喝醉了,我说了一句不经意的话(那句话是:你做我女朋友吧)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自己好幸福,后来她真的成了我的女友。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恋爱,当时绝对没想到以后会变的如此复杂,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也算波澜起伏。
   后来我经常早上约徐芝兰一起去公园爬山,早上的公园,空气中弥漫着清新,我们漫步在山间,我们在人工湖散步,我们在”将军亭”互刻名字,当我们在”相山庙”时她拉着我要我在神像前许愿,我自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说我要和她走完这一辈子,我要爱她一辈子。现在回忆起来那时真的很幸福。写到这里,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对于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悔恨”,太多的时候她更像是姐姐一样的照顾我,她细心,体贴,周到,她让我感动的地方,太多太多,细细想起来都能让我热泪盈眶,我没有房子;没有汽车;也没有票子;甚至工作还是个服务生;可是你却一直在鼓励我;在包容我;可是我们还是坚定不移的相爱着;因为我是一支潜力股么?很奇怪如此一个漂亮的女孩会被一个个方面都很不突出的男人吸引;至少那时。就象我父亲说的;芝兰配我那是绰绰有余;街坊邻居也都那么说;尽管这是一句极其打击我自信的话;可是我还是乐意听到。
   记的有一次,我告诉芝兰想要她到宿舍帮我洗衣服,芝兰没有拒绝,晚上下班以后我带着芝兰来到宿舍,芝兰看到简陋又脏乱的房间,她放下手提包开始打扫起来,打扫完房间,拿起脏衣服与衣架清洗去了,我在房间打开电视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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